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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两年有孩子离婚彩礼怎么办

提问人:sGaQh。     发布日期:2024-03-07 01:40:02     浏览:430

其他回答

您好,需要区分是否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者共同生活。

如果结婚两年,办理了结婚登记,

在我国很多地方结婚都有彩礼的习俗,赠送彩礼的人,无一不是想将来有一天,对方能够与自己正式结婚,应该将这种赠与视为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彩礼一般以订立婚约为目的,如果没有达到结婚的目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当然有权利要求返还所给付的财务。关于彩礼的返还,如果双方没有形成婚姻关系,彩礼应当返还,形成婚姻关系,但未共同生活,彩礼要返还对方。在判定彩礼范围时,通常会依据当地风俗习惯,同时考虑双方主体的交往时间、密切程度,以及双方之前对于婚姻缔结的约定,以及双方交往中必要的费用支出等进行综合判断的基础上,再确定返还彩礼的范围和具体数额。对于彩礼返还主体通常有以下几类:(1)接受彩礼的一方;(2)接受彩礼一方的父母;(3)接受彩礼一方及其父母等家庭成员。很多地方婚俗传统中,收受彩礼一方多为女方的父母,女方本人却没有直接接受彩礼,因此返还彩礼时,也应当将接收彩礼一方的父母等家庭成员纳入返还彩礼的主体。判断彩礼的返还主体,应当从彩礼的接收方,彩礼的协商方以及彩礼的使用方等多个方面来判断。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两年有孩子了,离婚彩礼能退吗

结婚一年有孩子并不是离婚彩礼退还的条件,男女结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造成给付方生产困难的,给付方可以要求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两年有孩子了,离婚彩礼能退吗

您好,我国法律对于彩礼的退还规定了三种情形。1.双方未办理结婚证的。2.双方结婚后未实际共同居住的。3.婚期给付一方因给付造成生活困难的。对于第2、3种情况,需要双方已经离婚。

因为你们已经有孩子了,肯定不适用第2种情况,并且您是否可以证明因为给付导致生活困难也是需要考察的内容。

当然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在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还会涉及到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事项。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两周岁以下原则上跟母亲,两到八周岁的要综合考量双方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判定。八周岁以上的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对于财产问题,可以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另外,法院还会根据待分割财产的具体状态、性质和用途等属性,尽量使财产在双方间的分配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和生活,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的原则进行判决。

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84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088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109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结婚两年有孩子了,离婚彩礼能退吗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离婚的,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应当由母亲一方直接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由双方协议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如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的,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生活环境等情况下后,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结婚两年有一个孩子离婚怎么办


一、结婚两年有小孩离婚彩礼退吗


1、结婚两年有孩子的,离婚时彩礼一般是不支持退还的。


2、对于双方已经结婚要离婚的,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是予以支持的。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或者女方将彩礼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则不支持退还彩礼。双方也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有小孩未领证彩礼退吗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无论是谁提起离婚,都会保护其合法利益。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才可以退换彩礼:第
一、双方还没有办结婚登记;第
二、双方虽然已办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过。那么,在离婚时可以追回彩礼钱;第
三、一方因为在结婚登记前进行了彩礼给付,以至于该方的生活出现了困难,在离婚时可以追回彩礼钱。


三、夫妻离婚彩礼钱退吗?

只要办理结婚登记,原则上彩礼不予退还,除非有证据证明满足以下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共同生活应当理解为是指双方当事人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进行生产和生活,并且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和长期性。虽未举行婚礼但已经共同居住和生产的,也应当认定为共同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结婚两年有孩子离婚彩礼退不

早在2020年的时候,“新婚姻法律制度”就引起了众多人的关注,特别是对于离婚的新规,大家讨论的声音就没停下来过。 现在距离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婚姻篇》正式生效3个多月,大家对离婚的新规定还是有众多的疑问,下面给大家介绍下婚姻法2021年离婚新规定到底是怎么样的,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哪些。

大家之所以会那么关注离婚的新规定,主要原因是新的离婚程序变化很大, 21年起离婚需要花费的时间要更长。 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即便两人愿意协议离婚, 当天申请,当天是无法把离婚证拿到手的,可以先进行预约申请,然后按照离婚登记办理流程来办理即可。

预约离婚的申请和登记: 一般不用预约, 但各地规定存在差别,建议以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官方公布信息为准。由于疫情尚未完全过去,各地推出了网上预约离婚申请和预约离婚登记的服务,以广州为例,可以进入省婚姻登记机关的预约系统,并根据系统的提示进行预约。

广州网上预约离婚登记申请:第一步,进入页面点击开始预约;第二步,如上如图所示,点击“离婚登记申请”; 第三步,选择户籍所在地并填写好要办理离婚的夫妻二人户籍信息;第四步,选择办理网点以及日期;第五步,根据页面显示,填写离婚双方的信息,最后确认提交,完成离婚申请的预约。在系统上预约成功后,男女双方按照预约时间持相关材料,亲自到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即可。

广州离婚登记(网上预约教程): 在离婚冷静期满的三十日之内,登进广东省民政婚姻登记预约的系统网址,阅读首页的预约须知, 点击“开始预约”进入页面,点击上图所示的“离婚登记”,点击进入后便可根据信息提示填写好自己或对方的证件号码、受理回执编号。 点击进入下一步选择办理离婚登记的网点和时间,确定双方信息便能很快完成预约了。办理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约定好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起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登记的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一)申请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 需要离婚的双方根据要求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 一同到相关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身份证件,例如户口本、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


3、在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离婚协议书是申请协议离婚的重要材料之一,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财务等处理等事项。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可以由自己拟定或委托律师起草,也可以到民政部门领取格式文本。

(二)受理

婚姻登记处的工作员会按规对夫妻双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离婚申请初审无误后, 给当事人发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受理的回执单。 如果与离婚登记申请条件不符, 不给予离婚受理,登记员可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告知书。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的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回执单找不到的可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按规定填写好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对资料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从离婚冷静期期满后三十天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第一天作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按规定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 如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护照、通行证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按规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处按规来执行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给予离婚登记办理,若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的离婚登记告知书,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出具。

(五)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和规范》规定,予以相关登记并给当事人发离婚证。

因为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所以如果夫妻双方在外地想要离婚,且双方协商好自愿离婚的,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申请和离婚登记,程序可以参照上述的,具体情况请以实际为准。 如果想离婚的夫妻想在异地离婚, 无法一起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可以进行诉讼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可以准备起草起诉状和诉讼所需的证据,接着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在一定时间内向对方当事人发起起诉状副本, 然后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当事人发送传票。双方可视情况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参与开庭审理,最后依据原告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对是否准予双方离婚, 以及如何分割财产或财务, 如何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新规一出, 大家最关注的便是离婚冷静期,即便是夫妻二人自愿离婚,也需提交了离婚申请后还要等30日,待任何一方都不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冷静期满期,还需在规定时间(冷静期满后30日)内, 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对此新规,有不少网友评论说,还没结婚就已经感觉到了离婚的艰辛,如果一方愿意离,但对方耍赖拖延是不是会浪费更多的时间和成本?

对于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婚姻篇中离婚新规表示,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节或通过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节;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双方离婚。 如果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存在于当事人一方;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多次教育仍不改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法挽回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宣判,准予离婚。

就连大家关心的如果离婚夫妻一方逃避不愿离婚,新规也写道:一方核实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对离婚案件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法院最后不准予离婚后,双方分居并满一年后, 其中一方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虽然网上有很多声音都是对这个新增的离婚冷静期表示抗议,认为这样的制度,既使得离婚的成本增加,又浪费了司法资源。但不可否认离婚冷静期也是有好处的,例如提供一个能够冷静思考的时间给想要离婚的夫妻,避免某些夫妻因为一时的情绪化而导致婚姻以离婚收场,这也是挽救婚姻方面做的最后一次努力。

不仅仅是冷静期,大家关注的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也有了新的规定。新规有这样的规定,父母离婚后,仍然有着对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若父母在子女不满2周岁的时候离婚了,这个已经不再有争议了,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年龄满两周岁的子女, 父母双方无法协议好抚养问题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判决,对于孩子满8周岁而父母离婚的,规定表示,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孩子交由父母一方直接抚养的, 另一方应当为子女负担部分或者是全部的抚养费用。抚养费的数额、期限的长短,双方商议即可;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由法院做出判决,法院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的标准来判决确定。

而对于大部分闹离婚的夫妻都比较关心的财产分割情况,通常在离婚时,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分配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有意见的, 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孩子、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做判决。 如,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女结婚后将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离婚时也只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 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离婚可能是按照均分来分割。

除了对财产房产的分割,很多闹离婚的夫妻在结婚彩礼上也会有意见分歧的情况出现。除了特殊情形,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聘金、聘礼(彩礼),一般可以不用退还给男方。但如果男方请求返还按照婚嫁习俗给的彩礼,存在以下情况, 法院一般会按规支持返还彩礼给付人:

(一)夫妻双方未按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婚姻能够美满幸福,但一旦离婚面临的不仅是破裂的感情,还有各种纠纷,有人在烦恼离婚冷静期,也有些人是在纠结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或是财产、房产等问题,但不管如何, 希望每一对夫妻在婚姻走到尽头时,能够处理好自己或子女的接下来要面对的问题,在真正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前,不仅要考虑清楚,最好要了解清楚最新的离婚法规,必要时请专业人士来维护自己的该有的权益。

糖炒板栗     发表于 2024-03-07 04:04:20

结婚两年没有孩子彩礼能退吗?

本座记性不好     发表于 2024-03-07 01:57:32

一般情况下退不了

濤濤     发表于 2024-03-07 01:57:32

没有结婚,有孩子,给女方彩礼能退还吗?

炫彩虹冰之凤     发表于 2024-03-07 01:57:32

结婚不到一年没有孩子,离婚可以退还订婚礼金吗?

闫良     发表于 2024-03-07 01:57:32

我结婚不到三个月,离婚没有孩子,我能退彩礼吗?

冯氏·至尊     发表于 2024-03-07 01:57:32

结婚两年没有孩子又离婚后,你想退还彩礼吗?

Azathoth     发表于 2024-03-07 01:57:32

您好,如果办理过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财运到     发表于 2024-03-07 01:57:32

您好,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聘礼的,如果查明隶属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两方未解决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两方解决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有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限定,应当以两方离婚为要求。

乐乐~     发表于 2024-03-07 01:57:32

结婚一年有孩子并不是离婚彩礼退还的条件,男女结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造成给付方生产困难的,给付方可以要求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Nico     发表于 2024-03-07 02:00:31

肯肯定不会不聊了吧,反正都两年了,又不是刚结婚,刚结婚给了彩礼之后还不一定能要回来了,更何况这都结婚了,希望渺茫。定

^_^阿华姐^_^香串串     发表于 2024-03-07 02:00:31

没希望了,两年了孩子都有了,怎么可能要得回来。

木鱼     发表于 2024-03-07 02:00:31

您好,我国法律对于彩礼的退还规定了三种情形。1.双方未办理结婚证的。2.双方结婚后未实际共同居住的。3.婚期给付一方因给付造成生活困难的。对于第2、3种情况,需要双方已经离婚。

因为你们已经有孩子了,肯定不适用第2种情况,并且您是否可以证明因为给付导致生活困难也是需要考察的内容。

当然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在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还会涉及到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事项。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两周岁以下原则上跟母亲,两到八周岁的要综合考量双方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判定。八周岁以上的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对于财产问题,可以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另外,法院还会根据待分割财产的具体状态、性质和用途等属性,尽量使财产在双方间的分配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和生活,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的原则进行判决。

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84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088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109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sGaQh     发表于 2024-03-07 02:00:31

结婚两年以后离婚时彩礼的处理要看男方是否要求返还。如果男方未要求返还则不需要,如果男方要求返还,需满足以下法定彩礼退还条件: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不满足条件的不会予以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若*^O^*曦     发表于 2024-03-07 02:00:46

法律分析:结婚两年以后离婚时彩礼的处理要看男方是否要求返还。如果男方未要求返还则不需要,如果男方要求返还,需满足以下法定彩礼退还条件: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不满足条件的不会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蓝若棂     发表于 2024-03-07 02:00:46


一、结婚两年没有孩子离婚彩礼钱应该退回解释如下:

结婚两年没有孩子离婚不代表必须返还彩礼,法律没有规定过结婚两年没有孩子的,离婚时女方就应该把彩礼退给男方,有没有孩子跟女方是否要退回彩礼,这两者之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如果男方因为女方没有孩子就提出离婚,对于男方要求退回彩礼的诉求,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


二、结婚两年没有孩子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没有孩子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参考依据。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彩礼返起诉如下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根据最高法的相关规定,若结婚两年以来,女方从来没有跟男方在一起共同生活过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主张让女方退回彩礼。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孩子的原因,不一定全部在于女方,彩礼返还问题,也不能跟结婚时间的长短和孩子联系在一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李登忠     发表于 2024-03-07 02:00:54


一、结婚两年有小孩离婚彩礼退吗


1、结婚两年有孩子的,离婚时彩礼一般是不支持退还的。


2、对于双方已经结婚要离婚的,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是予以支持的。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或者女方将彩礼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则不支持退还彩礼。双方也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有小孩未领证彩礼退吗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无论是谁提起离婚,都会保护其合法利益。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才可以退换彩礼:第
一、双方还没有办结婚登记;第
二、双方虽然已办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过。那么,在离婚时可以追回彩礼钱;第
三、一方因为在结婚登记前进行了彩礼给付,以至于该方的生活出现了困难,在离婚时可以追回彩礼钱。


三、夫妻离婚彩礼钱退吗?

只要办理结婚登记,原则上彩礼不予退还,除非有证据证明满足以下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共同生活应当理解为是指双方当事人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进行生产和生活,并且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和长期性。虽未举行婚礼但已经共同居住和生产的,也应当认定为共同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落魄先生     发表于 2024-03-07 02:01:21

结婚两年没孩子离婚彩礼是否需要退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或是结婚登记前男方给女方的,归女方;


2、如果是一般情况下或者是办理婚姻登记后给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返还的条件有什么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但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但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冥雪     发表于 2024-03-07 02:01:49

法律主观:

结婚两年没有孩子的,一般情形下彩礼不用退。但是如果双方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男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七月     发表于 2024-03-07 02:01:49


一、结婚两年没孩子离婚彩礼退不


1、结婚两年没孩子离婚彩礼是否需要退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或是结婚登记前男方给女方的,归女方;


(2)如果是一般情况下或者是办理婚姻登记后给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彩礼返还的条件有什么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但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但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张继     发表于 2024-03-07 02:01:49

法律主观:


1、结婚两年没有孩子的,一般情形下彩礼不用退。
2、但是如果双方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男方可以 要求返还彩礼 。
3、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男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张晓东     发表于 2024-03-07 02:01:49

法律主观:


1、结婚两年没有孩子的,一般情形下彩礼不用退。
2、但是如果双方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男方可以 要求返还彩礼 。
3、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男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灰灰羊     发表于 2024-03-07 02:01:49

你这人我都不想说了,人家为啥在她妈家,不爱你为啥不爱你,孩子都给你生了,你说人家不想跟你过,不爱你,你爱她吗

Archer     发表于 2024-03-07 02:02:36

人家都给你生孩子了你还好意思提钱的事,人家的青春谁来赔

石昊     发表于 2024-03-07 02:02:36

操B不给钱?

。。。     发表于 2024-03-07 02:02:36

是农村吧!估计够呛换不了吧!

莹     发表于 2024-03-07 02:02:36

娃儿都有了算了吧,男人大度些好

黄茂支     发表于 2024-03-07 02:02:36


1,结婚后给的彩礼、聘金属于共同财产;结婚前给的彩礼等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本案中,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因为婚前给付从而导致了男方生活困难。

离婚彩礼的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本案中,被告人家庭经济状况本身就很差,不能维持正常生活,尚依靠单位给予经济帮助,给付彩礼后其生活就更加困难了,应认为被告的这种生活状况,属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

如果是索要彩礼钱、首饰钱等,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003 年12 月25 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04 年4 月1 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解释(二)》)就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了专门规定。

《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理解和适用本条解释时,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结婚彩礼的性质

彩礼问题可否认定为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对给付结婚彩礼能否作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对待?我们认为答案应是否定的。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产生的基础是私法自治这一民法的基本原则。依私法自治,当事人可以对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加以限制,此即法律行为的附款。附款有条件和期限两种。附条件和期限的原因是人们为法律行为时,大多基于对现状的认识和对其将来发展的预期,为了使当事人能计划未来,排除不确定的风险,可以预先设定条件和期限。婚姻法律关系本质上是一种身份关系,婚姻双方在财产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附随于人身上的权利义务的。创设这种关系的婚姻行为是一种身份上的行为,行为人须有结婚的合意,但是婚姻成立的条件和程序、婚姻的效力、婚姻解除的原因等,都是法定的,而不是当事人意定的。不能将婚姻行为视为契约。

所以各国民法均规定,身份关系上的行为或与身份密切相关的行为,例如:结婚、离婚、收养,收养关系的解除,继承的承认与抛弃等此类法律行为,不允许附条件和期限。我国婚姻法强调婚姻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婚姻关系的维系以夫妻感J 晴为基础,没有将经济因素置入其中。我国给付彩礼的现象大多出现在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及偏远地区,是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是人们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这种现象不是普遍的,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男女平等的观念深人人心,结婚索要、给付彩礼的现象会逐渐消失。

所以《解释(二)》未采纳所谓给付彩礼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这一观点,并没有做出凡给付彩礼的目的未达到即未结婚或离婚就应返还彩礼的规定,而是根据双方的现实确定对彩礼问题的处理,具体明确服三种情况的返还彩礼。我们在具体理解和适用时,要严格掌握尺度,避免适用的扩大化。本案被告依照风俗给付原告彩礼礼金20000 元,由此导致了其家庭生活更困难,符合《解释(二)》 第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法院判令原告返还彩礼是正确的。

(二)彩礼的给付、收受主体

实际生活中,给付彩礼问题并不单纯的是结婚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更多地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所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当事人,而应作广义的理解。就给付人而言,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彩礼的数额都比较大,都是给付的一方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有时甚至是全家共同借债给付,所以彩礼既可以是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所为的给付,也可以是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亲属所为的给付,如父母兄弟姐妹等。

同样的道理,就收受该彩礼一方而言,既包括由婚姻关系当事人接受彩礼的情形,也包括其亲属接受给付彩礼的情形。如果对给付人和收受人的主体作限制性解释的话,是不利于纠纷的解决的。我们将彩礼的给付、收受主体明确后,如果发生纠纷,涉及到返还彩礼的问题,由谁返还,即责任主体是谁呢?有观点认为大多数情况下彩礼是父母收受的,应当在离婚案件中追加父母为第三人,判决其承担返还彩礼的责任。

苏勃羽     发表于 2024-03-07 02: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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