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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结婚证离婚协议

提问人:谁是谁的谁。     发布日期:2024-03-10 23:20:02     浏览:476

其他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应当进行登记。如果你们没有进行婚姻登记,那么在法律上你们并未形成婚姻关系,因此你们的离婚也就不需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但是,你们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首先,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你们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那么这些财产应当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没有共同购置的财产,那么对于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和收入,应当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如果你们有子女,那么子女的抚养权应当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来判定抚养权归属。

最后,关于赡养费的问题,如果你们在离婚后需要支付赡养费,那么应当按照对方的经济状况和生活需要来确定赡养费的数额。

以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你们的情况进行分析,具体的法律责任和权益保障还需要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你们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最好能够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没领结婚证离婚

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要分以下两种情况讨论: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非婚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不必离婚;


2、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事实婚姻,可以到法院诉讼请求离婚。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的相关法律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民法典对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

结婚没领证不存在婚姻关系,无需办理离婚手续。即当事人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婚姻关系自领取结婚证时产生,若双方未领取的,不得就解除同居关系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

没领结婚证是不存在婚姻关系的,没有离婚一说。

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是遵循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孩子未满两周岁的,一般是跟随母亲生活,年满十周岁的,也可以询问孩子的意见。

共同财产有协议按照协议分割,没有协议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进行分割。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

法律分析:未领结婚证不能协议离婚。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提供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可以补办结婚证后再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没领结婚证怎么协议离婚

法律分析:未领结婚证不能协议离婚。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提供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可以补办结婚证后再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纯白色     发表于 2024-03-10 23:40:47

法律分析:无效,只有离婚协议书没有离婚证法律上不算是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要带着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永远的0     发表于 2024-03-10 23:40:51

离婚协议签了但没领证协议无效,具体如下:


1、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力,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必要的法律文件,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有权反悔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


2、其主要内容是经双方协商达成离婚意愿,并就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分担达成相应协议。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林秀婷     发表于 2024-03-10 23:40:51


1.

签了离婚协议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并没有离婚,依然属于夫妻关系;


2.

离婚协议通常在离婚后才生效,目前通常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的状态。

生死相依     发表于 2024-03-10 23:40:57

只签了离婚协议没领证,双方还未解除婚姻关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什么时间生效

一般说来,离婚协议书有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所谓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满足三个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以终止婚姻关系为目的,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一致性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因此,应当认定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双方签字时成立。

但是离婚协议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这些约定也根本无从谈起。因此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只有是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

以上知识就是对“只签了离婚协议没领证”这一问题进行的相关解答,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无讼,私信咨询。

宋成刚     发表于 2024-03-10 23:40:57

在当下社会,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
一。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离婚协议书(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没领证的离婚协议书1

协议人

协议人:

协议人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登记结婚,年月日生育一子,取名。现协议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某与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由某抚养,由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路号的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万元,现协商归某所有,由某一次性给付某现金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某所有,某向某支付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某可在(时间)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时间)送回冯某居住地;如临时探望,可提前天与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协议人:

日期:

没领证的离婚协议书2

男方:

女方:

男方刘xx与女方孙xx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取名______。因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孩子的生活费______元,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凭正式票据各承担50%。(男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孩子。/(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儿两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两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__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_____元给男方。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__方于__年__月__日向xxx所借债务由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前__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元给对方/(按______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女方:(签名)

日期:日期:

没领证的离婚协议书3

协议人:

协议人:

协议人张小雨、李志明双方于___年____月____日在贵港市港北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____年____月____日婚生女儿李小明出生。因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张XX与李XX自愿离婚。


二、女儿李小明由张小雨抚养,另李志明每个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


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如果子女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再协商解决;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3、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由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4、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50000元人民币。


5、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50000元。


6、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20000元。


三、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如下:


1、房屋,分割办法;


2、存款,分割办法;


3、家具电器,分割办法;


4、股票、基金,分割办法;


5、汽车,分割办法;


6、其他投资、财产,分割办法。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共同债权,分割办法;


2、双方共同债务,分割承担办法。


五、探望权行使办法:


1、探望子女的时间;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点;


4、爷爷、奶奶探望权的行使;


六、其他问题约定:


七、本离婚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协议签订日期:

没领证的离婚协议书4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县(区)________________办理结婚登记手续。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育_______(女儿/儿子)_______________。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自愿离婚。


二、________(女儿/儿子)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抚养,___________每月给付抚养费___________元,在每月_________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孩子教育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孩子医疗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房产
1:座落在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现协商归______________所有,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______________所有。

房产
2:座落在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现协商归______________所有,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______________所有。


四、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__________(有/无)债务。______________承担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承担_________万元。


五、存款、股票、债券等。

存款:_______________万元归男方所有,_______________万元归女方所有。

股票:_______________归男方所有,_______________归女方所有。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可在______________(日期)接(女儿/儿子)___________到其居住地,于__________________(日期)送回_________居住地,如临时或节假日探望,可提前_______天与________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当面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________协议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没领证的离婚协议书5

男方姓名:身份证件号:户籍所在地:

女方姓名:身份证件号:户籍所在地:

双方曾合法办理结婚登记,现自愿离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


一、子女抚养

说明:一般包括


(1)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2)随男方或女方生活;


(3)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


(4)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包括生活、教育和医疗等费用的数额、时间、方式、负担期限,以及期限届满后若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继续支付抚养费用等问题。


二、财产处理

共同财产的分割:

双方可以确认属于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的财产。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债权、债务分割

说明:应明确债的标的、数量。分割债权的,还应明确债务人,由谁享有债权;分割债务的,应明确债权人,由谁承受债务。


四、其它协商一致的事项: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存婚姻登记档案一份。

说明:离婚后,存婚姻登记档案的离婚协议书不能要求修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财产等产生争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达成新协议的,可通过公证的方式确认协议真实性。

男方:女方:

日期:

张继     发表于 2024-03-10 23:40:57

没领结婚证签离婚协议书一般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一个月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双方订立的离婚协议,自双方均领取离婚证时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小琦     发表于 2024-03-10 23:40:58

那你们并没有离婚,离婚一定要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离婚证,否则就没有离婚

随遇而安     发表于 2024-03-10 23:41:08

签了离婚协议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并没有离婚,依然属于夫妻关系;

离婚协议通常在离婚后才生效,目前通常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的状态。

小红     发表于 2024-03-10 23:41:08

没有离婚证法律上是不算离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自己签的离婚协议书没办离婚有效吗?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离婚后或者法院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但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前,离婚协议中关于离婚的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仍是夫妻关系。

离婚协议的成立并不意味着离婚协议的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这些约定也根本无从谈起。

《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因此,离婚协议被认定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就是解除婚姻关系。

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24-03-10 23:41:08

法律分析:没结婚证,法律就不承认双方的婚姻关系,分开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双方自行商议分开即可。
1、协议写清楚夫妻基本信息,比如身份证号码等等。
2、在协议里面,必须明确表明双方都是自愿分开的。
3、必须在离婚协议里,明确表示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或者抚养费的,以及共同财产的分割没有有歧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成年     发表于 2024-03-10 23:41:08

法律主观:


一、房产证没过户签协议有效吗

房产证没过户签协议有效。房产证不过户不能发生物权变动,但签的协议有效。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把房产证抵押是否需拿出房产证

如果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话,这个要看当地的抵押部门的,有的城市抵押部门会收回房产证的原件,然后出具抵押他项权证给银行,等到您还款的时候再去抵押部门解押,然后退回原件。另外有的城市抵押部门则不会收取房产证原件,但是他会在原件备注栏标注该房产已于某某年月日抵押给某某银行,债权多少,原件退还给您,出具他项权证给银行。如果是拿去民间融资借贷,民间融资债权人一般都会拿去抵押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后再放款给您,和银行的手续也是一样的,相信民间融资借贷不会只收取您的房产证而不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房产证可以挂失的,只收房产证不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对于设定的抵押物没有优先处置权。


三、房产证丢失可以补办吗

房产证丢失可以补办。补办前应当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此后携带个人身份证到房屋登记交易中心查档补办。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杨朝霞     发表于 2024-03-10 23:41:08

无证要写的是解除同居关系协议,而不是离婚协议。


一、无结婚证解除婚姻关系协议书甲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乙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人介绍于______年结婚,婚后没有补办结婚手续。甲乙双方婚后育有____个子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婚后因种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已分居多年。鉴于甲乙双方已无在一起生活的可能,双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解除婚姻关系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子女问题:

(三)债务承担与共同财产分割
1、债务承担: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举借的债务各自承担,双方认可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务。


2、共同财产及分割: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有_______处房产,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上述_____处房产作如下分配:

(四)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解决。


3、甲乙双方确认上述内容是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甲乙双方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

炫彩虹冰之凤     发表于 2024-03-10 23:41:08

没有领结婚证,结婚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可以不举行婚礼,不能不结婚登记。只要领了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哪怕一天都没在一起。

伤悲。     发表于 2024-03-10 23:42:26

有婚姻事实,没有结婚证的不受法律保护

夜光杯     发表于 2024-03-10 23:42:26

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合法夫妻。

汉水之南     发表于 2024-03-10 23:42:26

没有 的

HYQ是清     发表于 2024-03-10 23:42:26

没有

唯@你     发表于 2024-03-10 23:42:26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结婚的,必须共同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核许可后,颁发结婚证.婚姻才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你所说的结婚协议不具有法律意义,可认为无效。

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婚姻只有在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都具备时,才产生法律效力!

Martin     发表于 2024-03-10 23: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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