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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离婚程序

提问人:坚持。     发布日期:2024-03-02 04:04:02     浏览:527

其他回答

根据香港《婚姻条例》规定,结婚法定程序目前实行的是结婚注册登记和结婚仪式两者相结合的制度。

一、结婚提前申报

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须依据规定向香港婚姻注册官提出结婚申请,并依照要求填写结婚申请书,且其中须注明“本人拟由申报之日起三个月内与另一方结婚。

二、结婚公告

婚姻注册官在接到结婚申请书后,在结婚当事人的住所地发布结婚公告,公告时间为15天,公布结婚当事人的姓名、年龄、职业和婚姻日期,公告期满后其他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注册结婚。

三、誓言保证

在签发注册结婚证书之前,结婚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注册官办事处作出无任何婚姻障碍的誓言保证,并提供需要由同意权人的书面同意书。

四、注册登记

公告期满后没有任何异议的且经过审查申请人没有其他婚姻障碍的,可依法发放注册官登记书,注册登记后,男女双方须在结婚申报之日三个月内结婚,若超出上述期限,结婚申请注册所有的资料及手续将全部作废,重新申请办理。

5、举行婚礼

婚礼仪式亦是注册登记婚姻须经过履行的法定程序,根据香港《婚姻条例》规定,婚礼主要分为民事婚礼、特批婚礼、宗教婚礼三种形式,它们三种形式的婚礼效力没有高低区别,其中,所谓的民事婚礼就是由婚姻注册登记官主持下举行的婚礼;特批婚礼系依据特别许可证在教堂或者是在婚姻注册登记官以外的其他地方举行的婚礼,宗教婚礼系由神职人员依照宗教程序规定举行的婚礼。

香港结婚程序怎么样?

法律主观:刑事拘留就是刑事强制措施当中的一种,除此之外还包括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与逮捕具有相似性,但期限较短。

一、刑事拘留是不是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刑罚,它只是办案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

二、刑事拘留的期限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110条规定,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2人以上共同作案。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三、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

1、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法律根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

4、羁押期限不同

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日。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刑罚,只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对此当事人采取的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香港刑事案件办案程序

1.呈请人向法院,提出离婚呈请书。

2.呈请人以邮寄或送交方式,将呈请书交给答辩人,使他知道离婚程序已开始。如答辩人不知去向,呈请人可向法院申请以登报、送给其亲友转交或其它方式送交呈请书。

3.收获呈请书后,答辩人可填写认收书,向法院表明对呈请书的态度,例如是否要答辩、是否同意呈请人之各项要求等。答辩人必须在八天内,将认收书交回家事法院。

香港单方申请离婚程序

法律主观:

双方协议在内地离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香港居民一方应当出具本人的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除此之外,还应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资料或证件无误的,将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香港办理离婚程序

怎样办理离婚?

假如是单方面提出离婚呈请,呈请人须填妥一份「离婚呈请书」,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地址为香港湾仔港湾道12号湾仔政府大楼阁楼
二。

假如双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应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并亲自送交上述地点。

对离婚案的司法管辖权

如属下列情况,法院对根据婚姻诉讼条例进行的离婚法律程序具有司法管辖权─

(a) 在呈请或申请提出当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以香港为居籍;

(b) 在紧接呈请或申请提出当日之前的整段3年期间内,婚姻的任何一方惯常居于香港;

(c) 在呈请或申请提出当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与香港有密切联系。

结婚后多久才可申请离婚?

除非得到法院批准,否则要在结婚最少1年后才可提出离婚呈请。

是否必须说明提出离婚的原因?

呈请人必须证明他 / 她有理由(或根据)认定婚姻已到终结,即法庭所指的「婚姻已破裂至无法挽救」。

法庭会接受下列其中一项或多项理由为证明:

配偶曾与人通奸,而呈请人认为无法忍受与他 / 她共同生活。

配偶的行为令人无法合理期望呈请人可与他 / 她共同生活。

在提出离婚呈请前,呈请人与配偶已分开居住最少连续1年,而其配偶也同意离婚。

在提出离婚呈请前,呈请人与配偶已分开居住最少连续2年。

(在这种情况下,毋须配偶同意离婚。)

在提出离婚呈请前,呈请人已遭配偶遗弃最少连续1年。

就共同申请而言,申请双方必须向法院证明(a)在申请离婚前,双方已分开居住最少连续1年;或(b)在申请离婚前不少于1年,已向法庭呈交一份经双方签署的同意书(表格2E)而该通知书其后并未被撤回。

倘若家庭中有年龄未满18岁之子女,则离婚呈请书中必须包括子女抚养权及探视权安排的建议。此外,如果打算申请附属济助,例如申请赡养费、物业业权转移、婚姻资产分配等,亦应在离婚呈请书中提出。

因此,可根据以上规定办理离婚手续。

香港离婚程序如何办理

香港法院的离婚程序:

1、呈请人向湾仔家事法院,提出离婚呈请书。

2、呈请人以邮寄或送交方式,将呈请书交给答辩人,使他知道离婚程序已开始。如答辩人不知去向,呈请人可向法院申请以登报、送给其亲友转交或其它方式送交呈请书。

3、收获呈请书后,答辩人可填写认收书,向法院表明对呈请书的态度。

4、呈请人向法院申请排期聆讯该离婚案件。

5、呈请人及答辩人于聆讯日,到法院作证。

6、如双方没有争执,法院对离婚判暂准离婚令,对子女监护权和扶助费等作出裁决。

7、暂准离婚令颁布后,没有其它问题要处理,且已相隔六星期,呈请人可向法院申请最后离婚令。

8、法院颁布最后离婚令后,婚姻关系才正式结束。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Thetimezipsby     发表于 2024-03-02 04:24:18

结婚才四个月,妻子要单方离婚

小呆瓜     发表于 2024-03-02 04:24:32

1.呈请人向法院,提出离婚呈请书。

2.呈请人以邮寄或送交方式,将呈请书交给答辩人,使他知道离婚程序已开始。如答辩人不知去向,呈请人可向法院申请以登报、送给其亲友转交或其它方式送交呈请书。

3.收获呈请书后,答辩人可填写认收书,向法院表明对呈请书的态度,例如是否要答辩、是否同意呈请人之各项要求等。答辩人必须在八天内,将认收书交回家事法院。

阳光雨露     发表于 2024-03-02 04:24:32

法律主观:

双方协议在内地离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香港居民一方应当出具本人的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除此之外,还应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资料或证件无误的,将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梅子     发表于 2024-03-02 04:25:22

香港的法律体系对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来说都是比较健全的,而且执行也非常到位,在香港离婚也不例外,有一套标准的流程需要严格执行。那么, 香港离婚程序 是怎么样的呢?香港离婚和内地离婚的区别在哪?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香港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


1、夫妻在提交离婚申请的那天开始,离婚当事人任何一方就以香港为居籍。


2、夫妻在提交离婚申请的之前三年,离婚当事人任何一方就以香港为常住在香港。


3、夫妻在提交离婚申请的那天开始,离婚当事人任何一方就和香港有着联系,比如说在香港有稳定的工作。


4、离婚当事人向所属区域家事法院,提交离婚申请书。


5、离婚当事人用邮寄或者亲自送达的方式把申请书给答辩人,通知他离婚程序已经启动,如果找不到答辩人,可以先送达到他亲友处,或者向法院申请登报寻找。


6、答辩人收到呈请书以后需要填写认收书,跟法院表明对呈请书的态度,比如说要不要答辩,是否同意对方的各项要求等。答辩人要在8天内,将认收书交回家事法院。


7、离婚当事人要跟法院申请档期时间,聆讯这个离婚案件。


8、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在聆讯日到家事法院辩论。


9、如果离婚的当事人双方没有异议,法院对离婚判暂时准予离婚令,对子女的监护权还有扶助费等做出裁决。如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对子女监护权、扶助费等有不同的意见,法院就会另外再排期审理。


10、暂时准予离婚令颁布后,如果没有 其它 问题,再过6个礼拜,就可以跟法院申请最后的离婚令。法院颁布最后离婚令后,婚姻关系才正式结束。


二、香港离婚和内地离婚的区别在哪


1、内地当天结婚马上就可以离婚, 香港离婚程序 需要结婚1年以后才能提出。


2、内地称离婚当事人另一方为被告,香港叫答辩人。


3、内地判离婚的条件是“感情破裂”,香港是“婚姻破裂至无可挽救”。


4、内地“感情破裂”的标准是分居2年,香港分居1年就可以了。


5、内地离婚是到民政局办理,香港则是去家事法院办理手续。


6、香港法律对离婚女方比较优待,妻子在继承丈夫财产方面,高于其它任何人。

文章小结:以上就是关于“ 香港离婚程序 是怎么样的,香港离婚和内地离婚的区别在哪”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了解更专业的法律知识,请查阅更多相关法律文件或找专业律师咨询。

九(tl)月     发表于 2024-03-02 04:25:22

怎样办理离婚?

假如是单方面提出离婚呈请,呈请人须填妥一份「离婚呈请书」,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地址为香港湾仔港湾道12号湾仔政府大楼阁楼
二。

假如双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应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并亲自送交上述地点。

对离婚案的司法管辖权

如属下列情况,法院对根据婚姻诉讼条例进行的离婚法律程序具有司法管辖权─

(a) 在呈请或申请提出当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以香港为居籍;

(b) 在紧接呈请或申请提出当日之前的整段3年期间内,婚姻的任何一方惯常居于香港;

(c) 在呈请或申请提出当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与香港有密切联系。

结婚后多久才可申请离婚?

除非得到法院批准,否则要在结婚最少1年后才可提出离婚呈请。

是否必须说明提出离婚的原因?

呈请人必须证明他 / 她有理由(或根据)认定婚姻已到终结,即法庭所指的「婚姻已破裂至无法挽救」。

法庭会接受下列其中一项或多项理由为证明:

配偶曾与人通奸,而呈请人认为无法忍受与他 / 她共同生活。

配偶的行为令人无法合理期望呈请人可与他 / 她共同生活。

在提出离婚呈请前,呈请人与配偶已分开居住最少连续1年,而其配偶也同意离婚。

在提出离婚呈请前,呈请人与配偶已分开居住最少连续2年。

(在这种情况下,毋须配偶同意离婚。)

在提出离婚呈请前,呈请人已遭配偶遗弃最少连续1年。

就共同申请而言,申请双方必须向法院证明(a)在申请离婚前,双方已分开居住最少连续1年;或(b)在申请离婚前不少于1年,已向法庭呈交一份经双方签署的同意书(表格2E)而该通知书其后并未被撤回。

倘若家庭中有年龄未满18岁之子女,则离婚呈请书中必须包括子女抚养权及探视权安排的建议。此外,如果打算申请附属济助,例如申请赡养费、物业业权转移、婚姻资产分配等,亦应在离婚呈请书中提出。

因此,可根据以上规定办理离婚手续。

冷面布衣梅凌风:     发表于 2024-03-02 04:25:22

法律主观:

双方协议在内地离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香港居民一方应当出具本人的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除此之外,还应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资料或证件无误的,将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付之一笑     发表于 2024-03-02 04:25:22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water     发表于 2024-03-02 04:25:22

双方愿意可以很快,如果有一方不愿意会很烦~但都一样可以离婚

不变的承诺     发表于 2024-03-02 04:25:22

你怎麽问这个呀?

快乐     发表于 2024-03-02 04:25:22


一是要搜集足够证据,证明有必要离婚,也可以分居两,三年,就可以办离婚了,在香港,做什么都要找律师的,所以要上律师楼查询。

西部人     发表于 2024-03-02 04:25:22

建议登录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查看,上面有离婚须知相关说明,当事人需要按要求向家事法庭提交离婚呈请书。

@     发表于 2024-03-02 04:25:32

离婚手续是夫妻之间解除关系的必要的法律程序,现在离婚的人越来越多,有的是因为感情破裂,有的是因为家庭矛盾,也有的是因为出现了第三者等等,那么 香港离婚程序 怎么办理呢,2017香港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呢,小面就和我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香港离婚程序 怎么办理:


一、不管申请人是在哪里结婚的,只要具备一下情况的都可以在香港离婚:


1、交离婚申请书那天起,婚姻的任何一方,已经以香港为居住地。


2、在递交离婚申请书前三年,婚姻的任何一方,已经常住在香港。


3、在递交离婚申请书之日,婚姻的任何一方已和香港有着联系,比如说在香港工作。


4、呈请人向湾仔家事法院,提出离婚呈请书。


5、呈请人以邮寄或者亲自送达的方式把呈请书交给答辩人,让他知道离婚程序已经开始了。如果答辩人不知道去向,呈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登报,或者送给他的亲友转交或者 其它 方式送交呈请书。

香港离婚程序 怎么办理:


6、收到呈请书后,答辩人要填写认收书,跟法院表明对呈请书的态度,比如说是不是要答辩,是否同意呈请人的各项要求等。答辩人要在八天内,将认收书交回家事法院。


7、呈请人跟法院申请排期聆讯该离婚案件。


8、呈请人还有答辩人在聆讯日到法院做证。


9、如果双方没有争执,法院对离婚判暂准离婚令,对子女的监护权还有扶助费等做出裁决。如过夫妻双方对子女监护权或者扶助费等有争执的话,法院就会另外订日期处理。


10、暂准离婚令颁布后,如果没有其它问题要解决的话,而且已经相隔六星期的话,呈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最后离婚令。


1
1、法院颁布最后离婚令后,婚姻关系才正式结束。

2017香港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1、要求离婚的双方要一起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都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还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要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还有对子女抚养,还有财产和债务处理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还要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当事人还要持有身份证件。

我总结:以上就是我为大家介绍的关于 香港离婚程序 怎么办理和2017香港离婚需要什么证件的一些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不管在哪里办理离婚手续,所需的证件还有手续都是差不多的。

婷猪only      发表于 2024-03-02 04:25:41

法律主观:

香港居民同内地居民的离婚程序是:如果男女双方协议在内地离婚的,应当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香港居民一方应当出具本人的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除此之外,还应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资料或证件无误的,将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糖炒板栗     发表于 2024-03-02 04:26:05

法律主观:

香港法院办理离婚的程序:
1、呈请人向法院提出离婚呈请书。
2、呈请人以邮寄或送交方式,将呈请书交给答辩人,使他知道离婚程序已开始。如答辩人不知去向,呈请人可向法院申请以登报、送给其亲友转交或其它方式送交呈请书。
3、收获呈请书后,答辩人可填写认收书,向法院表明对呈请书的态度,例如是否要答辩、是否同意呈请人之各项要求等。答辩人必须在八天内,将认收书交回家事法院。
4、呈请人向法院申请排期聆讯该离婚案件。
5、呈请人及答辩人于聆讯日,到法院作证。
6、如双方没有争执,法院对离婚判暂准离婚令,对子女监护权和扶助费等作出裁决。如双方对子女监护权或扶助费等有争执,法院将另订日期处理。
7、暂准离婚令颁布后,没有其它问题要处理,且已相隔六星期,呈请人可向法院申请最后离婚令。
8、法院颁布最后离婚令后,婚姻关系才正式结束。整个离婚程序,即使双方没有任何争驳,也最少要花四个月以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老马     发表于 2024-03-02 04: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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