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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签了离婚协议算不算离婚

提问人:未来是未到来。     发布日期:2024-03-11 11:36:02     浏览:955

其他回答

只是单纯的签了离婚协议,并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是不算离婚的。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必须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民政部门确认离婚协议书,给双方发放离婚证,这样才算夫妻双方正式离婚。

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也要写进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没有协议的话,后来一方因此诉至法院,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孩子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为了避免在以后产生纠纷,建议将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书写完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签了离婚协议算不算离婚?

不算,还没有完成法定离婚程序。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如果双方自愿离婚,也就是签定协议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了一致后,还需要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签定离婚协议只是表明双方达成了离婚的合意,如果不进行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就不算是完成了离婚程序不算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协议离婚,必须要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审核后,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此时才算是真正的离婚了。当然经过了民政部门的审核后,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中就财产分割、子女扶养等内容就生效了。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签了离婚协议算不算离婚?

只签了离婚协议却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依然存在婚姻关系,还是合法夫妻。一般来说,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只要是去了民政局或者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经过夫妻双方亲自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领取离婚证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签了离婚协议算不算离婚

签了离婚协议书不能算离婚。

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发给离婚证之后才算离婚。

如果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则该离婚协议书没有效力。

离婚协议生效要件如下: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


3、离婚协议是合法的。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签了离婚协议算不算离婚

签署离婚协议不算离婚,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才算离婚。夫妻二人只签订离婚协议,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是不产生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效果的。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


1、协议离婚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别人代理,还要出具两人共同签名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处理等平等协商一致的意见。


2、离婚协议要合法。

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例如,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对离婚附加期限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有的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使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使受到阻碍。对住房分配、离婚一方给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3、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能为了尽快离婚或图省心,而放弃自己在、子女抚养等问题上的权利,以免将来后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夫妻如果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实际并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其实就不能算离婚。根据法律中的要求来看,签了离婚协议并依法办理离婚登记了才是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签了离婚协议算不算离婚

不算。解除婚姻关系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及发放相关证件。

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解除婚姻关系还应以婚姻机关的离婚登记为准。

资料扩展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缘     发表于 2024-03-11 11:56:31

“签了离婚协议书,不算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本人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会核查双方是否自愿离婚,是否对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有了妥善安排,查明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核发离婚证后,双方才算正式离婚。”

爽爽     发表于 2024-03-11 11:56:31

签署离婚协议不算离婚,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才算离婚。夫妻二人只签订离婚协议,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是不产生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效果的。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置行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置是不行的。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渔夫     发表于 2024-03-11 11:56:51


一、离婚协议签字了算不算离婚了


1、离婚协议签字了不算离婚了。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才算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签字了反悔有效吗

离婚协议签字了反悔有无效,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之后,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对解除婚姻关系不可以反悔;


2、如果对于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方案,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反悔。

Thetimezipsby     发表于 2024-03-11 11:56:51

只是单纯的签了离婚协议,并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是不算离婚的。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必须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民政部门确认离婚协议书,给双方发放离婚证,这样才算夫妻双方正式离婚。

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也要写进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没有协议的话,后来一方因此诉至法院,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孩子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为了避免在以后产生纠纷,建议将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书写完整。

离婚协议生效要件: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


3、离婚协议是合法的。

离婚协议生效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双已经依法登记结婚;


(2)配偶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


(3)当事人亲自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4)领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且双方均领取离婚证;


(5)其他条件。

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离婚协议生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Archer     发表于 2024-03-11 11:56:57

这属于协议离婚

但是你们离婚协议上写得很清楚

生效之日是拿到离婚证的那天

所以在没有拿到离婚证之前你们还是有婚姻关系的

并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婚

隐藏     发表于 2024-03-11 11:56:57

签署离婚协议不算离婚,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才算离婚。夫妻二人只签订离婚协议,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是不产生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效果的。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


1、协议离婚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别人代理,还要出具两人共同签名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处理等平等协商一致的意见。


2、离婚协议要合法。

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例如,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对离婚附加期限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有的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使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使受到阻碍。对住房分配、离婚一方给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3、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能为了尽快离婚或图省心,而放弃自己在、子女抚养等问题上的权利,以免将来后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夫妻如果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实际并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其实就不能算离婚。根据法律中的要求来看,签了离婚协议并依法办理离婚登记了才是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超梦     发表于 2024-03-11 11:57:08

离婚协议签了没领离婚证不算离婚,必须去办理离婚证才算生效,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一人一份,民政局存档一份。如果不去办离婚证,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1、协议离婚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别人代理,还要出具两人共同签名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处理等平等协商一致的意见。
2、离婚协议要合法。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例如,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对离婚附加期限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有的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使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使受到阻碍。对住房分配、离婚一方给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3、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尽快离婚或图省心,而放弃自己在、子女抚养等问题上的权利,以免将来后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有些人协议离婚后,马上又反悔,无非两个因素。
一是感情上的因素。因一时之气,而协议离婚。双方冷静下来后,都想起对方的优点,仍相互关心,放不下对方,觉得当时办离婚太草率。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不办复婚登记就继续同居生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另外一种因素是因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未及时履行发生争议,或者要求对子女抚养费进行变更,或因遗漏财产及债权债务等问题发生争议,此时,当事人必须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萝莉     发表于 2024-03-11 11:57:08

您好,如果只签署了离婚协议,而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是不算离婚的。需要提醒的是离婚协议书虽然已经签字了,也是需要等到双方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才生效的。

闲庭信步     发表于 2024-03-11 11:57:08

签了离婚协议,不算离婚。

1 签了离婚协议,

2 要到民镇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3 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拿到离婚证算正式离婚。

歌声嘹亮     发表于 2024-03-11 11:57:08

签了离婚协议书不能算离婚。

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发给离婚证之后才算离婚。

如果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则该离婚协议书没有效力。

离婚协议生效要件如下: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


3、离婚协议是合法的。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画末     发表于 2024-03-11 11:57:08

毕竟离婚协议书已经写明了分居等离婚要,双方签定法律效力,但离婚协议书并不代表夫妻关系在法律上解除,所以民政局办离婚。

Rachel     发表于 2024-03-11 11:57:08

只签了离婚协议书不算离婚,需要办理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之后才算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仅仅是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非是法律意义上的离婚。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所达成的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上应载明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签了离婚协议不代表就离婚了,还要去民政局办相关手续,领离婚证。
2、一般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民政局一份。
3、不是的,协议书没生效前只能是双方的一个协议,发了离婚证,即使撕毁了,离婚也已经生效了。
4、一方不同意就只能起诉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办好。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乔俊霞     发表于 2024-03-11 11:57:08

签了离婚协议书不能算离婚,如果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则该离婚协议书没有效力。

离婚协议生效要件: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


3、离婚协议是合法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谢永浩     发表于 2024-03-11 11:57:08

仅仅签了离婚协议没有办理离婚登记,不算离婚,两人还是夫妻

疙瘩     发表于 2024-03-11 11:57:08

离婚必须办完了手续,领了离婚证才算离婚。

浮云     发表于 2024-03-11 11:57:08

不算的哟

金茹     发表于 2024-03-11 11:57:08

不算

天使的梦     发表于 2024-03-11 11:57:08

一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后并不算离婚,只有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才属于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微雨燕双飛*     发表于 2024-03-11 11:57:08

法律主观:

不算,只有领取了离婚证以后才算是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益     发表于 2024-03-11 11:57:08

签了离婚协议不算离婚,同时还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到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才算离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珍     发表于 2024-03-11 11:57:08

签离婚协议,必须以起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领取离婚证才是离婚,不办理登记离婚,不属于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 暴 力或虐 待、遗 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 博、吸 毒 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A0.Ᏼ࿆Ꮻ࿆Ꭶ࿆Ꮥ࿆     发表于 2024-03-11 11:57:08

不是,只有签了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才算离婚。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记得评论或私信戳我。

俏也不争春     发表于 2024-03-11 11:57:08

法律分析:不算离婚,只是双方的协议规定,离婚证以及离婚判决书才具有离婚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王     发表于 2024-03-11 11:57:08

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及发放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婚姻登记机关的备案登记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除了签订离婚协议书,还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所以,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解除婚姻关系还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仅仅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签订的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一旦双方协议离婚不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分割共同财产。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完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张晓东     发表于 2024-03-11 11:57:08

离婚协议签字了并不算离婚哦,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只能证明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分配,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如果想要产生法律上的效力,除了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还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人都是会变的、     发表于 2024-03-11 11:57:08

法律主观:

签了 离婚协议书 不能算 离婚 ,如果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未到 婚姻登记 机关进行 离婚登记 领取 离婚证 ,则该离婚协议书没有效力。法律规定,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 ,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郭俊华     发表于 2024-03-11 11:58:42

一、夫妻签了离婚协议算不算离婚


1、签署离婚协议不算离婚,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才算离婚。夫妻二人只签订离婚协议,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是不产生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效果的。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置行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置是不行的。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张晓平     发表于 2024-03-11 11: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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