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婚律网客服

离婚房子赠予

提问人:人生如梦。     发布日期:2024-03-09 04:44:02     浏览:368

其他回答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予另一方,但随后双方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子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赠与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赠与的原因、时间、地点等。如果赠与行为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的,那么在法律上,这个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一方将其赠予另一方,也不能改变这一事实。因此,在离婚时,该房产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其次,如果赠与行为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进行的,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一旦权利转移完成,赠与行为就不可撤销。因此,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房产赠予另一方,但在离婚时又要求撤销赠与,法院可能不会支持这一请求。

综上所述,夫妻房屋赠予后离婚房子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夫妻房屋赠予后离婚房子

法律主观:

婚前赠与一方的房子,一般作为 一方个人财产 ,离婚时是不予分割的。如果婚前赠予的房子,赠予人明确表示赠予夫妻双方的,房子则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可以由离婚双方协议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一方的财产 ;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赠予房子给女方,离婚后房子属于谁

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系婚前男方赠与给女方并且已经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到女方的名下了,那么这就属于女方的财产,因发生在婚前,则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对婚产个人财产,不因结婚时间的长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在婚后另有协议约定归双方所有,否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故在离婚时,对此房屋不能进行分割,仍然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赠予房子给女方,离婚后房子属于谁


一、父母赠予的房子离婚时怎样分割


1、父母赠予的房子离婚时的分割方法如下:


(1)如果父母是婚前赠与房产的,则房产视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仍归受赠方所有;


(2)如果父母是婚后赠与房产的,则房产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怎么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判定如下:


1、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2、子女不足两周岁,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父母赠予的房子离婚时怎样分割

房子赠予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


1、如果赠与人有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为个人财产;


2、如果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房产是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3、父母赠与的房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1)房产为一方婚前受赠的,除有约定外,此房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房产为婚后受赠的,除有约定仅赠与一方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否则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受赠的房产有明确约定赠与夫妻双方的或者登记双方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子赠予属于夫妻财产吗

父母赠予我得楼房,想赠予给婚后得妻子,这样用叫税么?

浊酒论清壶     发表于 2024-03-09 05:01:52

你好,咨询房管所

追梦     发表于 2024-03-09 05:01:52

你好,咨询税务局

盐正好     发表于 2024-03-09 05:01:52

您好,契税!

萝莉     发表于 2024-03-09 05:01:52

咨询,税务局

东明     发表于 2024-03-09 05:01:52

您好,应该是赠与税少,具体情况建议咨询房管局。

林诗晴     发表于 2024-03-09 05:01:52

您好!是没有关系的!

郭加栋     发表于 2024-03-09 05:01:52

可以赠与

September     发表于 2024-03-09 05:01:52

迟回为歉. 如有需要,建议到本所咨询. 江苏天淦律师事务所 许东耕 律师 南京市北京东路28号江苏省司法厅大楼2楼201室 025-83591021 86316583 13951796586

情淡     发表于 2024-03-09 05:01:52

一、房产婚内赠予妻子手续

1、房产赠与需要以下资料:

(1)登记申请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一份捐赠协议公证书原件,或捐赠公证书原件及接受捐赠的书面文件;

(5)一份契税缴纳或减税证明原件;

(6)房屋登记表、房产图一式两份;

(7)捐赠已购公有住房的,应当提交土地收益证明和房价差异证明(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二、房产赠予还能更改吗

1、房产赠予可以更改,房产赠与,就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赠与合同。

2、不动产变更登记,没有特殊情况就不能撤销,受赠人在接受房产赠与之后已经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利,可以对其进行再次的赠与回赠与人,并且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晓时.Rocky     发表于 2024-03-09 05:04:16

法律分析:房产赠与需要以下资料:
1、登记申请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一份捐赠协议公证书原件,或捐赠公证书原件及接受捐赠的书面文件;
5、一份契税缴纳或减税证明原件;
6、房屋登记表、房产图一式两份;
7、捐赠已购公有住房的,应当提交土地收益证明和房价差异证明(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鱼特别舒服     发表于 2024-03-09 05:04:36

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系婚前男方赠与给女方并且已经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到女方的名下了,那么这就属于女方的财产,因发生在婚前,则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对婚产个人财产,不因结婚时间的长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在婚后另有协议约定归双方所有,否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故在离婚时,对此房屋不能进行分割,仍然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悄悄     发表于 2024-03-09 05:04:44

法律主观:

要看办理赠与时候,是否注明,是赠与你个人的财产,如果赠与合同有约定,这房子属于你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住房归你一人所有,如果没有注明是赠与你个人,就属于你婚后取得财产,算共有财产,离异,你配偶有权利分割一半。婚前男方赠与女方的财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所以离婚后不用分割,还是属于女方的。只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离婚时会平均分割。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何喵喵     发表于 2024-03-09 05:04:44

是赠与。因父母健在,不是继承。

宁波季宇     发表于 2024-03-09 05:04:44

夫妻离婚时,把房子给儿子,属于父母亲对儿子的赠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予手续办完后,赠予人不能撤销赠与。如果想要把房子要回去,必须得到受赠人的赠予后才能转移所有权。如果受赠人不同意,赠与人是要不回去的。所以,这种赠予一定要郑重,离婚时,对属于自己的财产不能意气用事。

下面是赠予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我真心想交无胡四海的朋友不管男女     发表于 2024-03-09 05:04:44

法律主观:

婚前赠与一方的房子,一般作为 一方个人财产 ,离婚时是不予分割的。如果婚前赠予的房子,赠予人明确表示赠予夫妻双方的,房子则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可以由离婚双方协议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一方的财产 ;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好的你     发表于 2024-03-09 05:05:07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寒谭秋月心如洗     发表于 2024-03-09 05:05:48

婚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婚前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宋成刚     发表于 2024-03-09 05:05:48

婚前赠与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具体处理可以有所不同。属于个人特殊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爱的任性     发表于 2024-03-09 05:05:48

法律主观:

按照《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并结合当前福建法院审判实践,我们认为这种情况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能否撤销赠与不能一概而论,主要可分为两种情况,区别对待。第一种是房产已经过户给孩子。这种情况下由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产给孩子的行为已经履行完毕,赠与房产给孩子是夫妻双方的自愿行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不能再撤销房产赠与。但是,法律为保护赠与人的利益,有存在特殊规定。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如果孩子存在严重侵害父母亲或者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行为,或者对父母亲或者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那么父母亲(赠与房产给孩子的夫妻)可以撤销房产的赠与。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夫妻一方或双方可以要求孩子把房子归还自己。第二种情况是房产没有过户给孩子。《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按此规定,如果房产没有过户给孩子,那么夫妻双方或一方可以撤销离婚协议书中房产归孩子的约定。值得一提的是按《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不得任意撤销。那么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孩子所有,这种约定是否属于道德义务?离婚协议书经过民政部门的见证是否也算经过“公证”?这些问题我们认为都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探讨,但是就目前司法实践来看,法院还是多认定这种行为不属于夫妻履行道德义务和“公证”。因此,在房产没有过户给孩子前,夫妻双方或者任何一方可以撤销房产的赠与。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CHINA PING AN周圣勋     发表于 2024-03-09 05:05:53

房子赠予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


1、如果赠与人有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为个人财产;


2、如果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房产是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3、父母赠与的房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1)房产为一方婚前受赠的,除有约定外,此房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房产为婚后受赠的,除有约定仅赠与一方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否则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受赠的房产有明确约定赠与夫妻双方的或者登记双方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oioio     发表于 2024-03-09 05:06:41

法律主观:

民法典规定房产赠与合同的有效要件是:
1、所赠财物必须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
2、赠与人的赠与是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朕     发表于 2024-03-09 05:06:41

法律主观:

如果在婚后得到的继承或赠与是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那么都算是 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离婚时就应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家里 老人去世后 并没有留下遗嘱,那通过继承的方式也就是法定继承,则继承而来的房产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家里老人有遗嘱说明的,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丈夫或妻子一人,则在离婚时就不用分给对方了。 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 夫妻的共同财产 ,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李婷     发表于 2024-03-09 05:06:48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官方电话

全国服务热线

19541166275

值班热线

19541166275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