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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起诉离婚

提问人:美眉。     发布日期:2024-03-11 11:04:02     浏览: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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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男方或女方已经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其对子女的探望权利,其中一方因有《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事由,需要中止其探望子女权利的,另一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9、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与自己配偶重婚、同居的第三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以自己配偶和第三者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第三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关于婚姻问题
10、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婚姻法》实施后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离婚的,分别以下不同情况处理:
⑴同居行为发生在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条规定处理;
⑵同居行为发生在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2条规定处理;
⑶同居行为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后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的的通知》处理,即"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5、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二、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和举证责任分配

(一)应提交的证据

1、提供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的证据材料。须提交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证明。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据材料。如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买卖婚姻,初婚还是再婚(复婚)等证据材料。

3、提供婚后夫妻感情状况的证据材料。如是否经常发生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是否分居,有无和好条件的证据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如一方是否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生理缺陷、疾病、犯罪判刑等证据材料。

5、以前曾提起过离婚诉讼的,应提供有关的法律文书。

6、在诉讼时已怀孕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7、提供子女情况的证据材料。如子女姓名、性别、年龄,是婚生、收养还是继子女,经济是否独立,与父母的关系及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育条件,夫妻分居子女随何方生活等证据材料(双方无异议的事实可不必再提供证据)。

8、提供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据材料,有工资收入的应提供工资单、工资卡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9、提供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子女财产及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财产有约定的,应提供约定证据;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其来源和取得时间的证据(如购买单据等);有存款的,应提供储蓄所名称、储蓄种类、储户姓名、帐号、金额等情况的证据材料。



夫妻离婚起诉

一、关于私房所有权的处理

1、夫妻双方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者以口头形式约定且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好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建造、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8年以上的,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理,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产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门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5、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屋不宜分割使用的,可以归并给原产权单位方的当事人或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应当根据原购房价格、房屋的产权比例以及离婚时该房屋的市场价格等因素酌情予以折价补偿。
6、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能够分割使用的,应当予以分割;无法分割使用的,或者双方达成协议的,或者分割后使用可能造成子盾激化且一方有迁居条件的,也可折价归并。









7、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房屋,应当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归并绍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当照顾女方。
8、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任,经查属实的,可以酌情予以支持,但暂住期间一般不得超过二年。
9、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离婚后确实无房居住且抚养子女的,可以判决部分房屋归子女使用,至该子女独立生活时止,房屋由抚养子女方代管;也可以将都分房屋的所有权判归抚养子女的一方,折抵子女抚养费和教育费。
10、离婚时,无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另行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另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二、关于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处理
11、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租且共同居住的房屋享有共同使用权。
12、一方婚前承租的房屋,婚后由双方共同居住3年以上的,夫妻双方享有共同使用权。
13、一方父母承租的,由夫妻婚后实际单独居住3年以上的房屋,离婚时夫妻双方享有共同使用权。
14、一方父母承租的,由夫妻与承租房屋的父母共同居住3年以上的房屋,离婚时该夫妻共同享有部分使用权。
15、夫妻一方承租的房屋,离婚时承租人迁出,另一方在租赁期内要求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应予支持。
16、对于夫妻享有共同使用权的房屋,离婚时有条件分租的,应当予以分租;不宜分租的,应当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和无过错方等原则判归一方使用,使用方给迁出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17、对于一方婚前承租或一方父母承租,夫妻婚后实际单独、居住不满3年的房屋;或者一方父母承租,该夫妻享有部分使用权的房屋,离婚时,一般应当将该房屋判归承租人或承租方当事人使用,给迁出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18、夫妻双方享有共同使用权的房屋是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的,离婚时,房屋能够分割使用的,可以判决分割使用,当事人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到房管部门办理分租手续;不宜分割使用的,应当在征求房管部门意见后酌情处理。
19、夫妻双方享有共同使用权的房屋是一方单位或一方父母单位的自管公房的,离婚时,一般应当判决该房屋归单位方的当事人使用,使用方给迁出方适当的经济补偿;也可以在征求产权单位意见后酌情处理。


夫妻离婚起诉

第六条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第七条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前款所指的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离婚起诉

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夫妻离婚起诉

结婚 之前关系再好也有可能因为某些矛盾而使得夫妻不得不选择 离婚 ,但是离婚方式所包含的 诉讼 是需要提交相关的费用的,那么,夫妻起诉 离婚起诉费 是多少?其实起诉费应该参照一般的案件根据案件所涉及财产的数额进行比例的具体计算。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夫妻 起诉离婚 起诉费是多少?
1、法院要收多少起诉离婚的费用?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 诉讼费 ;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 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 征收,即标的×2% 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
1.5征收,即标的×
1.5% 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 ×1% 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我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依照规定交纳其他 诉讼费用 。” 根据这一规定诉讼费有两类:
一是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征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就是在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
2、 律师 要收对少起诉离婚的费用? 各地的律师收费不
一。对于如 北京 、 上海 、 广州 、 深圳 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律师基本收费,一般在5000元左右。
二、去 法院起诉离婚 的费用怎么交?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按有关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 立案 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起诉离婚的费用,最后法院依“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起诉离婚的费用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综上所述,因为夫妻向法院诉讼希望离婚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得到了某种利益而必须要为法院因此付出的成本进行承担,而起诉是国家给公民的维权途径而不会过高的收取费用而仅仅是最基本的费用。

夫妻起诉离婚起诉费是多少?

首先,就该案例而言,当事人应该清楚一点,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这种权利当然也包括离婚方式的选择权。也就是说,女方是否选择起诉,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

同时,提问者要搞清楚,只要双方没有离婚,那么如果其不想离婚,应该把握住机会去解决家庭矛盾,而不是被动的等待。

其次,不管女方是否起诉离婚,如果男方想离婚也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该案例的双方已经分居三年,那么经过法院核实后,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旧巷微风     发表于 2024-03-11 11:24:29

要是双方同意可以的

双方分居三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要是双方同意可以的

淡莫然     发表于 2024-03-11 11:24:29

分居三年可以起诉离婚,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达到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可以申请法院判决离婚。办理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睡衣宝宝     发表于 2024-03-11 11:24:29

可以的

(一)民法典的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相关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法释〔2020〕22号。

有关家庭暴力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5〕4号),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之间的家庭暴力犯罪,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家庭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充分运用法律,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各种家庭暴力犯罪,切实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秩序。为此,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制定本意见。

林深时见鹿     发表于 2024-03-11 11:24:31

夫妻间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单方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单独向法院起诉离婚。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单方起诉离婚,起诉一方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情况下,法院审理单方起诉离婚案件时,应先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会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约定今生     发表于 2024-03-11 11:24:31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该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以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谢永浩     发表于 2024-03-11 11:24:32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交诉讼,诉讼状包含被告,原告的身份情况,诉讼请求、理由、事实等。证据还包括结婚证、身份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孩子的出生证、对方的过错行为证据等。如果有家庭暴力的、虐待的,吸毒等。需要找证据来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花仙子     发表于 2024-03-11 11:24:50

法律分析:民事起诉状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请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儿子(女儿)×××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给付抚养费×××元人民币。


3.婚前和婚后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请法院依法分割。


4.被告给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费×××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双方于×年×月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年×月生一子取名为×××。但自×年起,被告常常借口加班或应酬夜不归宿,后原告从被告的同事×××处得知被告与其单位的女同事×××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原告到被告的单位找该女同事×××核实此情况,×××当面予以承认。原告对被告进行规劝要求其断绝与×××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被告不但不听从劝告,且于××××年×月从家里搬出与×××同居至今。以上事实有×××写给被告的书信、被告的同事×××的证言、邻居×××的证言为证。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人:×××

×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แสง     发表于 2024-03-11 11:25:52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因为离婚案件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而判决的,胜诉方不一定无过错,败诉方不一定负主要责任,因此由人民法院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诉讼实践中,经常是这样的:先由原告预付诉讼费,如判决离婚,一般是由双方分担.另外,法院也有权决定,有过错的这方多分担点诉讼费用,没过错的一方少分担点诉讼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白马银枪     发表于 2024-03-11 11:26:23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因为离婚案件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而判决的,胜诉方不一定无过错,败诉方不一定负主要责任,因此由人民法院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诉讼实践中,经常是这样的:先由原告预付诉讼费,如判决离婚,一般是由双方分担.另外,法院也有权决定,有过错的这方多分担点诉讼费用,没过错的一方少分担点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Mr.Halson     发表于 2024-03-11 11:26:23


一、起诉 离婚诉讼费 多少 案件受理费只是 诉讼费 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 离婚 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 财产分割 ,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案件诉讼费 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起诉离婚 的费用是交给法院,按有关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 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作出 立案 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起诉离婚的费用,最后法院依“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起诉离婚的费用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二、法院起诉 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适用哪种程序: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 一审 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 审理期限 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可以说起诉离婚是夫妻离婚中兜底的一种方式,大多数夫妻都是在无法 协议离婚 的情况下才会去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而此时原告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主要就是50-300元,而其中如果有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那也要根据财产的数额才能确定是否要多收费。

丹尼尔     发表于 2024-03-11 11:26:23

结婚 之前关系再好也有可能因为某些矛盾而使得夫妻不得不选择 离婚 ,但是离婚方式所包含的 诉讼 是需要提交相关的费用的,那么,夫妻起诉 离婚起诉费 是多少?其实起诉费应该参照一般的案件根据案件所涉及财产的数额进行比例的具体计算。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夫妻 起诉离婚 起诉费是多少?
1、法院要收多少起诉离婚的费用?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 诉讼费 ;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 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 征收,即标的×2% 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
1.5征收,即标的×
1.5% 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 ×1% 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我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依照规定交纳其他 诉讼费用 。” 根据这一规定诉讼费有两类:
一是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征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就是在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
2、 律师 要收对少起诉离婚的费用? 各地的律师收费不
一。对于如 北京 、 上海 、 广州 、 深圳 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律师基本收费,一般在5000元左右。
二、去 法院起诉离婚 的费用怎么交?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按有关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 立案 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起诉离婚的费用,最后法院依“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起诉离婚的费用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综上所述,因为夫妻向法院诉讼希望离婚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得到了某种利益而必须要为法院因此付出的成本进行承担,而起诉是国家给公民的维权途径而不会过高的收取费用而仅仅是最基本的费用。

fen     发表于 2024-03-11 11:26:23

夫妻的婚姻在结束的时候没有和平的协商结果肯定是要到法院去 诉讼 的,但是 离婚 的诉讼其实也其他的诉讼一样也是有法定的程序规定,尤其是在提起的时候就需要夫妻能够提交规范的 起诉状 才能让法官认识的客观事实情况。那么,夫妻 诉讼离婚 怎么写起诉状? 夫妻诉讼离婚怎么写起诉状? 离婚起诉状 应包含的内容: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 代理 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 结婚 ,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 再婚 ;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 分居 ,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λ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 证据 、 证人 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 抚养 、 抚养费 的承担,对家庭 共同财产 如何处置。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离婚起诉书 范文 原告:___________(填写姓名),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经常居住地), 身份证 号码: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填写姓名),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经常居住地),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姓名)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房子的具体地址)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根据自身情况撰写) 为此,原告根据《 婚姻法 》和《 民事诉讼法 》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综上所述,只要是夫妻想要在纠纷的解决中顺利把二者的关系终结就首先要把诉讼的程序走好,尤其是在开始的提交起诉状的问题上一定要注意书写的规范性,如果有需要可以直接 找律师 帮忙。

冂纟匕     发表于 2024-03-11 11:26:24

法律分析: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界生碗天     发表于 2024-03-11 11: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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