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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婚前男方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写上女方名字,婚后没有领证一旦分手女方对房子有产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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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登记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物权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若产权证上有女方名字的,应当属于所有人,但是男方若提起诉讼主张该房屋由他一人购买并赠与女方的,但前提是女方要跟男方结婚,目前女方与男方未结婚男方要求撤销赠与。那么就目前最高院的判决实例来看,男方的主张可能会得到主张。因此这种情况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均有权争取。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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