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李婷。 发布日期:2024-03-09 08:32:02 浏览:593
婚姻法离婚后房子归谁
离婚房子归谁要看该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房子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房子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归谁,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房子是个人出资购买的,谁买的归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房子归谁?
先要判断该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子若系婚后购置,或婚前购置婚后作为共同生活的居所,除双方有明确协议房子的权属,则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1、离婚后一方要房子,应补偿另一方一半的房款;
2、可双方协商决定分配方案,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起离婚诉讼,交由法院判决;
3、如果贷款没有还清,未还清部分由获得房子的一方承担。
离婚后房子归谁
法律分析:先要判断该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子若系婚后购置,或婚前购置婚后作为共同生活的居所,除双方有明确协议房子的权属,则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1、离婚后一方要房子,应补偿另一方一半的房款;
2、可双方协商决定分配方案,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起离婚诉讼,交由法院判决;
3、如果贷款没有还清,未还清部分由获得房子的一方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后房子归谁
夫妻离婚,房产应该判给谁?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给谁?其实,婚姻财产分割的问题远不是这么简单就能解决的,今天我们就针对房产证上有一个人的名字和有两个人的名字的情况进行分析。
离婚房产分配
一、当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时
1、甲方在和乙方结婚之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离婚房子算谁的?
解答:算甲方的。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两人中的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房子属于甲方个人。
2、甲方在和乙方结婚前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离婚房子算谁的?
解答:这个具体可以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如果甲方贷款买房,房产证上也只有甲方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婚后由甲乙双方共同还贷,且经协商无法针对房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法院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甲方,而共同还贷的钱及房屋的部分则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3、甲方与乙方结婚后,甲方的父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并登记在甲方名下,离婚房子算谁的?
解答:算甲方的。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当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时
1、甲方和乙方结婚后,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离婚房子算谁的?
解答:这个具体可以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如果甲方是在和乙方结婚后才全款购买的房子,而且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一旦离婚,乙方要是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也出了资,那么法院会将房子判给甲方。
2、甲方和乙方一起贷款购买的房子,离婚算谁的?
解答:算甲乙双方共有的。如果房子是甲方婚前贷款买,婚后加上了乙方的名字,那婚后房子和共同还贷的部分除另有约定外,应视为共同财产。如果是甲方、乙方婚后两人凑首付一起办理的贷款,自然也视作共同财产。
3、甲方的父母出资买了套房,房产证上写的是甲乙双方的名字,离婚房子算谁的?
解答: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房子完全归属于其中一方,那么房子就属于双方共有。如果甲方的父母没有“借条”等证据,证明房子只属于甲方,那该房产就会被认定为赠与,归双方共有,即使离婚,甲方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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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离婚后房子应该归谁?
离婚后买的房子一般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离婚之后,夫妻已经解除,此时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所有的财产都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也当然应该归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喵ポニョ 发表于 2024-03-09 08:52:44
法律分析: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花仙子 发表于 2024-03-09 08:52:44
离婚房子归谁要看该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房子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房子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归谁,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房子是个人出资购买的,谁买的归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乐怡乐 发表于 2024-03-09 08:52:44
离婚后房贷谁还房子就归谁吗
离婚后房贷谁还房子就归谁吗,如今离婚是很常见的情况, 当我们在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婚后财产,但是也有一方还贷款的情况,这种情况离婚后房子归谁是由法律决定的,那么离婚后房贷谁还房子就归谁吗?
离婚后房贷谁还房子就归谁吗1
离婚后房贷谁来还
1、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
2、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需两人共同偿还的:
结婚后,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么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这个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但这种约定只对夫妻之间具有约束力,对银行没有约束力。
这是因为房屋是夫妻一方贷款购买,属于共同债务。作为共同债务人对偿还贷款应承担连带责任,尽管夫妻间对房产的归属和债务的承担进行了约定,但不能以此为由对抗银行。
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离婚时共同共有房屋分以下情况来分
1、对产权完全私有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
(1)实际分割
私有房屋可进行实际分割的,例如房屋不在一处,或者虽在一处但可分门别户的,应首先考虑分割产权。
分割时一般采取平均分割原则,但如果一方没有生活来源或有其他困难,如患有严重疾病,可适当予以多分;有子女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多分。
如果不能平均分割的,例如面积不相等,结构不一样,新旧不同,在考虑双方都能取得房屋居住的前提下,可采取折旧补偿、作价补偿等方法进行分割。
(2)折价分割
实际中许多房屋是不宜进行实际分割居住的,从考虑房屋的使用效能和方便生活出发,可对这类房屋进行折价分割。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补偿价款的数额要考虑房屋的现状估算价,一般由双方协商或采取双方竞价的方式确定。
2、对产权部分私有房屋离婚时的分割
城市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许多单位对职工采取优惠售房政策,根据工资、职务、级别、实际居住年限等确定优惠标准发售房屋。
这类房屋的特点是产权人享有登记产权和继承权,但所有权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受到一定限制,称为部分产权房屋,对产权部分私有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优惠售房单位职工享有房屋产权
一般来说,单位优惠售房的对象仅限于本单位职工,房屋产权登记人为本单位职工。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单位的,离婚时优惠售房单位一般不允许非本单位职工一方享有优惠房产权。
因此,除非优惠售房单位同意,一般将房屋产权确定给该单位职工享有,由获得产权方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2)现实房价应高于购房价
基于优惠房屋的优惠性,购买价远远低于实际价。如果以原购房价作价补偿进行分割,对于未获得产权一方来说显失公平。在处理这类房屋时,通常考虑当时购房的情况,结合现在的情况,以现实房价为依据,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后房贷谁还房子就归谁吗2
一、离婚后按揭中房贷谁还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
房贷还清后,如果夫妻一方想要归属权,那可以协商解决,另外一方来补偿。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的归属权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要竞价,谁的竞价搞,那么房屋的归属权就归谁。
二、离婚析产概念及政策规定
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目前规定,双方是免收交易税费的。若拟析产的房屋正在按揭中,需要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的配合才能办理析产登记,或者将贷款结清。各个银行对于离婚析产有不同做法,通常来说客户除了要到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外,一般需要还相应担保。
三、离婚析产办理流程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大约10个工作日,各区略有不同);
4、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各区时间不同),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离婚后房贷谁还房子就归谁吗3
婚后买的按揭房离婚怎么分配
1、如果婚后的房子是父母出资买的,但是夫妻两个人共同还贷,房产证上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根据司法解释,双方离婚的时候,需要将房产根据一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来分割。
除了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另外的约定来办理。而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除了有特别约定,不然的话就是共同财产。
2、如果共同出钱买房子的',并取得了房产证,不管这个房子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按道理应该进行分割。
3、如果是由一方的父母付了首付款,然后夫妻共同还贷,名字还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那么在首付款的划分上,是属于一方父母给自己子女的赠送,不得分割而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婚姻中房产分配问题
1、结婚登记前签订购房合同,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结婚登记前仅签订合同,婚后付全款或是婚后付首付款办理贷款支付的,则该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贷款支付,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
4、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贷款支付,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则该房产本身为对方家庭共同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
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需要有银行还款凭证等文件证明的)的,则结婚登记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
5、领证后,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房产进行财产分割的。
6、领证后,一方和其家人共同购房,产证上是一方和其父母的名字,则一方名下的房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就房产份额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另案起诉分割房产。
:-I 发表于 2024-03-09 08:52:44
法律分析:先要判断该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子若系婚后购置,或婚前购置婚后作为共同生活的居所,除双方有明确协议房子的权属,则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1、离婚后一方要房子,应补偿另一方一半的房款;
2、可双方协商决定分配方案,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起离婚诉讼,交由法院判决;
3、如果贷款没有还清,未还清部分由获得房子的一方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粟子 发表于 2024-03-09 08:52:44
法律分析: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名字的,属于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要分割,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按购房时的出资份额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笑看人生 发表于 2024-03-09 08:52:44
法律分析:双方离婚时,关于房产的分割,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没有关系的,应该区别对待。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阿正 发表于 2024-03-09 08:53:17
双方离婚时,关于房产的分割,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没有关系的,应该区别对待。房产的分割首先应当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配,法院一般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翡翠鉴定师 发表于 2024-03-09 08:53:17
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房子一般会认定为婆婆所有,你们离婚时无权分割。
法院关于小孩抚养问题的处理,是要综合双方的抚养条件来确定的。如果你想要得到小孩的抚养权,就应当了解法院的判决尺度,尽可能的提供对你有利的证据。
微笑 发表于 2024-03-09 08:53:17
房子
若是结婚后购置,则夫妻双方平分,即各得50%,要房子
一方
应补另一方一半的
房价
;若为
婚前财产
,是谁的就归谁.其余
夫妻共有财产
,平分.孩子已到18岁,孩子的意见跟谁就跟谁.孩子还在读书,另一方应承担孩子读书一半的费用.
布拉德皮球 发表于 2024-03-09 08:53:17
如果你们两人争夺孩子,从你的情况来看,孩子属于男方。
房子你没有权利分,因为房子不属于你和老公的财产。 婆婆还在世么? 你们结婚多少时间了,你可以分结婚后的财产
大力力 发表于 2024-03-09 08:53:17
你老公会不会是G?
房子你无权,孩子你要拿出对你有利的证据。
许小娟 发表于 2024-03-09 08:53:17
孩子归你
房子你没份
随遇而安 发表于 2024-03-09 08:53:17
1、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九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抚养权的判决有详细规定,建议查阅
晴天 发表于 2024-03-09 08:53:17
先要判断该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子若系婚后购置,或婚前购置婚后作为共同生活的居所,除双方有明确协议房子的权属,则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1、离婚后一方要房子,应补偿另一方一半的房款;
2、可双方协商决定分配方案,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起离婚诉讼,交由法院判决;
3、如果贷款没有还清,未还清部分由获得房子的一方承担。
小云 发表于 2024-03-09 08:53:59
法律分析:离婚后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归双方所有,双方可以有一方获得所有权,对另一方进行金钱补偿,也可以选择把房子卖掉,然后各自分割卖房子的钱。具体金额的分配原则上是平分,但是一般会照顾无过错方,女方以及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对他们多分配一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至善若水 发表于 2024-03-09 08:5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