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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置换属于共同财产吗

提问人:w。     发布日期:2024-03-06 23:40:02     浏览: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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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主要取决于该房产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了共同还贷或者增值部分。

如果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仍然由一方独立还贷,那么这部分房产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或者房产的价值有所增加(例如,房价上涨),那么这部分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如果你的问题是关于婚前房产婚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那么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你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婚前房产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在婚后置换成新房应该不属于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婚前房产但法律上在这部分财产的认定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在这部分财产分割的时候总会出现分歧,容易产生矛盾和纠纷,所以在婚前房产置换新房的时候,一定要明确产权产权在谁手里,房子就归谁所有。

现在的法律对婚前财产在婚后的转化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婚姻法。有规定,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变为婚后财产,但婚前财产在婚后转化除了其他形态的财产是否归夫妻共有就没有了明确的规定,但从法理的角度去分析婚前财产只是在形态上发生了改变,但它的归属不应该发生改变,所以还应该归个人所有,而不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为了避免矛盾和纠纷,婚前房产在婚后置换新房的时候,应该把产权明确,婚前的房产如果在个人名下,在婚后置换新房,也要把房产放在自己名下,在办理房产证时不能写夫妻双方的名字,那样就会让他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需要分割财产,就要对半分对房产持有人是不公平的。虽然说婚前房产在时后置换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这个界限很难划定,因为婚前的房产在出售以后置换新房时,往往还要追加投资,有可能需要贷款而贷款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这时房子就不能全部认定为婚前财产,需要分割时要充分考虑这一点。

婚前房产在婚后置换新房如果需要再增加投资,那么新房就有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另一部分则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如果婚前的房产是老人出资购买,那么在置换新房的时候,产权上也应该出现老人的名字,不然就会把老人的财产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以后,再进行财产分割时,对老人极为不利,也会让实际出资人受到经济损失。

婚前房产在婚后置换新房,这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不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前房子婚后置换是不是共同财产

不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前房子婚后置换是不是共同财产

法律主观:

婚后换房是否属于共有财产,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房屋为 一方的财产 ,结婚后出售该房屋重新购房,若新购置的房款全部来源于出售房屋,离婚时婚内购买的房屋为夫妻。一方婚前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应属于 夫妻个人财产 。如果婚前属于 一方个人财产 ,结婚后用出售该房屋的款项为首付款按揭购房且登记于首付支付方名下,对于新购置房产归首付款支付方所有,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取得的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财产 ,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置换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财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不能简单的认为在婚后取得的就是共同财产,还应当结合财产的具体性质、来源、是否对财产的取得产生贡献扥,综合予以认定。

因此,婚后拆迁取得的安置房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的安置房是对该房屋拆迁基础上基于所有人的一种补偿,是原房产所有权的自然延伸。如果因为政府的拆迁行为,将原本属于个人财产的房屋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明显剥夺夫妻一方财产权益,不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同样也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助长另一方不劳而获的思想。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若干意见》:“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 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现在修改后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这一个规定,将一方的财产仍旧确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时间而改变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杜绝假借婚姻关系取得财产权益的行为,确保婚姻关系是建立在双方感情的基础上的。

但是也有不同的情况,夫妻一方对拆迁安置房做了相应的贡献,那么贡献的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

乐怡乐     发表于 2024-03-07 00:00:17

婚前房产再婚后拆迁获得的拆迁补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婚前房产本来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拆迁后获得的拆迁补偿自然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志同道合     发表于 2024-03-07 00:00:26

如果安置房仅仅以原房屋和土地的面积进行的补偿。则依然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对于家庭或者家庭人口数进行了补偿,那么安置房应当属于共同财产。

墨箫     发表于 2024-03-07 00:0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具体要看房产证上的名字以及购房时间

婚前拆迁,婚后拿的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您好

阿萨姆     发表于 2024-03-07 00:00:26

不属于共同财产。

一、《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赠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婚姻法》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angel.     发表于 2024-03-07 00:00:26


一、 结婚 后置换了房子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是不是?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 房产证 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婚后所得的财产。所谓“婚后所得”,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 离婚 生效时止。 并非所有的婚后所得财产均是 共同财产 。婚后所得的财产依照 婚姻法 第18条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第17条第4项、第18条第3项将婚后一方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分为两种情形:如果遗赠或增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即属于接受赠与的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婚后一方接受赠与或遗赠所得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 离婚房产分割 办法是怎样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 财产分割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 房屋所有权 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 抚养 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综上所述,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 买房 的,那么也是属于个人财产,除非父母明确指定是赠与夫妻俩的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后是由夫妻购买的房子,那么大部分情况都是属于共同财产的,不管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

曦     发表于 2024-03-07 00:00:35

这个门头房拆迁置换前属于你爸的婚前财产,置换时如果增面积添加了你爸婚后两人的存款那这部分增面积的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余房产仍然是你爸的婚前财产。

小小小小小     发表于 2024-03-07 00:01:09

如果门头房是婚前财产现在面临拆迁置换那么置换以后的门面投房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唯愿     发表于 2024-03-07 00:01:09

不属于的,婚前财产属于单方拥有,哪怕后面买房了也是一样的,出钱的那一方享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定义就是双方所拥有的财产

芸竹     发表于 2024-03-07 00:01:09

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所以门口的房子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物,你不相信的话可以去咨询一下律师

sunshine     发表于 2024-03-07 00:01:09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Quinn.     发表于 2024-03-07 00:01:09

当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哟

丶单纯de丨Team     发表于 2024-03-07 00:01:09

最关键的是你父亲在结婚以前。这个门头房。的付出是你的父亲。其次。就是要看你二婚以后他和你现在的继母。生活了多长时间,如果以现在的法律来讲。必须结婚,八年以后。八点以后的。或者说在结婚期间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所以应该你父亲的二婚虽然是门头房是婚前的。但是应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属于你父亲。

筱蕾     发表于 2024-03-07 00:01:09

婚前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结婚以后置换新房,那么这个置换以后就属于共同财产了,所以这一点一定要注意,如果能够有证据证明,这个房产是结婚前买了以后进行置换的,那么能够有一定的证据表明才能够说明是个人财产。

【加盐的咖啡】     发表于 2024-03-07 00:02:36

属于。置换新房是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一起购置的房产,并且是以两个人的名义置换的,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永远平安     发表于 2024-03-07 00:02:36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在婚后置换成新房应该不属于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婚前房产但法律上在这部分财产的认定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在这部分财产分割的时候总会出现分歧,容易产生矛盾和纠纷,所以在婚前房产置换新房的时候,一定要明确产权产权在谁手里,房子就归谁所有。

现在的法律对婚前财产在婚后的转化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婚姻法。有规定,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变为婚后财产,但婚前财产在婚后转化除了其他形态的财产是否归夫妻共有就没有了明确的规定,但从法理的角度去分析婚前财产只是在形态上发生了改变,但它的归属不应该发生改变,所以还应该归个人所有,而不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为了避免矛盾和纠纷,婚前房产在婚后置换新房的时候,应该把产权明确,婚前的房产如果在个人名下,在婚后置换新房,也要把房产放在自己名下,在办理房产证时不能写夫妻双方的名字,那样就会让他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需要分割财产,就要对半分对房产持有人是不公平的。虽然说婚前房产在时后置换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这个界限很难划定,因为婚前的房产在出售以后置换新房时,往往还要追加投资,有可能需要贷款而贷款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这时房子就不能全部认定为婚前财产,需要分割时要充分考虑这一点。

婚前房产在婚后置换新房如果需要再增加投资,那么新房就有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另一部分则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如果婚前的房产是老人出资购买,那么在置换新房的时候,产权上也应该出现老人的名字,不然就会把老人的财产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以后,再进行财产分割时,对老人极为不利,也会让实际出资人受到经济损失。

忠義     发表于 2024-03-07 00:02:36

按照法律规定,婚后买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虽然说房子是男方单方面付款,名字写的男方,但是你们如果没有约定说哪些属于个人财产,那一般情况下这套新房是属于共同财产。 16081146

芸竹     发表于 2024-03-07 00:02:36

由于置换房屋的一部分钱是男方的婚前财产,所以这套房子的产权要分两部分来看,由男方婚前房产买卖用于购买新房的那部分仍然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而由你们婚后财产所支付的那一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权划分的时候也是按二者比例来划分的。

16081139

猎手.²⁰¹⁸     发表于 2024-03-07 00:02:36

应该是的

伤悲。     发表于 2024-03-07 00:02:36

男方个人财产

七月     发表于 2024-03-07 00:02:36

首先,婚前房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婚后出卖该房所得价款依然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第
二,用上述财产所购新的房屋,按照财产占新房屋总价款的比例,该部分仍然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其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Wall-E     发表于 2024-03-07 00:02:36

法律分析:不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吴妹妹     发表于 2024-03-07 00:02:36

法律分析:如果一方将婚前的财产在婚后进行变卖,然后将出售房屋的资金在用于购买新的房产。那么虽然按照法律规定,第二套重新购买的新房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因为该房产里面有部分资金来源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所以对于这部分财产应当作为个人财产来进行认定。所以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对于这部分财产应当先行剔除,剩余的部分才可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小田°     发表于 2024-03-07 00:02:36

法律主观:

婚后换房是否属于共有财产,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房屋为 一方的财产 ,结婚后出售该房屋重新购房,若新购置的房款全部来源于出售房屋,离婚时婚内购买的房屋为夫妻。一方婚前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应属于 夫妻个人财产 。如果婚前属于 一方个人财产 ,结婚后用出售该房屋的款项为首付款按揭购房且登记于首付支付方名下,对于新购置房产归首付款支付方所有,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取得的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财产 ,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Archer     发表于 2024-03-07 00:02:36

法律分析:按情况来定。如果置换房明确的只写着一个人,那么这个房子的所有价值和它的所有权都来自于个人所有,不属于婚后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条例。

แสง     发表于 2024-03-07 00:02:36

不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穆     发表于 2024-03-07 00:02:36

法律分析:婚前房产再婚后拆迁获得的拆迁补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婚前房产本来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拆迁后获得的拆迁补偿自然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Wall-E     发表于 2024-03-07 00:02:36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财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不能简单的认为在婚后取得的就是共同财产,还应当结合财产的具体性质、来源、是否对财产的取得产生贡献_,综合予以认定。\x0d\x0a
因此,婚后拆迁取得的安置房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的安置房是对该房屋拆迁基础上基于所有人的一种补偿,是原房产所有权的自然延伸。如果因为政府的拆迁行为,将原本属于个人财产的房屋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明显剥夺夫妻一方财产权益,不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同样也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助长另一方不劳而获的思想。\x0d\x0a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若干意见》:“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 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现在修改后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这一个规定,将一方的财产仍旧确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时间而改变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杜绝假借婚姻关系取得财产权益的行为,确保婚姻关系是建立在双方感情的基础上的。\x0d\x0a但是也有不同的情况,夫妻一方对拆迁安置房做了相应的贡献,那么贡献的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

微微一笑很倾城     发表于 2024-03-07 00: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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