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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小孩子抚养费用

提问人:身不由已。     发布日期:2024-03-06 17:44:04     浏览: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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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小孩子的抚养问题通常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法律程序通常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确定抚养权的主要抚养人,即孩子的居住权问题;二是确定抚养权的实际行使人,即抚养费的支付人。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家庭环境、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孩子的年龄和偏好等多方面的因素来做出裁决。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也可以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自行解决。

离婚后小孩子抚养问题

法律分析: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可予以优先考虑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3、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同时,法院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因素来最终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离婚后小孩子应该谁来抚养?

法律分析: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后小孩子抚养问题如何确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能举证证明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这种情况要在小孩子满了10岁以后,才能征询小孩子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小孩子抚养权要怎么争取

法律分析: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能举证证明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这种情况要在小孩子满了10岁以后,才能征询小孩子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小孩子抚养权要怎么争取

你好,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42 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赣州市赣县区     发表于 2024-03-06 18:04:20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的内容也很容易理解,都是大白话。生活费很好理解,这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生活水平来确定的,上海就高,西部地区就低,起诉离婚要求抚养费都会有标准的,直接套用就可以。

教育费就是读书钱。这里提醒一句,读大学时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了,是可以不支付教育费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成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医疗费就是看病的钱。如果子女治疗疾病是一个长期过程,随着医疗费用的增加,是可以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的支出,这一点在下文会继续讲解。

抚养费是可以增加的。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婚姻法》《收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具体规定。简述如下:

一、哺乳期的婴儿随母亲生活,无特殊情况禁止变更抚养权。母亲有传染病或者虐婴行为危害婴儿幼儿生存权利的,只能临时变更监护关系。

二、2周岁以下的幼儿随母亲生活。

生父、继父负责承担供给抚育费义务,无法定事由,不得以支付了抚养费为由变更抚养权。

三、2周岁以上至10周岁以下儿童,在有利于保护儿童人身、财产、生活环境安全前提下。有夫妻共同抚养权、夫妻共同收养权的一方举证送小孩读书的《小学生教育发展情况手册》,证实小孩继续跟随其生活是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优先抚养。

无夫妻共同收养权的另一方,只能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拒付抚养费的,由法院裁定中止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并强制执行支付抚养费。法院执结的抚养费证实被执行人没有支付过小孩出生至诉讼变更抚养权以前的生活费,明显是不利于小孩生存的行为,被执行人现支付小孩出生至诉讼变更抚养权的生活费给与小孩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

四、10周岁以上的少年人,由其自主选择随父或随母生活。经10周岁以上子女确定随父(生父、继父、养父)或随母后,法院不再变更抚养权。

五、与婴儿、儿童、少年、未成年青年、成年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暴力伤害子女、拒付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直接危害子女健康生存的,由法院判决变更监护关系。

za     发表于 2024-03-06 18:04:20

一、孩子 抚养费 包括哪些费用 抚养费也称抚育费,是父母或对未成年人负有 抚养 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我国 婚姻法 上的抚养费,是指当父母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明确阐明,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 医疗费 等费用。” 二、只要是花在孩子身上的开销,都可以要求对方分担吗? 抚养费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对生活费而言,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孩子购买电脑手机等数码产品的费用、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只要并非生活所必需,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对教育费而言,抚养费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公立学校教育费。上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学费,为上更好的公立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以及兴趣素质提高班学费等,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以上两类支出,未经父母双方同意的,不同意的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支付。 孩子的医疗费,以社会 医疗保险 不能报销的为限。 上海 婚姻 律师 当然,如果孩子发生了大额 医疗费用 ,平时给付的抚养费远远不够支付医疗费的时候,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对方负担医疗费的一半。 抚养费具体应当按照什么标准给付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可由父母双方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提供了一个参考标准: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一般是没有直接抚养的父亲或者母亲直接支付给未成年子女,用于其生活读书的一种费用。因为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所以在没有实际照顾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而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往往就要结合父母的经济收入状况。

身不由已     发表于 2024-03-06 18:04:20

男女双方因为感情破裂,走到离婚这一步时,要协商好共同财产分割,小孩抚养费及抚养权等重要事项。一般情况下,小孩都是归女方抚养,男方则要每月支付一笔抚养费。在离婚协议书中,通常会写清抚养费金额。那么离婚抚养小孩费用多少费用?下面让小编给大家做个介绍。


一、离婚抚养小孩费用多少费用?

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费?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综上所述,双方离婚后,拿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向对方索要抚养费。具体到离婚抚养小孩费用多少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一般是按照一方的月工资确定的。抚养费一旦确定后,后期还是可以变更的,如果因为小孩上学、治病等因素导致抚养成本上升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提出增加的请求。

延伸阅读:

新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

2017年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风信子     发表于 2024-03-06 18:04:50

法律主观:


1、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2、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3、但是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4、因此,一般情况下,离婚后未跟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仍然要给未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晴耕雨读     发表于 2024-03-06 18:05:07


一、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 用要给多久 抚养费 主要是父母 离婚 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 抚养 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一) 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二) 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 丧失劳动能力 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二、抚养费的给付方式,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给? 父母离婚只是婚姻关系的结束,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因婚姻的结束受到影响。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可以由离婚的夫妻双方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 (一) 定期给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给付。 (二) 一次性给付。有的情况下,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例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的;除此之外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子女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 (三) 以物折抵。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无法以现金支付抚养费,可以以物折抵。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确定的抚养费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养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以上是实际中的几种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和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通常父母的法定抚养义务只是针对未成年子女,从这点上来看,也就是说抚养孩子只需要到孩子18周岁成年为止。但是也不能忽略,在一些情况下虽然孩子已经成年,但实际在父母还具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还是需要继续抚养子女。至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多数情况下都是按月或者按年支付的。

濤濤     发表于 2024-03-06 18:05:29

争取抚养权律师收费标准基本在三千到五千元。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追梦     发表于 2024-03-06 18:05:29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雨点儿     发表于 2024-03-06 18:05:29

只能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给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
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时光旧人     发表于 2024-03-06 18:05:29

可以的,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支付给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快乐人生     发表于 2024-03-06 18:05:29

理论上,可以只给小孩用。

你可以在给抚养费的时候附加一条该抚养费用于小孩衣食住行的花销。

但是,实际上如果小孩是未成年人,你的抚养费应该是直接给了父亲(母亲)。他花费这些钱的明细你也不会清楚。

所以,在给予抚养费时,如果你仅是要让钱用于小孩,就将条件写明。避免他人将这笔钱用在其他地方。

胡申     发表于 2024-03-06 18:05:29

理论上可以,实际做不到的。你怎么能区分出来,怎么判定呢?除非你自己带小孩。

有时候想开点,糊涂一些也就过去了,毕竟对方也是孩子的亲人,不会对孩子太过分的。

兰     发表于 2024-03-06 18:05:29

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民法典》中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应当满足子女成长、生活的基本需求。抚养费的数额应当根据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因情况变化导致原抚养费数额无法满足前述需求,子女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

费等费用。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发表于 2024-03-06 18:05:29

孩子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士当弘毅     发表于 2024-03-06 18:05:30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您好,我是问一问的咨询律师,您的问题比较模糊,可以再具体说一下发生了什么吗?

避风港湾     发表于 2024-03-06 18:05:30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我心飞翔     发表于 2024-03-06 18:05:30

你好,没有登记的话,夫妻俩需明算帐,赚的钱属于各人的个人财产,并且以后有什么婚姻上的事,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如果登记后,以后的钱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不包含登记前那些。

王永忠     发表于 2024-03-06 18:06:18

孩子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各项费用具体界限如下:


1、对生活费而言,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孩子购买电脑手机等数码产品的费用、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只要并非生活所必需,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2、对教育费而言,抚养费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公立学校教育费。上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学费,为上更好的公立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以及兴趣素质提高班学费等,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3、以上两类支出,未经父母双方同意的,不同意的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支付。


4、孩子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为限。当然,如果孩子发生了大额医疗费用,平时给付的抚养费远远不够支付医疗费的时候,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对方负担医疗费的一半。

综上所述,抚养费一般是没有直接抚养的父亲或者母亲直接支付给未成年子女,用于其生活读书的一种费用。因为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所以在没有实际照顾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L车夫     发表于 2024-03-06 18:06:48

法律主观:

小孩抚养费的内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一般情况下只要支付了抚养费就不需要支付额外的医疗费和教育费,但是父母双方离婚时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离婚后发现抚养费不可以支持孩子正常生活的,可以请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Andy     发表于 2024-03-06 18:06:48

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应当满足子女成长、生活的基本需求。抚养费的数额应当根据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因情况变化导致原抚养费数额无法满足前述需求,子女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但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时间应按如下界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和"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十条所称“抚养费”,句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

费等费用。

李贺     发表于 2024-03-06 18:06:48

离婚后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确定孩子的抚养费。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细帝     发表于 2024-03-06 18: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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