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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又复婚,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法律效力

提问人:阿萨姆。     发布日期:2024-03-11 07:20:04     浏览: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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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分割

张某与郑某结婚不到两年便离婚。为了让郑某同意离婚,张某作出了很大的让步,同意把婚后所购买的房屋给郑某,随后两人协议离婚。后来,两人又登记复婚。复婚后,因种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再度破裂,郑某提出离婚要求,张某表示同意,但要求对第一次离婚时的分给郑某的房屋进行分割。由于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分歧,两人无法协议离婚。

浙江合一律师事务所肖成飞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复婚前的财产,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案中,张某离婚时把自己本应享有的一半财产权让给了郑某,并由离婚协议书明确该房屋全部归郑某所有。后来,虽然两人又复婚了,但从法律上看,该房屋所有权早已发生变化,成为郑某的婚前个人财产。复婚后再离婚,一般也无权要求分割。而且,张、郑复婚以后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将这房屋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他无权要求分割这房屋。董补民/吴海英

复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分割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

具体来说,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应当明确约定双方在离婚时应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同时,协议还应当约定子女抚养权、赡养费等相关事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当充分沟通,确保协议内容符合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例如,一方可能不同意按照协议分割财产,或者财产无法按照协议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如果法院认为离婚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且公平合理,将支持协议的执行。

总之,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定的困难。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当充分沟通,确保协议内容符合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如有必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从上述两条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一、解释中的“离婚协议”应为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且离婚的事实已经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离婚协议已经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因为,只有这样的离婚协议才有可能发生“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若是在诉讼离婚中,经法院调解或判决最终形成了调解书或判决书,则不存在上述可能,当事人直接可以申请法院执行,而无需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提起法院也基于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予受理。同理,经法院调解或判决最终形成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也不存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可能。该解释第25条即“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这里将“离婚协议”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并列,同样可以佐证。

二、该解释只是适用“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或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情况,而对已经离婚的事实当事人不能请求法院再次解除婚姻关系。

三、法院在审理以第八条、第九条为由提起的诉讼案件时,严格遵循“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义务,将判决其履行义务,若经司法审查存在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将依法予以变更或撤销。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形成的书面约定。离婚协议中需要写明结婚登记日期、登记机关及离婚原因,并对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约定清楚。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的内部约定,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后,双方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双方没有离婚的,协议不生效,任何一方均可反悔。离婚协议和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是不同的。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只能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对方承担相应责任。经法院审理判决后,对方仍拒绝履行的,当事人才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直接持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离婚后又复婚的, 离婚协议已经分割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按照复婚登记时间起算,婚内财产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后又复婚生效协议中分割的财产该如何认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从上述两条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一、解释中的“离婚协议”应为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且离婚的事实已经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离婚协议已经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因为,只有这样的离婚协议才有可能发生“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若是在诉讼离婚中,经法院调解或判决最终形成了调解书或判决书,则不存在上述可能,当事人直接可以申请法院执行,而无需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提起法院也基于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予受理。同理,经法院调解或判决最终形成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也不存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可能。该解释第25条即“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这里将“离婚协议”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并列,同样可以佐证。

二、该解释只是适用“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或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情况,而对已经离婚的事实当事人不能请求法院再次解除婚姻关系。

三、法院在审理以第八条、第九条为由提起的诉讼案件时,严格遵循“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义务,将判决其履行义务,若经司法审查存在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将依法予以变更或撤销。

他们说取微信的名字一定要很长很长     发表于 2024-03-11 07:40:21

这份协议是有效的,但仅仅是在你们双方内部有效,对外而言您仍是银行的债务人,因此银行只能向您主张债权,您在支付了相应的款项之后可以向男方进行追偿。

建议可以和男方与银行商量,尽早办理过户事宜。

叶南来     发表于 2024-03-11 07:40:21

你需要承担,但你可以转而向对方追偿。当然,最好在协议对此予以明确约定。可以进一步联系,祝好运。

今生缘     发表于 2024-03-11 07:40:21

你们这是两个法律关系 你是房子的产权人 是银行按揭开户人 银行向你 主张权利 你可以以这份协议向你前夫主张权利你们不是同一法律关系 要是可以的时候银行向你主张权利的 时候你 可以申请法院追加你前夫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奋力拼搏     发表于 2024-03-11 07:40:21

你需要承担直接责任,然后可以根据协议找你前夫追偿

开心就好     发表于 2024-03-11 07:40:21

你承担责任后,再向对方追偿

惠质兰心     发表于 2024-03-11 07:40:21

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形成的书面约定。离婚协议中需要写明结婚登记日期、登记机关及离婚原因,并对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约定清楚。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的内部约定,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后,双方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双方没有离婚的,协议不生效,任何一方均可反悔。离婚协议和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是不同的。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只能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对方承担相应责任。经法院审理判决后,对方仍拒绝履行的,当事人才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直接持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servant     发表于 2024-03-11 07:40:21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形成的书面约定。离婚协议中需要写明结婚登记日期、登记机关及离婚原因,并对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约定清楚。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的内部约定,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后,双方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双方没有离婚的,协议不生效,任何一方均可反悔。离婚协议和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是不同的。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只能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对方承担相应责任。经法院审理判决后,对方仍拒绝履行的,当事人才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直接持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阿峰     发表于 2024-03-11 07:40:59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萍子     发表于 2024-03-11 07:40:59

协议的有效性,并不在于其是手写还是打印的,只要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经过双方签字盖章(手印),即使是手写的,依然有效。但按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或者人民法院准予离婚,才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不存在无效的问题。但通俗讲,如果你们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是可以反悔的。办理离婚登记后,反悔是有时间和情形限制的。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约定,有双方签名手印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涵语     发表于 2024-03-11 07:41:52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有法律效力。

一切顺利     发表于 2024-03-11 07:41:52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法律效力,一般因情况而定:


1、如果协议是双方离婚时在民政局或者法院的工作人员监督下签订并盖章的,那么该协议属于有效协议,受法律保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如果协议是双方私下签订,那么就属于夫妻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充其量法院只能把协议中涉及婚姻关系的处置问题作为一个可参考的因素在裁判过程中予以考虑。

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书的效力体现在以下方面:


1、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2、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有关履行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小骆     发表于 2024-03-11 07:41:52

法律分析:离婚后又复婚的, 离婚协议已经分割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按照复婚登记时间起算,婚内财产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丁丁     发表于 2024-03-11 07:42:16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法律效力,一般因情况而定:


1、如果协议是双方离婚时在民政局或者法院的工作人员监督下签订并盖章的,那么该协议属于有效协议,受法律保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如果协议是双方私下签订,那么就属于夫妻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充其量法院只能把协议中涉及婚姻关系的处置问题作为一个可参考的因素在裁判过程中予以考虑。

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书的效力体现在以下方面:


1、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2、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有关履行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IRVING     发表于 2024-03-11 07:42:18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渔夫     发表于 2024-03-11 07:42:18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符合规定的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书有效的写法:


1、首先,夫妻财产分割协议书必须建立在两个人同意离婚,并且需要签订这份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必须双方都要对协议内容进行充分的肯定。双方必须都要同意,并且是自愿签订的;


2、另外,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当中,应该对两个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子女的抚养权,还有各种债权债务,基金,股票等等进行详细的分配,只要这份协议不违反我国公德法律的情况下,这份协议书就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匆匆     发表于 2024-03-11 07:42:18

协议的有效性,并不在于其是手写还是打印的,只要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经过双方签字盖章(手印),即使是手写的,依然有效。但按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或者人民法院准予离婚,才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不存在无效的问题。但通俗讲,如果你们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是可以反悔的。办理离婚登记后,反悔是有时间和情形限制的。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约定,有双方签名手印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石阶朝上     发表于 2024-03-11 07:42:18

离婚协议 并不是在签订后,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 离婚登记 之后,把离婚协议备案在民政部门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即生效时间是在办理 离婚手续 之后。离婚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因履行该协议发生纠纷而到法院 诉讼 的,经法院审理判决的,原离婚协议即失去了效力。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 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YIBEJING     发表于 2024-03-11 07:42:18

起诉离婚前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就是有效的。生效的条件有: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月     发表于 2024-03-11 07:42:18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有法律效力吗


1、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有法律效力。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有效。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对于财产的分割是建立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且没有损害社会或者第三人利益,那么该协议是有效的。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第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


二、结婚证的领证条件是什么


1、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单身;


4、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5、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浅嫣婉语     发表于 2024-03-11 07:42:24

法律分析:协议的有效性,并不在于其是手写还是打印的,只要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经过双方签字盖章(手印),即使是手写的,依然有效。但按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或者人民法院准予离婚,才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不存在无效的问题。但通俗讲,如果你们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是可以反悔的。办理离婚登记后,反悔是有时间和情形限制的。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约定,有双方签名手印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I     发表于 2024-03-11 07:42:24

协议的有效性,并不在于其是手写还是打印的,只要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经过双方签字盖章(手印),即使是手写的,依然有效。但按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或者人民法院准予离婚,才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不存在无效的问题。但通俗讲,如果你们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是可以反悔的。办理离婚登记后,反悔是有时间和情形限制的。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约定,有双方签名手印就,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朝歌夜弦     发表于 2024-03-11 07:42:24

法律主观:

一、离婚协议上的财产分割有法律效力吗离婚协议分割财产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协议书协议书要求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三、协议书注意事项
1、签好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
第一步,即双方达成了离婚的合意,但是中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和离婚都是要通过登记来完成的,如果没有登记离婚,协议签好之后,是没有生效的,该协议就是民法里面所讲的附条件生效的一个合同,即以离婚为前提,该协议才生效,如果没有离婚(经过法定的认可),该协议未生效,也就无异废纸了。
2、很多当事人签好字后遇到对方反悔,诉诸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的意见是该协议虽然经过双方签字,但是生效条件没有成就,所以,不能按照协议来进行判决。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Zz     发表于 2024-03-11 07:42:32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财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但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自愿:离婚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不能存在一方被迫签署或者存在重大的不公平性质;


2、协议合法: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协议公正: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公正合理的,不能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4、协议书面:离婚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起诉:离婚诉讼的第一步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书应当明确指出离婚的原因、要求以及提供证据等;


2、立案:法院收到离婚诉讼后,会对起诉书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立案受理。立案后,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和立案通知书;


3、庭前准备:在庭审前,法院会组织调解,希望当事人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通知当事人进行庭前准备,包括确认争议焦点、收集证据等;


4、庭审:如果在庭前准备后仍无法达成和解,法院将组织庭审,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调查相关证据并进行财产分割等;


5、判决: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确定离婚和财产分割等相关事宜;


6、生效:判决宣告后,离婚协议生效,双方需要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完成离婚和财产分割等事项。

综上所述,离婚诉讼涉及到的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当事人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自己可以获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βнΖ℡     发表于 2024-03-11 07: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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