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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离婚分割

提问人:丁致友。     发布日期:2024-03-11 09:04:03     浏览: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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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婚姻法》,婚前所购买的房产,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事先达成协议,可以规定婚前房产归个人所有,这种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并且必须在结婚前签订。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如果离婚,婚前房产归属问题的处理方式与婚姻期间所产生的房产归属方式一致,需要依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婚前房产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情况进行判决,一般情况下会根据婚前房产的登记证明以及财产来源进行判断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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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问题,您想了解婚姻离婚房产分割以及婚前房产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此,我将为您提供一些建议和分析。

首先,关于婚姻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产的归属,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对于婚前房产的处理,如果婚前房产是一方在结婚前全款购买的,那么该房产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对该房产进行了增值改造或者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部分增值或者还贷部分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您与您的律师充分沟通,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商态度,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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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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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同时婚前房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0人 今日律师解答0条 相关找法说法 婚前房产转化的安置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赖敏霞律师 165次播放 01:17 婚前财产的分割 戴雪静律师 2022-06-13 婚前财产可以分割吗 沈明律师 2022-04-13 婚前房产会分割吗 庞娟律师 2022-04-02 老公婚前房产如何分割 杨丽芬律师 2022-03-14 相关咨询聚合 婚前婚后房产分割 294阅读 最新拓展阅读 18岁前身故赔偿金 行政复议工伤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回避2017 交通事故城村赔付的标准 商丘公积金如何提取 异地机动车罚款怎么交

婚前房产分割

婚前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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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同时婚前房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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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分割

1、房子为婚前全款购买或者已经还清贷款,那么这套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子为婚前全款购买或者已经还清贷款,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一般被认定为一方自愿把房子赠予给了另一方,此时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要求平均分割的。

2、房子为结婚前购买,但一方只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在财产分割时房子一般会被判定为属于婚前财产往往无需进行分割。还考虑到有双方共同还款的事实存在,婚后的还贷部分或升值部分则需要进行分割。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即便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房产分割。此时需要有一个前提条件,双方可以提前约定好未来房屋产权的份额,还要注意保留出资购房的相关证据。

4、婚前父母为孩子全款购买的婚房,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房子就属于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而不是对双方的赠与,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无需对房产分割。 如果父母只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款的部分仍然需要分割。

我之前跟小区物业合作的宅猫找房的人聊到过此类问题,如果想知道的更清楚,可以去物业详细了解一下。

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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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成刚     发表于 2024-03-11 1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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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     发表于 2024-03-11 1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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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飞翔     发表于 2024-03-11 1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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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湖北生     发表于 2024-03-11 11:29:23

婚前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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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同时婚前房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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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娟     发表于 2024-03-11 1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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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e.天空之城     发表于 2024-03-11 11:29:23

婚前房产转化的安置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赖敏霞律师 165次播放

尹 德利     发表于 2024-03-11 11:29:23

婚前财产的分割 戴雪静律师 2022-06-13

郭俊华     发表于 2024-03-11 11:29:23

婚前财产可以分割吗 沈明律师 2022-04-13

阿峰     发表于 2024-03-11 11:29:23

婚前房产会分割吗 庞娟律师 2022-04-02

代思羽     发表于 2024-03-11 11:29:23

老公婚前房产如何分割 杨丽芬律师 2022-03-14

燕子     发表于 2024-03-11 1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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จุ๊บﺭ祝福你ﺭ神     发表于 2024-03-11 11:29:23

爽爽     发表于 2024-03-11 1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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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的白;;     发表于 2024-03-11 11:29:30

“虽然是婚前买的房,但在离婚之后增值部分应该怎么处理呢?”。 王女士,双方在其他财产分割方面都没有异议,但却在房产上却“卡了壳”。原来这套房产是她好友在5年前买的,其时尚未成婚。好友婚后男方并未买房,因此就住在女方家。5年过去了,房价飞涨,原来70万元买进的房产,已经涨到了200万元左右,在此期间,两人共同还清了剩余的40万元按揭贷款。男方也承认房产确实应该归女方所有,但同时认为自己为归还房贷做出过贡献,因此除了要求归还共同还贷的按揭款部分之外,还要求分享房产增值部分。 情形一:双方登记“对半分” 对于一方出资,双方都登记的情形,专家表示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1:朱先生与徐小姐与2006年夏天登记结婚。在半年前,朱先生花了80万元购买了一套两房,为了向徐小姐表达自己的爱意,他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对方的名字。两年后,终因性格不合,两人婚姻走到了尽头。徐小姐提出平分一半房产的要求,而此时这套房产市值达180万元,遭到朱先生拒绝。但无奈房产证上写有两人的名字,虽然朱先生极力证明房产系自己出资购买,但于事无补。 律师解答:“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律师认为,对于上述情形,不管徐小姐是否出资,但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她的名字,则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如何分割,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可认定为共同共有,即人们常说的“对半分”。不过,马律师同时表示这也并非绝对,对于这种情形而言,还会适当考虑到出资人的具体情况,因此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情形二:“婚前财产”需还钱 婚前以个人名义买房并申请按揭贷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离婚之后需向对方返还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 案例2:2004年春,吴先生购买了一套三房并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总价70万元,申请按揭贷款40万元,是年冬天与刘小姐结为夫妻。5年来两人共同偿还了剩余的按揭贷款,但他们的婚姻没能持续下去。至于房产如何处理,两人没有找到统一的答案。 律师解答:对于婚前以个人名义买房并申请按揭贷款的情形,如果房产证上只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那么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即人们常说的“婚前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即使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但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增值部分分配存争议 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购房产其增值部分是否应该平分,目前还存在争议。法律专家表示,对于婚前所购房产所产生的增值收益部分到底该不该让另外一方分享,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对此做出相应的规定,因此这方面存在争议。 据了解,根据以前的一些具体案例来看,倾向于配偶一方并不享有对房产的所有权,因为房产的增值依附于房产本身,从法律关系上看也属于物权关系,属于基于物权的收益,故房屋的增值部分也应当由所有方个人享有。这也就是说,对于房产的增值部分而言,主张不平分的大有人在。 但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从公平的角度来看,既然配偶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房产增值做出了相应的贡献(比如共同还贷),因此产权拥有方应当对其进行适当补偿。 不过这种观点只是从道义上说应该如此,并没有法律依据。目前对于婚前所购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也出现了同意补偿的情形。沪上一位律师表示,近期就有一对离异夫妻接受了这样的调解方案:产权所有方同意将房产增值部分与对方平分。 事先约定能减少纷争 张浩律师表示,对于不明确的地方可以采取事先约定方式来规避争议。从我国《婚姻法》有关条款的规定中可以看出,我国夫妻财产制采用双轨制,即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而且确立的是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的夫妻财产制度。 因此对于一方出资、双方登记的情形,加上对方的名字是为了表达爱意,但是也别忘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因此专家建议可以事先约定,一旦离婚,房产可按照按份共有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至于对方占到多大的份额,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出资方可以适当提高自己的比例,以免“人财两空”。 还有一种情况则必须事先做出约定,如房产证上虽然没有登记,但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购房的。马永健表示,只有在双方共同做出约定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拘泥于各半分割。

稚气     发表于 2024-03-11 09:24:18

1、房子为婚前全款购买或者已经还清贷款,那么这套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子为婚前全款购买或者已经还清贷款,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一般被认定为一方自愿把房子赠予给了另一方,此时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要求平均分割的。

2、房子为结婚前购买,但一方只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在财产分割时房子一般会被判定为属于婚前财产往往无需进行分割。还考虑到有双方共同还款的事实存在,婚后的还贷部分或升值部分则需要进行分割。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即便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房产分割。此时需要有一个前提条件,双方可以提前约定好未来房屋产权的份额,还要注意保留出资购房的相关证据。

4、婚前父母为孩子全款购买的婚房,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房子就属于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而不是对双方的赠与,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无需对房产分割。 如果父母只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款的部分仍然需要分割。

我之前跟小区物业合作的宅猫找房的人聊到过此类问题,如果想知道的更清楚,可以去物业详细了解一下。

周杰     发表于 2024-03-11 09:24:18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物权法、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依法对个人婚前财产及双方共同财产协商处分。在双方尚未就该问题协商的情况下,法律规定,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在内,婚后仍为其个人所有,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男女双方结婚后所取得工资收入、生产经营收入等财产,默认为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hou     发表于 2024-03-11 09:24:22

婚前房产可以按照以下情况来进行分割:1、婚前房产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男女双方无需分割,房产应当直接归一方所有;2、婚前房产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可以由双方达成分割协议,直接按照双方的共同意愿来进行分割,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徐佳佳     发表于 2024-03-11 09:24:23

分割婚前房产的方式如下:1、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房屋为个人财产;3、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投人有债务的应当返还。

一、怎么分割婚前房产

1、分割婚前房产的方式如下:

(1)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房屋为个人财产;

(3)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投人有债务的应当返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在理解婚前财产时需注意什么

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该注意内容如下: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需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是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还是婚前个人财产。例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肖兰     发表于 2024-03-11 09:24:23

法律分析:如果一方婚前的房屋归个人所有,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无需分配。如果是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平均分配。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房产属于房产首付支付方所有,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应当补偿对方。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的,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阿峰     发表于 2024-03-11 09:24:23

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曾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自2001年我国《婚姻法》修改后,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与《婚姻法》的新规定相抵触而失效。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进一步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如果婚前购买的房产被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该房产将成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想把婚前个人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共有房产,或者共同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你也可以选择不与对方协商,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可以证明对方有这个权利。

Hie.天空之城     发表于 2024-03-11 09:25:22

具体问题要看情况,你说的情况不清楚。可以当面咨询律师为好。

@七色彩霞     发表于 2024-03-11 09:25:22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在实践中,婚前财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赠花留香     发表于 2024-03-11 09:25:22

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朋友,天有不测之风云     发表于 2024-03-11 09:25:33

婚前房产一般不分割,因为婚前财产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夫妻双方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或者是房屋婚后产权变更为夫妻二人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¼     发表于 2024-03-11 09:26:00

(一)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支付。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产权人的意愿。(二)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资买房,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没有约定则按当时的出资比例。(三)一人支付首付婚后还贷。在法律上有规定,婚前买房一方支付首付的,该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用心去爱     发表于 2024-03-11 09:26:17


一、第一种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这样的婚前房产如何分割?当购房者于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及个人于结婚前偿还的贷款,这房产是属于购房者个人的婚前财产。


二、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婚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原则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不允许分割的,双方另外约定的除外。购房者结婚后,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可以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三、第二种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这样的婚前财产如何分割?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物权的产权认定以物权登记为准,就是说,房屋产权证上登记谁为权利人,谁就对该房屋产权享有所有权。


四、因此,对于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前一方首付的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时最好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因为婚前一方首付的房产在离婚分割时会涉及到房产还贷的扣除及扣除后分割。

婚前房产公证流程是什么?


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二、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碧海蓝天     发表于 2024-03-11 09:26:27

社会现在越来越开放越来越发达, 离婚 也已经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了,那么夫妻双方所在,婚前购买的房产究竟应该怎么分割呢。那如果是婚前 贷款买房 在离婚进行房产的分配的时候有着以下的这几种情况。
第一,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前的时候用个人的一个财产来购买的房屋并且是 按揭贷款 。而且婚前办理了夫妻双方一个人的 房产证 ,但是在婚后的时候是双方一起共同还贷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的话,房屋应该是属于一个人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并没有权利来要求进行分割,但是对参与了共同还贷的配偶那一方的话,就有权利要求对方对他进行了贷款偿还的那一部分予以返还。但是,在这里我们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共同还贷的话,不论是用的一方的个人 工资 还是用的是夫妻双方的工资,都应该来认定为是共同来还贷,所以我如果是有贷款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的话,那么共同还贷的其中的一方就可以要求另一方来返还这个贷款的一个房款,那对于房屋升值的那一部分的话也是可以来请求另一方进行补偿的。 第
二,如果夫妻双方在 结婚 以前用个人的财产来购买的房屋,然后并且按揭贷款了,那在结婚之后是夫妻双方共同还的贷款,但是是在结婚之后取得的房产证的话,那在这个情况下按揭的房子应该是属于其中一方的婚前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不应该进行分割,因为在结婚之前的其中一方是在用个人的财产来购买并且 按揭买房 的,所以结婚之后取得的房产证是对结婚之前 买房 子的确认,而不是属于夫妻之间的一个共同的财产。如果仅仅是因为产权证是在结婚之后才取得的,所以认定这个房子是夫妻之间的 共同财产 的话,那么就将出现其中的一方完全没有出钱,但是却仅仅因为跟另一方结婚了,所以形成了房屋共有人的现象,那这一结果是有违公平的原则的。 第
三,夫妻双方在结婚以前如果是用共同的财产来购买的房屋,然后进行按揭贷款的话,然后并且在婚后共同还贷款了,那么在婚结婚之前取得房产证,并且,房产证是登记在其中的一方的名下的话,那像这种情况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的时候,这个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的,所以在这个时候就极其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房的财产。 第
四,如果在结婚之前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的父母参与出资购买了这个房子的话,那么在结婚之后取得房产证的这种情况,来按照法律的规定的话,夫妻结婚之前,如果父母为夫妻双方购买了房屋并且出资了的话,那么该出资的就应当是被认定为父母双方对于自己的子女的个人赠与,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那就是父母明确表示了这个房子是赠与双方的就被除外了。
因此,如果是结婚之前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的话,那么结婚之后一起还贷的话,也并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所以在离婚的时候按揭房子的分割不参与分割,这个房子只归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所有。

肉小萌     发表于 2024-03-11 09:26:37

您自己都说了,婚前的房产,这可是属于个人财产的,法律对于婚前个人财产有着明文的规定: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所以只能很不幸的跟你说,对不起,你不能分割这个房产。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发表于 2024-03-11 09:26:45

离婚时,婚前购置的房产需要根据不同的性质来进行分配。

张晓平     发表于 2024-03-11 09: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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