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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不给抚养费

提问人:安好*^_^*。     发布日期:2024-03-06 22:28:04     浏览: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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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因此,如果离婚后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不给孩子,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履行抚养义务。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我们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权益,同时也要尊重父母的意愿。建议女方首先尝试与男方进行沟通,寻求和解的可能。如果沟通无果,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履行抚养义务。同时,女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孩子进行临时监护,以确保孩子的权益不受侵害。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如果男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的来说,离婚后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不给孩子的情况下,女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履行抚养义务。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避免对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离婚后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不给孩子

时代的变迁决定了人们生活习惯的变化,其中,人民的思想变化是相对生活中最想而易见的一项变化。如今的青年人针对婚姻更加向往自由和平等,因此对于 结婚 和 离婚 的看法相对开放,在难以相处的情况下会选择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如果有孩子的话,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 抚养费 吗? 一、新 婚姻法 规定女方应支付男方费抚养费 1、离婚后,一方 抚养 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2、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用怎么计算 (1) 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 子女抚养费 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方式。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3) 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期限。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 丧失劳动能力 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 男方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支付,收入较高的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 工资 的百分之五十。如男方有健康方面问题的可以减少,双方协商规定抚养费。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吗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男方不给,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倘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承担抚养费。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对方可以减少给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有哪些


1、离婚证;


2、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不给孩子怎么办

离婚 后孩子归男方女方 抚养费 怎么办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 子女抚养费 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 协议离婚 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免吗
(1)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 丧失劳动能力 ,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 抚养 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 再婚 ,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离婚中没有 抚养权 的一方需要支付另一方一笔费用作为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支付多少,要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进行决定,如果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可以多进行支付,如果经济条件差的,可以少进行支付,付款方式可以月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男方不给,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倘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承担抚养费。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对方可以减少给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有哪些


1、离婚证;


2、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晓荭.     发表于 2024-03-06 22:48:56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不给抚养费的,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的,男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男方不愿意给的,女方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男方负担抚养费,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男方确实应当负担抚养费的,应当作出相应的判决,让男方按时向孩子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胡乐言     发表于 2024-03-06 22:48:57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要按照本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猎手.²⁰¹⁸     发表于 2024-03-06 22:49:00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造成离婚时,就需要协商离婚的相关问题,如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如果只能一个孩子的,由一方抚养时,另一方要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要给多少?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要给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免吗


(1)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三、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原因


1、出轨式: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批评教育无悔改表现;


2、闪电式: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平淡式: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或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4、家庭暴力(含冷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经教育无悔改表现,另一方不谅解的;


5、赌博、吸毒: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吸毒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


6、违法犯罪:一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


7、无性婚姻:一方婚后患有性病、艾滋病等法定传染性疾病的,或患有严重精神病,或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8、不育婚姻:一方无生育能力,且难以治愈,或虽有生育能力,但明确表示不愿生育;


9、下落不明:一方下落不明,经多方寻找和公告查找确无下落;


10、有名无实:虽经结婚登记,但未同居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无和好可能。

渔夫     发表于 2024-03-06 22:49:29

法律主观:

孩子归男方,女方还是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负担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子女抚养费。但有的时候由于经济条件或其他原因的限制,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无法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我有一颗深深     发表于 2024-03-06 22:49:30

法律分析: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美眉     发表于 2024-03-06 22:49:31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A迦勒     发表于 2024-03-06 22:49:31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永远的0     发表于 2024-03-06 22:49:56

按婚姻法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无固定收人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张世新妈     发表于 2024-03-06 22:49:56


一、孩子归男方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1、孩子归男方女方要给抚养费。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支付抚养费是属于父母应当要履行的一项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Chuanky(建川)     发表于 2024-03-06 22:49:56

法律分析: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JIU。     发表于 2024-03-06 22:49:56

法律主观:

孩子归男方,女方还是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负担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子女抚养费。但有的时候由于经济条件或其他原因的限制,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无法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双全 mosse     发表于 2024-03-06 22:50:10

法律主观: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然有抚养义务,不与子女生活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平行时空     发表于 2024-03-06 22:50:44

要的啊!不管孩子归谁抚养,另外一方都是需要抚养费的!但是,这只是说原则上,法官是可以更改的,比如说抚养费每月给多少,甚至能力不足也可以申请不用给钱$_$,或者就算有能力,但是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很有钱拒绝抚养费也是不用给的

木支     发表于 2024-03-06 22:50:44

你好,夫妻双方离婚后,如果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父亲仍然需要承担孩子相应的抚养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方面做出了相关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婚姻关系结束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相关法条的规定,父母离婚并不会导致父母子女关系的消失,离婚后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力义务关系仍然存在,也就是说并不会因为双方离婚,孩子跟父母一方生活而免除另一方的抚养责任。在离婚后,孩子由夫妻一方直接抚养的,不直接抚养的父或母需要负责负担全部或者部分的抚养费。具体抚养费的金额与支付期限等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Archer     发表于 2024-03-06 22:50:44

离婚后子女归女方的,男方抚养费一把要按照本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安好*^_^*     发表于 2024-03-06 22:50:44

法律分析:要。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玫瑰银     发表于 2024-03-06 22:50:45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不给抚养费的,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的,男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男方不愿意给的,女方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男方负担抚养费,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男方确实应当负担抚养费的,应当作出相应的判决,让男方按时向孩子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Martin     发表于 2024-03-06 22:50:49

这个当然是可以的啊,你要明白,这个抚养费是给孩子的,可不是给他的,既然孩子随你生活了,那你就不需要给抚养费了

张继     发表于 2024-03-06 22:50:49

对这个问题,当然是可以了,也就是说谁家带孩子,那么谁就不用出抚养费了,那么一开始是男方带孩子,女方给他抚养费,这时候孩子归女方了,应该男方给你抚养费,因为你负担孩子的一切生活了,所以说男方给你抚养费,这是应该的

修江游龙     发表于 2024-03-06 22:50:49

孩子归男方女方要给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李登忠     发表于 2024-03-06 22: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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