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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程中买房

提问人:小骑手。     发布日期:2024-03-09 11:00:03     浏览:680

其他回答

如果离婚过程中一方死亡,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诉讼将自动终止。此时,离婚的申请人可以依照遗产继承法继承逝者的财产。而被申请离婚的一方,其财产分配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签订并获得了法院的批准,其中涉及到财产分配和赡养子女等事项,那么该协议仍然有效。被离婚方的遗产将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诉讼还没有开始或者离婚协议还没有签订,被离婚方的遗产将遵循遗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同时,如果被离婚方已经有了遗嘱,那么遗嘱的内容将会被遵循。

离婚过程中一方死亡

法律分析:买房过程中离婚了的经济办法如下:如果该房屋是一方以其个人财产全部购买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一般不予分割;但是如果该房屋是一方婚前订立购买合同,登记于其个人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过程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房屋判归登记方,并由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买房过程中离婚了怎么办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买房过程中碰到卖家离婚怎么办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这属于《民法典》 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双方若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则可以起诉离婚。即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方式,
一是达成离婚协议自行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是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您的提问,起诉离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诉讼时间问题:双方是否无法达成离婚协议,毕竟诉讼离婚是一个时间周期较长的离婚方式,第一次起诉可能难以成功,往往会面临两到三次诉讼才可以,所以若能达成离婚协议是最为方便的。是否一方或双方存在法定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规定若当事人一方存在(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法院应当予以准许离婚。


二、程序问题:是否掌握相关证据,法官裁判案件是要依据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所以若能掌握有利于您这一方的证据材料,是更为有利的。注意相关时间的规定,如向法官交存证据的时间、开庭的时间,调解的时间,上诉的时间等等。诉讼离婚前法官会根据双方意愿进行调解,您也可以在调解过程中表达自己的意愿,以期达到调解结案较为方便的结果。


三、当事人主观意愿问题:即您需要明确通过诉讼您想达成的结果是什么?比如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问题等,这些较为关键的问题,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您可以先了解清楚自己的意愿,这样才可以在诉讼种更为直接的表达自己的意愿,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最后,若您仍有其他疑问,或不便进行材料准备的,您可以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相关服务。

如果回答能帮到您,请采纳并点赞。

如能提供更为详细的信息,我们可提供更为具体且有针对性的解答。欢迎您电话咨询我们的专家。

诉讼离婚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诉讼离婚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调解

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三)诉讼中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提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这些证据包括:


1、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


2、 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话,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


3、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4、 如果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时,则需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诉讼离婚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如果是离婚,根据判决书处理财产,可以拿有效的法律文件来处理。房子是婚前买的吗,如果结婚了,双方都可以。虽然证书还没下来,但已经在房管局备案了。如果是婚后,必须在离婚协议中注明。离婚时,把协议写清楚是可以的。南方贷款还清后,女方的合作将办理手续。如果贷款没有还清,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Archer     发表于 2024-03-09 11:20:57

法律分析:买房过程中离婚了的经济办法如下:如果该房屋是一方以其个人财产全部购买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一般不予分割;但是如果该房屋是一方婚前订立购买合同,登记于其个人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过程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房屋判归登记方,并由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Aser     发表于 2024-03-09 11:20:57

买房的过程中遇到卖家离婚,这个如果你们签订了购房合同,就按照购房合同继续进行,卖家离婚还是可以交易的,两个人都同意就可以。如果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就得看卖家想怎样了。

爱你无悔     发表于 2024-03-09 11:20:57

只要卖房那方的房屋所有人都已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这买卖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方因离婚而拒绝走人,则买房人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当然前提是买房人必须严格履行购房合同,如全额付款已清,银行贷款已起动等,法院会做出有利于原告的判决,如合同终止并赔偿买房人损失,甚至限期清空房屋等措施。

快乐人生     发表于 2024-03-09 11:20:57

遇到这种情况,最好是等到卖家协商处理妥当以后再购买,或者是放弃购买他们的房子,另寻卖家。

上善若水     发表于 2024-03-09 11:20:57

不影响,只要双方同意卖房能过户就行。

尹 德利     发表于 2024-03-09 11:20:57

那要看你们和卖房的购房合同了

因为,买房子必须是夫妻都同意的情况下 ,并且夫妻双方都在卖房协议上同时亲自签字

这房子才能卖

否则则不能

如果合同已经签了 而且上面有卖方夫妻的亲笔签名 那就继续交易和履行之后的手续

比如说过户手续 就可以继续交易

否则 你就只能等了

不变的承诺     发表于 2024-03-09 11:20:57

那你可以跟房照上户主进行买卖交易。因为毕竟买房是大事,一定要按程序来办。

濤濤     发表于 2024-03-09 11:20:57

跟买房没有任何的关系,跟有房产证一方交易即可

jerry     发表于 2024-03-09 11:20:57

可能过程就有点复杂,因为涉及到继承的问题,所以要了解清楚房子所有权

太极八卦     发表于 2024-03-09 11:20:57

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卖家离婚,无论是已经办理离婚手续,还是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合同上都必须要求卖家夫妻双方共同签字。

只要卖家夫妻共同签字,房屋买卖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与卖家夫妻离婚没有任何影响。

无为.LYF     发表于 2024-03-09 11:20:57

只要卖方夫妻产权明晰,没有纠纷,对买方是没有影响的

萌熊熊     发表于 2024-03-09 11:20:57

凉拌

西部人     发表于 2024-03-09 11:20:57

没关系

只要房产产权清楚就可以

芳     发表于 2024-03-09 11:20:57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A 静欧尼     发表于 2024-03-09 11:20:57

现在没有,但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生效后,离婚就会有冷静期。依据《民法典》中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30日就是离婚的冷静期。

法律规定: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莫     发表于 2024-03-09 11:21:02

法律分析:期房制度由于有各种利弊,目前在中国有取消的趋势。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在离婚的时候有期房的话,那么可以先对期房进行分割,然后在之后办房产证的时候就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将机房进行转让,钱可以双方平均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赠花留香     发表于 2024-03-09 11:22:00

法律分析:首先看房屋是不是一方个人所有,比如婚前财产等,如果是,则离婚不影响该房屋的买卖。如果是共同共有的房屋,要注意的是,卖房的行为要经过配偶协商一致,所得款项要清晰,避免被配偶主张转移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把这个房屋出售后的款项约定清楚如何分割。除此之外,离婚不会影响卖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秀才     发表于 2024-03-09 11:22:00

法律主观:

离婚 后 房产过户 需要下列手续:
1. 协议离婚 的,签订 离婚协议书 后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 诉讼离婚 有 离婚判决书 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 契税 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领取 房产证 。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 结婚 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 。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李泽鑫     发表于 2024-03-09 11:22:06

以上视频内容为家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针对《起诉离婚需要注意哪几个问题?》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笑看风云     发表于 2024-03-09 11:22:07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这属于《民法典》 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双方若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则可以起诉离婚。即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方式,
一是达成离婚协议自行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是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您的提问,起诉离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诉讼时间问题:双方是否无法达成离婚协议,毕竟诉讼离婚是一个时间周期较长的离婚方式,第一次起诉可能难以成功,往往会面临两到三次诉讼才可以,所以若能达成离婚协议是最为方便的。是否一方或双方存在法定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规定若当事人一方存在(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法院应当予以准许离婚。


二、程序问题:是否掌握相关证据,法官裁判案件是要依据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所以若能掌握有利于您这一方的证据材料,是更为有利的。注意相关时间的规定,如向法官交存证据的时间、开庭的时间,调解的时间,上诉的时间等等。诉讼离婚前法官会根据双方意愿进行调解,您也可以在调解过程中表达自己的意愿,以期达到调解结案较为方便的结果。


三、当事人主观意愿问题:即您需要明确通过诉讼您想达成的结果是什么?比如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问题等,这些较为关键的问题,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您可以先了解清楚自己的意愿,这样才可以在诉讼种更为直接的表达自己的意愿,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最后,若您仍有其他疑问,或不便进行材料准备的,您可以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相关服务。

如果回答能帮到您,请采纳并点赞。

如能提供更为详细的信息,我们可提供更为具体且有针对性的解答。欢迎您电话咨询我们的专家。

Yuki     发表于 2024-03-09 11:22:07

诉讼离婚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调解

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三)诉讼中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提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这些证据包括:


1、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


2、 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话,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


3、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4、 如果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时,则需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夏日阳光     发表于 2024-03-09 11:22:07

很多人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都不太懂得房屋产权过户的基本流程,也不知道相关的费用,所以有时候会非常担心自己漏掉某些重要的步骤。如果有这样的忧虑,可以看看房屋产权过户费用及流程以及离婚后房产过户的流程,根据实际需求去选择,然后再挑选出适合的房源,完成产权交易的过程。

房屋产权过户费用及流程

产权过户费用要考虑卖方应付的费用和买方应付费用,比如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中介费、过户手续费。


一、卖方应付的费用:


1、交易手续费:自今年3月1日起,交易手续费由原来按套收取改为按每平方米计算,即每平方米5元,卖方承担50%的费用。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05%缴纳,卖方承担50%。


3、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75%计算,可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买方承担,但不排除卖方承担的可能性。


4、中介费: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5
2。5%计收,卖方一般支付
2。5%。


5、过户手续费:每套50元。


二、买方应付费用:


1、交易手续费:自今年3月1日起,交易手续费由原来按套收取改为按每平方米计算,即每平方米5元,买方承担50%的费用。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05%缴纳,买方承担50%。


3、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75%计算,可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买方承担。


4、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


5、登记费:如果房屋属于个人产权,每件收费100元;如果房屋属于其他产权,每件收费200元。


6、中介费: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5
2。5%计收,买方一般支付1%。

离婚后房产过户的流程


1、离婚后房产过户流程其实是简单的,就夫妻双方先前达成的协议,带齐相关证件到房产局进行办理即可。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2、准备好相关房产过户资料后,当事人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然后再到交易办理转绘;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3、最后是对于离婚后房产过户是否缴纳契税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的规定,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上面的介绍就是房屋产权过户费用及流程以及离婚后房产过户的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快了解各种产权过户的注意事项,其实很多人都知道要怎么样过户,但是不太了解具体的费用,也不知道要哪些相关的材料证明。所以大家还是要了解清楚,办理房产交易之前了解产权过户的问题。

angel.     发表于 2024-03-09 11: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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