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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离婚在哪办理离婚手续

提问人:生死相依。     发布日期:2024-03-10 16:56:03     浏览:253

其他回答

离婚分为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一、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第二、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手续在哪办理?怎么办理?

离婚分为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一、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第二、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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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离婚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手续应该在哪办理,哪里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在南京办理离婚的,需要任意一方是南京户口,否则只能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需要共同到户籍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姻登记处受理成功后,经过30天的冷静期,在30天内双方一起再去领取离婚证。

根据法律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南京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离婚手续在哪办理

我户口在江西,我老婆户口在湖南在湖南登记的结婚手续,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卡澜护肤造型覃晴     发表于 2024-03-10 17:13:29

如果协议离婚的一般要到结婚登记地民政局。起诉离婚的一般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Lie!     发表于 2024-03-10 17:13:29

你好,我结婚12年了,有三个孩子。一名江西户口和一名湖南户口在湖南结婚。现在他们都在广东。如果你想离婚怎么办?

wamgqian     发表于 2024-03-10 17:13:29

可以在广东办理离婚。可以办理,需要联系我。你也可以进入深圳张文峰律师网站查看。

ペ青柠檬*     发表于 2024-03-10 17:13:29

不可以的

墨香沁心     发表于 2024-03-10 17:13:29

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地民政局,诉讼离婚到被告所在地法院。

Valonia_     发表于 2024-03-10 17:13:29

 我不是南京,是句客能否在南京办离婚手续

宁静致远     发表于 2024-03-10 17:13:57

协议离婚的,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原婚姻登记部门办理;
起诉离婚的,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委托律师到被告住所地或户籍地法院立案。

郭加栋     发表于 2024-03-10 17:13:57

我可以在其他地方办理离婚手续吗?我不想打扰我父母,

Andy     发表于 2024-03-10 17:13:57

对不起,有两个人的户口是外地来的。他们能在呼和浩特办理离婚手续吗?我在哪里可以处理

背包旅行     发表于 2024-03-10 17:13:57

同意

张鹏     发表于 2024-03-10 17:13:57

江苏省南京溧水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是多少钱

美利瑞雪(心如柠檬天然酸)     发表于 2024-03-10 17:15:19

法院案件受理费240元

素衣     发表于 2024-03-10 17:15:19

记得是280

A苛婷妈妈     发表于 2024-03-10 17:15:19

必须在一方住所地。

随遇而安     发表于 2024-03-10 17:15:19

我在哪里可以办理离婚手续?我不知道在哪里做?

勿忘我     发表于 2024-03-10 17:15:33

户口不在一起,怎么办理离婚手续,在哪里办

坏脾气菇凉     发表于 2024-03-10 17:15:33

在被告的户籍地,离开户籍地一年的在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可委托律师代理。

sunshine     发表于 2024-03-10 17:15:33

你好,你们的离婚能否在广州办理,还需看你们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定条件。如符合法定条件,是可以在广州通过诉讼离婚解决的,从而免除了往返杭州之苦。需要请电话联系,本律师可提供你需要的法律服务和达到你们的目的。

悦     发表于 2024-03-10 17:15:33

回学校解决.

李静     发表于 2024-03-10 17:15:33

法律分析:南京离婚的可到南京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是需为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刘楚玉     发表于 2024-03-10 17:18:03

南宁市兴宁区办事时限

离婚登记:每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办理,手续齐全有效,即到即办。(法定节假日休息)

附:“离婚登记。自愿协议离婚的当事人,男女双方亲自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离婚协议书及双方单人免冠2大寸光面红底彩照(规格
3.5×
4.5cm)每人各2张,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花仙子     发表于 2024-03-10 17:18:06

南宁市兴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除法定节假日外,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每周一至周四整天、每周五上午。办理离婚登记时,需当事人男女双方亲自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离婚协议书及双方单人免冠二寸光红底照片。

ZHang SHAN     发表于 2024-03-10 17:18:06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到当地民政局进行办理,一般情况下是星期一至星期五都可以办理,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除外,具体的办理时间以所在地民政局部门为准,详细可咨询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应当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目前有且只有两种离婚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携带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双方一起到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申请。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经过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后,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材料通过即可办理离婚证,如果冷静期间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夫妻双方就离婚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一方可以提前离婚诉讼,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或调解后,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茜     发表于 2024-03-10 17:18:06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 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奋斗小青年     发表于 2024-03-10 17:18:06

诉讼离婚只能去法院,江南区只有一个法院(江南区法院)。

付之一笑     发表于 2024-03-10 17:18:06

南宁市江南区在哪里办理起诉离婚

恶魔的温柔     发表于 2024-03-10 17:18:06

江宁区人民法院,手机地图上导航有

林诗晴     发表于 2024-03-10 17: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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