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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提问人:无语浅笑。     发布日期:2024-03-09 09:56:02     浏览: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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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双方都有平等的抚养权利和义务。在决定孩子的抚养权时,法院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孩子的年龄和性别:一般来说,年幼的孩子更倾向于由母亲抚养,而较大的孩子则可能更倾向于由父亲抚养。此外,如果孩子是女孩,那么父亲的抚养权可能会得到更多的支持。

2. 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法院会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以确保孩子的生活和发展需求得到满足。

3. 父母的生活环境:法院会考虑父母双方的生活环境,包括居住地点、工作地点等,以确保孩子能在稳定和安全的环境中成长。

4. 父母的身体条件和精神健康状况:如果一方的父母身体或精神健康状况不佳,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照顾孩子的能力。

5. 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到了一定的年龄,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法院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因此,如果你希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你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你有能力并且愿意提供一个稳定和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环境。同时,你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以了解你的权益并制定相应的策略。

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男方争取抚养权,可以看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如果存在以下情形,那么男方争取抚养权的几率是比较大的:
1,与女方相比,如果孩子是男孩,那么由男方抚养也相对更为适当,因为男方更了解孩子的生理及心理变化,有利于孩子性格的培养和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
2,男女双方条件基本相同,但是如果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那么而且祖父母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的,那么可以作为父或母方直接抚养子女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比较小的。

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呢?下面尤其要注重这些关系子女健康成长的因素。


1、收入、经济情况。稳定的收入,能保障子女有相对较好的生活条件,也可以保障子女得到较好的医疗、教育。但经济情况并不必然取得子女抚养权。


2、本人受教育程度。父或母欲单独抚养子女(取得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其个人受教育程度对子女成长、教育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在其他方面离婚双方均无明显优势的情况下,该因素往往决定了最终法院如何判定何方取得子女抚养权。


3、性格、素养。有性格缺陷、家庭暴力、酗酒等不利子女成长因素的,也会严重影响子女抚养权的争取。


4、家庭组成情况。父母离婚后,抚养子女一方家庭(例如爷爷奶奶家)家庭成员生活和睦,对父母离异的子女而言是一种极好的情感弥补。


5、工作性质。离婚双方,一方工作性质、工作时间,也关系能否有足够时间陪伴、抚养、教育子女。作为父母,其工作本身也对子女成长有着塑形和引导的重要作用。


6、居住条件。抚养子女,应当有满足子女成长、居住的条件。孟母三迁的故事便能在一定程度上很好的说明这一点的重要性。


7、子女自身意愿。作为未成年子女,其自身有一定认知力,其自身真实情感流露的意思表示,在近年来司法实践中也是法院最终裁判的重要参考。

此外,在离婚诉讼中,不仅仅要着眼如何取得有利证据,更要在事前咨询并委托律师,由律师代理收集证据的同时,采取必要法律措施以在离婚诉讼中最好的维护自身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根据法律规定,争取抚养权的方式是:如果是女方,可以证明子女年龄不满两周岁;子女年龄满两周岁的,要经常关心爱护子女,保证子女与自己生活是有利于其成长的;满八周岁的,需要考虑子女想要与其一起生活的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 律师 代理 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 证据 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 工资 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 抚养 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子女抚养 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 婚姻法 》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二、子女的 抚养费标准 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 协议离婚 后,孩子的 抚养费 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对于尚还年幼的孩子来说,他们是没有选择的权利的,所以离婚对于孩子未来的身心成长都会有很大的负面影响。所以父母双方在处理婚后关系的时候,一定要以积极的心态去处理双方的问题,要为孩子着想,以免对孩子造成再次伤害。

船长     发表于 2024-03-09 12:20:15

您好,对于抚养权的归属,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两周岁以下原则上跟母亲,两到八周岁的要综合考量双方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判定。八周岁以上的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家与家律师总结以往的诉讼经验,认为法院在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考量的主要因素包括父母经济能力、学历、子女原生活环境、祖父母 / 外祖父母学历和抚养意愿等。总的来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总原则。

如果您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以参考一下法律关于抚养权归属的规定,并且也可以根据上述因素着手准备相关证据材料,来证明孩子和您共同生活是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

希望我们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84 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濤濤     发表于 2024-03-09 10:16:21

法律分析: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将依照婚姻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综合孩子的年龄、成长经历及夫妻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综合因素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佳祥     发表于 2024-03-09 10:16:21

一、 离婚 争取 孩子抚养权 如何取证? 在 律师 代理 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 抚养权 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 证据 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 工资 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 抚养 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子女抚养 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 婚姻法 》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二、子女的 抚养费标准 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 协议离婚 后,孩子的 抚养费 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后,也是会导致其中一方会失去子女的抚养权,那么按照规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是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同时也可以行使 探视权 ,如果一方在行使探视权时,任何一方都不可以随意的剥夺他人的探视权,所以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探视权。

བློ་གསལ     发表于 2024-03-09 10:16:32

我认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首先你自己嗯得有一定的条件,觉得孩子跟着你比跟着别人要幸福,各方面的生活要特别的充足,这样才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妙音     发表于 2024-03-09 10:16:51

孩子的抚养权,最好的结果是双方协商一致,若协商不成,只能去法院起诉。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法院是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考虑的,就是说自身必须有优势才行。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因其还在哺乳期,法院原则上会判给女方抚养,所以说男方没有优势,除非女方把抚养权让给男方。如果孩子超过两周岁,那以下就是男女方各自的优势:


1、母亲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2、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3、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匆匆     发表于 2024-03-09 10:16:51

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呢?下面尤其要注重这些关系子女健康成长的因素。


1、收入、经济情况。稳定的收入,能保障子女有相对较好的生活条件,也可以保障子女得到较好的医疗、教育。但经济情况并不必然取得子女抚养权。


2、本人受教育程度。父或母欲单独抚养子女(取得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其个人受教育程度对子女成长、教育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在其他方面离婚双方均无明显优势的情况下,该因素往往决定了最终法院如何判定何方取得子女抚养权。


3、性格、素养。有性格缺陷、家庭暴力、酗酒等不利子女成长因素的,也会严重影响子女抚养权的争取。


4、家庭组成情况。父母离婚后,抚养子女一方家庭(例如爷爷奶奶家)家庭成员生活和睦,对父母离异的子女而言是一种极好的情感弥补。


5、工作性质。离婚双方,一方工作性质、工作时间,也关系能否有足够时间陪伴、抚养、教育子女。作为父母,其工作本身也对子女成长有着塑形和引导的重要作用。


6、居住条件。抚养子女,应当有满足子女成长、居住的条件。孟母三迁的故事便能在一定程度上很好的说明这一点的重要性。


7、子女自身意愿。作为未成年子女,其自身有一定认知力,其自身真实情感流露的意思表示,在近年来司法实践中也是法院最终裁判的重要参考。

此外,在离婚诉讼中,不仅仅要着眼如何取得有利证据,更要在事前咨询并委托律师,由律师代理收集证据的同时,采取必要法律措施以在离婚诉讼中最好的维护自身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shirley     发表于 2024-03-09 10:17:17

男女双方如果想要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未婚生子,男女双方同样享有对孩子的抚养权,血缘关系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不存在而改变。如果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能够对孩子尽抚养责任。

初心     发表于 2024-03-09 10:17:17

根据法院的判决和自身的能力

逆爱千年     发表于 2024-03-09 10:17:17

组织对自身有利的证据,比如收入,时间,平常由谁直接带小孩等角度。

Yuki     发表于 2024-03-09 10:17:17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黃峰     发表于 2024-03-09 10:17:17

根据法律规定,争取抚养权的方式是:如果是女方,可以证明子女年龄不满两周岁;子女年龄满两周岁的,要经常关心爱护子女,保证子女与自己生活是有利于其成长的;满八周岁的,需要考虑子女想要与其一起生活的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五棵松.     发表于 2024-03-09 10:17:17

法院是以小孩跟着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如果小孩在两周岁以内,一般是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如果是在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则要综合判断;如果小孩已满十周岁,则更尊重孩子的意愿。

崇明     发表于 2024-03-09 10:17:18

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我还是我     发表于 2024-03-09 10:17:18

离婚时,抚养权是双方最关心的事情。人民法院判决抚养权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孩子的年龄,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以女方抚养为原则,对于已满八周岁的主要是征求孩子的意见。

dong~dong~dong     发表于 2024-03-09 10:17:28

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很多出于离婚阶段的人最想知道的事情

林诗晴     发表于 2024-03-09 10:17:28

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可妮兔     发表于 2024-03-09 10:17:28

法院是以小孩跟着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如果小孩在两周岁以内,一般是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如果是在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则要综合判断;如果小孩已满十周岁,则更尊重孩子的意愿。

身不由已     发表于 2024-03-09 10:17:28

2周岁以下之所以要给女方是因为孩子还在幼儿和哺乳期。如果你妻子肯同意给你孩子或者是你多给她点补偿她同意了就可以。父母的房子不是你们出资买的,不算你们的夫妻财产,她是一点都得不到的。

丁致友     发表于 2024-03-09 10:17:28

离婚为什么一定要争取孩子抚养权?请听家理律师苗莉莉的详细回答。

angel.     发表于 2024-03-09 10:17:28

抚养权问题牵动着双方以及双方的父母两个家庭的利益,赢得抚养权不仅靠法庭上的较量,也是双方综合实力的博弈。

淑慧     发表于 2024-03-09 10:18:07

法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办法:按照你所说的情况其女儿随女方生活对其成长不利。你们可以证明如果女儿随她母亲生活的话对她的以后的学习和生活没有帮助,而且因为她一直在你们家生活,所以可以请求法院判归其抚养。

他们说取微信的名字一定要很长很长     发表于 2024-03-09 10:18:07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闫良     发表于 2024-03-09 10:18:07

法院是以小孩跟着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如果小孩在两周岁以内,一般是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如果是在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则要综合判断;如果小孩已满十周岁,则更尊重孩子的意愿。

快乐人生     发表于 2024-03-09 10:18:07

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夏娟菊     发表于 2024-03-09 10:18:07

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很多出于离婚阶段的人最想知道的事情

芳芳     发表于 2024-03-09 10:18:07

原则上哺乳期的子女应当由女方抚养,除非女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你们必须要有证据加以证实。双方也可以就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协商。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
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
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
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
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
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
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
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
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
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超     发表于 2024-03-09 10:18:07

离婚时因为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互不相让而闹上法庭的事件是数不胜数的,都不想和自己孩子分离。但是离婚却是残酷的,孩子又不能像其他商品一样进行分割。女方该怎么获得子女的抚养权呢?本文就专门介绍女方怎么得到抚养权,欢迎浏览,谢谢。

一、诉讼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案件中,70%的案件存在父母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诉讼时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白领及以上人士居多。
因此,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现代的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带,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带。
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归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二、抚养权可能归女方的情形

一般情况下,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女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在孩子年幼时一般都会判给母亲,但是法院在判定时都是以哪方最能给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就将抚养权判给谁,如果女方想获得抚养权就证明自己能够给孩子最好的成长环境。以上就是我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约定今生     发表于 2024-03-09 10: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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