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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不准离婚后还可以再起诉离婚吗

提问人:猎手.²⁰¹⁸。     发布日期:2024-03-09 03:44:02     浏览:618

其他回答

【法律分析】:判决不准离婚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要六个月后才可以再次起诉;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随时可以再次起诉。至于起诉后法院是否判离,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了,就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撒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

判决不准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再起诉

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六个月之后可以再次起诉。按照相关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正常情况下,起诉离婚后是这样的:原告提交起诉离婚所需的材料,到法院申请立案登记后,法院排期开庭,等待法庭的开庭通知。而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也会依法送达传票给被告,被告在收到传票后,按照指定的日期前来开庭。实际上,被告不到庭的原因大概可分为两个:
一是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二是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法院的处理方法一般是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如果还不能查明下落,则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2、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此时法院会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一是由于某种原因(正当理由),被告无法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则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实践中,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要么是因为女方有特殊情况需要被保护,要么是不能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因此,想要离婚的一方其实可以针对具体不准离婚的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判决不准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再起诉

法律分析:


一、原则上无新情况,新理由,从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法院不予受理;若已经受理的,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第
二、但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可以不受6个月的限制;第
三、若在此期间,另一方起诉要求离婚,即使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也不受6个月的限制。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衍生问题:

离婚起诉几次自动判决离婚?

没有自动判决离婚的说法。正常情况下,第二次提请离婚起诉的话,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比较大,但并不是100%能离婚的。如果对方是带着年幼孩子的妇女而不同意离婚,又或者是患有重大疾病不适合也不愿意离婚的,这样的话不管想要离婚的一方起诉多少次,法院都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判决不准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再起诉

【法律分析】:6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六个月后再进行起诉。另外,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在初次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后会依法再次起诉,对初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后又持续分居满一年,相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表明双方的感情在初次起诉后没有改善,没有挽回的可能,应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

判决不准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再起诉

【法律分析】: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必须六个月以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是夫妻感情破裂,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当事人如果要再次起诉离婚,必须要掌握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

判决不准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再起诉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爱琴海     发表于 2024-03-09 04:04:49

起诉离婚,一审后判决不离,必须六个月以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如果在六个月内出现新的情况、新的理由,或者被告提出离婚请求的,则不受该六个月期限的限制,法院就应当受理,比如一方使用暴力导致对方随时有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

法律分析

对于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般第一次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的,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很大程度上是会判离的。当然,法院判决离婚的根本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确实已经感觉破裂,法院是会判离的。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姚建林     发表于 2024-03-09 04:04:49

第一次起诉离婚失败到第二次再起诉要经过六个月的时间,因为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则不受六个月期限的限制,随时可以提出第二次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郭俊华     发表于 2024-03-09 04:04:51

法律主观:

离婚一审判决后,原告可以再次起诉的时间是六个月。法律规定,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法院已经判决夫妻不准离婚或者是在调解中夫妻依法和好的,如果一方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会不予受理该起诉。但被告起诉或者原告有新事实、新理由的则不受六个月时间的限制。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政通人和     发表于 2024-03-09 04:04:55

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111条第7项规定告知:“ 判决不准离婚 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法律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离婚案件主要是解除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与一般财产案件不同,不适用一事不二审的原则,若采用与一般财产案件同样的规则,则意味着当事人只有一次诉讼离婚的机会。这是由离婚案件的特点所决定的。同时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即首次离婚请求被判决不准予后,当事人即刻又上法院提出请求离婚的情况发生,对 再次起诉离婚 的时间我国法律规定为间隔6个月,从第一次判决生效之日起算。这样的规定客观上是给当事人一个冷静的机会,让他们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以挽救感情尚未真正破裂的婚姻。适用此项规定时,应当注意到两个问题:
一是此项限制仅针对原离婚诉讼的原告。原 离婚诉讼中 的被告,则不受此限。若被告在6个月内以原告的身份 提出离婚诉讼 的,即使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人民法院亦应受理。
二是原告在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6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诉讼,其限制条件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这是指原离婚诉讼所请求离婚的事实、理由没有变化或者没有本质变化的情况下才加限制。如果出现了说明感情确已破裂的新情况、新理由,或发生了其他变化,也可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属新情况、新理由的,应当依法受理。

陈曦     发表于 2024-03-09 04:04:55

法律主观:

离婚一审判决后,原告可以再次起诉的时间是六个月。法律规定,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法院已经判决夫妻不准离婚或者是在调解中夫妻依法和好的,如果一方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会不予受理该起诉。但被告起诉或者原告有新事实、新理由的则不受六个月时间的限制。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leo     发表于 2024-03-09 04:04:55

一审原告要在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但是被告可以随时起诉。另外,原告在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6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诉讼,其限制条件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如果出现了说明感情确已破裂的新情况、新理由,或发生了其他变化,也可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属新情况、新理由的,应当依法受理。

wamgqian     发表于 2024-03-09 04:04:55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A 静欧尼     发表于 2024-03-09 04:04:56

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必须六个月以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是夫妻感情破裂,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当事人如果要再次起诉离婚,必须要掌握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花花世界 不必当真     发表于 2024-03-09 04:04:56

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没有时间限制,否则要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李传锋     发表于 2024-03-09 04:05:01

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的,间隔六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狂放诗仙李太白     发表于 2024-03-09 04:05:01

一审判决书生效后过六个月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To红     发表于 2024-03-09 04:05:01

肯定是可以再继续上诉的,但是好像是要等半年的时间才可以继续上诉。也需要掌握一些其他的证据。

马邦正     发表于 2024-03-09 04:05:09

不能。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即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当事人认为判决错误的,可以进行申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启动再审程序,重新进行审判。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我有一颗深深     发表于 2024-03-09 04:05:09

您好,离婚案件二审后不能再上诉,《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根据上述《民诉法》的规定,第二审是终审,二审后不能再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不服离婚二审判决结果可以再上诉吗

小骑手     发表于 2024-03-09 04:05:09

应该是可以的,一般来说都是可以顺利离婚的,如果是关于财产有问题的话了,比较推荐协调解决。

美好&年华     发表于 2024-03-09 04:05:09

协议离婚要经历的时间比较漫长,不一定可以胜诉,具体要看双方提供的证据。关于起诉离婚,不服二审判决结果,还可以再上诉吗?我认为当然可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有一方不服结果,那么可以再次提起上诉。不管是多少次重新提起诉讼,都是被允许的,这是个人的权利,是国家赋予的。其次,如果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当然可以再上诉,但是大多数人都疲于为离婚官司奔波,所以也就不了了之,以私下调解为主。最后,要弄清楚不服判决的原因,然后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只能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有一位女子的离婚案第六次马上就要开庭了,足以可见是可以继续起诉的。


一:只要符合上述的规定,就能够继续要求法院开庭审理。

如果有一方不服结果,那么可以再次提起上诉。不管是多少次重新提起诉讼,都是被允许的,这是个人的权利,是国家赋予的。


二:离婚官司非常麻烦,一而再再而三上诉,要谨慎。

如果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当然可以再上诉,但是大多数人都疲于为离婚官司奔波,所以也就不了了之,以私下调解为主。


三:没有什么夫妻矛盾是不能解决的,没有必要多次上法庭。

要弄清楚不服判决的原因,然后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只能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有一位女子的离婚案第六次马上就要开庭了,足以可见是可以继续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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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     发表于 2024-03-09 04:05:09

【法律分析】

对二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是进行申诉,申诉是指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类似申请再审。或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向法院抗诉,但是必须要准备足够多的材料,如果根本没有法定理由的离婚证据,这种情况也无济于事。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法院只有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可判决离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在进行起诉离婚的时候,如果二审不通过,是需要等到六个月之后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但是这个六个月的期限是只针对原告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细帝     发表于 2024-03-09 04:05:09

对于原告而言,当然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不过二审法院原则会维持原判。如果是为了尽快离婚,就没有必要上诉,还是尽快让判决生效,在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为宜。

天河水     发表于 2024-03-09 04:05:32

可以,但你必须符合离婚条件。

党参     发表于 2024-03-09 04:05:32

可以

赵伟超     发表于 2024-03-09 04:05:32

可以上诉

啊威     发表于 2024-03-09 04:05:32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富哥     发表于 2024-03-09 04:05:32

法律分析:可以。当事人如果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上诉人。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四
十、 将第一百五十三条改为第一百七十条,修改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一心     发表于 2024-03-09 04:05:32

法律分析: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随时可以再次起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则在第一次起诉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否则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车理     发表于 2024-03-09 04: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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