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年不在一起算离婚

提问人:sGaQh。     发布日期:2024-03-09 09:24:03     浏览: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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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从而解除婚姻关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自动离婚,而是需要经过法院判决确认后,才能正式离婚。因此,几年不在一起并不等于自动离婚,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案件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几年不在一起算自动离婚

法律主观:

结婚两年没在一起不算离婚。离婚只有两种途径:
一、协议离婚,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并签订好离婚协议,就可以到 婚姻登记处 办理离婚;
二、诉讼离婚,法院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会判决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俩一年不在一起算离婚吗

夫妻在法律上不能自动离婚。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可以判决离婚。需要注意的是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引起的分居2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未分居但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仍可以判决离婚。共同生活是夫妻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果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夫妻关系只是名分。因此,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多久不在一起算自动离婚

不管夫妻多久不在一起都不算自动离婚。夫妻只有两种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存在自动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和不在一起居住满两年的,仅是法院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
一,并不会必然导致自动离婚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多久不在一起算自动离婚

夫妻无论不在一起多久都不算自动离婚,离婚只能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或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才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多久不在一起算自动离婚?

法律主观:

在一起多久与是否算事实婚姻无直接联系。只要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实质要件的,且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产生同居关系,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可按事实婚姻处理。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Lucky_zzl     发表于 2024-03-09 09:44:16

法律分析:我国婚姻法没有自动离婚的法律或规定,夫妻感情的确破裂的,且分居二年以上的,经法院调解无效的,(一般二次起诉后)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吴妹妹     发表于 2024-03-09 09:44:24

我国在一定的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认定构成事实婚姻的截止时间是1994年2月1日,在此之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法律给予应有的保护,而不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也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中可能还不完全符合婚姻关系的实质要求等情况的存在,只要在1994年2月1日这一天之前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的,都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则不再是事实婚姻,除非是男女双方补办登记手续,否则当事人基于婚姻而产生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王小兔     发表于 2024-03-09 09:44:46

需要领取离婚证后才算离婚

CHINA PING AN周圣勋     发表于 2024-03-09 09:44:52

2年,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
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

两个必须要件是:
1、因感情不和;
2、分居满两年的。

夫妻分居有两种类型:

第一种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

第二种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的理由。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二、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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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信子     发表于 2024-03-09 09:44:52

一般是超过六个月以上不在一起睡觉觉,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离婚,但是有多少人为了生活一年能见几次面!!好好珍惜现在吧!

黃峰     发表于 2024-03-09 09:44:53

夫妻不在一起多久算离婚,只要是你不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没有相关的资料,不在一起多久都不算离婚,只能说是分居

Haqie     发表于 2024-03-09 09:44:53

以前是分居是三个月就可以提出离婚,现在是需要申请一个月冷静期然后有一方不同意就离不了,

Y顶你GUO肺     发表于 2024-03-09 09:44:53

6个月以上不同居就可以申请离婚

好心情     发表于 2024-03-09 09:44:53

只要不去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多久都不算离婚,但是新的婚姻法规定分居半年及以上可以申请离婚

东明     发表于 2024-03-09 09:44:53

法律分析:夫妻十年没有在一起同居,这不属于自动离婚,但这可以是离婚的一个要点,夫妻长时间没有感情不尽夫妻只实形同陌路,那就没有必要再在一起生活了,象这种情况到民政局直接办理离婚就可以了,有这个十年没有在一起同居的条件就足够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rock-tree     发表于 2024-03-09 09:44:53

你好!

如果你们拿到离婚证了,即便是在一起住也是离婚的呀,要想合法在一起,就去民政局复婚。

茜儿     发表于 2024-03-09 09:44:54

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的。

为尔而来     发表于 2024-03-09 09:44:54

没有办复婚手续就是离婚,现在住在一起只能说是同居

長風破浪     发表于 2024-03-09 09:44:54

有离婚证就说明是离婚了啊

糖炒板栗     发表于 2024-03-09 09:44:54

如果你们不办复婚手续,现在只能是同居,同居关系不受法保护。你们这样的情况当然算是离了婚。因为你已经办了离婚手续。如果打算两个人一起过下去,还是要及时去办理复婚手续。

長風破浪     发表于 2024-03-09 09:44:54

不会,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2种方式,
一是协议离婚,
二是诉讼离婚。如果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同意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就是看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一般分居2年符合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很多法院会支持。

《婚姻法》相关规定:


1,我国《婚姻法》将协议离婚表述为双方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起诉离婚在理论上又称为裁判离婚,指对夫妻一方或双方提出的离婚请求,由法院以裁判的方式决定是否准许的离婚方式。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双方同意离婚但就财产分割问题及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一方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原《意见》规定为三年,与现行婚姻法冲突),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我要变瘦灬     发表于 2024-03-09 09:44:54

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双方可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协商达不成协议,一方可以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无效,分居两年以上是判决准予离婚的一种情形。

张铨     发表于 2024-03-09 09:44:54

我国婚姻法没有自动离婚的法律或规定,夫妻感情的确破裂的,且分居二年以上的,经法院调解无效的,(一般二次起诉后)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卒迹     发表于 2024-03-09 09:45:01

首先,分居再长时间,夫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从法律上说,没有什么婚是可以自动离的,离婚都是要办手续的。

离婚只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其次,因分居而离婚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一、要求双方连续两年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二、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三、需经法院调解,且无和好可能。所以说,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是错误的。

LuciaUmi     发表于 2024-03-09 09:45:01

法律主观:


一、男女在一起几年算事实婚姻

在一起不管多久也不算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二、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关系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同时,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此间,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

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事实婚姻关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认与保护。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法律上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所谓的事实婚姻离婚,也就是说通过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过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受理的。


三、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八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依据本解释第七条的原则处理。

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盛民     发表于 2024-03-09 09:45:30

多年是多少年?什么时候住在一起的?有无子女?对外是否称为并被认为是夫妻?

这里你给的信息不多,无法多帮助你什么,下面提示下你以下法律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1]30号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六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寒谭秋月心如洗     发表于 2024-03-09 09:46:41

不算! 结婚证就是一个结婚的凭证

住在一起那叫同居

车理     发表于 2024-03-09 09:46:41

这要看时间了,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的,这可以构成事实婚姻。

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的这种情况,就不能构成事实婚姻了,这种关系是一种同居关系,法律上没有任何保障。

一帆风顺     发表于 2024-03-09 09: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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