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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额终身寿险离婚分不分

提问人:宁波季宇。     发布日期:2024-03-06 23:20:03     浏览: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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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寿险在离婚时处理要看是什么时候投保的。
1、如果是婚后用共同财产投保的,终身寿险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是婚前用个人财产投保的,终身寿险为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终身寿险离婚时如何分割

离婚时候分割保单,其实是主要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人寿保险不仅仅有保险的作用,还兼有储蓄的功能,在缴纳多年的保险金后,保单的价值=保险金+保险公司返还的投资收益,所以分割保单不仅仅是分割缴纳的保险金,而是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


1、如果保险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人寿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人寿保单现金价值的分割方式:

如果缴纳保险的保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里面支出的,那么离婚时候可以分割该财产,分割方式有两种:

1)退保后分割现金

缺点:退保时候,保险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费用,特别是对于投保时间比较短的保险,退保的到的现金还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个损失,如果夫妻一方愿意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采用第二种方法。

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必须和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由于夫妻离婚后身份关系的消失,使得保险利益不存在,夫妻离婚后不能再为对方投保,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外一方。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双方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50%或者再其他的财产分割中拿回相当于50%保单现金价值的财务。


2、如果保险费是用夫妻个人财产缴纳的,保单现金价值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候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终身寿险离婚时如何分割

你好,不同险种的保单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在这里仅对基本的划分原则简单介绍如下:

首先要确定要分割的保险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商业性质的保险利益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作为一方个人财产认定涉及到个案时,应当根据保险的种类及保险的具体条款来进行确定。

1保单现金价值,如果婚前趸交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有婚后缴纳保费,那么另一方有权分割该保单的现金价值。

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保险,一般是两种分法。一种是退保后分割现金价值;另一种是补偿另一方现金价值,继续投保。

如何进行保单的合理配置,如何让保单成为家族财富传承的有效工具,建议同家与家律师联系,我们会结合资金来源、负债情况、保险种类、保单架构等多方面因素为您定制具体方案。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 事,如有相关法律需求可进一步沟通。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保险法》第20条: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终身寿险离婚时如何分割

终身寿险离婚时如何分割 精选

法律分析:关于终身寿险离婚分割,在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对方或双方为受益人的情况下。离婚时可选择退保,退保产生的现金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可确定由一方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待保险事故发生后产生保险金,再把保险金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交的保险费占所已交纳的全部的保险费的比例分出共同财产后,最后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终身寿险离婚时如何分割

终身寿险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是婚前用个人财产投保的,终身寿险为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终身寿险离婚时如何分割

如果有指定收益人的话,无法分割,如果没有指定收益人的话可以按照婚姻法分割的

才才     发表于 2024-03-06 23:40:17

这个不能分的,你投保的受益人是谁,就是谁的,不能纳入离婚财产分割!

秦晓东     发表于 2024-03-06 23:40:17

人寿保险如果指定了受益人的,是不能分割的,如果是法定的就按法定程序办!

ั若*^O^*曦     发表于 2024-03-06 23:40:17

保险是不分割,不抵债的,是受益人的。

JOJO     发表于 2024-03-06 23:40:17

人寿保险是不能分割的,指定收益人

日月星辰     发表于 2024-03-06 23:40:17

离婚不分,指定受益人受益,如果没有指定,就是法定

晨     发表于 2024-03-06 23:40:17

关于终身寿险离婚分割?在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对方或双方为受益人的情况下。离婚时可选择退保,退保产生的现金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可确定由一方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待保险事故发生后产生保险金,再把保险金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交的保险费占所已交纳的全部的保险费的比例分出共同财产后,最后进行分割。

苏怡     发表于 2024-03-06 23:40:55

终身寿险在离婚时处理要看是什么时候投保的。
1、如果是婚后用共同财产投保的,终身寿险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是婚前用个人财产投保的,终身寿险为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陈百川     发表于 2024-03-06 23:40:55

商业性质的保险利益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作为一方个人财产认定涉及到个案时,应当根据保险的种类及保险的具体条款来进行确定。离婚后不需要分割保险的几种情况:结婚前,自己帮自己买的保险,属于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这份保险退保,也分不到这份保单的任何收益。结婚后,用个人财产给自己买的保险,需证明保费来源是个人财产,对方也不能退保、分不到任何收益。父母帮子女买的保险,不管子女是否结婚,都属于父母的个人财产,子女离婚时不能退保也不能分割。如果本人获得了一笔赔偿金,无论是身故、重疾、意外还是住院赔偿,都属于个人专有财产,即使是这份保单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对方也不能分割。离婚后需要分割保险的情况:财产险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可分割已缴纳保费或退保后的费用;返还型财产险可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法。

LuciaUmi     发表于 2024-03-06 23:40:55

终身寿险离婚时自己归自己的,不用分割!

小骆     发表于 2024-03-06 23:40:55

离婚时终身寿险的分割分析如下:

高文明     发表于 2024-03-06 23:40:55

法律分析: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因此是一种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异,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则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但如果由于投保时间短,此时退回的保单现金价值或许会远远低于所缴纳的保费,这样的话,保单现金价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就会得不偿失。因此,较合理的作法是将保单转让给被保险人,由被保险人支付给投保人一半的保险费用。对于保险金,受益人所享有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因此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张嘉喻     发表于 2024-03-06 23:41:51

终身寿险不是一定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该保险产基于个人财产投保的,一般不得予以分割,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该保险基于夫妻共同财产投保的,应当由夫妻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晓盼     发表于 2024-03-06 23:41:51

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保险,保险费属于共同财产。但保险区别于别的财产,不便分割,所以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做好投保人变更(如果投保人是配偶、自己投保的不用变更)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通常为所缴保费的一半!这一点有别于保险金,保险金是保险公司赔偿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资金,归属于一方的资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什么样的保险,都不能作为财产进行分割!这也是保险的一大功能---资产合法转移!还可以给自己的孩子,是谁也拿不走的.并且是不要一分的税钱.保险的利益是不要分割的,分红金属于投保人,生存金是属于被保险人的,百年之后的身故金属于受益人.因此,不存在财产分割的事情.合同上会写得很清楚.保险的利益是不要分割的,分红金属于投保人,生存金是属于被保险人的,百年之后的身故金属于受益人.合同上会写得很清楚.因此您完全不用担心的.不管是什么样的保险,都不能作为财产进行分割!这也是保险的一大功能---资产合法转移!投保人以夫妻共有财产投的一份分红型理财险。被保人和受益人均为同一人,离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一般的保险如果离婚时会把保单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如果选择退保,则分割保单现金价值,也有的是要求补偿一半的保费给另一半,看各地的律师和法院判定,保单的其他利益归属于被保人不过目前新上市的国家首款爱情婚姻保险“红玫瑰”同以契约的形式规定,无论是离婚退保还是保单继续缴费,保单的利益都全部归属于被保人,而被保人只能为女性,因此从某种程度来说,是极大地维护女性的权益,增加离婚的成本,可在一定的程度上制约离婚的冲动。保险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才能取的保险权益。如果您是女同志,可以为考虑购买国内首款女性爱情婚姻保险,国内首款鼓励夫妻美满长久的婚姻保险,国内首款女性专属的婚姻保险,国内首款解决女性养老,保障,大病,轻症,理财,门诊,豁免于一体全方位综合保障的女性专属保险。保单是属于个人财产,该保单属于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离婚后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是谁保险利益就是谁的,如果是以指定受益人的方式投保的,受益还是免税的。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同一人,这单就属于被保险人的了;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有事婚后投保的高额单,投保人可以去退保,单需要别保险人签名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双方协商分割了。人寿保险保单是属于被保险人本来持有并享有保险金的领取权利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所投保的分红型理财险如果是属于寿险的范畴,不应被分割。如果是投资连结险那就不好说了,投资连结险不同于传统的寿险及分红型寿险,它的投资重于保障,属于资产类。因为《保险法》第64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此处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即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与被保险人所指定的受益人,虽然都能得到被保险人的保险金,但两者在性质上有着根本区别。前者源自法律的规定,后者则来自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指定。前者所得的保险金属于遗产,将来可能需要缴纳遗产税,后者所得的是保险金,不属于遗产,无须缴纳遗产税。如果在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保险赔偿当然归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应该区别是什么样的人身保险合同。第一种是一次性交纳投保金额,并且具有投资理财性质的保险,应认定为投保人婚前的个人财产。第二种不是以理财为目的,只有在出现保险事故后才能申请保险赔偿的,保险赔偿应该归法定继承人。第三种是分期交纳保险费,交纳时间延续到婚后的,这种保险一般具有投资理财性质,在婚后交纳保险费的比例部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扩展阅读:

千里求姻缘一线牵     发表于 2024-03-06 23:42:06

人寿保险离婚时可以分割,因为人寿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有权要求进行人寿保险分割。不过大家要注意的是,如果您是在婚前为自己购买的人寿保险,那么该份人寿保险就属于你自己的婚前财产,不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范围内,离婚后依然可以继续享受该份保险的保障;如果是在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人寿保险,那么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就要进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朋友     发表于 2024-03-06 23:42:06

不同险种的保单有不同的处理方式,鉴于篇幅的限制,仅对基本的划分原则简单介绍如下:

首先要确定要分割的保险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商业性质的保险利益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作为一方个人财产认定涉及到个案时,应当根据保险的种类及保险的具体条款来进行确定。


1. 保单现金价值,如果婚前趸交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有婚后缴纳保费,那么另一方有权分割该保单的现金价值。


2. 保险金,作为保障型产品的人身保险,当事人所获得的理赔往往具有人身属性,目的在于弥补其人身伤害,故保险理赔金应作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也不予分割。作为返还型、分红型的生存保险、分红保险等保险,其人身性较弱,储存、投资性的财产属性较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予以分割。

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保险,一般是两种分法。一种是退保后分割现金价值;另一种是补偿另一方现金价值,继续投保。

如何进行保单的合理配置,如何让保单成为家族财富传承的有效工具,建议同家与家律师联系,我们会结合资金来源、负债情况、保险种类、保单架构等多方面因素为您定制具体方案。

【法条】《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保险法》第20条: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阿元     发表于 2024-03-06 23:42:06

你好,首先要确定要分割的保险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商业性质的保险利益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作为一方个人财产认定,应当根据保险的种类及保险的具体条款来进行确定。


1. 保单现金价值。如果婚前购买保险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有婚后缴纳保费,那么另一方有权分割该保单的现金价值。


2. 保险金,作为保障型产品的人身保险,当事人所获得的理赔往往具有人身属性,目的在于弥补其人身伤害,故保险理赔金应作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也不予分割。作为返还型、分红型的生存保险、分红保险等保险,其人身性较弱,储存、投资性的财产属性较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予以分割。 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保险,一般是两种分法。一种是退保后分割现金价值;另一种是补偿另一方现金价值,继续投保。

《民法典》第 1087 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 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 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保险法》第 20 条: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 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胡雅婷     发表于 2024-03-06 23:42:06

你好,需要根据终身寿险的购买时间来确定如何分割。因为终身寿险在特定情况下才发生理赔,如未发生理赔,此时离婚分割的都是保单的现金价值。

需要根据双方结婚的时间,购买保险的时间,保险的出资情况来予以判定终身寿险的现金价值如何分割。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分割方式通常是一方持有保险,给付另一方相应现金价值的一半。

如有需要可进一步放上保险内容,我予以作答。

爱_直至成伤     发表于 2024-03-06 23:42:06

终身寿险离婚时如何分割 精选

法律分析:关于终身寿险离婚分割,在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对方或双方为受益人的情况下。离婚时可选择退保,退保产生的现金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可确定由一方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待保险事故发生后产生保险金,再把保险金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交的保险费占所已交纳的全部的保险费的比例分出共同财产后,最后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时光荏苒     发表于 2024-03-06 23:42:06

关于离婚时保险的分割办法,首先看保险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主要看它的购买时间,如果是结婚之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是属于共同财产。因为保险合同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不可能跟其他财产那样进行简单的分割,根据其特性。

握住手心的温度     发表于 2024-03-06 23:42:06

你好,不同险种的保单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在这里仅对基本的划分原则简单介绍如下:

首先要确定要分割的保险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商业性质的保险利益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作为一方个人财产认定涉及到个案时,应当根据保险的种类及保险的具体条款来进行确定。

1保单现金价值,如果婚前趸交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有婚后缴纳保费,那么另一方有权分割该保单的现金价值。

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保险,一般是两种分法。一种是退保后分割现金价值;另一种是补偿另一方现金价值,继续投保。

如何进行保单的合理配置,如何让保单成为家族财富传承的有效工具,建议同家与家律师联系,我们会结合资金来源、负债情况、保险种类、保单架构等多方面因素为您定制具体方案。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 事,如有相关法律需求可进一步沟通。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保险法》第20条: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芳芳     发表于 2024-03-06 23:42:06

离婚时候分割保单,其实是主要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人寿保险不仅仅有保险的作用,还兼有储蓄的功能,在缴纳多年的保险金后,保单的价值=保险金+保险公司返还的投资收益,所以分割保单不仅仅是分割缴纳的保险金,而是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


1、如果保险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人寿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人寿保单现金价值的分割方式:

如果缴纳保险的保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里面支出的,那么离婚时候可以分割该财产,分割方式有两种:

1)退保后分割现金

缺点:退保时候,保险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费用,特别是对于投保时间比较短的保险,退保的到的现金还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个损失,如果夫妻一方愿意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采用第二种方法。

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必须和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由于夫妻离婚后身份关系的消失,使得保险利益不存在,夫妻离婚后不能再为对方投保,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外一方。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双方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50%或者再其他的财产分割中拿回相当于50%保单现金价值的财务。


2、如果保险费是用夫妻个人财产缴纳的,保单现金价值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候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晓盼     发表于 2024-03-06 23:42:06

不需要分割,交费期限未满的,继续交费。

保险受益人按照合同规定。未有受益人的,发生赔款的,由法定继承人受益

A苛婷妈妈     发表于 2024-03-06 23:42:10

如果是婚内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平均分割。

好人     发表于 2024-03-06 23:42:10

法律分析:人寿保险离婚时可以分割,因为人寿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有权要求进行人寿保险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C陈C 陈     发表于 2024-03-06 23:42:10

可以规避一部分,但是婚姻还是需要你们自己维护的。

此去经年     发表于 2024-03-06 23:42:28

终身寿险是对人身的一种保险,你所谓的婚姻风险是对财产的概念还是什么其他的。若是对财产的话,那你只能是做婚前财产公证才可以。

小云     发表于 2024-03-06 23:42:28

不能。

寿险只是对生命的保险。对于婚姻中风险它无能为力,如它不能保证婚姻男女不离婚或者没有外遇。

淑慧     发表于 2024-03-06 23: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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