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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太太离婚怎么赔偿多少

提问人:平安福多多 cium。     发布日期:2024-03-07 03:40:02     浏览: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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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全职太太离婚后的经济赔偿问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的夫妻双方应当公平分割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考虑这一因素,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如果全职太太在婚姻期间为家庭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包括但不限于照顾孩子、做家务、管理家庭财务等,那么在离婚时,这些付出可能会被视为一种贡献,法院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时给予一定的考虑。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全职太太可以要求过高的经济赔偿。因为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同,法院在决定是否给予经济补偿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全职太太的工作能力和收入水平、她在婚姻期间的贡献程度、她的生活需要等。

因此,如果你是一位全职太太并且正在考虑离婚,我建议你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了解你的权益,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最佳的决策。

全职太太离婚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全职妈妈离婚后的补偿费是没有一个准确标准的。全职妈妈需要自己争取离婚补偿,除非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明确约定婚内财产,不然在法律上都会把夫妻视为一个经济命运共同体。妻子拥有丈夫在外赚的钱的一半,因为妻子在家带孩子也是在帮助丈夫给家庭带来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全职太太离婚怎么赔偿

全职妈妈离婚补偿费没有准确的是标准,一切都需要自己进行有效的处置,夫妻双方除非双方有明确的婚内财产约定,在经济上法律将夫妻视为一个命运共同体。丈夫在外赚的钱当然的有妻子的一半,妻子在家带孩子也是在帮助他给家庭带来收入。

【法律分析】

夫妻关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婚姻是世界上风险最大的投资,婚姻的稳固全赖于对方的忠诚,因此,当彼此选择的时候就意味着可能要承担对方不道德、不忠诚的风险。夫妻双方除非双方有明确的婚内财产约定,在经济上法律将夫妻视为一个命运共同体。丈夫在外赚的钱当然的有妻子的一半,妻子在家带孩子也是在帮助他给家庭带来收入,“军功章有他一半也有你一半”。夫妻双方相互分工配合的结晶就体现为家庭财产的增加或者减少。所以,当婚姻关系”破产”时,在财产的分配上,法律原则上是一人一半,当然双方另有协议除外。故虽然全职太太的离婚后的困难,以及女性天然使人同情,但法律是理性的产物,在已经分配了一半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再主张额外多得,对男方也是不公平的,同时在法律上也是于法无据的。全职妈妈在有关问题的处理上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资料收集,有关的家务在价值转换后需要多少金钱匹配,但是更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权益维护需要有效的法律手段,如果有关的当事人的利益维护出现困难,那么自己就需要进行诉讼,从而获得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全职太太离婚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全职妈妈离婚后的补偿费是没有一个准确标准的。全职妈妈需要自己争取离婚补偿,除非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明确约定婚内财产,不然在法律上都会把夫妻视为一个经济命运共同体。妻子拥有丈夫在外赚的钱的一半,因为妻子在家带孩子也是在帮助丈夫给家庭带来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全职太太离婚怎么赔偿

全职妈妈离婚补偿费没有准确的是标准,一切都需要自己进行有效的处置,夫妻双方除非双方有明确的婚内财产约定,在经济上法律将夫妻视为一个命运共同体。丈夫在外赚的钱当然的有妻子的一半,妻子在家带孩子也是在帮助他给家庭带来收入。

【法律分析】

夫妻关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婚姻是世界上风险最大的投资,婚姻的稳固全赖于对方的忠诚,因此,当彼此选择的时候就意味着可能要承担对方不道德、不忠诚的风险。夫妻双方除非双方有明确的婚内财产约定,在经济上法律将夫妻视为一个命运共同体。丈夫在外赚的钱当然的有妻子的一半,妻子在家带孩子也是在帮助他给家庭带来收入,“军功章有他一半也有你一半”。夫妻双方相互分工配合的结晶就体现为家庭财产的增加或者减少。所以,当婚姻关系”破产”时,在财产的分配上,法律原则上是一人一半,当然双方另有协议除外。故虽然全职太太的离婚后的困难,以及女性天然使人同情,但法律是理性的产物,在已经分配了一半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再主张额外多得,对男方也是不公平的,同时在法律上也是于法无据的。全职妈妈在有关问题的处理上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资料收集,有关的家务在价值转换后需要多少金钱匹配,但是更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权益维护需要有效的法律手段,如果有关的当事人的利益维护出现困难,那么自己就需要进行诉讼,从而获得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全职太太离婚补偿多少

法律分析:全职妈妈离婚后的补偿费是没有一个准确标准的。全职妈妈需要自己争取离婚补偿,除非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明确约定婚内财产,不然在法律上都会把夫妻视为一个经济命运共同体。妻子拥有丈夫在外赚的钱的一半,因为妻子在家带孩子也是在帮助丈夫给家庭带来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李传锋     发表于 2024-03-07 04:00:32

可以要求给付经济补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中为家庭多承担责任、多履行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全职太太因照顾孩子、打理家务等失去工作,可以认定为付出了较多的义务,因此离婚时有权要求对方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蓝月亮     发表于 2024-03-07 04:00:33

我国《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由此可见,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中为家庭多承担责任、多履行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请注意这里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约定了财产归个人所有。因此,“全职太太”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还要看他们是不是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进行了约定,如约定归个人所有的,就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龙琪     发表于 2024-03-07 04:00:36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夫妻双方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才能要求对方补偿;如果没有约定,只是尽了较多家庭义务的不能要求赔偿。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记得评论或私信戳我。

慧娴洲     发表于 2024-03-07 04:00:36

??不叫赔偿 是析产时候可以争取多分点

绿水青山     发表于 2024-03-07 04:00:36

全职太太”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

对离婚时的财产处理,我国《婚姻法》以照顾女方及子女的权益为原则。婚姻生活中对家庭生活付出较多的,双方离婚时,另一方在经济上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高展蔚     发表于 2024-03-07 04:00:36

全职妈妈离婚后的补偿费是没有一个准确标准的。全职妈妈需要自己争取离婚补偿,除非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明确约定婚内财产,不然在法律上都会把夫妻视为一个经济命运共同体。妻子拥有丈夫在外赚的钱的一半,因为妻子在家带孩子也是在帮助丈夫给家庭带来收入。

玉洁冰清幽兰     发表于 2024-03-07 04:01:01

全职妈妈离婚补偿费没有准确的是标准,一切都需要自己进行有效的处置,夫妻双方除非双方有明确的婚内财产约定,在经济上法律将夫妻视为一个命运共同体。丈夫在外赚的钱当然的有妻子的一半,妻子在家带孩子也是在帮助他给家庭带来收入。

【法律分析】

夫妻关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婚姻是世界上风险最大的投资,婚姻的稳固全赖于对方的忠诚,因此,当彼此选择的时候就意味着可能要承担对方不道德、不忠诚的风险。夫妻双方除非双方有明确的婚内财产约定,在经济上法律将夫妻视为一个命运共同体。丈夫在外赚的钱当然的有妻子的一半,妻子在家带孩子也是在帮助他给家庭带来收入,“军功章有他一半也有你一半”。夫妻双方相互分工配合的结晶就体现为家庭财产的增加或者减少。所以,当婚姻关系”破产”时,在财产的分配上,法律原则上是一人一半,当然双方另有协议除外。故虽然全职太太的离婚后的困难,以及女性天然使人同情,但法律是理性的产物,在已经分配了一半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再主张额外多得,对男方也是不公平的,同时在法律上也是于法无据的。全职妈妈在有关问题的处理上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资料收集,有关的家务在价值转换后需要多少金钱匹配,但是更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权益维护需要有效的法律手段,如果有关的当事人的利益维护出现困难,那么自己就需要进行诉讼,从而获得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霞     发表于 2024-03-07 04:01:01

法律分析:全职妈妈离婚后的补偿费是没有一个准确标准的。全职妈妈需要自己争取离婚补偿,除非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明确约定婚内财产,不然在法律上都会把夫妻视为一个经济命运共同体。妻子拥有丈夫在外赚的钱的一半,因为妻子在家带孩子也是在帮助丈夫给家庭带来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王     发表于 2024-03-07 04:01:01

法律分析:全职妈妈离婚后的补偿费是没有一个准确标准的。全职妈妈需要自己争取离婚补偿,除非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明确约定婚内财产,不然在法律上都会把夫妻视为一个经济命运共同体。妻子拥有丈夫在外赚的钱的一半,因为妻子在家带孩子也是在帮助丈夫给家庭带来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阿萨姆     发表于 2024-03-07 04:01:01

我觉得有点少,因为全职太太整个结婚以后就都待在家里,她的时间远远要比5万块钱的价值大而且还要照顾孩子,照顾家庭。

秀才     发表于 2024-03-07 04:01:01

随着《民法典》的实施,家务补偿终于不再是沉睡着的权利了。家务补偿款到底补偿的是什么?补偿金额又是依据哪些因素进行判断的?哪些证据可以加强对家务补偿款的主张?本期视频,统统告诉你!

福安特门厂     发表于 2024-03-07 04:01:01

这个情况其实很难用具体的数字来衡量,因为对于很多一二线城市来讲,5万元钱太少了,但是对于一些偏远地区来讲,5万元钱已经是一个天价了,所以婚姻本来就不应该以数字来衡量,更不能用财富来衡量,我觉得这样的一个说法本来就是错误。

在婚姻中我们经常会讲一个对等的问题,其实我觉得这个对等是一个相互的概念,并不能用具体的数字来衡量,比如说我们会讲这个人亏欠了这个人多少,但是绝对不会讲这个人亏欠了这个人多少钱,因为婚姻本来就不是一个交易,所以当我们在谈论婚姻的时候也不能把钱来提到嘴上,我觉得这样的事情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如果两个人也不能在一起了,那么这个时候我们也可以通过理性的手段来解决,不需要做一些所谓的公平的申请,其实是自私化和利益化的索取。

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

这个还要讲到轰动全国的一个离婚案件,在这个离婚案件里面,我们可以看到北京的王女士在离婚的时候,以各种理由为由要求男方补偿给她16万元,但是最后法院只判给她5万元,可以说5年的婚姻只换来了5万块钱,女人有点亏,但是我们反过来想,婚姻本来就不是用价钱来衡量的,为什么会觉得女人亏了呢?

5万元钱补偿是不是太少了?

如果单纯以北京的物价来衡量的话,一名女性在家里结婚了5年,当了5年的全职主妇,这个时候5万块钱肯定是太少了。但是请大家要明白一点,婚姻并不是一个拥有权的关系,并不是这个男人买了5年的老婆,所以要给这么一个老婆5万块钱的赔偿,婚姻是一个相互的概念。你可以说,这名女人在结婚的5年期间为了男人而付出了5年,同时也牺牲掉了自己的事业和社会生活,但是你不能以真名女人嫁给男人为由,就去索要5万块钱的赔偿,这不是一个买卖交易。

我觉得补偿太少了,但是绝对不是按照女方所要求的那样去补偿。

这样说吧,一个女人嫁给一个男人,在这5年期间牺牲掉了自己的事业和生活,我觉得5万块钱是远远不能够弥补的,换一句话说,可能50万都是不能弥补的。这个数字要怎么样去衡量,绝对不是网上这些人说的所谓的女权主义的衡量方法,而是要按照法律的具体规定来衡量。

辣条     发表于 2024-03-07 04:01:01

我觉得没有自己的工作,只是在家里相夫教子的女性可以被称为全职太太。最近有一个新闻引起了很多网友的讨论,就是在一桩离婚案件里面,全职太太获得了5万块家务补偿。我觉得这是特别好的一件事情。自从2021年的民法典实施以后,对于很多女性的权益有了一定的保障。要是在之前,如果是夫妻两个人闹离婚的话,对于全职太太没有额外的补偿。很多人对于全职太太都很嗤之以鼻,很多人都觉得做全职太太是特别没有出息的一件事情。但是我觉得全职太太也有她们自己的魅力和付出。

很多人可能认为有些人想要做全职太太就是图享受,不想要出去工作。但是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全职太太受到的压力以及对于家庭的贡献也非常大。试想一下,如果家里人都去工作了,那么家庭的卫生以及小孩子的教育就要全权委托给别人,这样其实对于孩子的成长有很差的影响。所以如果你身边有做全职太太的朋友,不要嘲笑对方。可能她在工作和家庭之间选择了工作,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去选择做一个全职太太的,而且也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潜力成为一个好的全职太太。

全职太太除了要在家里照顾好小孩子之外,还需要将家里打理的很温馨。其实每一个家庭有了女主人之后确实会不太一样。如果没有人在家的话,每次下班回来还要自己做饭,并且要面对冷冰冰的空间。这样的日子久了之后,会开始怀疑自己奋斗的目的是什么。全职太太需要得到大家的理解,更需要得到丈夫的尊重。不要把自己妻子选择做全职太太当作是一件想当然的事情,要知道对方的辛苦付出。并且要时常心存感恩,这样子日子才能过得长久和幸福。

综合上面所说,我觉得全职太太就是那些没有在外面工作,主要在家里工作的人。其实说到底,全职太太也可以算是一种工作,只不过是服务的对象不一样而已。全职太太服务的对象为家人,可能在她们看来,照顾好家里人比在外面挣钱更加重要一点。我觉得我们要尊重她们的想法,不要一提到全职太太就嗤之以鼻。很多人就算在外面工作,很可能钱也没赚到,成就也没有全职太太高。

大槐树迁民解守良     发表于 2024-03-07 04:01:01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给付经济补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中为家庭多承担责任、多履行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全职太太因照顾孩子、打理家务等失去工作,可以认定为付出了较多的义务,因此离婚时有权要求对方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Mr.Halson     发表于 2024-03-07 04:01:01

法律主观:

全职太太离婚的补偿标准:对于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具体补偿金额为多少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再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如果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因为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张嘉喻     发表于 2024-03-07 04:01:01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夫妻双方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才能要求对方补偿;如果没有约定,只是尽了较多家庭义务的不能要求赔偿。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记得评论或私信戳我。

Beiz.     发表于 2024-03-07 04:02:00

全职妈妈离婚补偿费没有准确的是标准,一切都需要自己进行有效的处置,夫妻双方除非双方有明确的婚内财产约定,在经济上法律将夫妻视为一个命运共同体。丈夫在外赚的钱当然的有妻子的一半,妻子在家带孩子也是在帮助他给家庭带来收入。

【法律分析】

夫妻关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婚姻是世界上风险最大的投资,婚姻的稳固全赖于对方的忠诚,因此,当彼此选择的时候就意味着可能要承担对方不道德、不忠诚的风险。夫妻双方除非双方有明确的婚内财产约定,在经济上法律将夫妻视为一个命运共同体。丈夫在外赚的钱当然的有妻子的一半,妻子在家带孩子也是在帮助他给家庭带来收入,“军功章有他一半也有你一半”。夫妻双方相互分工配合的结晶就体现为家庭财产的增加或者减少。所以,当婚姻关系”破产”时,在财产的分配上,法律原则上是一人一半,当然双方另有协议除外。故虽然全职太太的离婚后的困难,以及女性天然使人同情,但法律是理性的产物,在已经分配了一半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再主张额外多得,对男方也是不公平的,同时在法律上也是于法无据的。全职妈妈在有关问题的处理上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资料收集,有关的家务在价值转换后需要多少金钱匹配,但是更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权益维护需要有效的法律手段,如果有关的当事人的利益维护出现困难,那么自己就需要进行诉讼,从而获得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野百合     发表于 2024-03-07 0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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