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子女财产怎么分配

提问人:日出东方。     发布日期:2024-03-09 05:56:03     浏览: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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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答您的问题之前,我需要强调一点:中国的法律制度是复杂的,并且每个案例都有其特殊性。因此,我提供的答案只能作为一种参考,并不能替代专业法律建议。

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子女的分配问题,这涉及到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和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这些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分配方式:

1. **平等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没有达成协议,或者一方明确表示放弃对财产的权益,那么法院可能会将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给双方。这包括婚后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个人财产增值部分。

2. **照顾子女利益**:在考虑如何分配财产时,法院通常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利益。例如,如果一个孩子即将上大学,而另一个孩子还在上小学,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更多的财产分配给正在上学的孩子。

3. **保护弱势群体**: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特别考虑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劳动或育儿责任,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更多的财产分配给这一方。

4. **遗嘱或遗赠**:如果一方在生前制定了遗嘱或遗赠,那么这些文件的内容将会成为决定财产分配的重要依据。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些基本的原则和可能的情况,具体的分配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您面临类似的法律问题,我强烈建议您寻找专业的法律咨询。

夫妻离婚财产子女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离婚时,共同财产和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和债务属于个人。妥善处理子女问题,是指本着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作出合理、妥善的安排。包括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如何承担和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教育费等。由于亲子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协议还可以约定非直接照顾者探望子女权利的内容,包括探望方式和时间。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离婚财产子女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财产分配的方法是:
一、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由双方平分,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对子女应当是抚养,而非扶养: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具体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法院均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来判决子女具体归谁抚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离婚财产子女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归属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离婚财产子女怎么分配

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若双方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若没有约定或者就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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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0年的时候,“婚姻法律新规”消息一出就在网上引得许多国人的关注,对于新增的离婚规定,不同人有不同意见。直到现在已经距离《民法典·婚姻篇》正式生效3个多月了,大家对离婚的条件和规定仍然有许多不解,下面给大家介绍下婚姻法2021年离婚新规定到底是怎么样的,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房子。

新的离婚制度在社会中引起那么大的反响,很大部分原因是2021年开始办理离婚程序与从前的有很大的不同。如今自愿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已经不会立即颁发带法律效力的离婚证了,可以先在网上进行预约离婚登记申请,然后共同到现场办理离婚登记申请。

关于离婚申请、登记的预约:一般可以不提前预约,但各个地方不同,建议去申请离婚登记前了解好相关事项。因为疫情还在蔓延,各地推出了网上预约离婚申请和预约离婚登记的服务,以广州为例,可以登录官方的预约系统,即“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就可以按照页面指示来预约了。

广州离婚登记申请(网上预约教程):第一步,进入页面点击开始预约;第二步,选择“离婚登记申请”;第三步,选择户籍所在地并填写好要办理离婚的夫妻二人户籍信息;第四步,根据剩余预约量来选择登记处名称以及日期;第五步,根据页面显示,填写离婚双方的信息,最后确认提交,完成离婚申请的预约。在系统上预约成功后,夫妻双方按照预约时间亲自到预约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即可。

广州预约离婚登记(网上):冷静期期满的30天之内,进入广东民政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点击预约须知中下方的“开始预约”,点击上图所示的“离婚登记”,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男方/女方证件号码、受理回执编号。点击进入下一步选择办理离婚登记的网点和时间,最后确认双方的信息后就能完成预约了。要办理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需携带规定中的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证,离婚证到手即离婚办理完成。

离婚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

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需要离婚的双方根据要求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的),提出申请,并且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本人的结婚证;

2、符合规定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通行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等;

3、现场填写的与离婚登记有关的申请书。

最新婚姻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明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小孩抚养权和探视、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离婚协议书可以由自己拟定,如果不能自己拟定可以到民政局拿格式文本。

(二)受理

工作人员会按照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次审核。离婚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次审核无误后,当事人会收到一份《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给予相关受理,必要时按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出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受理的回执单之日起30天内,任意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回执单可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需求,并亲自填写好相关文件,如《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出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从离婚冷静期期满后三十天内,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 当做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处理。

(四)审查

从离婚冷静期期满后三十天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第一天作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按规定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例如双方签订好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照片、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等,一起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发放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给予离婚登记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五)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处依据《婚姻登记工作和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因为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在异地想要离婚,且是协议离婚的,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申请和离婚登记,离婚程序和所需携带的证件材料大致与上述相同。若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外地,无法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协议离婚,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由法院按规判决离婚。

要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可起草起诉状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然后把起诉状和证据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法院受理离婚案件,会在一定时间内向对方当事人发起起诉状副本,然后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参与离婚案件的开庭审理,最后依据原告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对是否准予双方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对于新的离婚规定,许多人都把主要目光放在了新增了离婚冷静期规定上面,即便夫妻二人自愿离婚且协调好离婚的所有事项,也需要等上个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待任何一方都不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冷静期满期,还要在期满后的30天内,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对此新规,有不少网友评论说,还没结婚就已经感觉到了离婚的艰辛,如果一方故意拖着不离婚岂不是浪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对于单方面提出离婚的,新规有着这样的规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节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节;如果双方感情确定已经破裂,法院调节无效的,应当同意应允离婚。如果有重婚、与他们同居;对家庭成员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的行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当事人分居满两年因为感情不和的;或者是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法挽回的情形,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夫妻一方玩失踪、逃避离婚”这类情况,婚姻篇中的离婚新规写明:一方当事人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给当事人准予离婚。经过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又满一年的分居,一方再次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虽然新增的离婚冷静期让许多人表示出不解甚至不满的情绪,觉得这种新规,既增加了夫妻双方的离婚成本,降低离婚效率,又浪费了一定的司法资源。但离婚冷静期也存在一些好处,例如冷静期给夫妻二人一个用以冷静思考的空间,避免因一时情绪化而导致最终夫妻二人离婚,这对挽救婚姻有一定的好处。

不仅仅是冷静期,大家关注的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也有了新的规定。新规有这样的规定,父母在离婚后仍然对孩子具有一些列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抚养、教育和保护。若父母在子女不满2周岁的时候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交于母亲,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如果孩子是已经满两周岁了,其抚养问题若父母协商不一致的,由法院根据子女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哪一方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就判决那一方,年龄已经满八周岁的子女, 规定表示,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的抚养费负担应当承担部分或是全部的。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子女双方父母协议决定;协议无法达到相同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按规判决,除了子女的实际需要外,法院还会根据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的标准来做出决定。

而对于财产在离婚如何分割问题,通常在离婚时,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分配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有意见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确定。例如,夫妻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即便这个房子是在婚后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离婚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婚前房产婚后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那么该房子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均分。

除了财产分割,彩礼退还问题也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很多闹离婚的夫妻在结婚彩礼上也会有意见分歧的情况出现。除了特殊情形,以结婚为目的向男方索要的彩礼,一般返还的几率不高。如果当事人请求退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查明属于以下情况,人民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退还彩礼:

(一)夫妻双方未按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付人方生活困难。

在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需要面对和处理的的事情有太多太多了,有些夫妻在纠结办理离婚的时间问题,也有人在苦恼自己和孩子的去向,或者是 财产、房产等问题,但不管如何,希望每一对夫妻在面对自己婚姻状况走到尽头选择离婚时,能够处理好离婚需要面对的各方面事务,在真正决定离婚前,最好了解清楚现下离婚的新规定,必要时选择律师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大力力     发表于 2024-03-09 06:16:20

然后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你们必须是双方亲自到当时的婚姻登记地,或是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是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的。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会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

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哈~请稍等2分钟的哦,亲亲,正在帮您解决问题。

勇     发表于 2024-03-09 06:16:45

法律分析: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均等分割。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和别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可进行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离婚时,一方还没有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适当的照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菲菲的老豆     发表于 2024-03-09 06:16:55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房产的分配方式:


一,该房产是个人财产的,不用分配,直接归个人所有。


二,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配为原则。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张林生     发表于 2024-03-09 06:16:55

法律分析:财产分配的方法是:
一、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由双方平分,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对子女应当是抚养,而非扶养: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具体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法院均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来判决子女具体归谁抚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可可     发表于 2024-03-09 06:16:55

一般如果孩子年龄较小的话,都是给女方的,两岁以下是都给女方两岁以上上三岁这种也是考虑说给女方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您好,我是瀛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稍等我阅读完您的问题后给您解答

你好请问离婚双方都争抚养权。是女孩三岁

@凤兰     发表于 2024-03-09 06:16:55

夫妻离婚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归属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笑看风云     发表于 2024-03-09 06:16:55

在法律中,孩子没有参与夫妻离婚财产的权利,但是会照顾到子女的合法权益来进行分割。首先,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各自的个人财产是不用进行分割的。对于如何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应当先由夫妻双方进行自主协商,一般是一人一半,对于不动产等价值较高的财产,还可以按购买时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同时还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协议不成,才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一般会在一人分一半的原则上综合考虑其他情况,比如双方是否在婚姻中存在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王英敏     发表于 2024-03-09 06:16:55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宋成刚     发表于 2024-03-09 06:16:55

针对部分配偶给小S买车买房的情况下,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呢?这样情况下,配偶完全有权利要求返还。

布拉德皮球     发表于 2024-03-09 06:16:55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闫良     发表于 2024-03-09 06:16:55

法律分析:财产分配的方法是:
一、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由双方平分,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对子女应当是抚养,而非扶养: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具体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法院均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来判决子女具体归谁抚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掌上空间     发表于 2024-03-09 06:16: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妍妍     发表于 2024-03-09 06:16:55

夫妻离婚财产跟孩子怎么分配

跨與不跨,在於一步     发表于 2024-03-09 06:16:55

视情况而定。如果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 平均分割,同时会照顾女方和未成年人子女权益。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吴永     发表于 2024-03-09 06:16:55

夫妻离婚财产该怎么分配?两个人在一起挣得钱,两个人一起

回归宁静山林     发表于 2024-03-09 06:16:55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 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作者按:我认为此规定不太公平,如一方财产为
5,另一方财产为
3,差额应为
2,财产为5的一方给对方
2,财产少的一方变为
5,财产多的一方变为
3,是又不公平了。这是立法者的一个失误,但合理了又不合法,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条与该解释冲突,所以不再适用)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 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此处立法者显然考虑到了5-2=3的问题)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
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1
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期限应不仅限于8年)


1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1
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


1
5、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
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 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1
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
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
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2
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源于:

A 楼兰城主     发表于 2024-03-09 06:17:10

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没有关系

一帆风顺     发表于 2024-03-09 06:17:10

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的问题,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双方的合法收入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无特殊约定的,原则上平分。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1,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冥雪     发表于 2024-03-09 06:17:10

法律分析:对于夫妻离婚后的房产分割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房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情形,其夫妻双方是可以先进行协商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进行分割;但是对于其房产是一方个人财产的,是不参与分割的,其另一方也是没有拥有该房产的权利。对于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子的情形,是视为对孩子的赠与的,对于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人名字的,则为该孩子的个人财产,是不参与分割的;对于房产产证上登记了两个人名的时候,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上述情形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冉颜红     发表于 2024-03-09 06:17:51

法律分析: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约定的按约定。如果房产是夫妻婚前一个人资产买的,应当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如果房产为双方婚后共同买的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应当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兰     发表于 2024-03-09 06:17:53

男女双方夫妻生活过不下去了之后,就会通过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男女双方要通过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话,就要面对夫妻财产分配的问题,但是很多人对于这一方面了解的不多,因此关于夫妻离婚房产分配给女方,应该怎么去做呢?以及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配?这两个问题就是我们今天需要来解答的。

夫妻离婚房产分配给女方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只签署离婚协议书,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的,该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尚未生效。法院会按法定的分配方法予以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配

房屋作为不动产,其分割方式与金钱等其他动产均有不同。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的进行估价并决定其归属,如果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首先,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则通过竞价的方式来决定房屋的产权归属;

其次,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最后,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此外,对于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上述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夫妻离婚房产分配给女方怎么去做?首先我们可以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写上房屋是归女方所有的。这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如果男方不履行这项我们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关于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配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了解到,房屋作为不动产,他的分割方式与金钱等其他的动产是不同的。在民法典里面有明确的规定,是可以通过夫妻双方进行协商,进行房屋估价并决定归属的。如果实在协商不好的话,就会由法院直接估值,然后平分。

安静的等待     发表于 2024-03-09 06:18:36

法律分析:

如果房产是夫妻婚前一人全款所买的,应当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如果房产为双方婚后共同买的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应当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高山流水     发表于 2024-03-09 06:18:38

夫妻离婚房子要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买的,如果是婚前财产夫妻不能分割,归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那么首付的部分增长的部分归个人所,有共同还债的部分是双方共同所有,如果是婚后双方买的房产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心飞翔     发表于 2024-03-09 06:18:38

您好,夫妻离婚时,如果对于房产能协商一致的,按照夫妻间约定的分割方式进行处理。如果夫妻间对于离婚财产达不成一致的,那么需要结合房屋的登记情况、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多个因素进行判断。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夫妻离婚时的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律规定。如果夫妻间没有约定或者无法协商一致的,在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如果协议无法解决,需要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首先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首付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对于夫妻还贷及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以分割。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屋,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同时也书面表示只赠与给其子女,与配偶无关,那么这个房屋也属于己方子女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屋,那么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柏菊     发表于 2024-03-09 06:18:38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在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无论是首付款部分还是共同还贷部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均等分割。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对方房产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部分,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晨晨     发表于 2024-03-09 06:18:38

夫妻离婚财产需根据以下情况分配:


1、如果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


2、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


3、双方也可以协商分割的金额和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

离婚后财产分配不合理怎么办


1、离婚后发现财产分配不均后悔的可以提起重新起诉;


2、夫妻已经离婚如果发现一方隐藏财产的,另一方可以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一方进行隐藏财产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时,夫妻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也可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愛吃嘚喵     发表于 2024-03-09 06:18:42

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夫妻与子女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同等的,因为妻子和子女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不过有遗嘱的遗产,是先要按照遗嘱执行的。在继承遗产之前,一般是先将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剩下的一半,按照遗产处置。

一、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夫妻与子女怎么分配

首先需要确定遗产数额,夫妻一方死亡的,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的财产为死者遗产,对于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进行分割,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分配规则: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民法典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父母配偶遗产继承顺序法律如何规定

依照《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不存在分配顺序,且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特殊情况下,如对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条件和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的。法定继承顺序一般是,同等顺序继承人,继承相同份额的遗产,不过继承这个事情,也是可以由继承人进行商议,商议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不等份额的继承。

杨晶     发表于 2024-03-09 06: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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