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婚律网客服

离婚后如何修改离婚协议

提问人:开群百货13411332453。     发布日期:2024-03-10 23:28:03     浏览:530

其他回答

离婚生效后还可以修改离婚协议,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修改。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后能修改婚姻签订的离婚协议吗?

离婚后,不能修改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因离婚共同签订离婚协议的,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离婚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双方不可以对离婚协议进行修改,双方必须按照约定来履行离婚协议,但是,在财产分割时,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对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后还能修改离婚协议吗

离婚协议书自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前,随时可以协商修改。

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书已生效,一般不能修改。但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修改,可以修改,并进行公证。如果不进行公证,将来一旦一方反悔、否认,对另一方极为不利。

离婚协议生效后,一方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另一方不同意的,应到法院诉讼更改。但要在离婚协议生效后一年内提起诉讼,并要有提供签定离婚协议时被欺诈或胁迫的证据。否则,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离婚协议能否修改

法律分析:离婚后,离婚协议是不可能更改的。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重要材料,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前,应保持理智,千万不要意气用事,一定要看清离婚协议书上相关条款比如: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子女抚养权等条款。只要离婚手续完成,离婚协议书就会跟随离婚所相关文件到档案馆存档,之后想要更改是不可能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后离婚协议可以重新修改吗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更改。 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协商下共同签署的协议,在协议成立后,只要双方同意,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可以进行更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后双方同意可以修改离婚协议吗

离婚后,不能修改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因离婚共同签订离婚协议的,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离婚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双方不可以对离婚协议进行修改,双方必须按照约定来履行离婚协议,但是,在财产分割时,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对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韓善科     发表于 2024-03-10 23:48:58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2、“如果一方偷拿到另一方的离婚协议书和身份证 他可以私自修改或者重新填写离婚协议内容吗? 是不是需要双方都去公证处签字才可以?”:


(1)仅有另一方的身份证、拿不到另一方的本人签字的:他不能单方修改协议内容。


(2)如果是到公证处公证:会要求两人同时到场表示意见,即使一方因故不能到场,公证处也应以电话形式或上门征求意见。


3、“就是男方拿到了女方的离婚协议和女方身份证 男方想私自修改协议 这样允许吗”:不是允许不允许的问题,修改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事,不用谁或哪个机关来允许或批准,只是他单方的修改无效。


4、“是不是得女方和南方去公证处双方签字才行 还有 就算不可以 如果男方拿到女方身份证和协议可以把离婚协议作废吗? ”:


(1)如果想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要求双方都亲自到场表示同意并签字才行。


(2)离婚协议如果已经在民政局经领离婚证并备案:不会作废,只能是双方协商后补充或修改的问题。


5、“办理病退的话,拿到离婚协议(内容不向他)这个可以作为申请办理的一种证明吗?”:你这话表述不清,猜测意思应是:女方病退,男方凭女方的身份证能不能到公证处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并以女方病退有病在身作为不能到场的理由?

如果是这意思,公证处不应仅凭女方的病退证明、身份证就给做离婚协议公证,而应再电话或是上门征求女方的意见。


6、如果,双方还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还没有生效,此前双方可以将之前写的离婚协议作废或修改并公证,如果男方手里有女方的身份证、病退证明的,有可能能做公证。


7、建议:女方可以向男方要回自己的身份证和病退证明,不要给男方可乘之机、给自己留下隐患,如果男方不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羽扇     发表于 2024-03-10 23:48:58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所以离婚协议书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是可以修改的。当然,夫妻离婚后,协商一致共同变更离婚协议也是可以的,常见的如变更小孩抚养权,只要双方再签订一份书面的补充协议即可,变更后的协议无需提交民政局备案。

上善若水     发表于 2024-03-10 23:48:58

离婚协议书自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前,随时可以协商修改。

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书已生效,一般不能修改。但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修改,可以修改,并进行公证。如果不进行公证,将来一旦一方反悔、否认,对另一方极为不利。

离婚协议生效后,一方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另一方不同意的,应到法院诉讼更改。但要在离婚协议生效后一年内提起诉讼,并要有提供签定离婚协议时被欺诈或胁迫的证据。否则,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小庄     发表于 2024-03-10 23:48:58


一、去哪里变更离婚协议


1、变更离婚协议的地点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已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好离婚登记了,则如果要变更离婚协议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变更活着双方协商之后变更的到民政部门予以登记备案即可;如果是离婚登记之前变更的,其可以变更,只需要对方当事人同意即可。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一年内可以重新变更离婚协议吗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三、离婚协议书怎么变更


1、领离婚证后,双方以正当理由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填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2、经审查属实的,应哎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专用章。


3、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的,不予受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Mr.Halson     发表于 2024-03-10 23:48:58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不能随便更改的,如果需要更改需要两个人共同协商,再一次达成一致意见,重新写一份补充离婚协议,更改离婚协议的内容。另外,以前的离婚协议书有失公允的内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更改离婚协议。

water     发表于 2024-03-10 23:48:58

法律分析:不可以随意更改。离婚协议书在没有去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前,是不生效的,可以更改协议书中的内容。但一经在民政局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便即生效,单方不得随意更改,除非能够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协议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法院变更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佳祥     发表于 2024-03-10 23:48:59

【法律分析】

不可以随意更改。离婚协议书在没有去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前,是不生效的,可以更改协议书中的内容。但一经在民政局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便即生效,单方不得随意更改,除非能够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协议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法院变更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曦     发表于 2024-03-10 23:48:59

离婚后还能修改离婚协议书,只要是对方有违规的情况下,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刘哲     发表于 2024-03-10 23:48:59


二、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后可以修改吗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签订的协议。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给民政局,没有离婚协议书是不能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变更,这需要区分两种种情况;

(一)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吗?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发表于 2024-03-10 23:48:59

如果双方同意的话可以。一方发生变故导致协议无法完全履行。双方也可以重新修改协议。

桂馥兰香     发表于 2024-03-10 23:48:59

已经离婚了修改离婚协议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念     发表于 2024-03-10 23:48:59

可以的,离婚后有什么事不合适,可以上法院申请修改离婚协议书。

JIU。     发表于 2024-03-10 23:48:59

一般情况下, 离婚 过程还没有完结, 离婚协议书 还没有生效的话,双方当事人就可以把之前写的 离婚协议 作废,或者直接修改之前的离婚协议内容然后公证。 如果两个人已在民政局领取了 离婚证 和离婚协议,并且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是不可以再修改的。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商量之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后,对离婚协议另外进行补充或者更改离婚协议的一些内容。但不管补充还是变更,都要双方签字同意才可以,一定要双方当事人都同意才会有效。 可能有些人会问,要是一方拿到了另一方的的离婚协议和 身份证 ,可以私自去更改离婚协议吗?答案是不能。如果仅仅是一方有另一方的身份证,没有另一方的本人签字,那是不能单方面的修改协议的内容。必须要双方当事人都亲自到现场表示同意后签字才可以。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离婚协议还没有生效之前去修改的话,一方可能会拿着另一方的身份证和 病退 证明,去修改公证,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成功。所以建议当事人保护好自己的证件隐私,不要给对方可乘之机。如果对方私自盗取证件不还,可以报警处理。 最后提醒大家,变更协议是有次数限制的,仅有一次变更协议的机会。再次申请变更协议内容的, 婚姻登记 管理机关不会再次受理。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 离婚协议也可以说是一种附条件的协议,通常当事人签字之后并不能马上生效,而是需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了 离婚手续 ,也就是进行了备案存档之后,那么该协议才会具有法律效力。

五阿哥     发表于 2024-03-10 23:49:09

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后不可以修改的。但如下情形除外:离婚后,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更改,如果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若离婚协议尚未生效的,当事人可就任何内容反悔,造成无法协议离婚的,可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山凤     发表于 2024-03-10 23:49:09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 (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 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开群百货13411332453     发表于 2024-03-10 23:49:09

不可以随意更改。离婚协议书在没有去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前,是不生效的,可以更改协议书中的内容。但一经在民政局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便即生效,单方不得随意更改,除非能够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协议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法院变更财产分割。

花花世界 不必当真     发表于 2024-03-10 23:49:09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官方电话

全国服务热线

19541166275

值班热线

19541166275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