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婚律网客服

有离婚协议书还需要双方到场

提问人:悦。     发布日期:2024-03-11 05:09:08     浏览:839

其他回答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房产,并且在房产证上均有登记,那么在离婚后卖房产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确认。这是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后处理共同财产时,双方都有权参与并签字确认。

如果仅有一方名下的房产证,另一方没有共同所有权,那么该房产只属于产权人一方,离婚后也只需该产权人进行卖房操作即可。但是如果房屋还有按揭贷款等债务,就需要离婚双方协商一致,清偿相应的贷款后再卖房。

离婚了卖房还需要双方到场吗?

双方自愿离婚,就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必须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的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书,才可以办理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双方自愿离婚还需要离婚协议书么

法律分析:需要,登记离婚一定要双方本人到场。登记离婚流程如下: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有离婚协议书还需要双方到场吗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当然需要男方到场办理离婚登记。法律明确规定,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还需要男方到场离婚吗

法律主观:

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属于个人财产的不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出售共同房产时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立实施的买卖另一方可以收回房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离婚了卖房还需要双方到场吗

离婚后更改协议交协议书了,怎么还要一个月后双方到场,是什么原因

芦子     发表于 2024-03-11 05:29:18

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还是法院签的调解协议?

water     发表于 2024-03-11 05:29:18

你好:1、只能协议离婚,2、签订离婚协议书后没有办理离婚证该协议书无效3、具体情况建议电话咨询或是面谈,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長風破浪     发表于 2024-03-11 05:29:18

协议离婚的前提是要有一份离婚协议,双方拿着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地办理离婚证即可。

权     发表于 2024-03-11 05:29:18

当然,抚养是义务,除非子女要求放弃,父母是不能单方面决定去除的 .若在双方签订协议时,关于财产分割部分不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反悔的,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女方可以孩子的名义索要抚养费。

谁是谁的谁     发表于 2024-03-11 05:29:18

找律师代写

Feeling Good     发表于 2024-03-11 05:29:18

是。协议离婚是双方都要到场,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好,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满后,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协议离婚是需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才可以拿到离婚证的,没经过离婚冷静期的,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离婚协议签订后,如果是自愿离婚,就持离婚协议、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材料齐全、符合离婚条件的,一般当天就能办理离婚证。

订离婚协议书有三种方式:委托律师起草代书后双方签字。双方协商,自己起草,签名并盖手印。共同到民政局,那里有专门的协议表格样板,按工作人员要求填写即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签订离婚协议书还存在另外两种情形?


1、是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的主持下签订离婚协议书(民政部门在办理离婚证时,亦要求当事人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

是在诉讼过程中签订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贪仙     发表于 2024-03-11 05:30:03


一、离婚是不是必须两个人亲自到场


1、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协议离婚首先需要双方亲自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双方需要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过后,还需要双方共同去领取离婚证。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怎样做才能尽快离婚


1、协议离婚

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可以达到尽快离婚的目的,离婚协议属于双方自愿协商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所以最好能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以免在不知不觉中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2、诉讼离婚

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则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如果在离婚诉讼中,原告方提供不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第一次起诉的话法院是很有可能不判离婚的。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要六个月后才可以重新起诉,延长了离婚的时间。所以起诉方要想尽快办理离婚就应当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

Wall-E     发表于 2024-03-11 05:30:03

双方自愿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均同意离婚,且对婚内财产、债务分割,孩子抚养、抚养费支付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要以上条件有一条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就不符合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

中医跌打佬     发表于 2024-03-11 05:30:03

夫妻间感情破裂,双方都自愿离婚的,为节省各自的时间跟精力,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因为双方没有存在争议的地方,不必要撰写离婚协议书,所以就想直接登记离婚。但是,自愿离婚但又没有离婚协议书,需要先确定协议离婚的要求。首先,协议离婚是在双方自愿离婚的基础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去所在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并且,协议离婚时要准备的材料,按照协议离婚的要求,自愿离婚必须准备离婚协议书,否则民政部门将不会办理离婚。其次,双方没有离婚协议书,但还想要离婚的,那么双方可以协商、沟通,争取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自动放弃该权利。离婚后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夫妻俩自愿离婚,又不想起诉离婚的,那么就要准备离婚协议书。

自愿离婚可以不要离婚协议书吗

您这边是遇到什么问题呢,亲亲,您还是可以具体说一下的,我给您再解答哈。如果您方便也可以说说自己的问题,我给您支招。

朝歌夜弦     发表于 2024-03-11 05:30:03


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了“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作为离婚登记的必备条件。第十二条第一项特别强调: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正是双方自愿离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需要离婚协议书的,需要将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孩子抚养等问题进行书面约定。


2、要是有一方不愿离婚的,想离婚一方可去法院起诉离婚,结果可能就是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而不是离婚协议。

夜袭寡妇村。     发表于 2024-03-11 05:30:03

双方自愿离婚,就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必须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的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书,才可以办理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指间流沙     发表于 2024-03-11 05:30:03

法律分析:需要,登记离婚一定要双方本人到场。登记离婚流程如下: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濤濤     发表于 2024-03-11 05:30:03

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就必须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任意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原告不出庭视为撤诉,被告不出庭法官会缺席审理,所以诉讼离婚中被告是可以不到场的。

荣辱不惊去留无意     发表于 2024-03-11 05:30: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扩展资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hap     发表于 2024-03-11 05:30:47

法律分析:双方起诉离婚需要到场。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为、爱情、有奇迹。     发表于 2024-03-11 05:30:47

协议离婚时,一定要双方到场。如果双方不当场,绝对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爽爽     发表于 2024-03-11 05:30:47

是的。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是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bbs     发表于 2024-03-11 05:30:47

双方必须到场,因为除了签离婚协议,还要带上材料去民政局换取离婚证

愛吃嘚喵     发表于 2024-03-11 05:30:47

离婚分为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选择方式不同需要的手续也不同。但是这两种都需要双方亲自亲自到场处理,不得代理,跟结婚一样。

witness     发表于 2024-03-11 05:30:47

按说是应该必须双方到场。那也可以请律师。全权委托。也就是说一切事物由市律师来给你办理。

娜     发表于 2024-03-11 05:30:47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到场。

因为要现场核对相关资料、填写表格、签字等等。这些都需要本人完成。

凤凰俊鸟     发表于 2024-03-11 05:30:47

必须双方都到场。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九条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三)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存档,原件退还当事人。

(四)将离婚证颁发给离婚当事人。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日出东方     发表于 2024-03-11 05:30:47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当然需要男方到场办理离婚登记。法律明确规定,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妍妍     发表于 2024-03-11 05:30:58

离婚协议公证一般需要双方在场,但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也可以不在场。

凤凰俊鸟     发表于 2024-03-11 05:30:58

法律分析:需要双方到场。 房产证更名可分为两种情况:有房无贷、有房有贷。
1.有房无贷的情形改名字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到预检窗口进行材料审核提交,材料审核齐全后凭工作人员给出的办理序号去相关窗口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莹     发表于 2024-03-11 05:31:05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书 不需要办理公证。 离婚协议公证 没有意义,只有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将离婚协议书备案后,离婚协议书才生效。即使办了公证,也不能保证离婚协议书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狂放诗仙李太白     发表于 2024-03-11 05:31:22

离婚协议公证一般需要双方在场,但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也可以不在场。

离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证书或者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证明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事实真实、合法的活动。

要求申办公证的当事人需提交几种证件及材料即可办理离婚公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户口本、离婚证书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生效的民事判决书、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后未再婚的证明、如需委托人代理的,需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如申请人遗失离婚证的,应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如申请人遗失法院生效文书的,可以到法院调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山李红     发表于 2024-03-11 05:31:30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官方电话

全国服务热线

19541166275

值班热线

19541166275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