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要到哪里办理

提问人:理想。     发布日期:2024-03-06 18:44:02     浏览:718

其他回答

法律主观:签订 拆迁补偿协议 后,拆迁方不给协议原件的原因通常是想侵害被拆迁人的利益,多数情况下是想少补偿,发生争议时,让被拆迁人拿不出证据。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后拆迁方不给原件是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协议应该是一式两份的,由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各自持有一份,依据 签订的协议 补偿。法律客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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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原件不给要到哪里要

法律主观:签订 拆迁补偿协议 后,拆迁方不给协议原件的原因通常是想侵害被拆迁人的利益,多数情况下是想少补偿,发生争议时,让被拆迁人拿不出证据。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后拆迁方不给原件是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协议应该是一式两份的,由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各自持有一份,依据 签订的协议 补偿。法律客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拆迁协议原件不给要到哪里要

一、离婚手续哪里办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你与配偶双方自愿离婚,可携带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如是一方提出离婚,可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即:

如果是协议离婚,那双方只要带好户口本与身份证明就可以去民政局或法院办理了;

如果不是协议离婚,那只要带好户口本与身份证,诉状就可以去法院办理起诉了。

二、离婚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协议离婚手续: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__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诉讼离婚手续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a.请求离婚;

b.小孩的抚养问题;

c.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10.当事人一方可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要到哪里办理手续

你好,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办理机构不一样。


1、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在疫情期间,民政局可能会暂停婚姻登记业务,如果此时尚未进行离婚登记申请,只有等婚姻登记业务恢复后再去申请;如果已经进行过离婚登记申请的,现在正在离婚冷静期期间,则该离婚冷静期办理期间中止,待恢复服务后期间继续计算。所以如果有离婚计划的,或者在离婚冷静期期间的夫妻,在疫情期间,需要时刻关注婚姻登记机关的公告。


2、如果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就离婚问题、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只能进行诉讼离婚。

原告(启动离婚诉讼的一方)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进行。其中,经常居住地是指原告起诉时被告连续居住超过一年的所在地。

在疫情期间,法院一般会通过线上立案、线上开庭的方式审理离婚案件。当然,现在疫情逐渐控制,法院也会恢复线下方式办理,具体可以关注各法院公告,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办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会根据你的个人情况提供进一步的专业解答。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79 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要到哪里办理

离婚要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离婚流程: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离婚要到哪里办理

协议离婚是最简便的一种离婚方式,而协议离婚的时候,双方要对共同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等的问题进行约定,签订离婚协议书,那么协议离婚如何办理,夫妻应到那里去办理离婚登记?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协议离婚如何办理,夫妻应到哪里去办理离婚登记


一、协议离婚如何办理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这条规定对协议离婚的条件有了明确规定:
一是夫妻双方对离婚确实是自愿;
二是对子女的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外理;当上述条件具备则准予离婚,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夫妻应到那里去办理离婚登记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说,当夫妻决定要协议离婚时,应当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三、如何签订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

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为:

(一)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

(二)离婚原因;

(三)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四)财产处理(婚前、婚后、房产、家具、电器、现金、存款等);

(五)子女抚养和教育;

(六)债权债务处理;

(七)其他约定(子女探视、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等);

(八)可附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复印件等

夫妻之间经协商达成离婚意见一致的,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要清晰、明确的表达意思。离婚协议书中不能有附属的条件,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强制执行。


四、怎样保证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1、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

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


2、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协议离婚怎样办理,夫妻应到那里去办理离婚登记问题进行的解答,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该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

温柔的谎言     发表于 2024-03-06 19:04:57

法律分析:协议离婚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汉水之南     发表于 2024-03-06 19:04:57

你好,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办理机构不一样。


1、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在疫情期间,民政局可能会暂停婚姻登记业务,如果此时尚未进行离婚登记申请,只有等婚姻登记业务恢复后再去申请;如果已经进行过离婚登记申请的,现在正在离婚冷静期期间,则该离婚冷静期办理期间中止,待恢复服务后期间继续计算。所以如果有离婚计划的,或者在离婚冷静期期间的夫妻,在疫情期间,需要时刻关注婚姻登记机关的公告。


2、如果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就离婚问题、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只能进行诉讼离婚。

原告(启动离婚诉讼的一方)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进行。其中,经常居住地是指原告起诉时被告连续居住超过一年的所在地。

在疫情期间,法院一般会通过线上立案、线上开庭的方式审理离婚案件。当然,现在疫情逐渐控制,法院也会恢复线下方式办理,具体可以关注各法院公告,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办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会根据你的个人情况提供进一步的专业解答。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79 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心雨     发表于 2024-03-06 19:05:05

离婚要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离婚流程: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上善若水     发表于 2024-03-06 19:05:05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只要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就是有效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前或者离婚后任何时候,可以通过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不需要有关部门同意,也不需要到某个机关办理,只要双方经过协商重新达成协议,重新签订一份新协议或者补充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jacky)     发表于 2024-03-06 19:05:08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

离婚后更改离婚协议到哪里办理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

 雪中情       发表于 2024-03-06 19:05:08

离婚协议自生效日起即有法律效力,不能更改。

剑气箫心     发表于 2024-03-06 19:05:08

去民政局

千里求姻缘一线牵     发表于 2024-03-06 19:05:08

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可去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的材料有:离婚协议、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在提起诉讼时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高山流水     发表于 2024-03-06 19:05:08

你们双方先协商,

协商好了之后的,把新的协议打印2份,你们各一份,

再就去民政局跑一趟,

把之前民政局存档的那一份换一下就好了。

伤悲。     发表于 2024-03-06 19:05:08

六个月以内更改离婚协议须诉求法院办理

belive~@^_^@~     发表于 2024-03-06 19:05:08

到民政局。

荣辱不惊去留无意     发表于 2024-03-06 19:05:08

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的,并且已经签订,同时已经

办理完毕离婚证,那么就受到法律保护了,哪怕是你过后感觉吃亏了,在对方没同意要改以前,你就是到法院起诉也没啥用。。

。。

。。

林深时见鹿     发表于 2024-03-06 19:05:08

婚姻关系中,当夫妻感情破裂,夫妻两人决定离婚的时候,很多人都采取了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这种协议离婚的方式,这种形式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在办理起来就比较快。但很多时候双方在离婚之后有要进行离婚协议更改的情况,那么更改离婚协议需要些什么呢? 其实很简单,就只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只要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就是有效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前或者离婚后任何时候,可以通过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不需要有关部门同意,也不需要到某个机关办理,只要双方经过协商重新达成协议,重新签订一份新协议或者补充协议即具法律效力。这时,双方之间直接执行后一份协议的内容即可。

肉小萌     发表于 2024-03-06 19:05:08


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男女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其间发生的有关身份关系的纠纷,以及涉及子女、财产问题的争议,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即精神病患者、痴呆症患者,不适用协议离婚程序,只能适用诉讼程序处理离婚问题,以维护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这一意愿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必须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必须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对于一方要求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争议。 (三)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能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话,则不能通过婚姻登记程序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
1.对子女问题有适当处理,是指对双方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作了合理的、妥当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如何给付等等。由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协议中还可以约定不直接抚育方对子女探望权利行使的内容,包括探望的方式、时间等。
2.对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主要包括:
(1)在不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合理分割,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以经济帮助作妥善安排,并切实解决好双方离婚后的住房问题;
(2)在不侵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共同债务的清偿作出负责的处理。 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有关协议离婚程序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记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 (二)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
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发生争议,要求法院重新处理的问题。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又对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根据审判实践中的做法,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离婚登记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情况,发生纠纷的原因和理由,给予审查处理。 婚姻是双方之间的人生大事,必须审慎处理。建议夫妻双方开诚布公,找出矛盾所在,双方多体谅一下对方,解决婚姻中的问题。如果实在无法再共同生活下去,也要平和分手,不要产生新的矛盾,毕竟曾经生活在一起。祝愿早日化解矛盾,开始新生活。

刘昊然的小媳妇儿     发表于 2024-03-06 19:05:22

50.协议离婚到什么部门办理手续?

L     发表于 2024-03-06 19:05:22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剑气箫心     发表于 2024-03-06 19:05:22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__婚姻登记处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老马     发表于 2024-03-06 19:05:22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浊酒论清壶     发表于 2024-03-06 19:05:22

法律分析:
一、协议离婚需要的条件:


1、要求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必须是在我国境内办理的结婚登记,在境外(含港、澳、台)办理的结婚登记,不能在我国境内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但双方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根据涉外诉讼的规定,在我国境内办理调解离婚。涉外婚姻如果是在境内注册登记结婚的,可以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


2、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书》。


二、协议离婚办理地点: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第一款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上善若水     发表于 2024-03-06 19:05:26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办理。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只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就子女抚养、住房使用、财产分割问题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梁海滨     发表于 2024-03-06 19:06:16

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的地点是夫妻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身不由已     发表于 2024-03-06 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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