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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领证的地方可以办理离婚吗

提问人:雷霆(创誉胶袋)。     发布日期:2024-03-09 17:28:04     浏览:687

其他回答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即如果双方能就离婚问题、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签发离婚证。协议离婚必须到原婚姻登记地办理。2.如果协议不成,达不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时要求法院处理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等问题。起诉离婚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居住地办理。关于离婚,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滨州专业律师王凤玲回复

办理离婚可以不在结婚登记的地方吗

法律主观:

离婚没有结婚证 可以办理。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全部丢失的, 婚姻登记机关 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只有一方 结婚证丢失 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不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可以办理离婚吗

不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可以办理离婚。但如果不在领取结婚证的地点办理,则必须到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离婚登记只能由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不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可以办理离婚吗

法律分析:不一定。协议离婚,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原告必须带本人身分证、结婚证和离婚起诉书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住居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在领证的地方可以办理离婚吗

离婚不一定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协议离婚需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原告必须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起诉书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住居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离婚有两种途径: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如下: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可以不在领证地办理吗

不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可以办理离婚。但如果不在领取结婚证的地点办理,则必须到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离婚登记只能由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哈哈     发表于 2024-03-09 17:48:49

法律主观:

离婚没有结婚证 可以办理。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全部丢失的, 婚姻登记机关 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只有一方 结婚证丢失 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倾听你的旋律     发表于 2024-03-09 17:48:53

法律分析:不一定。协议离婚,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原告必须带本人身分证、结婚证和离婚起诉书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住居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波     发表于 2024-03-09 17:49:01

可以。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淡莫然     发表于 2024-03-09 17:49:04


一、双方同意,协议离婚。

持户口本、身份证、证以及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和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夫妻争议,国内诉讼离婚。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基层法院起诉。


3、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5、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6、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对方提起诉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7、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歌声嘹亮     发表于 2024-03-09 17:49:04

不行,要到你办结婚证地方才行。

上善若水     发表于 2024-03-09 17:49:04

要回注册原地.

宋成刚     发表于 2024-03-09 17:49:04

离婚证在实践中一般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离婚证是通过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证明;而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拿到手的就是离婚判决书。一般来说,婚姻登记处是不会据此再出具离婚证的。原则上协议离婚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孟维鹏     发表于 2024-03-09 17:49:04

异地领的结婚证,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CHENG     发表于 2024-03-09 17:49:07

理论上是必须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才可以办理离婚。

ぃ回忆、那些往事ぅ     发表于 2024-03-09 17:49:07

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注: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指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_

@Sm i l e.     发表于 2024-03-09 17:49:07

都是可以的!但必须是民政局方可办理哦!

陈海勇     发表于 2024-03-09 17:49:07

离婚证不一定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即可。但在实践中一般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并且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李泽鑫     发表于 2024-03-09 17:49:08

你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要在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常住地办理

盛民     发表于 2024-03-09 17:49:09

可以的。完全可以的。

花花世界 不必当真     发表于 2024-03-09 17:49:09

可以的,可以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医跌打佬     发表于 2024-03-09 17:49:09

离婚两种:协议离婚、起诉离婚。前者是去任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后者是去任一户口所在地或者是现在常住所在地的法院办理。

水晶     发表于 2024-03-09 17:49:12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L^Vli      发表于 2024-03-09 17:49:12

法律分析:结婚证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的,但是必须要双方有一个人是当地的户口才可以,否则的话就需要回双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异地结婚证办理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แสง     发表于 2024-03-09 17:49:13

离婚不一定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协议离婚需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原告必须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起诉书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住居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离婚有两种途径: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如下: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大愚     发表于 2024-03-09 17:50:30

领证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的。但是,这是有条件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都是内地居民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男方或者女方家庭住址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有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双方应该共同到内地居民家庭住址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证。至于,同为内地居民的,到底要去哪一方那边进行结婚登记,可以双方自主协商。

内地居民进行结婚登记时,需要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因为我国法律有不允许重婚和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允许通婚的规定,还要带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和港澳台居民结婚的,要另带上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外国居民则要带上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它的有效国际旅游证件,以及“由所在国公证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也就是说,打算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不能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地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浅爱如初     发表于 2024-03-09 17:50:30

法律分析:不可以在异地申请结婚,男女双方登记结婚的,双方应当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不能在双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异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龙的传人     发表于 2024-03-09 17:50:30

一般情况下结婚证不可以异地办理。


1、异地办理结婚证目前来说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是不允许的,双方需要领取结婚证必须到任一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领取,也就是说办理双方结婚证的合法机关只有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


2、领取结婚证的条件首先是年龄,必须是满足法律规定的男满22岁,女满20周岁,就可以合法的领取结婚证,成为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


3、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以及双方单位或者是户籍当地村委会、居委会给开的婚姻证明。需要注意的就是还要携带法律规定的照片,具体可以咨询一下工作人员,建议大家是去民政局直接照比较方便。

爱_直至成伤     发表于 2024-03-09 17: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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