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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去哪里起诉

提问人:张珍。     发布日期:2024-03-07 03:36:03     浏览: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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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因为无法调解的矛盾,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自愿结束婚姻关系。起诉离婚可以在行为人经常居住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采取的是原告就被告和一般地域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离婚诉讼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何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

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

【法律分析】:
1.起诉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材料有: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温馨提示】

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

起诉离婚可以在行为人经常居住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采取的是原告就被告和一般地域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离婚诉讼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何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如果被告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的管辖。

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

【法律分析】:女方起诉离婚应该去男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起诉离婚需要去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但是如果是男方有被监禁、宣告失踪等情形的,女方可以直接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温馨提示】

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


一、离婚起诉去哪里起诉


1、离婚起诉去哪里起诉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再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起诉需要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等。

离婚起诉去哪里起诉

【法律分析】:女方起诉离婚应该去男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起诉离婚需要去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但是如果是男方有被监禁、宣告失踪等情形的,女方可以直接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温馨提示】

Tistan Chen     发表于 2024-03-07 03:56:51

法律主观:

可以去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文雅居士     发表于 2024-03-07 03:56:51

提起离婚起诉去哪里,大家都知道,有人问女方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另外,还有人想问女方起诉离婚去哪起诉,需要什么手续,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我应该去哪起诉离婚?,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女方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离婚起诉去哪里


1、离婚起诉去哪里:女方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

结婚登记的地方。

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
1.双方,或者女方,结婚证复印件;


2.离婚起诉书;


3.能够证明婚姻感情破裂的证据;

离婚法定事由包括分居满两年时间;或者存在家为。

如果有这类证据,需要提前准备好,更有助于满足诉讼请求。


2、离婚起诉去哪里:女方起诉离婚去哪起诉,需要什么手续

起诉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结婚证、财产方面的材料(银行存款记录、房产证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户籍、出生证等)。是否判决离婚要看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3、离婚起诉去哪里:我应该去哪起诉离婚?

问题:我和丈夫三年前在老家领取结婚证,后来两人相继外出去不同的城市打工,由于长期分居,我们感情破裂,我想离婚,他却不同意,我现在想起诉他,但是不知道该去哪起诉?杨律师:应该是你丈夫现在所在的城市。孙律师:魏男户口在a地,冯女户口所在b地,魏男要起诉冯女离婚。若魏男与冯女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魏男去了C地,冯女去了D地,若冯女离开B地超过一年,魏男离开A地也超过一年,并且冯女在D地连续居住已超过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是D。若魏男与冯女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魏男去了C地,冯女去了D地,若冯女离开B地超过一年,魏男离开A地也超过一年,而且冯女在D地连续居住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是C地。自己结合自己情况对照一下。相关知识——异地离婚如何提起诉讼根据《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管辖。起诉离婚要在哪里起诉。


4、离婚起诉去哪里:离婚诉讼状去哪拿 我应该去哪起诉离婚?


5、离婚起诉去哪里:在肇东登记,如果起诉离婚应该去哪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关规定,离婚诉讼应该到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女方起诉离婚在哪里起诉。


6、离婚起诉去哪里:去起诉离婚还需要哪些手续?

去起诉离婚还需要哪些手续:


1、到向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对于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离婚起诉应该去哪里。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离婚案在哪里起诉。


(2);离婚起诉在哪。


(3)(临时、户籍证明、、士官证、文职证等);


(4)结婚证离婚可以去哪些地方起诉。


2、经立案大厅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正式受理案件。离婚诉讼去哪里。


3、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进行审理判决。起诉离婚在哪里立案。


6、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去什么部门起诉离婚。

以上就是与女方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相关内容,是关于女方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的分享。看完离婚起诉去哪里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山李红     发表于 2024-03-07 03:56:51

法律主观:

可以去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 ,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小梅     发表于 2024-03-07 03:56:51

法律主观:


一、起诉法院去哪里起诉离婚

(一)确定法院管辖的一般原则

在离婚案件中,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一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区或镇的基层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地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任命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告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况

在实践中考虑到存在一些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会给原告行使诉讼权利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带来诸多不便,所以法律有规定了由原告所在地(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况: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有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


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5、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6、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二、诉讼离婚流程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三、离婚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法院去哪里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在离婚案件中,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佳祥     发表于 2024-03-07 03:56:51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王永忠     发表于 2024-03-07 03:56:55

淄博起诉离婚可以到当地法院提出申请,也可以到当地婚姻咨询机构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谢大乖     发表于 2024-03-07 03:57:52

淄博起诉离婚,可以到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

濤濤     发表于 2024-03-07 03:57:52

溜博起诉离婚需要到当地政府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如房产证、婚姻登记证明等,备案后法院将受理你的申请,并及时处理。溜博起诉离婚需要到当地政府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如房产证、婚姻登记证明等,备案后法院将受理你的申请,并及时处理。

阳光a人生     发表于 2024-03-07 03:57:52

您好,淄博起诉离婚的诉讼程序是:首先,您需要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提交有关证据和材料,说明您的离婚原因;其次,人民法院会根据您提交的证据和材料,审查您的离婚诉讼申请,并作出裁决;最后,如果您的离婚诉讼申请被接受,人民法院会根据您的申请,裁定离婚,并出具离婚判决书。

玫瑰银     发表于 2024-03-07 03:57:52

淄博市属于山东省,起诉离婚应当到山东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白鹤的白;;     发表于 2024-03-07 03:57:52

淄博起诉离婚应当到淄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淄博市人民法院是淄博市内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本市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有管辖权法院,受理本市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权力及程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

幸福的被爱     发表于 2024-03-07 03:57:52

淄博起诉离婚要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申请人应当在本市(地)有住所的,应当向本市(地)人民法院申请离婚。

浊酒论清壶     发表于 2024-03-07 03:57:52

离婚起诉去哪里起诉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再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起诉需要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益     发表于 2024-03-07 03:58:05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如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则由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2、如一方外出打工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3、双方均外出打工,首先看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是否超过一年,如已经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起诉时,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辖。
4、一方在国外定居,由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5、双方在国外定居,如在国内结婚的,则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如在国外结婚的,则在一方原户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6、双方都在国外但未定居的,由原告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7、双方均取外籍,在中国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辖;一方在中国定居,则由定居地法院管辖。
8、一方在看守所或监狱服刑,被监禁一年以上,在被告被监禁地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温馨提示】

自由行走的云     发表于 2024-03-07 03:58:07

一般来讲是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的。

请问起诉离婚是在哪里起诉?

一般来讲是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的。

 想ྂ当ཽ年ཻ呐     发表于 2024-03-07 03:58:07

起诉离婚可以在行为人经常居住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采取的是原告就被告和一般地域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离婚诉讼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何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如果被告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的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賀鹏     发表于 2024-03-07 03:58:07

【法律分析】:
1.起诉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材料有: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温馨提示】

萝莉     发表于 2024-03-07 03:58:08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拘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向日葵️     发表于 2024-03-07 03:58:20

法律主观: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双方的婚姻关系证明、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以及需要分割的财产凭证。准备好上述材料后,草拟离婚起诉状,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立案。法院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被告在受到原告起诉材料后,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供答辩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开庭时需要双方到场参加庭审,法院根据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日月星辰     发表于 2024-03-07 03:58:20

一般起诉离婚要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即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老马     发表于 2024-03-07 03:58:20

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要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去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存在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等情形下,可前往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LuciaUmi     发表于 2024-03-07 03:58:20

【法律分析】: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因为无法调解的矛盾,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自愿结束婚姻关系。起诉离婚可以在行为人经常居住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采取的是原告就被告和一般地域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离婚诉讼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何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

肖兰     发表于 2024-03-07 03:58:20


一、离婚起诉去哪里起诉


1、离婚起诉去哪里起诉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再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起诉需要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等。

李贺     发表于 2024-03-07 03:58:20


一、起诉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拘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身份证件。

文雅居士     发表于 2024-03-07 03:58:20

怎么起诉离婚去哪里办理解释如下: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

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应当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杨书民     发表于 2024-03-07 03:58:20

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要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去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存在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等情形下,可前往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追梦     发表于 2024-03-07 03:58:20

起诉离婚应该去以下地方起诉:


1、一般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2、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

权。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月光     发表于 2024-03-07 03: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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