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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房子归小孩所有还能要回去吗

提问人:ly。     发布日期:2024-03-07 02:12:01     浏览: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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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上房产写给女方后已发生效力,男方无权要回房产。如果是自愿签订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能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有被女方欺诈、胁迫等情形,就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定协议无效,房产就可以要回来。


一、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协议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三十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五)、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六)、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七)、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八)、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九)、颁发离婚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男方还能要回去吗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上房产写给女方后已发生效力,男方无权要回房产。如果是自愿签订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能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有被女方欺诈、胁迫等情形,就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定协议无效,房产就可以要回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男方还能要回去吗

法律分析: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离婚协议上房产写给女方后已发生效力,男方无权要回房产。如果是自愿签订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能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有被女方欺诈、胁迫等情形,就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定协议无效,房产就可以要回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还能要回来吗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书 应该写明男女双方信息、抚养权归男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数额、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财产分割方式、债务处理方式等内容,然后双方签字确认,写上日期即可。 男方:——,女,汉族,——出生,身份证号——————,住——。 女方:——,女,汉族,——出生,身份证号——————,住——。 男方与女方于——年认识,于——年——月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日生育一女儿,名——。现因男女双方 夫妻感情破裂 ,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 双方自愿离婚 。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婚生女——随男方生活,抚养费(含教育费、医疗费等)由女方全部负责。暂定女方现阶段每个月 支付抚养费 元,在每个月15号前将抚养费交到男方手中或者存于男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账号为)。如遇物价上涨或教育费用增加等原因导致抚养费需要增加时,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抚养费支付 至女儿独立生活止。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可随时探望女儿。女方每月可探望女儿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五次,但应提前通知男方,男方应保证女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五天。
三、 夫妻共同财产 的处理
1、双方共同所有位于的房屋一套,现约定该 房屋所有权 归女方所有。
2、存款、名下所有银行存款,均归男方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共同的债务,均为女方承担。
五、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 婚姻登记机关 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女、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协议书孩子归男方女方还能要回去吗

法律主观:

夫妻离婚后能将房屋赠与对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财产的归属。夫妻双方可以依法订立赠与合同,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离婚赠予孩子的房子还能要回去吗

婚后买房协议房子归女方所有,要去公证才能有效吗?首付女方父母出,用女方公积金贷款

许云舒     发表于 2024-03-07 02:28:45

最好公证

和順     发表于 2024-03-07 02:28:45

您好,要看房产证登记情况,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濤濤     发表于 2024-03-07 02:28:45

有约定按约定,无论婚前婚后

晨     发表于 2024-03-07 02:28:45

可以约定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

开心果     发表于 2024-03-07 02:28:45

双方是不是有协商解决的意愿?如果有可以考虑协商解决

风调雨顺     发表于 2024-03-07 02:28:45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上房产写给女方后已发生效力,男方无权要回房产。如果是自愿签订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能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有被女方欺诈、胁迫等情形,就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定协议无效,房产就可以要回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君莫笑     发表于 2024-03-07 02:32:43

法律分析: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离婚协议上房产写给女方后已发生效力,男方无权要回房产。如果是自愿签订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能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有被女方欺诈、胁迫等情形,就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定协议无效,房产就可以要回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赵伟超     发表于 2024-03-07 02:32:43

离婚协议上房产写给女方后已发生效力,男方无权要回房产。如果是自愿签订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能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有被女方欺诈、胁迫等情形,就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定协议无效,房产就可以要回来。


一、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协议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三十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五)、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六)、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七)、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八)、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九)、颁发离婚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李静     发表于 2024-03-07 02:32:52

法律分析: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男方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能要回来依据法院判决结果。可以证明某一方有一些恶习,有证据证明孩子跟着女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法官往往不会判决给这一方。法院会从有利子女健康成长,结合父母双方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要更改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签字即可,可以到公证处公证,也可以去法院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枫筱风จุ๊บㄋ     发表于 2024-03-07 02:33:51

很难了,男方如果不愿意把孩子抚养权给你,那么你就根本没机会,除非你能证明孩子被他虐待,不适合让他抚养,这时候可以法院起诉强制更换抚养人,否则你根本没办法。

郭俊华     发表于 2024-03-07 02:33:52

这种情况需要通过协商来变更离婚协议书上的相关内容,如果男方同意乙方是可以要回孩子的,但是要走相关的手续。

墨箫     发表于 2024-03-07 02:33:52

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上已经写到孩子的抚养权,明确的归男方的情况下,女方如果想要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应该举证第一点,自己抚养孩子会比男方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第二个方面,对方有哪些地方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也要写清楚

未来是未到来     发表于 2024-03-07 02:33:52

如果该协议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话,协议具有合同效力,应该是不能再违反协议的

好人     发表于 2024-03-07 02:33:52

既然离婚协议上都已经签了,孩子可以男方,除非女方能证明男方对孩子不利,不然没有理由去要回孩子

杨朝霞     发表于 2024-03-07 02:33:52

可以,您可以和对方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若对方不同意的,您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也就是说,如果您希望您的诉讼请求能够被法院支持,那么您需要积极收集并提供上述证据,以证明孩子由您抚养更为适宜。

温馨提示: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决抚养权的归属时,还会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以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asablanca     发表于 2024-03-07 02:33:52

法律主观:

不是。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对 子女抚养 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 抚养 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卡澜护肤造型覃晴     发表于 2024-03-07 02:34:06

法律分析:协议离婚房子给孩子不能要回来,即使双方没有及时按离婚协议履行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据合同法规定行使撤销权。


1、离婚协议中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属于赠与行为。这个赠与行为不是单独的一个赠与行为,是结合了受赠人父母就解除婚姻关系、抚养权归属等一系列问题作出的一个利益情感平衡的行为,带有浓厚的特属身份关系行为,是依附于孩子父母夫妻关系解除的特殊赠与行为,既然是有身份关系的赠与,就不适用法律关于任意撤销赠与之规定。


2、即使双方没有及时按离婚协议履行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也不能行使撤销权。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如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受支持。据此规定,如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房子归孩子所有,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反悔。离婚协议中的一方在离婚后,又对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约定反悔,并不涉及第三方保护。协议离婚房子给孩子不能要回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剑气箫心     发表于 2024-03-07 02:34:15

如果已经协议离婚了,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了,应该具有法律效果了,这和法院判决一样具有同样的法律效果,双方不得反悔,所以男方不可能要回去,除非女方自己同意。

朋友,天有不测之风云     发表于 2024-03-07 02:34:21

不可以。除非女方自愿放弃房子!

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24-03-07 02:34:21

离婚协议已经签字确认如果想要改只能男女双方同意才行,对方不让改房子不给你也没办法要回去。

执着的心     发表于 2024-03-07 02:34:21

如果已经协议离婚,双方都在离婚协议签字盖章,那么这份协议就具备了法律效力,房产归女方,男方不可能再要回去!除非找女方协商,女方愿意放弃自己的房屋所有权。都离婚啦,这种可能性很小!

上善若水     发表于 2024-03-07 02:34:21

我们都知道夫妻 离婚 的时候要进行财产的分割,对于房产的分配会引起很多纠纷,往往双方都存在意见,或许其中一方就会采取折中的方法,将房产给孩子,调和事态,可是如果事后一方反悔,想要回房子,那么 协议离婚 房子给孩子了还能要回来吗? 协议离婚房子给孩子了还能要回来吗
1、 离婚协议 中把 房子过户 给孩子属于赠与行为。这个赠与行为不是单独的一个赠与行为,是结合了受赠人父母就解除婚姻关系、 抚养权 归属等一系列问题作出的一个利益情感平衡的行为,带有浓厚的特属身份关系行为,是依附于孩子父母夫妻关系解除的特殊赠与行为,既然是有身份关系的赠与,就不适用《 合同法 》第186条第2款关于任意撤销赠与之规定。
2、即使双方没有及时按离婚协议履行过户手续,将 房产过户 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据合同 法规 定行使撤销权。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 财产分割 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如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受支持。据此规定,如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房子归孩子所有,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反悔。 物权法 关于物权法定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使物权变动通过登记产生社会公示公信力,保护社会交易安全。离婚协议中的一方在离婚后,又对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约定反悔,并不涉及第三方保护。因此其反悔主张不能被支持。 离婚 房屋过户 手续办理流程:
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 离婚证 》;
3、双方《 身份证 》;
4、原 房屋所有权 或 抵押权 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步骤: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二、 按揭贷款 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以上全文即是协议离婚房子给孩子了还能要回来吗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这种在离婚协议中将房子给孩子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而且并非口头上的协议,是有相关书面凭证的,而且已经完善了相关手续,所以不可以要回来。

【巨声智能】陈海新     发表于 2024-03-07 02:34:21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书 应该写明男女双方信息、抚养权归男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数额、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财产分割方式、债务处理方式等内容,然后双方签字确认,写上日期即可。 男方:——,女,汉族,——出生,身份证号——————,住——。 女方:——,女,汉族,——出生,身份证号——————,住——。 男方与女方于——年认识,于——年——月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日生育一女儿,名——。现因男女双方 夫妻感情破裂 ,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 双方自愿离婚 。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婚生女——随男方生活,抚养费(含教育费、医疗费等)由女方全部负责。暂定女方现阶段每个月 支付抚养费 元,在每个月15号前将抚养费交到男方手中或者存于男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账号为)。如遇物价上涨或教育费用增加等原因导致抚养费需要增加时,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抚养费支付 至女儿独立生活止。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可随时探望女儿。女方每月可探望女儿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五次,但应提前通知男方,男方应保证女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五天。
三、 夫妻共同财产 的处理
1、双方共同所有位于的房屋一套,现约定该 房屋所有权 归女方所有。
2、存款、名下所有银行存款,均归男方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共同的债务,均为女方承担。
五、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 婚姻登记机关 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女、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小梅     发表于 2024-03-07 02:34:45


1.孩子判给对方后,对方常常虐待、打骂孩子,不给孩子温饱,也不管孩子的生活与学习,严重不称职
2.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利于孩子的生长
3.对方被判刑入狱或者负伤、重病需要长期住院,孩子无人照料
4.对方得了不适合再继续带孩子的疾病,如精神病与其他传染病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
5.对方经济情况发生严重变故,无力再抚养孩子…发生以上情况,女方可以与对方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重新索回孩子的抚养权。

荷溏月色     发表于 2024-03-07 02:34:46

女方还有可能要回孩子。这属于变更抚养权。如果离婚后双方情况发生变化,男方抚养孩子已不利于孩子的成长,那么女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当然,女方必须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明显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至善若水     发表于 2024-03-07 02:34:46

即然协议书上写的孩子归男方想要孩子必须得男方同意才行。

曲进     发表于 2024-03-07 02:34:46

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只要协商一致变更就没有问题,如果对方不愿意,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变更。但因为双方已有协议,应当按照协议执行,不可以随意反悔。所以起诉变更的难度比较大,需要证明孩子随男方生活不利于孩子成长,或者在离婚协议签订上有受胁迫欺骗等,举证比较难。所以最后双方协商解决。

钢哥     发表于 2024-03-07 02: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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