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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离婚需要多久

提问人:  花谢花开 。     发布日期:2024-03-06 03:04:02     浏览: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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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离婚通常要经过3个月左右的时间。香港离婚,双方同意离婚的,一般在家事法庭申请离婚。如果双方都没有意见,那法官会宣布暂准离婚令,按正常程序在暂准离婚令颁发后,要等3个月才颁发绝对离婚令。

单方面申请离婚要多久?


1、如果你与你的丈夫离婚在方方面面都没有什么争议,就只需要行走一些简单的流程步骤。一般来说有三个月的时间就能够将你们的离婚手续办理清楚。
2、如果你们离婚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的疑难杂症,那么人民法院就会将你们的案件转换成普通的程序,一般都要6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够将你们的离婚手续办理清楚。
3、最后,还有一种情况是这样的:如果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导致你这次的起诉离婚案失败。那么你就可以在6个月之后,再此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离婚诉讼案,但是在第二次申请离婚时,你需要提供两人感情已经破裂的有效证据,那么人民法院就会很快给你办理好离婚证件的。

香港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多久

大约半年。假如双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应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除非得到法院批准,其次要在结婚最少1年後才可提出离婚呈请。呈请人必须证明他/她有理由(或根据)认定婚姻已到终结,即法庭所指的「婚姻已破裂至无法挽救」。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香港离婚手续办理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签收的时间不一致,则以最后一方签收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少则三个月多则六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香港调解离婚需要多久拿到判决书

结婚后多久才可申请离婚?

除非得到法院批准,否则要在结婚最少1年后才可提出离婚呈请。

怎样办理离婚?

假如是单方面提出离婚呈请,呈请人须填妥一份「离婚呈请书」,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地址为香港湾仔港湾道12号湾仔政府大楼阁楼
二。

假如双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应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并亲自送交上述地点。

是否必须说明提出离婚的原因?

呈请人必须证明他 / 她有理由(或根据)认定婚姻已到终结,即法庭所指的「婚姻已破裂至无法挽救」。

法庭会接受下列其中一项或多项理由为证明:

配偶曾与人通奸,而呈请人认为无法忍受与他 / 她共同生活。

配偶的行为令人无法合理期望呈请人可与他 / 她共同生活。

在提出离婚呈请前,呈请人与配偶已分开居住最少连续1年,而其配偶也同意离婚。

在提出离婚呈请前,呈请人与配偶已分开居住最少连续2年。

(在这种情况下,无须配偶同意离婚。)

在提出离婚呈请前,呈请人已遭配偶遗弃最少连续一年。

就共同申请而言,申请双方必须向法院证明(a)在申请离婚前,双方已分开居住最少连续1年;或(b)在申请离婚前不少於1年,已向法庭呈交一份经双方签署的同意书(表格2E)而该通知书其后并未被撤回。

是否需要聘请律师?

离婚呈请书或共同申请书一经呈交,有关法律程序便已展开。在提出呈请或申请前,可先谘询律师的意见,这样会对呈请人 / 申请人有帮助。

在下列情况下,呈请人 / 申请人会特别需要律师协助:

配偶不同意离婚

双方不能就子女或财务安排达成协议

在寻求法律意见时,可考虑利用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计划(查询电话:2537 7677),亦可自行延聘律师。有关详情请参阅「怎样申请民事诉讼的法律援助」单张。该单张可在各法院大楼、法律援助署办事处及各区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索取。香港律师会每年都会出版一本「香港律师行指南」,当中载有处理婚姻诉讼案件的律师行名单。如欲参考该指南,可到各区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公共图书馆及香港律师会办事处查阅。

进行离婚诉讼人士请注意,虽然家事法庭登记处的职员会尽可能在离婚程序上予以协助,不过他们并非律师,不能提供法律意见。

当值律师服务的免费法律咨询计划会在民政事务处为市民提供初步的法律意见,包括婚姻法例。

可否寻求家事调解?

家事调解是为正在分居及办理离婚的夫妇而设,旨在协助他们解决问题,让他们可以就有关日后子女和财务上的安排,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协议。

有关人士可自行决定是否寻求家事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受过专门训练而且中立的调解员,会在保密的情况下,协助双方有效地沟通,并就有争议的事宜进行协商。如有疑问,你可向调解统筹主任办事处查询。

怎样将离婚呈请书送达配偶?

离婚呈请书一经提交法律程序便已展开,提出呈请一方为「呈请人」,而配偶为「答辩人」。提交呈请书后,呈请人必须以面交或邮寄方式,将一份经盖印的副本,送达诉讼中其他当事人。必须注意的是,呈请人不得亲自把呈请书送达答辩人。呈请人必须透过第三者或以邮寄方式把呈请书送达答辩人。

(假如是共同申请,便无须安排将申请书送达对方。)

提交呈请书或共同申请书后应怎办?

呈请人 / 申请人应前往家事法庭登记处索取申请表,向司法常务官申请指示,把案件排期审讯。法庭会将该呈请或申请编入下列其中一个案件表内排期聆讯:

案件表 费用

特别程序案件表 $630

抗辩案件表 $
1,045

若属离婚呈请,必须经司法常务官确定呈请书已经送达答辩人后,案件才可排期聆讯。以下两种情况均可证明呈请书已经送达答辩人:(一)答辩人已将填妥的表格4交回法庭。(二)送件人向法庭提交誓章,声明已将呈请书送达答辩人。若属共同申请,只要有关文件已齐备,案件便可排期聆讯。

司法常务官就审讯日期、地点及时间发出指示后,将会通知诉讼各方出席。

然后怎样?

特别程序案件表

如呈请人已提交离婚呈请书,但答辩人没有提交答辩书予法庭存档,该离婚呈请便会被列入特别程序案件表。共同申请的案件,亦会列入此案件表。

司法常务官发出审讯指示后,会考虑呈请人提交的证据。若司法常务官信纳呈请人 / 申请人已就呈请书或申请书的内容提出足够证据,便会发出一份证明文件,然后存档。有关双方亦会收到一份副本,列明双方已同意的条款。

诉讼双方毋须出席有关聆讯,法庭会颁布暂准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抗辩案件表

如呈请人提交离婚呈请书后,答辩人将其答辩书提交法庭存档,案件则会列入有抗辩案件表处理。就这些案件而言,法庭将会颁布暂准判令,解除婚姻关系。但若证据不足,法庭则会驳回有关呈请。倘若法庭批予离婚判令,但家庭子女的抚养权或探视权问题仍须待法庭处理,又或任何一方申请附属济助,则法庭可将此等事宜押后至另日在内法庭处理,并同时指令社会福利署提交报告。在认为适当时,法庭还可指令双方提交经济能力誓章,送交法庭存档。

何时才可取得最后判令?

在法庭颁布暂准判令6星期后,有关人士可将填妥的「申请将暂准判令转为绝对判令通知书」交回法庭,申请将暂准判令转为绝对判令。如属离婚呈请,应填写表格
5,属共同申请则应填写表格5A。

如有婚生子女,即使其年龄已逾18岁,但仍在接受全时间教育的,法庭也有责任考虑他们的福利安排。因此,除非法庭满意对子女所作的有关福利安排,否则暂准判令不能转为绝对命令。

若司法常务官信纳一切已符合法例规定时,便会向双方发出一份绝对判令证明书。

诉讼双方可否查阅其离婚案件的法庭记录?

离婚诉讼中的任何一方,均可於家事法庭登记处查阅其案件的法庭记录,查阅费用为港币18元。

服务承诺

轮候时间

i) 解除婚姻关系 - 由排期审讯至实际聆讯

- 特别程序案件表 50日

- 有抗辩案件表(聆讯为期1天) 110日

ii) 财务申请 - 由传票存档至聆讯(聆讯为期1天) 110-140日

有关公众人士的来信,司法机构会尽可能立即回覆。无论怎样,我们会於收到信件后10天内作出简覆,然后於30天内作出详尽回覆。

为了使服务更完善,我们欢迎各方提出意见及建议,来信可寄至香港金钟道38号高等法院司法机构政务长收。

香港夫妻离婚需要多久?

香港协议离婚的,大约需要三个月。香港离婚,双方同意离婚的,一般在家事法庭申请离婚。如果双方都没有意见,那法官会宣布暂准离婚令,按正常程序在暂准离婚令颁发后,要等3个月才颁发绝对离婚令。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香港办理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您好

香港夫妻离婚需要多久?

有人说,婚姻就像投资,一次失败,会导致财富的缩水;若N次失败,恐怕投资方要宣告破产。婚姻这件容器,是留给自己去感受的。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经过协商,达成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是指夫或妻一方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离婚手续所需时间视具体情况不同而长短不
一,但无论如何都不会是领一张离婚证那么简单的几小时搞定的。如果是双方自愿协议离婚,那可一起到婚姻登记处去登记离婚,基本上半天即可办完手续,但别忘记事前的反复争吵、协商,及事后的财产分割交付等各种手续所花费的时间与精力。如果是诉讼离婚,所需时间差别就更大了,根据双方的诉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子女的抚养等方面,少则三个月,多则
一、二年,甚至更长。还有因为财产、子女抚养等纠纷,即使离婚五六年后仍在对薄公堂的也不在少数。

香港夫妻离婚需要多久?

香港协议离婚的,大约需要三个月。香港离婚,双方同意离婚的,一般在家事法庭申请离婚。如果双方都没有意见,那法官会宣布暂准离婚令,按正常程序在暂准离婚令颁发后,要等3个月才颁发绝对离婚令。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香港办理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您好

water     发表于 2024-03-06 03:24:18

第一,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归属问题达成一致的,那么可以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一般当天就可以办结,这也是最简便的离婚方式。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第二,如果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审结案件的时间是不会以个人意志为转的,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进行判断。

1,如果该案件没有过多复杂的争议,如果孩子抚养权,或者大额财产纠纷等,那么法院会采取简易程序审理,一般会在从立案开始的三个月内审结。

2,如果该案件相对复杂,涉及纠纷争议过多,那么法院需要审查时间,所以会采取普通程序审理,一般会在从立案开始的六个月内审结,有的还会进行延期。

同时,这里提到的时间是案件审结时间,而不是判决双方离婚的时间。法院具体是否判决双方离婚,还要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是否充分进行判断。

卖女孩的小火柴     发表于 2024-03-06 03:24:18

香港离婚通常要经过3个月左右的时间。香港离婚,双方同意离婚的,一般在家事法庭申请离婚。如果双方都没有意见,那法官会宣布暂准离婚令,按正常程序在暂准离婚令颁发后,要等3个月才颁发绝对离婚令。

单方面申请离婚要多久?


1、如果你与你的丈夫离婚在方方面面都没有什么争议,就只需要行走一些简单的流程步骤。一般来说有三个月的时间就能够将你们的离婚手续办理清楚。


2、如果你们离婚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的疑难杂症,那么人民法院就会将你们的案件转换成普通的程序,一般都要6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够将你们的离婚手续办理清楚。


3、最后,还有一种情况是这样的:如果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导致你这次的起诉离婚案失败。那么你就可以在6个月之后,再此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离婚诉讼案,但是在第二次申请离婚时,你需要提供两人感情已经破裂的有效证据,那么人民法院就会很快给你办理好离婚证件的。

香港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多久

大约半年。假如双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应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除非得到法院批准,其次要在结婚最少1年後才可提出离婚呈请。呈请人必须证明他/她有理由(或根据)认定婚姻已到终结,即法庭所指的「婚姻已破裂至无法挽救」。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萝莉     发表于 2024-03-06 03:24:51

香港离婚通常要经过3个月左右的时间。香港离婚,双方同意离婚的,一般在家事法庭申请离婚。如果双方都没有意见,那法官会宣布暂准离婚令,按正常程序在暂准离婚令颁发后,要等3个月才颁发绝对离婚令。

单方面申请离婚要多久?


1、如果你与你的丈夫离婚在方方面面都没有什么争议,就只需要行走一些简单的流程步骤。一般来说有三个月的时间就能够将你们的离婚手续办理清楚。
2、如果你们离婚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的疑难杂症,那么人民法院就会将你们的案件转换成普通的程序,一般都要6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够将你们的离婚手续办理清楚。
3、最后,还有一种情况是这样的:如果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导致你这次的起诉离婚案失败。那么你就可以在6个月之后,再此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离婚诉讼案,但是在第二次申请离婚时,你需要提供两人感情已经破裂的有效证据,那么人民法院就会很快给你办理好离婚证件的。

香港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多久

大约半年。假如双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应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除非得到法院批准,其次要在结婚最少1年後才可提出离婚呈请。呈请人必须证明他/她有理由(或根据)认定婚姻已到终结,即法庭所指的「婚姻已破裂至无法挽救」。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Love me     发表于 2024-03-06 03:24:51

法律分析: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签收的时间不一致,则以最后一方签收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少则三个月多则六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你可以替代任何人,别人不能替代你     发表于 2024-03-06 03:25:04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香港协议离婚的,大约需要三个月。香港离婚,双方同意离婚的,一般在家事法庭申请离婚。如果双方都没有意见,那法官会宣布暂准离婚令,按正常程序在暂准离婚令颁发后,要等3个月才颁发绝对离婚令。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俊俊     发表于 2024-03-06 03:25:22

香港协议离婚的,大约需要三个月。香港离婚,双方同意离婚的,一般在家事法庭申请离婚。如果双方都没有意见,那法官会宣布暂准离婚令,按正常程序在暂准离婚令颁发后,要等3个月才颁发绝对离婚令。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蓝鸢     发表于 2024-03-06 03:25:22

在香港办理离婚手续要分单方提出还是走诉讼程序。单方提出的需要准备一份离婚呈请书亲自交到家事法庭登记处。如果走诉讼程序的,就要根据离婚诉讼的有关规定双方共同到法庭提出申请,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走对应的诉讼程序。当然了你也可以委托香港的律师为你办理,先签分居协议满两年的就当做正式离婚。


一、香港办理离婚手续

假如是单方面提出离婚呈请,呈请人须填妥一份离婚呈请书,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假如双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应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并亲自送交上述地点。


二、对离婚案的司法管辖权

如属下列情况,法院对根据婚姻诉讼条例进行的离婚法律程序具有司法管辖权─

(a)在呈请或申请提出当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以香港为居籍;

(b)在紧接呈请或申请提出当日之前的整段3年期间内,婚姻的任何一方惯常居于香港;

(c)在呈请或申请提出当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与香港有密切联系。

梅子     发表于 2024-03-06 03:25:22

法律分析:大约半年。假如双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应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除非得到法院批准,其次要在结婚最少1年後才可提出离婚呈请。呈请人必须证明他 / 她有理由(或根据)认定婚姻已到终结,即法庭所指的「婚姻已破裂至无法挽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4℃     发表于 2024-03-06 03:25:22

六周以内办理离婚。如有婚生子女,即使其年龄已逾18岁,但仍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法庭也有责任考虑他们的福利安排。因此,除非法庭满意对子女所作的有关福利安排,否则暂准判令不能转为绝对命令。

若司法常务官信纳一切已符合法例规定时,便会向双方发出一份绝对判令证明书。

梅子     发表于 2024-03-06 03:25:22

香港离婚只要一两个小时就可以办完全过程。他们非常讲究科学性和效率,只要手续齐备,符合离婚的条件就会马上办理离婚,不会耽误别人的时间。也没有什么离婚冷静期,认为结婚的人都是已经成熟稳重,经过慎重考虑才做出的决定,不能违背个人的意志,尊重人的自由选择。

我是神     发表于 2024-03-06 03:25:41

香港律师楼办理离婚需要五个工作日。根据调查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律师办理离婚会根据所填写的材料来申请离婚申请离婚,申请和审核共需要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也会与未婚夫、未婚妻或准备离婚双方的家属保持沟通,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安静     发表于 2024-03-06 03:25:41

法律分析:
一.向法庭提出申请后,法庭初步审查满意后,会先发出暂准离婚命令(order nisi)


二.拿到暂准离婚命令后,再等至少6个星期左右才能拿到绝对离婚命令(order absolute)。


三.拿到绝对离婚命令后,男女双方此时才算真正意义上的离婚。

只有获得绝对离婚命令后男女双方才可以另行缔结婚姻,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整个离婚程序走完最快也需要6个月以上甚至更长时间。

法律依据:《婚姻诉讼条例》

第十一条 离婚的理由第(a)款提出离婚呈请或离婚申请的唯一理由,须为婚姻已破裂至无可挽救,而离婚法律程序可按下述任何一种方式提起离婚呈请

第十一A条 离婚呈请可由婚姻的任何一方向法院提出。除非呈请人使聆讯离婚呈请的法院信纳下列一项或多于一项事实,否则法院不得裁定该宗婚姻已破裂至无可挽救(a) 答辩人曾与人通奸,而呈请人认为无法忍受与答辩人共同生活;(b) 因答辩人的行为而无法合理期望呈请人与其共同生活;(c) 婚姻双方在紧接呈请提出前,已分开居住最少连续1年,且答辩人同意由法院批出判令;(d) 婚姻双方在紧接呈请提出前,已分开居住最少连续2年;(e) 答辩人在紧接呈请提出前,已遗弃呈请人最少连续1年。

Zz     发表于 2024-03-06 03:25:41

婚后除非得到法院批准,否则要在结婚最少1年后才可提出离婚呈请。

假如是单方面提出离婚呈请,呈请人须填妥一份「离婚呈请书」,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地址为香港湾仔港湾道12号湾仔政府大楼阁楼
二。

假如双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应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并亲自送交上述地点。

是否必须说明提出离婚的原因?

呈请人必须证明他 / 她有理由(或根据)认定婚姻已到终结,即法庭所指的「婚姻已破裂至无法挽救」。

约定今生     发表于 2024-03-06 03:25:41

香港协议离婚的,大约需要三个月。香港离婚,双方同意离婚的,一般在家事法庭申请离婚。如果双方都没有意见,那法官会宣布暂准离婚令,按正常程序在暂准离婚令颁发后,要等3个月才颁发绝对离婚令。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H.H     发表于 2024-03-06 03:25:41

结婚后多久才可申请离婚?

除非得到法院批准,否则要在结婚最少1年后才可提出离婚呈请。

怎样办理离婚?

假如是单方面提出离婚呈请,呈请人须填妥一份「离婚呈请书」,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地址为香港湾仔港湾道12号湾仔政府大楼阁楼
二。

假如双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应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并亲自送交上述地点。

是否必须说明提出离婚的原因?

呈请人必须证明他 / 她有理由(或根据)认定婚姻已到终结,即法庭所指的「婚姻已破裂至无法挽救」。

法庭会接受下列其中一项或多项理由为证明:

配偶曾与人通奸,而呈请人认为无法忍受与他 / 她共同生活。

配偶的行为令人无法合理期望呈请人可与他 / 她共同生活。

在提出离婚呈请前,呈请人与配偶已分开居住最少连续1年,而其配偶也同意离婚。

在提出离婚呈请前,呈请人与配偶已分开居住最少连续2年。

(在这种情况下,无须配偶同意离婚。)

在提出离婚呈请前,呈请人已遭配偶遗弃最少连续一年。

就共同申请而言,申请双方必须向法院证明(a)在申请离婚前,双方已分开居住最少连续1年;或(b)在申请离婚前不少於1年,已向法庭呈交一份经双方签署的同意书(表格2E)而该通知书其后并未被撤回。

是否需要聘请律师?

离婚呈请书或共同申请书一经呈交,有关法律程序便已展开。在提出呈请或申请前,可先谘询律师的意见,这样会对呈请人 / 申请人有帮助。

在下列情况下,呈请人 / 申请人会特别需要律师协助:

配偶不同意离婚

双方不能就子女或财务安排达成协议

在寻求法律意见时,可考虑利用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计划(查询电话:2537 7677),亦可自行延聘律师。有关详情请参阅「怎样申请民事诉讼的法律援助」单张。该单张可在各法院大楼、法律援助署办事处及各区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索取。香港律师会每年都会出版一本「香港律师行指南」,当中载有处理婚姻诉讼案件的律师行名单。如欲参考该指南,可到各区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公共图书馆及香港律师会办事处查阅。

进行离婚诉讼人士请注意,虽然家事法庭登记处的职员会尽可能在离婚程序上予以协助,不过他们并非律师,不能提供法律意见。

当值律师服务的免费法律咨询计划会在民政事务处为市民提供初步的法律意见,包括婚姻法例。

可否寻求家事调解?

家事调解是为正在分居及办理离婚的夫妇而设,旨在协助他们解决问题,让他们可以就有关日后子女和财务上的安排,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协议。

有关人士可自行决定是否寻求家事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受过专门训练而且中立的调解员,会在保密的情况下,协助双方有效地沟通,并就有争议的事宜进行协商。如有疑问,你可向调解统筹主任办事处查询。

怎样将离婚呈请书送达配偶?

离婚呈请书一经提交法律程序便已展开,提出呈请一方为「呈请人」,而配偶为「答辩人」。提交呈请书后,呈请人必须以面交或邮寄方式,将一份经盖印的副本,送达诉讼中其他当事人。必须注意的是,呈请人不得亲自把呈请书送达答辩人。呈请人必须透过第三者或以邮寄方式把呈请书送达答辩人。

(假如是共同申请,便无须安排将申请书送达对方。)

提交呈请书或共同申请书后应怎办?

呈请人 / 申请人应前往家事法庭登记处索取申请表,向司法常务官申请指示,把案件排期审讯。法庭会将该呈请或申请编入下列其中一个案件表内排期聆讯:

案件表 费用

特别程序案件表 $630

抗辩案件表 $
1,045

若属离婚呈请,必须经司法常务官确定呈请书已经送达答辩人后,案件才可排期聆讯。以下两种情况均可证明呈请书已经送达答辩人:(一)答辩人已将填妥的表格4交回法庭。(二)送件人向法庭提交誓章,声明已将呈请书送达答辩人。若属共同申请,只要有关文件已齐备,案件便可排期聆讯。

司法常务官就审讯日期、地点及时间发出指示后,将会通知诉讼各方出席。

然后怎样?

特别程序案件表

如呈请人已提交离婚呈请书,但答辩人没有提交答辩书予法庭存档,该离婚呈请便会被列入特别程序案件表。共同申请的案件,亦会列入此案件表。

司法常务官发出审讯指示后,会考虑呈请人提交的证据。若司法常务官信纳呈请人 / 申请人已就呈请书或申请书的内容提出足够证据,便会发出一份证明文件,然后存档。有关双方亦会收到一份副本,列明双方已同意的条款。

诉讼双方毋须出席有关聆讯,法庭会颁布暂准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抗辩案件表

如呈请人提交离婚呈请书后,答辩人将其答辩书提交法庭存档,案件则会列入有抗辩案件表处理。就这些案件而言,法庭将会颁布暂准判令,解除婚姻关系。但若证据不足,法庭则会驳回有关呈请。倘若法庭批予离婚判令,但家庭子女的抚养权或探视权问题仍须待法庭处理,又或任何一方申请附属济助,则法庭可将此等事宜押后至另日在内法庭处理,并同时指令社会福利署提交报告。在认为适当时,法庭还可指令双方提交经济能力誓章,送交法庭存档。

何时才可取得最后判令?

在法庭颁布暂准判令6星期后,有关人士可将填妥的「申请将暂准判令转为绝对判令通知书」交回法庭,申请将暂准判令转为绝对判令。如属离婚呈请,应填写表格
5,属共同申请则应填写表格5A。

如有婚生子女,即使其年龄已逾18岁,但仍在接受全时间教育的,法庭也有责任考虑他们的福利安排。因此,除非法庭满意对子女所作的有关福利安排,否则暂准判令不能转为绝对命令。

若司法常务官信纳一切已符合法例规定时,便会向双方发出一份绝对判令证明书。

诉讼双方可否查阅其离婚案件的法庭记录?

离婚诉讼中的任何一方,均可於家事法庭登记处查阅其案件的法庭记录,查阅费用为港币18元。

服务承诺

轮候时间

i) 解除婚姻关系 - 由排期审讯至实际聆讯

- 特别程序案件表 50日

- 有抗辩案件表(聆讯为期1天) 110日

ii) 财务申请 - 由传票存档至聆讯(聆讯为期1天) 110-140日

有关公众人士的来信,司法机构会尽可能立即回覆。无论怎样,我们会於收到信件后10天内作出简覆,然后於30天内作出详尽回覆。

为了使服务更完善,我们欢迎各方提出意见及建议,来信可寄至香港金钟道38号高等法院司法机构政务长收。

微笑     发表于 2024-03-06 03:25:41

香港协议离婚的,大约需要三个月。香港离婚,双方同意离婚的,一般在家事法庭申请离婚。如果双方都没有意见,那法官会宣布暂准离婚令,按正常程序在暂准离婚令颁发后,要等3个月才颁发绝对离婚令。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香港办理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您好

靓靓     发表于 2024-03-06 03:25:41

12天---25天左右

指间流沙     发表于 2024-03-06 03:25:41

有人说,婚姻就像投资,一次失败,会导致财富的缩水;若N次失败,恐怕投资方要宣告破产。婚姻这件容器,是留给自己去感受的。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经过协商,达成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是指夫或妻一方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离婚手续所需时间视具体情况不同而长短不
一,但无论如何都不会是领一张离婚证那么简单的几小时搞定的。如果是双方自愿协议离婚,那可一起到婚姻登记处去登记离婚,基本上半天即可办完手续,但别忘记事前的反复争吵、协商,及事后的财产分割交付等各种手续所花费的时间与精力。如果是诉讼离婚,所需时间差别就更大了,根据双方的诉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子女的抚养等方面,少则三个月,多则
一、二年,甚至更长。还有因为财产、子女抚养等纠纷,即使离婚五六年后仍在对薄公堂的也不在少数。

幻影     发表于 2024-03-06 03:25:41

你所说的华侨是否已经拿到其他国籍。

如果是其他国籍身份申请,婚後最快2个月内就可以批准赴港定居。

如果是内地身份申请,婚後必须排期4年,才可以提交定居申请,申请后最快几个月内可以批核单程证赴港定居。

朋友,天有不测之风云     发表于 2024-03-06 03: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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