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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回原来的地方办理吗

提问人:阳光总在风雨后。     发布日期:2024-03-09 04:24:02     浏览:162

其他回答

法律分析:离婚需要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也可以到离婚双方的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需要到原来办理结婚的地方办理吗?

离婚不是必须到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

离婚并不一定要回到登记结婚的地方,可以到男女中的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事部门办理,双方还需要提交结婚证以及个人的相关材料,并经民事部门审查后,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办理。

离婚不一定需要回登记的地方,如果当事人想办理离婚证,可以到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需要必须回原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与结婚一样都是公民的权利,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办理离婚登记,特别是相关事项的认定,需要由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办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需要到原来办理结婚的地方办理吗?

离婚不是要到结婚的地方去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可以依法向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需要到原来办理结婚的地方办理吗?

不一定,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城市可以异地办理结婚证。

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之前,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结婚证必须要在户口所在地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结为夫妻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离婚需要到原来办理结婚的地方办理吗?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二人协议离婚,并不一定要到当初领取结婚证的民政部门办理,二人可以到双方的户籍所在地中的任何一个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携带的资料有:
1、户口簿;
2、身份证;
3、结婚证;
4、夫妻二人以真实意思表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于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情况来说,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需要到原来办理结婚的地方办理吗?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二人协议离婚,并不一定要到当初领取结婚证的民政部门办理,二人可以到双方的户籍所在地中的任何一个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携带的资料有:


1、户口簿;
2、身份证;
3、结婚证;
4、夫妻二人以真实意思表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对于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情况来说,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许云舒     发表于 2024-03-09 04:44:47

离婚不需要到原来办理结婚的地方办理。夫妻办理登记离婚,可以到男女双方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扩展资料

离婚有两条途径,
一是去法院诉讼离婚,
二是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诉讼离婚去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协议离婚应当准备以下材料:户口簿(常住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诉讼离婚应当准备以下材料: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其他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小孩出生证明等材料,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上一次起诉离婚的判决生证明。

妍妍     发表于 2024-03-09 04:44:47

离婚可以不在领证的地方办理。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规定: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而不需要一定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

资料扩展

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不仅在双方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方面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后果,而且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等问题,对家庭和社会也有一定的影响。因此,离婚制度在婚姻家庭立法中占有重要位置,成为整个婚姻家庭制度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协议离婚,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原告必须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起诉书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住居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A苛婷妈妈     发表于 2024-03-09 04:44:47


一、离婚还要回到原来结婚登记处办理吗


1、离婚不一定要回到原来结婚登记处办理。离婚和结婚一样,只需到男女任意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即可,并未强制规定一定要到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Alison     发表于 2024-03-09 04:44:57

夫妻双方如果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可能去其它地方办理。

如果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再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湖南人     发表于 2024-03-09 04:44:57

离婚不是必须到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

离婚并不一定要回到登记结婚的地方,可以到男女中的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事部门办理,双方还需要提交结婚证以及个人的相关材料,并经民事部门审查后,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办理。

离婚不一定需要回登记的地方,如果当事人想办理离婚证,可以到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需要必须回原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与结婚一样都是公民的权利,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办理离婚登记,特别是相关事项的认定,需要由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办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杨朝霞     发表于 2024-03-09 04:44:57

您好,不是。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并没有要求一定要回结婚登记的机关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协议离婚程序—流程: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202
1.
1.1生效)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民法典》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民法典》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登记结婚要求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同样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其实也是要求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此时并未要求必须是到之前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因此夫妻协议离婚不一定就是要回登记地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因此,按当地习俗需要给彩礼的,根据双方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借婚姻索取财物以及包办、买卖婚姻。

我心飞翔     发表于 2024-03-09 04:45:02

不需要,可以在男方户口所在地或者女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复婚相当于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与初婚办理登记手续相同,不必到当时办理离婚的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需要提示的实务问题是,进行结婚登记,一般需要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人照片,户口本。在户口本当中如果当时离婚的状态没有在户籍所在地所属派出所进行变更登记,那么现在户口本显示的还是结婚状态,是不能进行结婚登记的。故如过有此情况的,一定要先前往户口所在地所属派出所变更登记婚姻状态,变更婚姻状态为离异的情况下,再带齐所需资料前往民政局办理复婚手续。

【参考内容】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三条: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Annie_诗恬     发表于 2024-03-09 04:45:03

不要。但要双方中任何一方现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乡镇民政办或县级民政局)办理。

匆匆     发表于 2024-03-09 04:45:05

不必要啊,只要男女双方共同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办理离婚登记前,应该协商拟好离婚协议,包括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问题.

虹声     发表于 2024-03-09 04:45:05

不会呀。 只要你证件齐全了。 法院照样判呀。

终生有效     发表于 2024-03-09 04:45:05

是的.

福安特门厂     发表于 2024-03-09 04:45:05

离婚证在实践中一般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离婚证是通过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证明;而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拿到手的就是离婚判决书。一般来说,婚姻登记处是不会据此再出具离婚证的。原则上协议离婚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领取离婚证的手续: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刘娜     发表于 2024-03-09 04:45:05

异地办理离婚,不需要回原籍。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结婚时如果双方当事人是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的,离婚时,可以去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办理离婚手续。

净心似海     发表于 2024-03-09 04:45:10

离婚不一定要回到原来的结婚登记处办理。离婚和结婚一样,只需到男女任意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即可,并未强制规定一定要到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注意应当签订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书面离婚协议。上面的手续都办好了,就可申请离婚了,不一定要到原来的结婚登记办事处办理手续。

JIU。     发表于 2024-03-09 04:45:10

离婚不需要到原来办理结婚的地方办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可以依法向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周杰     发表于 2024-03-09 04:45:11

不需要的,你结婚和离在一个民政局吗,复婚只是个说法,其实就是结婚,对象是前妻和前夫,只要你俩都是未婚状态就可以自愿结婚。

绿水青山     发表于 2024-03-09 04:45:11

不可以的,你是哪里的就去哪里复婚的,现在还没有全通办理业务。有时间还是回到原地的

王永忠     发表于 2024-03-09 04:45:11

复婚不需要去原来的民政局办理,只要在你们双方户籍所在地就可以,你可以在男方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也可以去女方那边的民政局办理登机手续。

颜小喵的陈小吱     发表于 2024-03-09 04:45:11

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法律分析

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同一地区的话,那么此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的,则可以视为异地协议离婚,但如果是到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办理协议离婚的话,则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是不会受理办理协议离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蔷薇     发表于 2024-03-09 04:45:11

不需要,只需要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就行,如果双方都不在一起,只能去比较近的一方处办理离婚即可。

半夢半醒     发表于 2024-03-09 04:45:11

您好,不一定。

在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的,一般是到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的,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但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条】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ZHang SHAN     发表于 2024-03-09 04:45:11

不一定,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城市可以异地办理结婚证。

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之前,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结婚证必须要在户口所在地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结为夫妻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谢莲     发表于 2024-03-09 04:45:11

如果已经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以上,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诉讼离婚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户口所在地就可以办理了!

想你     发表于 2024-03-09 04:45:44

可以,根据上述条例,当事人的一方是指你们俩人其中任何一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都可以。不一定非要去原登记机关。希望可以帮到你。

他们说取微信的名字一定要很长很长     发表于 2024-03-09 04:45:44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 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 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 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墨香九歌     发表于 2024-03-09 04:45:44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二人协议离婚,并不一定要到当初领取结婚证的民政部门办理,二人可以到双方的户籍所在地中的任何一个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携带的资料有:
1、户口簿;
2、身份证;
3、结婚证;
4、夫妻二人以真实意思表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于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情况来说,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MR.曾     发表于 2024-03-09 04:46:22

离婚不是一定要回到结婚的地方办理。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并没有要求一定要回结婚登记的机关办理。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离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解除婚姻关系以合法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离婚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解除,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不符合结婚要件的男女结合后请求“离婚”的,不按离婚处理;


2、解除婚姻关系的主体是婚姻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愿,只能当事人本人进行。但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的行为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解除婚姻关系应当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和程序。婚姻当事人之间自行达成的离婚协议,或者在婚姻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居民(村民)委员会、基层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主持下达成的离婚协议,都不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否则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4、解除婚姻关系将产生一系列离婚的法律后果。婚姻关系终止将引起夫妻人身关系消灭、共有财产清算、子女抚养方式变更、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后果。

【法律法规】

《婚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徐烨     发表于 2024-03-09 04: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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