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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提问人:cultman。     发布日期:2024-03-06 20:32:02     浏览: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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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离婚房产的分割如下: 1、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且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则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房产的增值部分也属于个人所有; 2、房产是婚后购买的,即使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3、属于个人财产的房产在婚后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易法通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如果有特殊情形的,可以请求增加或者减少抚养费。关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的其他相关问题,下面由我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1、子女的抚养费,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例如给付方每月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是按固定收入的20-30%给付。如果有特殊情形的,可以请求增加或者减少抚养费。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二、对方不给探望孩子可以不给子女抚养费吗

首先,探望子女和支付子女抚养费属于不同的法律问题,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给探望孩子时,另一方不能拒绝继续支付子女抚养费。

否则的话,就是在损害子女的利益,子女们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支付抚养费的。

其次,夫妻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就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不能拒绝,而且还要协助。

若是不肯协助,不给机会给对方与孩子接触的,那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对子女进行探望。

对方又拒不执行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最后,若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望子女,会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也要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所以不能私自决定拒绝对方探望孩子。

上述是我整理的内容,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如果有特殊情形的,可以请求增加或者减少抚养费。

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支付多少的小孩 抚养费 ,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 一般来说,没有获得小孩 抚养权 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 工资 收入的20%到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婚姻家庭 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费 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 后,一方 抚养 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当父母之中有任意一方不履行法律所规定的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人都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一方承担应尽的义务。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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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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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善若水     发表于 2024-03-06 22:59:49

抚养费给多少一般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乐而忘忧     发表于 2024-03-06 22:59:49

你好,可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和对方收入考虑,双方协商计算

花花世界 不必当真     发表于 2024-03-06 22:59:49

子女抚养费的算法: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计算。具体则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进行确定。

背包旅行     发表于 2024-03-06 22:59:49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坚持要离婚的,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如果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吸毒、赌博、家暴、婚外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或者其它被法院认定为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法院判决不离,双方继续分居6个月后再行起诉,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我们建议即使第一次诉讼可能判不离也要认真应对,因为此时在法庭上的陈述、双方的举证都会记录在案,下次诉讼时有很强的证据效力。

文雅居士     发表于 2024-03-06 22:59:49

按照离婚协议执行。 违反的,可以通过诉讼判决处理

富哥     发表于 2024-03-06 22:59:49

关于子女抚养费该如何算,我做以下简要介绍。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文     发表于 2024-03-06 20:52:14

就父亲每个月给你孩子的抚养费

小孩子的抚养费是怎么算的

您好,百度平台合作律师为您服务!已收到您的问题,请稍等!

Chuanky(建川)     发表于 2024-03-06 20:52:18

四川婚姻律师网为你解答: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8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第11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12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离婚案件中,大家最关注的子女抚养问题除了子女归谁抚养外,还有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给付的问题。 下面,仅就这一问题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司法实践作一归纳。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抚养费应怎么给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五、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六、孩子的抚养费应给到几时?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七、成年的子女还需要父母拿抚养费吗?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八、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九、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如何支付抚养费?

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十、继父母应否向继子女给付抚养费?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继父母也可以不给付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同意抚养,当然法律也认可。

十一、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十二、孩子改姓,父母可否拒付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但是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法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本条是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的规定。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因此,离婚后的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地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经济责任。理解这条规定,就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抚养费的范围

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

2、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关于抚养费的几个问题:

抚养费的数额

子女抚养费的多少及各方承担的份额,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必要的抚养费也是子女生存、接受必要教育的基本保障。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首先,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其次,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首先,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其次,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取一次性给付的,要注意掌握条件。以下情况可以一次性给付:一是出国、出境人员;二是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业主等人员;三是下落不明的一方以财产折抵的;四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首先,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家长必须为未成年人完成9年义务教育负有责任,至于9年以后的教育,父母就没有必然的义务支付学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1)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其次,要注意的问题,所谓“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对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是有条件的,其法定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成年子女因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而需要被抚养;(二)是父母具备负担能力,即父母在维持自己的生活外还有承担抚养义务的给付能力。如果父母因负担抚养义务即不能维持自己生活,则不负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抚养费的变更

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至于费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仅凭子女单方面的要求而确定,应经相应的程序予以解决。其程序可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首先,原定抚养费的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其次,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再次,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此外,还有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首先,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其次,二是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选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最后,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总而言之,计算抚养费要综合考虑,不能一概而论,在给付方法,数量,时间等要慎重计算才能维护追讨抚养费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冥雪     发表于 2024-03-06 20:52:18

关于小孩抚养费的计算

按新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涉及到给子女扶养费及给多少扶养费、在什么时候应给扶养费等情况是常见的问题.

1、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计算标准是什么呢?

对这个问题最高法院有规定,分两种情况:“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按这个规定,如果有一个先生,已与太太离婚,有一女由太太抚养,他是公司职员,每月工资为2000元,在子女抚养费诉讼中可以判决由他支付的抚养费可以在每月400-600元间。

第二种情况,“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按这个规定,如果有一个小姐,她是娱乐业从业人员,收入不固定,已与先生离婚,有一女由先生抚养,在子女抚养费诉讼中可以依据同行业平均收入来确定,如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公布“08年度文化体育娱乐行业年收入”为24000元,那么平均她月收入可定为2000元,可以判决由她支付的抚养费可以在每月400-600元间。

2、在什么时候给付抚养费?

按婚姻法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就是说可以按月或按年给,当然要是手中掌握大量的财产的情况下,按标准一次性给齐,也是可以的。

3、在什么条件下,可能会遇到要求给付子女抚养养费的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抚养费。

4、有什么方式要求给付抚养费?

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要求义务人履行抚养义务。

5、这个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当然是给付到子女十八岁或是可以独立生活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在下列情况下子女虽成年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则父母仍要给付抚养费, 例如: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指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花     发表于 2024-03-06 20:52:18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法子女抚养费的金额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确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方,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例如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月总收入一年为15000元,那么他每月可以按4000元左右的标准给付女子的抚养费。同时,该司法解释也对负担抚养费的比例设置了上限,即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

原则上抚养费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只有在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才由人民法院判决,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我国目前多数子女抚养费都有夫妻双方协商解决。

所以,抚养费的标准法律并没有具体明确的硬性规定,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第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第二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第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相恋     发表于 2024-03-06 20:52:18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2001年12月27日开始实施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父母抚养的子女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显,已将那些大学以上学历的费用排除在父母的抚养义务之外。

幻影     发表于 2024-03-06 20:52:18

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当父母之中有任意一方不履行法律所规定的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人都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一方承担应尽的义务。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Zung WaiKei.      发表于 2024-03-06 20:52:1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夜袭寡妇村。     发表于 2024-03-06 20:52:18

你好,一般情况下,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至于抚养费的数额,需要考量双方实际的收入、负担能力以及居住地的生活水平。如果对方有固定收入,那么一般情况下需要将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支付,最多不超过50%。如果对方没有固定收入,那么就需要参考当年收入或所在行业的平均收入作为基数,再参照前面说的比例确定。如果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者残疾的,也可以要求适当增加抚养费。

但是,家与家律师特别提示,如果所要求的是超出子女实际需要的费用,如上不必要贵族学校的学费,购买电脑、手机、旅游服务等非生活必要的高消费,对方是可以不支付的。

你可以补充一下具体情况,以便进一步分析。

如果你对抚养费还存在其他问题或者需要帮助的话,欢迎联系我们,家与家律师专注婚姻家事。

.     发表于 2024-03-06 20:53:04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离婚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由父母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与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子女年满八周岁的,法院会尊重其个人意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用,抚养费用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根据子女实际需要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进行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没有固定收入的,则按其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比例进行给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VIVIAN     发表于 2024-03-06 20:53:04

提起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大家都知道,有人问离婚后的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另外,还有人想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下面就一起来看看离婚后的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1、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离婚后的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民法典》千零八十五条规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协议不成的,由判决。离婚一方有权知道抚养费明细。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

据此,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


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2021年6月可以异地离婚。


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负担能力;


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离婚了抚养费怎么算。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欠十年抚养费怎么算。


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回答: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计算,首先要区分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情况,基于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对于双方自愿接受确定的具体数额就是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是诉讼离婚,则会依据的相关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计算公式或者数字。

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可以自行确定孩子的抚养费。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过低,已经不能满足孩子的实际需要的话,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的规定,子女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月薪一万抚养费才一千。

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法官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计算公式或者数字。其中孩子的实际需要如何确定?主张抚养费的一方需要提供最近一年来孩子的实际花销的凭证,证明孩子的花费是多少。其中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通常会考虑父母的日常收入情况,需要把双方的收入证明和银行流给法官。在此基础上,法官会综合确定一个具体的抚养费数额。

律师提醒,无论是协议确定,还是法官裁判,在确定了具体的数额后,希望负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父或者母能够按时给付,否则,子女可以依据生效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确有财产,会查封、扣押、冻结,必要时甚至会拍卖房屋,或者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最严重的可能会涉嫌刑事上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依据]离婚后16岁小孩抚养费怎么算。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费等费用。

第四十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应予支持。月收入4000抚养费多少。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月收入5000抚养费多少。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离婚后尽量不要去看孩子。

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一个月7000工资抚养费。

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权吗。

第五十二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支持。

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怎么判。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以上就是与离婚后的孩子抚养费怎么算相关内容,是关于离婚后的孩子抚养费怎么算的分享。看完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王璇     发表于 2024-03-06 20:53:09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也可以由法院判决。

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文雅居士     发表于 2024-03-06 20:53:26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雨点儿     发表于 2024-03-06 20:53:27

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
3、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
4、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L     发表于 2024-03-06 20:53:27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一般是判决给女方;两周岁以上至八周岁,法院综合判断男女双方的经济情况来进行判决;八周岁以上的,男女双方条件相差不大的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听取孩子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双方可以协商或诉讼方式确定另一方负担抚养费的金额及期限的长短。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发表于 2024-03-06 20:53:27

离婚孩子抚养权 问题应由双方进行协商。对于两周岁以内的孩子,法院原则上会判给女方。抚养费的问题,当事人也可以进行协商。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的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Lucky_zzl     发表于 2024-03-06 20:53:27

民法典中离婚时孩子抚养费的计算方法主要有,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医疗费以及教育费等费用。需要给付抚养费一方有固定收入的,需要支付其20-30%的金额。需要给付抚养费一方没有国定收入的,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此外抚养费是需要定期给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fen     发表于 2024-03-06 20:53:27

法律分析: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一般是判决给女方;两周岁以上至八周岁,法院综合判断男女双方的经济情况来进行判决;八周岁以上的,男女双方条件相差不大的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听取孩子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双方可以协商或诉讼方式确定另一方负担抚养费的金额及期限的长短。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芳     发表于 2024-03-06 20:53:27

律师网为你解答: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
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8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第11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12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离婚案件中,大家最关注的子女抚养问题除了子女归谁抚养外,还有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给付的问题。 下面,仅就这一问题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司法实践作一归纳。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抚养费应怎么给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五、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六、孩子的抚养费应给到几时?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七、成年的子女还需要父母拿抚养费吗?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八、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九、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如何支付抚养费?

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十、继父母应否向继子女给付抚养费?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继父母也可以不给付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同意抚养,当然法律也认可。


十一、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二、孩子改姓,父母可否拒付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但是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法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本条是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的规定。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因此,离婚后的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地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经济责任。理解这条规定,就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抚养费的范围

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


2、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关于抚养费的几个问题:

抚养费的数额

子女抚养费的多少及各方承担的份额,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必要的抚养费也是子女生存、接受必要教育的基本保障。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首先,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其次,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首先,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其次,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取一次性给付的,要注意掌握条件。以下情况可以一次性给付:
一是出国、出境人员;
二是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业主等人员;
三是下落不明的一方以财产折抵的;
四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首先,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家长必须为未成年人完成9年义务教育负有责任,至于9年以后的教育,父母就没有必然的义务支付学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
(1)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其次,要注意的问题,所谓“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对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是有条件的,其法定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成年子女因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而需要被抚养;(二)是父母具备负担能力,即父母在维持自己的生活外还有承担抚养义务的给付能力。如果父母因负担抚养义务即不能维持自己生活,则不负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抚养费的变更

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至于费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仅凭子女单方面的要求而确定,应经相应的程序予以解决。其程序可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首先,原定抚养费的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其次,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再次,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此外,还有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首先,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其次,
二是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选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最后,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总而言之,计算抚养费要综合考虑,不能一概而论,在给付方法,数量,时间等要慎重计算才能维护追讨抚养费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晓时.Rocky     发表于 2024-03-06 20:54:44

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
3、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
4、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川~     发表于 2024-03-06 20:54:4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恋亲恩     发表于 2024-03-06 20:54:44

法律分析: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夫妻双方是可以就抚养权进行协商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经济情况、生育能力、生长环境等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判决的。但是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对于子女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个人的真实意愿。 其孩子抚养费的计算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各方有固定收入的情形,一般按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进行给付,对于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是不得超过月收入的一半。对于需承担抚养费一方无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年收入和行业收入水平,参照有固定收入的支付比例进行确定。其具体金额请以实际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界生碗天     发表于 2024-03-06 20:54:46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乐怡乐     发表于 2024-03-06 20: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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