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_^阿华姐^_^香串串。 发布日期:2024-03-07 02:48:03 浏览:854
婚姻不易,需要珍惜。不要轻言离婚,这样对整个家庭都是极大的伤害。
婚姻危机,不要视而不见。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沟通,夫妻两个人心平气和面对面的坐下来沟通,学会换位思考,打开尘封在心底的心结。
人都是会改变的,生活最好的人是生活中会边走边悟。只要是没有碰触到婚姻的底线,都应该去维系。
婚姻不能拿小孩当挡箭牌,如果真正是感情不和过不下去,不离婚反而对孩子是最大的伤害,孩子在一个没有温暖热度的家庭,是无法健康成长的。
过不下去 想离婚 自己又没主见 又舍不得孩子 该怎么办?
个人觉得,其实这件事情上总体来说的话既然两个人都已经在一起生活了还都已经有了孩子了现在虽然说想离婚的想法了那就只能说明你们两个人在婚后的生活一定是有很多种矛盾的产生,但是现在已经都有孩子了想离婚的话还是要三思而后行吧因为你们两个人是可以随时去离婚的但是受到最大伤害的还是孩子的啊会给孩子的心理产生负面的影响的啊还会造成一定的心理阴影的这是得不偿失的事情的啊,虽然说现在你们的生活已经过不下去了那一定是产生的矛盾非常深了已经无法去修饰了如果要是不选择离婚的话那你的心理会越来越压抑的会越来越难受的,唯一的办法就是权衡利弊一下吧整件事情如果是非离婚不可的话那就还是选择去分开吧要不然的话自己的生活会越来越糟糕的两个人之间的矛盾会越来越深的从而会导致一方压抑的,孩子方面如果孩子还小的话问题是不大的如果孩子已经长大了的话那也是会理解你们的做法和苦衷的把事情和孩子说开就好了应该是会理解你们的做法的,加油吧,朋友,有什么事情随时都可以找我的,
过不下去 想离婚 自己又没主见 又舍不得孩子 该怎么办?
如果两人相处已经如同仇人一般,那我劝你还是离婚了吧,对小孩来说,最大的伤害不是一个不完整的家,而是天天在一起敌对的父母!
我们换位思考一下,我们小的时候,看见多恐怖的事情,有父母在,都会觉得不那么可怕,但如果在家里,父母激烈的争吵,我们内心其实是觉得无比恐怖和无助的,两个都是自己最亲的人,但他们却在互相伤害!
国庆长假回老家一趟,因为老家是私房,就在马路边上,我带小孩在门口玩,看见一个妈妈带着一个小女孩在马路上走着,突然旁边窜出来一辆车,差点把小孩擦到,妈妈当时的表情也是心急了一下,但好在小女孩没事,她自己跟没事人一样。就在这时,女孩爸爸从后面冲过来,拉着女孩就骂妈妈,大致意思就是怎么没把小孩看仔细,妈妈辩解了几句,意思也是说小孩没事,爸爸就吼起来了,说突然出现的车把小孩吓到了,什么什么之类的,妈妈也不示弱,两个人就这么互相吼叫着,刚刚还跟没事人一样的小女孩哭的撕心裂肺起来,爸爸一把把小孩抢过来抱手上,但嘴巴里面没有停止对妈妈的吼骂,小女孩被爸爸抱着怀里,一样哭的无助。
我当时看见这一幕,虽然是完全陌生的人,但我都觉得这对夫妻平时肯定经常吵架,要不然不会这么熟络就吵起来了,同时打内心就为这个小女孩痛心,突然出现的车可能真的吓到她了,但爸爸妈妈在,就没事,可爸爸妈妈不顾及彼此的互骂,却让她觉得无比恐怖,稍微大一点,内心会觉得爸妈吵架就是因为她,都是她的错,对一个小孩的成长,那真正是不利的。
我举着个例子就是想说明,只要爸爸妈妈的爱在,是不是离婚,对小孩来说没有那么的重要!
想离婚,孩子还小,该怎么办?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想离婚,孩子还小,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离婚了想孩子可以行使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了想自己的孩子怎么办
心雨 发表于 2024-03-07 05:20:22
灰灰羊 发表于 2024-03-07 05:20:22
肉小萌 发表于 2024-03-07 05:20:22
相守一生 发表于 2024-03-07 05:20:22
浅夏初晴 发表于 2024-03-07 05:20:22
风如是 发表于 2024-03-07 05:20:22
冥雪 发表于 2024-03-07 05:20:22
姚建林 发表于 2024-03-07 05:20:22
两种解决办法:第一种,第一胎就是双胞胎,一人一个姓,这就不用争了,一直以来双胞胎长幼是很有争议的,不是简单地看出生先后,而是还有别的考量。
第二种就是父姓母姓加在一起,这样也是可以的。这样取名的时候就可以有多种选择啦~比如说就父姓加母姓,或者再加一个字,再或者就是创新复姓,起一个四个字的名字啦~
叶湖北生 发表于 2024-03-07 03:08:29
不知道女方为什么这么坚持,但是跟父亲姓,是一直以来的传统,孩子起名的时候把两个姓都带上,若是还是争执谁的姓在前谁的在后,可以随机决定,要么别生孩子了。
枫筱风จุ๊บㄋ 发表于 2024-03-07 03:08:29
其实个人认为:跟谁姓都是自己的孩子,没必要这么较真。结为夫妻,是上天恩赐的缘分,孩子出生,更是上天给的恩赐。大家的目标都是为了孩子,跟谁姓真的不重要。
淡莫然 发表于 2024-03-07 03:08:29
这个得夫妻双方自己去调节,毕竟也是人家家事,要是实在是解决不了,你问问孩子的意见,毕竟署名最终的归属是他,他应该有权利
w 发表于 2024-03-07 03:08:29
第一个孩子的姓氏可综合父母双方的姓氏取名,若不想综合,可根据孩子的性别来命名,比如男孩跟爸爸姓,女孩跟妈妈姓
Alison 发表于 2024-03-07 03:08:29
子女随父姓而不随母姓的姓氏父系继承制作为降低父子关系不确定性的机制之一,逐渐发展成为社会制度。同所有的雄性哺乳动物一样,人类男性永远无法完全确认自己的父系,但与大多数雄性哺乳动物情况不同的是,他们必须高额投资养育后代。
这时,就产生私通的可能,结果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宝贵而有限的资源花费在了另一个男人的基因后代上。自然界中只有少数一些种类(如人类和许多鸟类)的雄性动物要面对通奸的风险,因为在这些种类中,父系的抚养投资代价高昂。
自然界中大部分种类的雄性并不关心自己是否真的是配偶所产下的孩子的遗传学父亲,因为它们的父系投资仅仅是交配时注入雌性体内的精子。(这些种类在生物学上被称为”交配-离开”物种;这类物种的雄性和雌性相遇后便交配,然后分道扬镳,再也不见。女孩啊,第二天他是不会给你打电话的。)所以,自然界中大多数物种的雄性都不会产生性嫉妒,只有人类和鸟类会这样。
我国《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当今社会男女平等,女方要求孩子随自己的姓,也是思想解放的一种表现。但是,孩子跟谁姓,不是男女平等不平等的问题。
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以母系社会为主,但后来,由于社会生产关系发生了变化,逐步演变为后来的父系社会,男权高于女权,这也正是为什么人要随父姓的原因。虽然当今社会男女平等,但这一传统还是较为广泛的延续了下来。其实,不仅仅是在中国,即使在世界范围内,这也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而且,在欧美等国家,结婚后,还要妇随夫姓。
正因为是广泛延续的传统,对男方来说,孩子随父姓使男人有一种自豪,更能激发一个男人作为父亲的责任。特别是对孩子来说,以后进入学校,进入社会,人们会好奇,会猜测:这个孩子怎么跟父亲姓氏不一样,是亲生的吗?而孩子对亲生与否相当敏感,搞不好会给孩子带来自卑。所以,我希望女方多为孩子的将来着想,不要为了自己争气逞强,也或许是为了让父母高兴,而坚持让孩子随母姓了。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如果是二胎的话,两个孩子姓不一样,不利于培养他们的团结意识,在外面也会被人笑话说捡来的啊啥的,会容易没有血缘感
丁致友 发表于 2024-03-07 03:08:29
主动承认错误,取得妻子原谅,用实际行动来感化妻子,可以邀请孩子和家人一起来帮忙挽回。离婚一个巴掌拍不响,自己肯定有错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嘴甜一点主动认错,取得妻子原谅,多做实事,用实际行动来感动妻子,必要时邀请家人一起来助攻。
心雨 发表于 2024-03-07 03:08:45
自己的妻子想要离婚,可以跟妻子好好聊一聊,问她自己哪一方面做得不够好,如果属实自己就要及时改正,让妻子再跟你继续相处看看。
为尔而来 发表于 2024-03-07 03:08:45
一定要好好跟妻子坐下来谈一谈,聊聊两个人之间所存在的问题一起去解决,这样才有可能挽回这段婚姻。
晴耕雨读 发表于 2024-03-07 03:08:45
和妻子好好沟通一下,了解一下对方想要离婚的理由,找到原因,认真改变,挽留妻子。
雪中情 发表于 2024-03-07 03:08:45
首先应该稳住他的情绪,自己也不要激动。要闹清楚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原因才造成的,离婚这个时候你应该多多的给她甜蜜的感觉。多给他一些承诺。让她感觉到你的诚意,让她知道你。你改变了自己。改善了自己的错误。这样有可能才能挽回他。
一段感情的经营是需要双方的,不是单方面的付出,你老婆要决定跟你离开的时候,她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为没有一个人在婚姻中的投入是虚假的,都是真诚的。
当一段婚姻决定要结束的时候,一定是经过各方面的综合考虑,不管是外部因素还是内在的因素,他都会有考虑的,你的妻子跟你决定离婚,那么一定是因为他认为你有问题,而这个问题是你自己没有意识到的,不一定有第三者插足。
小猫咪 发表于 2024-03-07 03:08:45
根据法律的规定,2周岁以下的孩子跟随母亲生活。2岁以上10岁以下的孩子,根据抚养能力跟随父母。10岁以上的孩子,可以征求孩子意见。
雨后彩虹 发表于 2024-03-07 03:09:00
两个人可以先私下商量解决,如果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的话,就可以选择上诉的法院,对于与原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正规的评估。如果孩子的年龄达到了12岁以上,就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小云 发表于 2024-03-07 03:09:00
应该直接和父母去说一下自己内心的想法,或者是可以去说一下前夫身上的一些缺点,也可以选择自己在寻找新的另一半。
LuciaUmi 发表于 2024-03-07 03:09:05
在感情当中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是否需要复婚,你的家长也没有权利对你进行干涉。你一定要坚持自己的主见。
木木夕 发表于 2024-03-07 03:09:05
这个时候可以直接告诉父母自己的想法,可以和父母说自己现在不想复婚,不要让父母逼自己。
齊朮赱ิ舝 发表于 2024-03-07 03:09:05
多陪伴孩子,照顾孩子,关注孩子的心理活动,给孩子一定的安全感,多和孩子进行有效的沟通,给孩子做正确的引导。
topsun 发表于 2024-03-07 03:09:09
自己应该给孩子提供安全感,多关心孩子,或者是告诉孩子一些道理,通过实际的情况,改变孩子的这种情况。
杨书民 发表于 2024-03-07 03:09:09
“安全感”这个词频频地被大家挂在嘴边。常常听到有成年人说:“我一点安全感都没有”,也有家长将孩子不自信、胆小、不大方、爱哭、总是离不开父母,统称为没有安全感。那么今天就让我们说说自己和丈夫离婚之后,孩子特别缺乏安全感,自己应该怎么办呢?
1.提供高质量的陪伴
既然是父母,就应该尽到父母的责任,给孩子陪伴——高质量的陪伴。钱不是万能的,高质量的陪伴才是和孩子相处的正确方式。有父母的孩子长大后会成为我们想要的样子。孩子的成长需要父母给孩子足够的安全感和亲密感,所以陪伴不仅仅是把孩子留在身边。孩子一定要从你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到爱,以轻松和谐的方式与你沟通相处。这会影响孩子一生感知幸福的能力,这种安全感的缺失甚至会代代相传。
2.不拿孩子和别人做比较
“不要和别人比”其实就是认清孩子的真实面貌。学习棒好不好,运动能力强不强都无所谓。所以“妈妈做好** *,会给你奖励”,这种有条件的爱方式,也是绝对禁止的。这会让孩子觉得“如果不满足这个条件,我就一文不值”,这会导致他们失去信心,养成不劳而获的坏习惯。不是“做了就做好孩子”,而是“努力了就做好孩子”。对于孩子来说,最好的回报就是来自身边的爱。孩子的价值不会因为他能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而改变。不要拿孩子和别人比较。别人是别人,你是自己。教育的首要目的——自我肯定。
3.实话实说,告知真相
孩子有权知道父母离婚的进展和真相。让孩子没有安全感的不仅仅是父母的分离,还有父母什么都不告诉自己的事实。孩子会害怕自己会像局外人一样,紧张地等待父母时不时抛出的重磅炸弹,这已经决定了。孩子有知情权。与其对孩子隐瞒一切,告诉他们一些重要的结论,不如把事情的始末告诉他们,让他们参与整个过程,让他们自己判断和选择。让孩子知道,你也在承受着纠缠和煎熬,你已经尽力挽救婚姻。你们分开的原因是为了更好的未来。虽然美好未来的到来需要一些波折和时间...父母总担心孩子太小,承受不了离婚的真相和打击,所以总想隐瞒或粉饰太平,但你有没有想过,对孩子没有任何因果,只有离婚的事实,是多么的残忍?
*\谂 ゝ。 发表于 2024-03-07 03:09:09
女方婚内出轨有了孩子怎么办?
女方婚内出轨有了孩子,丈夫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女方婚内出轨属于重婚的,男方还可以提起自诉,追诉其刑事责任,也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一项规定,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三)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夫妻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抚养费标准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父母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会判处母亲,除非母亲明确表示不抚养的;年满八周岁就要询问孩子的意见。女方婚内出轨的话
Mr.Halson 发表于 2024-03-07 03:09:22
法律分析:离婚了想孩子可以行使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D---Renounceヾ 发表于 2024-03-07 03: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