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四季花开。 发布日期:2024-03-09 06:40:02 浏览:299
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协议约定给对方
离婚后如果女方未按约定给抚养费,你首先和她取得联系,问清楚原因。如果是对方故意逃避赡养子女的义务,你可以起诉她。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义务。
在沟通中不要咄咄逼人,而是先体谅,也许是她遇到了一些经济困难,比如下岗、生病等等。带着尊重的倾听应该是首选,不带情绪,不评价,先倾听。人们很容易着急、下结论,经常说:我的感觉是应该这样做,那你可以怎么怎么样啊,你们真的太不努力之类的话。我想很可能,他们根本就觉得我的这些建议有很对不妥之处,但因为吵不过我,没得讨论,仅限于听过。
如果你一个人完全有能力扶养孩子,也完全可以放弃追责,毕竟夫妻一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每个人背后,都有别人体会不到的辛苦,每个人心里,都有旁人无法感受到的难处。生活总是会有太多的是与非需要我们去面对,太多的爱与恨需要我们去体会。习不习惯、累不累、苦不苦只有自己能够感受。其中的艰辛自己知道,肩上的伤也只能独自忍受。所以,体量一下吧。
离婚女方未按约定给抚养费,我应该怎么做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给对方的钱,没有约定期限,你可以随时履行,对方也可以随时要求你履行,
但应当给你必要的准备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给对方的钱没约定期限怎么办
离婚后如果女方未按约定给抚养费,你首先和她取得联系,问清楚原因。如果是对方故意逃避赡养子女的义务,你可以起诉她。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义务。
在沟通中不要咄咄逼人,而是先体谅,也许是她遇到了一些经济困难,比如下岗、生病等等。带着尊重的倾听应该是首选,不带情绪,不评价,先倾听。人们很容易着急、下结论,经常说:我的感觉是应该这样做,那你可以怎么怎么样啊,你们真的太不努力之类的话。我想很可能,他们根本就觉得我的这些建议有很对不妥之处,但因为吵不过我,没得讨论,仅限于听过。
如果你一个人完全有能力扶养孩子,也完全可以放弃追责,毕竟夫妻一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每个人背后,都有别人体会不到的辛苦,每个人心里,都有旁人无法感受到的难处。生活总是会有太多的是与非需要我们去面对,太多的爱与恨需要我们去体会。习不习惯、累不累、苦不苦只有自己能够感受。其中的艰辛自己知道,肩上的伤也只能独自忍受。所以,体量一下吧。
离婚女方未按约定给抚养费,我应该怎么做?
法律主观:
抚养费 协议中约定由一方给付全部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不给。但承担抚养费一方 抚养 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另一方仍需给付。因为即使达成由一方给付孩子抚养的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另一方拒绝给予的,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协议约定给女方赡养费
吉祥如意 发表于 2024-03-09 06:58:31
ariel 辉达发电机 发表于 2024-03-09 06:58:31
^ 发表于 2024-03-09 06:58:31
奋斗小青年 发表于 2024-03-09 06:58:31
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24-03-09 06:58:31
王英敏 发表于 2024-03-09 06:58:31
萝莉 发表于 2024-03-09 06:58:31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给对方的钱,没有约定期限,你可以随时履行,对方也可以随时要求你履行,
但应当给你必要的准备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周杰 发表于 2024-03-09 07:00:40
对方可以随时要求给付。
冂纟匕 发表于 2024-03-09 07:00:40
离婚的时候,男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了男方会给女方付钱,可是最后男方不给这个,其实要找法院,法院会处理,但是也要一些流程,程序也非常麻烦
A 楼兰城主 发表于 2024-03-09 07:00:57
如果在婚姻协议中约定男方要给女方付钱,那么,男方如果不给作为女方,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或者法院起诉对方,让对方给予补偿以及赔付违约
Tistan Chen 发表于 2024-03-09 07:00:57
如果说约定给女方的钱,男方不给,建议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地直接从男方的工资卡里面扣出来 。
濤濤 发表于 2024-03-09 07:00:57
只要你的离婚协议是在政府部门,民政局下办理的。那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男方执意不给钱的话,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微微一笑很倾城 发表于 2024-03-09 07:00:57
可以和男方协商,如果有经济条件可以要求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如果男方拒绝协商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未成年 发表于 2024-03-09 07:00:57
因为是在协议上写着那么,就可以去起诉他。如果没有协议的话就可以直接起诉他。
霞 发表于 2024-03-09 07:00:57
您好,如果是协议好的,男方也签过了字的话,您可以起诉对方,让他履行协议。
Hard man 发表于 2024-03-09 07:00:57
不给钱,那么我们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起诉,甚至是可以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是民事,就问。
此去经年 发表于 2024-03-09 07:00:57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给女方,男方拒不执行的,女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YIBEJING 发表于 2024-03-09 07:00:57
可以拿着离婚协议书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在收到判决书之后,如果对方依然拒绝支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渔夫 发表于 2024-03-09 07:00:57
法律主观:
有效但不生效。 婚前协议 约定 离婚 后将男方婚前的房产归女方,这是 赠与协议 ,协议有效但不生效。房产作为不动产财产,男方要赠与给女方的,必须办理变更登记(也就是过户),否则,男方随时有权撤销赠与。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 、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林秀婷 发表于 2024-03-09 07:01:05
法律主观:
抚养费 协议中约定由一方给付全部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不给。但承担抚养费一方 抚养 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另一方仍需给付。因为即使达成由一方给付孩子抚养的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另一方拒绝给予的,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开心果 发表于 2024-03-09 07:02:08
夫妻离婚协议书可以自由约定内容,不论是放弃全部财产,还是子女抚养权,都是可自由约定的,不过有些内容可能要谨慎对待,在法律上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如何分都可以,给谁都可以,这完全是夫妻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夜袭寡妇村。 发表于 2024-03-09 07:02:08
离婚协议时基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所签订的,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具体约定,同时也可以约定你所描述的情况,即可以给女方生活费。但是,离婚协议一般以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为生效要件。在没有办理手续前不发生法律效力,可以随意进行修改。协议生效后一年内,如果反悔可以起诉解决。
因此,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离婚协议中每个月给女方生活费,但是该离婚协议生效的话,还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leo 发表于 2024-03-09 07:02:08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约定不付抚养费一般是有效的。但只有双方约定一方 不支付抚养费 ,而抚养的一方自行承担全部抚养费,且该约定不损害被扶养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该约定才有效。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恋亲恩 发表于 2024-03-09 07:02:08
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其实就是对子女的赠与。夫妻双方离婚时处置的房屋必须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有所有权的房屋,这样才有处分权。
离婚协议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经双方协商以后,一致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婚生子的约定,是赠与的条款,只要没有合同无效等事由,该赠与的内容即是有效。只是说,子女如何行使该权利。如果子女已成年,可以独立行使该权利。如果是8岁以上18岁以下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是属于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赠与有效。
离婚协议书上房子给孩子但未过户有效的。但双方必须领取完离婚证,该协议才生效,且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撤销赠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的归属问题,且双方决定将财产赠与他人的,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
离婚协议房产归孩子的协议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时所签订,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就合法有效,对夫妻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
但是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所处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一方财产或者双方的共同财产,对第三人财产做出的约定无效。
(二)双方的约定不能属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也就是说不能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想假借离婚将房子过户给孩子来逃避债务的,是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
离婚协议给孩子的房产可以卖吗?
一、房屋房产证是夫妻双方一方名下,在离婚后将房屋归属于子女,但是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夫妻一方原则上是无权出售该房屋的。
二、夫妻之间依据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房屋应该归属于子女。
三、房屋虽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如果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了子女,那么子女就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四、单方出售的话买方如果不知情,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属于善意取得,子女无权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只能找出售的一方要求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随遇而安 发表于 2024-03-09 07:02:22
协议离婚时以下约定无效:
1、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进行约定的无效;
2、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约定无效;
3、有关人身性质的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林深时见鹿 发表于 2024-03-09 07:02:29
法律分析:协议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进行约定,如下:
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
2、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适抚养方式的选择,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探视方式的确定等等;
3、在债权债务问题上,涉及到共同债权债务的定性,双方承担比例的确定,以及行使债权和履行债务的方式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袁权 发表于 2024-03-09 07: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