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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男方在外有孩子

提问人:娇软甜伤,。     发布日期:2024-03-11 10:16:02     浏览: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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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描述,您在离婚后发现男方在婚姻期间出轨并生育了孩子。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男方的出轨行为和婚内生子行为可能会影响到财产分割、抚养权和探视权等方面的判决。

1. 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您可以要求法院对男方的财产进行合理分割,以保障您的权益。

2. 抚养权和探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对于孩子的探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 法律责任:如果男方的出轨行为严重损害了您的身心健康,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综上所述,建议您在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与律师沟通,了解您的权益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同时,也要注意保持冷静,避免在情绪激动下做出不利于自己的决策。希望我的建议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后发现男方婚内出轨有孩子

他外遇就离婚将他外遇的证据拿出来~让他赔偿以及分割财产是分大部分,更因为孩子归你的话,要更多的抚养费~不要放过他~告他重婚也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婚姻法,男方在外有了孩子,妻子该怎么办

我老公在外面和别的女人有了一个女儿,我自己为他生了1儿2女,可他却要跟我离婚,作为妻子的我该怎么办

你可以参考下着几点但是对你以后也是有很大的影响!他外遇就离婚将他外遇的证据拿出来~让他赔偿以及分割财产是分大部分,更因为孩子归你的话,要更多的抚养费~不要放过他~告他重婚也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婚姻法,男方在外有了孩子,妻子该怎么办

你可能会感到内疚,但就像难以抗拒的瘾一样,外遇会控制你的生活,最终主宰你的生活,并把它撕碎。

想要结束外遇是
第一步,而且是正确的一步。如果你下定决心要结束外遇,我们会告诉你如何用正确的方式去结束外遇。

但你要记住这一点,除非你一开始就下定决心结束外遇,否则任何步骤或手把手的指导都无法帮助你走出外遇。你可能因为机缘巧合和命运的转折而开始了一段婚外情,但只有决心和力量才能让你走出这段无法抗拒的恋情。

当你爱上他们的时候,如何结束一段婚外情——你需要做的事情

结束婚外情需要时间,而走出婚外情最大的困难之
一,就是一有机会就想要重新回到过去的诱惑。毕竟这是一条简单的出路。

每当你与配偶发生争执时,走进别人爱的怀抱比努力改善一段困难的关系要容易得多。

但外遇绝不是失败关系的方法。如果你对自己的感情没有希望,那就结束这段感情,而不是陷入婚外情,把本来就很混乱的感情生活搞得一团糟。

如果你确实想知道如何结束外遇并与自己的伴侣过上幸福的生活,以下是你需要了解的。

你了解婚外情的后果吗?

性事或感情事看起来非常刺激,但其实不然。外遇是简单的出路,因为除了你们在一起时出现的表面情感外,没有其他情感的参与。也许你认为自己真的爱上了婚外情人,但事实并非如此。

这对你们俩来说都是一种逃避,不是真实的生活。如果你认为花一个秘密的周末在一起 或者每天几个小时就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生活,那你就是个白痴。

真实的生活是非常不同的。而且如果你真的和你的奸夫淫妇建立了真正的关系,你可能会再次经历同样的关系问题。

成功的关系需要理解和爱,每一段真实的关系都需要努力。而你的婚外情人可能是性感的、有趣的或者是你情感上最好的朋友。但是,在看到你所有的缺点之后,你有多确定他们一定会成为你的理想伴侣?

你为什么会有外遇?

你真的爱自己的伴侣吗?你为什么会有外遇,真的吗?问问自己这些问题,试着了解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如果你在与伴侣的完美关系中很幸福,那你为什么要和你的婚外情人有外遇呢?

是关于性的问题,还是只是一个让你开心的激动人心的改变?还是因为你被别人追求而感到特骄傲?还是因为你觉得不想再和伴侣说话了,所以是一种情感上的依赖?你与外遇伴侣的联系是否比与现实生活中的伴侣更紧密?

你愿意为了一周几次一小时的性爱而牺牲自己的感情和

在外有婚外情,孩子抚养权归谁


一、离婚银行卡的钱怎么办?

离婚银行卡内的钱,如果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存款归属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分割。人民法院首先看有无协议,无协议的依据照顾小孩、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有证据是婚前财产的就不用请求法院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坐牢后银行卡里的钱怎么办

如果被判刑了,没有罚款的话,银行卡里的钱没事。个人物品比如钱包、手机等全部统一保管,在出来的时候,看守所会对东西进行清点,然后退还。

如果被处罚金的话,银行里的钱仍然应当偿还。

即使他本人无法亲自偿还,可以问题家人去偿还。

如果不按时足额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也会判决偿还的。

判决书生效后,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用来偿还银行贷款。

如果仍然不能足额偿还,等债务人出狱后,法院仍然还会找债务人要求偿还的。


三、老公未离婚办的银行卡钱会被冻结吗


1.不离婚并不导致银行存款的冻结。
2.如果法院判决离婚的,一般夫妻财产是平均分割,各自一半,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3.如果孩子10岁以上,孩子抚养问题将征求孩子的意见,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4.如何取证证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证明男方存在过错,都将直接影响到你们夫妻财产的分割,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5。


四、钱被转到注销的银行卡里了怎么办

银行卡注销后,里面的钱需要进行结清。注销银行卡流程:
1、本人持身份证银行卡到银行领取预约号,进行排队
2、跟服务人员说明要销户,把银行卡给银行工作人员,填写销户申请单。
3、进行账号结清,银行卡销户完毕。补充:
1、如果银行卡里还有钱,销户时在柜台上可以将钱都取出
2、如果银行卡丢失,还需要先补办一张银行卡,再进行销户,补卡需要卡片费。
3、、对于储蓄卡而言,若该卡长期不用,一般会自动冻结,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而若是信用卡,长期不用并不会自动冻结,同时还有可能会因为有年费而产生逾期。
4、信用卡销户必须要将卡上的余额取出并保证卡上无欠款;
5、储蓄卡成功销户以后,不影响日后再申请。信用卡成功销户以后,若之前用卡不慎造成个人信用受影响,将会对日后再申请信用卡造成一定的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发现男方婚内出轨有孩子

如果女方出轨,多次提出,请求原凉,男方坚持提出离婚,该怎么办,在男方家呆了两年,生有一个小孩,收取的彩礼要归还吗,法院会怎么办

许小娟     发表于 2024-03-11 12:40:25

上诉理由可以以此,但必须向法官提供证据,说实话,提供证据很难,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下

兜妈     发表于 2024-03-11 12:40:25

首先要掌握证据,有了充分的证据再去找律师咨询。

一般离婚是先由法院调解,因为对于离婚诉讼法院也是劝和不劝分,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再协议离婚,所谓协议离婚,就是双方协议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及子女的抚养权等问题。如果协议无果,就是在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权问题上不能达成共识,那么就会走最后的程序,判决离婚。

如果你的证据足够充分,足以证明你的妻子是有过错方,那么法院在财产分割的时候就会少分一点给她,如果仅仅是因为外遇的话,分割比例一般在3:7和4:6之间。

我不知道你们所谓的共同财产有没有房子,如果有房子的话,可能稍微复杂一点,《新婚姻法》出台实施后,对房产的分割问题做了调整,所以你应该把问题说详细一点,光凭一句话,不知道怎么去完善的去回答。

在请了代理律师之后,要把所有细节完整的说完,别人好帮你分析,这种官司胜算很大。另外我奉劝一句,一日夫妻百日恩,如果你老婆有悔改之心能过就将就着过吧。实在过不下去,也要好聚好散,毕竟相爱过。

陈雁落鱼     发表于 2024-03-11 12:40:25

离婚后 现在小孩2.5周岁 当时协议孩子女方抚养 现在发现女方只有一个人带孩子 收入又低 对待孩子又偏执 小孩变得孤僻 离不开母亲 上班只能带着孩子去 又没办法看管 晚上还带着孩子去酒吧KTV 这样我起诉要孩子抚养权有多大几率要回

忠義     发表于 2024-03-11 10:33:30

你好 收集证据 然后起诉处理

杨书民     发表于 2024-03-11 10:33:30

可以到法院起诉争取

A9     发表于 2024-03-11 10:33:30

可网上抄一份

叶湖北生     发表于 2024-03-11 10:33:30

孩子十岁以后跟谁要争取孩子的意见。

士当弘毅     发表于 2024-03-11 10:33:30

这个是可以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的,不成的,起诉

天空     发表于 2024-03-11 10:33:30

协商为宜。。。。。。。。。。。。

宝山     发表于 2024-03-11 10:33:30

应与男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

第四条 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zhanzhao     发表于 2024-03-11 10:36:17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从1994年开始,缔结婚姻关系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您没有和男方办理结婚证,就不存在婚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您要和男方分手的,协商好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就可以了,无需办理离婚手续。《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在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权究竟由谁行使,除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外,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重要的参考标准有:父母双方的收入水平、离婚后的房屋状况(主要考虑居住条件)、抚养教育子女的条件和能力(如:是否有充分的时间来教育和辅导子女)等等综合考虑。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一般情况下有固定收入的,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     发表于 2024-03-11 10:36:17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可以起诉要求损害赔偿,如果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有在是被告且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才能在离婚后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承担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且不能向过错方的家人请求损害赔偿。关于双方离婚之后能否再要求损害赔偿,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并且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无过错方放弃了损害赔偿这一权利的话,那么无过错方之后想要再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婚后想要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需要看双方在离婚诉讼中的主体,如果无过错方是原告提起的离婚诉讼,他必须在离婚诉讼当中提起损害赔偿,离婚后再想要提起损害赔偿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损害赔偿,被告既不同意离婚,又没有提起损害赔偿的,那么无过错方可以另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在一审的当中没有提起损害赔偿,在二审的时候提出来的话,那么这时候法官一般会组织双方调解。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可以,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无过错方可以另行提起诉讼。当然,如果另外一方同意,在本案一并处理的话,法院也是可以一并裁判的。

还有一种情况,夫妻双方都有过错,那么这种情况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关于法院判决损害赔偿的金额,关于此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比较的大。在办案过程当中,我们发现法院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支持率并不高,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证据不足,如果对方存在以上过错的情形下,您要尽可能的多收集证据,证明对方的过错,以及对方的过错给您造成的损害,并且这些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便在诉讼当中您的诉求得到法院的支持。

【相关法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十条?夫妻双方均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打桩人     发表于 2024-03-11 10:36:50

能够起诉并获得赔偿的必要前提条件:


1、登记离婚后一年之内


2、能够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有外遇


3、能够证明男方有外遇是导致离婚的直接原因


4、办理离婚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

杨桂玲     发表于 2024-03-11 10:37:35

你当然是可以起诉的,但是你起诉了,也没有什么用,因为你们已经离婚了,该给的已经给你了,过后想要再追责,已经没有用了

mll。     发表于 2024-03-11 10:37:35

离婚后发现婚阴历有效期内,男方有有外遇,当然是不可以起诉的了,因为你们已经离婚了,就算发现男方有外遇了,那么起诉也没有用了。

Haqie     发表于 2024-03-11 10:37:35

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当然是可以啊!因为他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他有的外遇。

快乐人生     发表于 2024-03-11 10:37:35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可以起诉要求损害赔偿,如果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有在是被告且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才能在离婚后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承担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且不能向过错方的家人请求损害赔偿。关于双方离婚之后能否再要求损害赔偿,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并且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无过错方放弃了损害赔偿这一权利的话,那么无过错方之后想要再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婚后想要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需要看双方在离婚诉讼中的主体,如果无过错方是原告提起的离婚诉讼,他必须在离婚诉讼当中提起损害赔偿,离婚后再想要提起损害赔偿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损害赔偿,被告既不同意离婚,又没有提起损害赔偿的,那么无过错方可以另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在一审的当中没有提起损害赔偿,在二审的时候提出来的话,那么这时候法官一般会组织双方调解。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可以,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无过错方可以另行提起诉讼。当然,如果另外一方同意,在本案一并处理的话,法院也是可以一并裁判的。

还有一种情况,夫妻双方都有过错,那么这种情况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关于法院判决损害赔偿的金额,关于此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比较的大。在办案过程当中,我们发现法院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支持率并不高,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证据不足,如果对方存在以上过错的情形下,您要尽可能的多收集证据,证明对方的过错,以及对方的过错给您造成的损害,并且这些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便在诉讼当中您的诉求得到法院的支持。

【相关法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十条 夫妻双方均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mll。     发表于 2024-03-11 10:37:35


一、离婚银行卡的钱怎么办?

离婚银行卡内的钱,如果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存款归属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分割。人民法院首先看有无协议,无协议的依据照顾小孩、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有证据是婚前财产的就不用请求法院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坐牢后银行卡里的钱怎么办

如果被判刑了,没有罚款的话,银行卡里的钱没事。个人物品比如钱包、手机等全部统一保管,在出来的时候,看守所会对东西进行清点,然后退还。

如果被处罚金的话,银行里的钱仍然应当偿还。

即使他本人无法亲自偿还,可以问题家人去偿还。

如果不按时足额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也会判决偿还的。

判决书生效后,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用来偿还银行贷款。

如果仍然不能足额偿还,等债务人出狱后,法院仍然还会找债务人要求偿还的。


三、老公未离婚办的银行卡钱会被冻结吗


1.不离婚并不导致银行存款的冻结。
2.如果法院判决离婚的,一般夫妻财产是平均分割,各自一半,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3.如果孩子10岁以上,孩子抚养问题将征求孩子的意见,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4.如何取证证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证明男方存在过错,都将直接影响到你们夫妻财产的分割,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5。


四、钱被转到注销的银行卡里了怎么办

银行卡注销后,里面的钱需要进行结清。注销银行卡流程:
1、本人持身份证银行卡到银行领取预约号,进行排队
2、跟服务人员说明要销户,把银行卡给银行工作人员,填写销户申请单。
3、进行账号结清,银行卡销户完毕。补充:
1、如果银行卡里还有钱,销户时在柜台上可以将钱都取出
2、如果银行卡丢失,还需要先补办一张银行卡,再进行销户,补卡需要卡片费。
3、、对于储蓄卡而言,若该卡长期不用,一般会自动冻结,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而若是信用卡,长期不用并不会自动冻结,同时还有可能会因为有年费而产生逾期。
4、信用卡销户必须要将卡上的余额取出并保证卡上无欠款;
5、储蓄卡成功销户以后,不影响日后再申请。信用卡成功销户以后,若之前用卡不慎造成个人信用受影响,将会对日后再申请信用卡造成一定的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大槐树迁民解守良     发表于 2024-03-11 10:37:48

这位知友,如果离婚后发现前夫外面有孩子,就说明前夫在你们离婚前已经出轨,《婚姻法》有相应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要求多分财产,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你前夫有配偶但与他人同居有了孩子,属于过错方,你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但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前夫出轨!

리루이     发表于 2024-03-11 10:38:18

踢死那个孩子,或者改嫁给前夫的爸爸,让你前夫称呼你妈妈

軒軒公主     发表于 2024-03-11 10:38:18

可以到法院告对方有过错重新分割财产。

晓时.Rocky     发表于 2024-03-11 10:38:18

找律师调解或打官司

Orange     发表于 2024-03-11 10:38:18

都离婚了,还想干嘛,没事找事。必竞曾经爱过,只是缘分尽了。

王璇     发表于 2024-03-11 10:38:18

过去的不愉快忘了

开心果     发表于 2024-03-11 10:38:18

既然已经离婚了,那么你和你前夫之间就再也没有什么瓜葛和关系了。前夫做的任何事情都与你没有任何关系了。哪怕他在外面有了孩子,你也没有办法去,所谓的进行去惩罚了。心态要放宽松一点。好聚好散吧,既然已经离婚了,就把过去的美好放在心里,把不愉快的事情抛到脑后。冷静下来好好的走自己的路。所有曾经的过往,一切都成为浮云。自己今后的路才是应该自己最值得去规划和经营的。心里面千万不要想着有什么样的不甘心。如果有这样的想法,会让人容易走上极端。因为感情和婚姻并没有什么甘心与不甘心的问题,本质上就是愿意与不愿意的问题。既然已经离婚了,那就不愿意了,问题都已经解决了,该面对的就是自己和今后的人生。

頭脳警察     发表于 2024-03-11 10:38:18

发现已婚后男方有婚外情起诉不会判刑,但是可以保留相关证据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或到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单纯的婚外情并不构成重婚,除非婚外情达到以夫妻名义同居并且外人也以为是夫妻的程度才涉嫌构成重婚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格式化、回忆     发表于 2024-03-11 10:38:25

离婚后男方带孩子去外地上学必须经过女方同意。双方当事人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以后另一方拥有孩子的探望权和知情权。
因此,离婚后带孩子去外地的必须要经对方同意,如果要带孩子去外地读书或者生活,需要对方细心地商量,征得对方同意后再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巩泽玉     发表于 2024-03-11 10: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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