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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要求对方不再婚吗

提问人:奥恩。     发布日期:2024-03-11 10:32:03     浏览: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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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事由之一。如果您在婚姻期间遭受了家暴,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

具体来说,您需要提供以下证据:1)家暴事实的证明,如医院的诊断证明、警察的调查笔录等;2)家暴对您身心健康造成的影响,如精神疾病诊断证明、心理咨询记录等。

同时,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家暴行为必须是持续、严重的;2)家暴行为必须对您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3)家暴行为必须是一方单方面的行为。

最后,我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

家暴离婚后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离婚协议中是否可以要求对方不再婚,主要取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和当地的法律法规。

首先,从理论上讲,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协议。如果一方在协议中明确表示希望另一方不再婚,这是完全可以的。但这种表述需要具体明确,不能模糊不清,否则可能会引起争议。

其次,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国的《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应当各自履行离婚协议。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希望另一方不再婚,那么这一要求应当被尊重和执行。但是,如果另一方违背了这一要求,那么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上允许这样的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很多困难。例如,如何证明另一方已经再婚?再婚后的财产如何处理?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因此,如果你希望在离婚协议中加入这样的要求,建议你找一位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避免因此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离婚协议可以要求对方不再婚吗

法律主观:

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不用携带离婚证。但是,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复婚登记。综上可以看出,当事人在 办理结婚登记 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要求对方不再婚

法律分析:离婚不可以要求对方不能再婚。中国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当事人结婚的权利不受任何人干涉,如果在协议中约定该条款,则该条款是无效的,当事人不得以对方违反约定为由主张对方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离婚可以要求对方不能再婚吗

法律主观:

可以主张 离婚损害赔偿 必须以离婚(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 当事人起诉 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那么对离婚 损害赔偿请求权 也会不予支持。 (二)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1)重婚;
(2)有配偶者 与他人同居 (此处同居是指双方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3) 实施家庭暴力 ;
(4)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
(5)擅自处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离婚后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离婚协议中限制对方不得再婚的条款是无效的,婚姻自由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小方     发表于 2024-03-11 10:52:49

法律主观:

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不用携带离婚证。但是,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复婚登记。综上可以看出,当事人在 办理结婚登记 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背包旅行     发表于 2024-03-11 10:52:49

法律分析:离婚不可以要求对方不能再婚。中国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当事人结婚的权利不受任何人干涉,如果在协议中约定该条款,则该条款是无效的,当事人不得以对方违反约定为由主张对方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陈雁落鱼     发表于 2024-03-11 10:52:53

法律分析:离婚对方财产不知道离婚后可以要求再分割。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Sm i l e.     发表于 2024-03-11 10:52:55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也就是说双方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是自由的,不能由他人干涉,即便是离婚协议也不能作出要求对方不结婚的约定。

离婚协议一般是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承担达成一致意见签署的协议,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立即解除,且该协议也立即发生效力。

身不由已     发表于 2024-03-11 10:52:58

离婚是不可以要求对方不探视孩子的。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探望权,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探望权,由法院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等。


一、离婚可以要求对方不探视孩子吗?

不可以,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当夫妻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如果有孩子,那么法院会将孩子判给其中一方,即拥有抚养权,那么相对的另外一方没有抚养权的则拥有探视权,在法院判决的规定时间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明确规定了离婚后不直接扶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探望权,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探望权,由法院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等。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子女探视权的相关规定


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


2.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


3.离婚后对不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来说,只是变更行使探视权的方式。


4.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也是应有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消除。

在我国的离婚案件的处理中,离婚后可以不让对方探视孩子么这个问题在上文的《民法典》规定中有明确说明,如果法院的判决书中没有赋予探视权,那么就当然不能探视孩子,但是如果判决书中没有明确说明,那么是拥有探视权的,对方拒绝可以要求强制执行甚至上诉。

时光旧人     发表于 2024-03-11 10:53:10

法律分析:可以,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章鱼     发表于 2024-03-11 10:53:29

法律分析:由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立夏     发表于 2024-03-11 10:53:58

符合条件的,妻子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获支持,条件是男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陈海勇     发表于 2024-03-11 10:54:09

法律主观:

可以主张 离婚损害赔偿 必须以离婚(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 当事人起诉 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那么对离婚 损害赔偿请求权 也会不予支持。 (二)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1)重婚;
(2)有配偶者 与他人同居 (此处同居是指双方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3) 实施家庭暴力 ;
(4)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
(5)擅自处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Haqie     发表于 2024-03-11 10: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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