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Aser。 发布日期:2024-03-11 03:20:02 浏览:863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 孩子抚养权 的可能性较大: 第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第
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第
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 夫妻感情破裂 有过错,如,有 家庭暴力 、有 证据 证明的 婚外情 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女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自己的优势条件越多,越有利于取得抚养权,下面是一些特殊条件下,女方争取抚养权。
1、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女方可以从以下四个条件,去搜集证据,以证明自己,有利于子女抚养权。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女方生活,或者说在女方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那这种情况下,对于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来讲也是比较有利的。
4、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考虑到其恶习,对子女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子女判决给女方。
5、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这个条件也是非常有利于女方去争取自己抚养权的。
注意事项:
1、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
2、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女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抚养权主要依据为《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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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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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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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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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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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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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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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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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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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
女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可采取如下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当事人可提供相关证据,通过举证本人的工资、工作、家庭条件、学历、与子女关系等方面条件,均优等于另一方,法院认定属实的,会优先考虑其直接扶养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了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分析:离婚后要争回孩子的抚养权应搜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3、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了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方式:对于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是随母亲生活的,女方可提供子女不满两周岁出生证明、户口本等材料,以及自己不存在不宜扶养的材料。关于离婚女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离婚女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1、离婚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方式:对于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是随母亲生活的,女方可提供子女不满两周岁出生证明、户口本等材料,以及自己不存在不宜扶养的材料,争取抚养权。
2、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的,应提供能证明夫妻双方的基本情况、子女的年龄等事实的证据,法院会确认女方更有利于子女的,会判决女方优先获得抚养权。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6、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7、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父母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
三、怎样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一)到抚养孩子的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二)到法院立案庭立案时,要提交变更抚养权起诉状、双方的身份信息、孩子的身份信息、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还有证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证据材料;
(三)立案庭立案后,缴纳变更抚养权诉讼费,等待法院开庭通知。
(四)法院在审理变更抚养权诉讼时,会确定是否具有法定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如抚养孩子一方患病伤残不能抚养孩子、抚养孩子一方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等等。
变更抚养权起诉状是提起诉讼中必不可少的,在书写变更抚养权起诉状时,要注意格式和里面内容的填充。
变更抚养权起诉状的书写:
(一)原被告要列明,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二)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由谁支付孩子抚养费,还有就是诉讼费用的承担等。
(三)事实和理由部分需要详细点,充分说明变更抚养权的理由,主要说明对方有哪些方面不适合抚养孩子,自己抚养孩子有哪些方面更有利等等。
(四)结语和敬辞。在孩子抚养权变更起诉书末尾需要把起诉的目的和希望说出来。
(五)落款和日期。
富哥 发表于 2024-03-11 03:40:51
如何争取。据理力争啊,摆事实讲道理啊,用事实讲话,你的条件比对放好。或者孩子太小,哺乳期,哩离不开妈妈等理由。
平行时空 发表于 2024-03-11 03:41:01
如果你孩子小,你肯定能挣过来嗯,再说你是条件各方面非常的优越,你也能挣过来,我认为挣一个孩子的抚养权最好是两个人沟通,如果两个人沟通不好,那肯定就需要法律来判
素衣 发表于 2024-03-11 03:41:01
如果是这种情况,要增氧,抚养权,两个人都要增,要增负增,我觉得应该是干脆个人的条件真付钱,因为有条件的话,还要经过孩子的同意,看看他同意同意跟谁?
海纳百川 发表于 2024-03-11 03:41:01
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因其还在哺乳期,只要女方愿意抚养,孩子的抚养权肯定归女方,这是女方的优势。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女方可以从以下方面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如果女方存在下列情形的,在争取抚养权上,法院可以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
②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如果在以下方面存在优势的,那么就积极的向法院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①受教育程度;
②工作时间比较自由,工作稳定,能够有固定的时间,陪伴和照顾孩子。
③自身优于对方的基本条件
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
④自己父母优于对方父母的基本条件
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⑤自己提供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⑥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孩子的意见很重要。多与孩子沟通,与孩子建立良好的关系
一般情况,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总的来说,女方提供的证据对孩子越有利,比男方更多,那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越大。
大力力 发表于 2024-03-11 03:41:01
您好。双方可以先就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跟母亲,但也会有例外情况,《解释》中第44条规定列举的情形您可以参考一下。
两到八周岁的要综合考量双方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判定。
八周岁以上的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家与家律师总结以往的诉讼经验,认为法院在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考量的主要包括父母经济能力、学历、子女原生活环境、祖父母/外祖父母学历和抚养意愿等多方面因素。总的来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总原则。
您可以提前准备一些证据,比如您的学历证明、收入证明和孩子相处的照片视频等等,证明您有能力抚养孩子且孩子和您一起生活是有利于孩子成长的。
如果有需要,可以提供更详细的情况,我们会为您提供进一步的专业解答。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1084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44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斌 发表于 2024-03-11 03:41:17
一、女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1、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两个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判
离婚两个孩子抚养问题,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如下:
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
残雪落花印 发表于 2024-03-11 03:41:17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 孩子抚养权 的可能性较大: 第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第
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第
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 夫妻感情破裂 有过错,如,有 家庭暴力 、有 证据 证明的 婚外情 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我是神 发表于 2024-03-11 03:41:17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自己的优势条件越多,越有利于取得抚养权,下面是一些特殊条件下,女方争取抚养权。
1、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女方可以从以下四个条件,去搜集证据,以证明自己,有利于子女抚养权。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女方生活,或者说在女方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那这种情况下,对于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来讲也是比较有利的。
4、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考虑到其恶习,对子女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子女判决给女方。
5、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这个条件也是非常有利于女方去争取自己抚养权的。
注意事项:
1、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
2、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Jacksonzql 发表于 2024-03-11 03:41:27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七色彩霞 发表于 2024-03-11 03:41:27
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很多出于离婚阶段的人最想知道的事情
坚持 发表于 2024-03-11 03:41:27
抚养权问题牵动着双方以及双方的父母两个家庭的利益,赢得抚养权不仅靠法庭上的较量,也是双方综合实力的博弈。
吴亦 发表于 2024-03-11 03:41:27
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呀 发表于 2024-03-11 03:41:27
法院是以小孩跟着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如果小孩在两周岁以内,一般是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如果是在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则要综合判断;如果小孩已满十周岁,则更尊重孩子的意愿。
火炭上的一滴糖 发表于 2024-03-11 03:41:27
有抚养孩子的能力,有教育孩子的方法,有孩子对你的爱!
枫筱风จุ๊บㄋ 发表于 2024-03-11 03:41:27
证明自己能提供更有益于孩子成长的环境。
清风叙来 发表于 2024-03-11 03:41:27
离婚后小孩子抚养权要怎么争取: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三)其他
1、子女八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秀才 发表于 2024-03-11 03:41:28
女方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向法院提供本人的收入水平、生活环境、教育背景、资产状况等优于男方的证据,并且可以提供孩子更愿意与本人一起生活的,与本人生活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平行时空 发表于 2024-03-11 03:41:28
法律主观:
确定抚养权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从照顾孩子的利益出发来最终决定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可以母亲是否有积蓄、收入,并且孩子尚小较适宜跟随母亲生活等方面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要争取小孩抚养权,关键要证明孩子跟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他的成长及各项权益的保护。
快乐人生 发表于 2024-03-11 03:41:31
取得抚养权后有哪些好处
(一)深厚的母爱或父爱迫使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
这是争夺孩子抚养权最常见的也是最根本的原因。为了取得孩子抚养权,双方甚至不惜在财产分割方面做出让步。双方谁也放心不下将孩子给对方抚养。
李冬梅 发表于 2024-03-11 03:41:54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一般来说是要看几点的,包括孩子的年龄、平常是谁在照顾、父母双方各自的经济条件等等依据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首先如果孩子还在哺乳期内,是以由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然后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是可予准许的
终生有效 发表于 2024-03-11 03:41:54
抚养权问题牵动着双方以及双方的父母两个家庭的利益,赢得抚养权不仅靠法庭上的较量,也是双方综合实力的博弈。
逆爱千年 发表于 2024-03-11 03:41:54
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萌熊熊 发表于 2024-03-11 03:41:54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第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第
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第
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喜相聚 发表于 2024-03-11 03:41:54
法律分析: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盛民 发表于 2024-03-11 03:42:42
您好,孩子的抚养权,建议女方先和对方进行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给付的数额和时间等问题。
其次,如果双方对于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
法院一般是原则上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来直接抚养;已满八周岁的子女,需要尊重孩子自身的意愿和想法;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会综合双方的收入、家庭背景和教育背景等因素进行考量,选择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环境,总得原则是儿童利益的最大化。
如果女方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收入以及教育、家庭背景,例如平时孩子都是由自己照顾,孩子的生活和教育的各项支出和管理的,平时和孩子一起共同生活的照片和视频等相关证据。
女方还可以证明男方存在一些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例如传染病;对方没有尽到应尽的抚养义务;或其他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
同时,如果双方在收入、家庭和教育等方面的条件基本相同,那么女方还可以提供外公外婆有能力照顾并且愿意照顾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具体还是建议您寻找专业人士的帮助,结合女方的实际情况,帮助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清儿 发表于 2024-03-11 03:42:42
法律主观: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 孩子抚养权 ,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2、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3、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 抚养 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 夫妻感情破裂 有过错,如,有 家庭暴力 、有 证据 证明的 婚外情 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我还是我 发表于 2024-03-11 03:42:42
女方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孩子未满2周岁的,抚养权一般直接判给女方,女方不需要争取孩子抚养权;
2、孩子已满2周岁的,女方应当证明自身的情况更适合抚养孩子,只要女方的情况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抚养权就会给女方,其中孩子是已满8周岁的,女方应当征得孩子的同意,只要孩子愿意和女方共同生活,人民法院应当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细帝 发表于 2024-03-11 03:4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