夫妻离婚房产证减名字

无忧婚律网 2023-12-12 15:26
【摘要】为帮助您更深入了解夫妻离婚房产证减名字,小编撰写了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办婚姻法相关主题的内容,以期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观点深入阐释夫妻离婚房产证减名字,希望能对您提供帮助。夫妻离婚房产证减名字1、如果是诉讼离婚,单方需要带上资料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变更房产证名字...

为帮助您更深入了解夫妻离婚房产证减名字,小编撰写了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办婚姻法相关主题的内容,以期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观点深入阐释夫妻离婚房产证减名字,希望能对您提供帮助。

夫妻离婚房产证减名字

1、如果是诉讼离婚,单方需要带上资料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变更房产证名字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和其复印件、生效的判决书和能说明属于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

2、如果要在房产证上减名字,办理过程中需要房产证上所有名字人亲自办理,不能缺少,否则无法办理,因为房产证上有多个名字的,房子的产权是属于多个人共有的,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其他人的所有权,名字一旦减去就等于没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了,所以放弃房产权的所有人必须亲自去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离婚后房产证上如何减名字

一、夫妻离婚房产证减名字怎么减

1、离婚双方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异协议(已公证)以及房产证,契税证;

2、到本地住房管理交易中心,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手续;

3、只需要缴纳工本手续费,不需要其他费用。

注意:过户前提是该房产所有按揭贷款已经还清,并且没有抵押存在。

二、房产证没有下来是不能减名字的,需要按揭贷款还清才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离婚需在房产证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签订协议,明确房子以后归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缴契税。

三、产权属于登记一方所有的情况

1、婚姻登记之前一方已经取得全部产权或者已经交付全部购房款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如果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状态上的变化,即由财产权转化为物权,因此属于个人财产,当然其后产生的增值也属于该财产的自然增值,而且该房产及其自然增值并不因婚姻关系的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房产。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接受的遗嘱或者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已经明确只给一方所有的就只能是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也就不会在夫妻之间分配了。

3、婚后改动房屋形态的房产。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如果没有变更产权,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但是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
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房产证是夫妻俩姓名,那么,住房产权就属于两人共有。 离异时,分割该房产,以夫妻俩协议为主,有一方支付给另一方该住房目前的房产评估价格。达成分割协议。 然后两人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经过公证的离异协议(上面注明该房产分割细则情况)两人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手续,重新办理一人姓名房产证,就可以了。离异析产过户住房一方,没有任何税费缴纳,只几百元手续费。

夫妻离婚后房产证上如何减名字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在法律上讲,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有三种方式:

1.房产权赠予;

2.房屋买卖;

3.析产登记。

大家平常涉及的比较多的,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是第一点,一般是父母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的名字,或者是夫妻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下面我们来看看详细说明!

一、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110元手续费: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二、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三、没有直系血缘关系的房产证加名字

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
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
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接下来,我们说说房产证减名字的事!

房产证去个名字,流程和费用是多少?

律师表示,房产证去名字也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父母子女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都视为买卖,要收取契税。

去掉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类似,只需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从1%——3%不等。

共分四种情况:

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1%;

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
1.5%;

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3%;

购买非普通住宅:3%。

以一套60平方米、180万元的普通住宅为例,有父母和子女3个人名字,现去掉子女名字,根据情况不同,需要缴纳的契税最少6000元,最多
1.8万元。

以上是关于夫妻离婚房产证减名字怎么办理的相关解答。

夫妻离婚了房产证还是两人名字

法律分析:不动产物权发生变动的,可以变更不动产登记簿的信息。因此夫妻离婚房产被分割的,分得房产的一方可以申请变更不动产登记簿的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夫妻婚前房产证可以加名字吗?

专业分析

是可以的,结婚前是否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因为加名字后,房产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1、在没有抵押的情况下,夫妻双方持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其实不是加名,而是再办理一本房产证,变单独所有为共同共有房产。
2、有抵押的情况下,就不能办理了,需要把贷款还清,解除抵押后才能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法律分析: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两个人协商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总结起来,这些就是为大家整理的7篇有关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办的婚姻法律相关知识,希望能解答您的夫妻离婚房产证减名字疑虑,如果有帮助,记得点赞转发分享哦!您也可以联系我们在线客服,我们有专业顾问解答您的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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