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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离婚可以分吗

提问人:依旧...微笑。     发布日期:2024-03-06 19:32:02     浏览:158

其他回答

一般来说,拆迁安置的房屋对于离婚后的分割要分两种情况来处理:

1、婚前的个人房屋,婚后拆迁得到一套房

是属于婚前一方的房产,然而在婚后因为拆迁的缘故,以产权调换的方式取得了一套拆迁安置房,而且还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之间的差价的。在这种情况下,获得这个安置房是属于个人房产的置换,因此本应该属于谁的产权就是谁的产权。

也就是此类拆迁安置房在婚后中是不参与财产的分割的,原本就是属于一方的个人房产。

2、婚前的个人房屋,婚后拆迁获得含有补偿差价的安置房

如果是拆迁之后获得一套安置房,但是换取这套安置房和之前被拆迁的房子之前有差价,而且是以夫妻的共同财产来出资结清的。那么在这种情况来说,由于拆迁安置房是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是对一方个人财产的转换,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

也就是说,这补偿了差价的安置房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因此在离婚时对此房产不予分割。但是在离婚时,由于购得安置房时补偿的差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获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就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差价部分给予补偿。

因此,综上所述可得出:总之,如果是属于婚前的个人房产,不管是不是拆迁直接换取一套房的还是补了差价换取的一套房的,都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离婚后也不分割。

拆迁房离婚怎么分

视情况而定。被 拆迁 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 结婚登记 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 安置房 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按照法律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离婚 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夫妻共同 财产分割 处理。 《 婚姻法 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事人 结婚 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拆迁房离婚怎么分

一、离婚拆迁房怎么分


1、离婚拆迁房怎么分,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需要准备的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等内容;


2、受理申请,男女双方准备有关材料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拆迁房怎么分

法律分析:离婚拆迁的房屋按被拆迁房屋的财产归属来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拆迁房屋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是由夫妻共同支付房款并婚后取得房产证,那么拆迁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拆迁房怎么分

法律主观:

我知道可以分割,但是问题是怎么分割?新房子是离婚后所得的。注意;是离婚后拆迁换置的房子、是离婚后的。是居住在这个房子里的丈夫独自支付了拆迁换置房的增加的差额房款。老房子和新房子不是对等的?价值也不一样?老房子的格式。结构、楼层、无全范围都完全不一样的,像这样的情况怎么分割?另;这个 拆迁安置房 不是婚内的拆迁户安置房。也不是离婚前的安置房。而是离婚后的2年给拆迁换置的房子。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拆迁房离婚可以分吗

离婚后分割拆迁房产也是可以的,但要确认该套拆迁所得的房产可以被界定为夫妻共同房产。

如果被拆迁房屋本身就是其中一个人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那拆迁以后获得的安置房也是当事人的个人房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拆迁房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湖南人     发表于 2024-03-06 19:52:18

可以。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取得的安置房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则该安置房属于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被拆迁房虽然是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私有住房,但所获得的安置房享受了夫妻另一方的人口福利,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就对应的利益进行分割。

辣条     发表于 2024-03-06 19:52:22

法律分析:可以。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取得的安置房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则该安置房属于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被拆迁房虽然是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私有住房,但所获得的安置房享受了夫妻另一方的人口福利,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就对应的利益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遗落的时光     发表于 2024-03-06 19:52:22

房子拆迁离婚了可不可以分到房子取决于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房子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另一方离婚后无法分到。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有权力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相关法律规定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该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的一种财产制度。
因此,离婚后拆迁房,有可能属于个人财产,也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茜儿     发表于 2024-03-06 19:54:36

法律分析:当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是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而房产作为重要的财产组成部分,受到大家的重点关注,而房产中比较特殊的一类住房就是拆迁安置房,很多人对拆迁安置房如何分割都不是太了解,那么拆迁安置在内的房屋分割是怎样的呢?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符合两种情况,拆迁房就能分。第一种就是在里面必须有户口没有迁出。第二就是要有属于自己的房产。私有住宅的拆迁补偿,在离婚后只会给房子的主人。拆迁宅基地的房子,对产权人给予补偿的,则离婚后一方没取得房子产权的,没有权利分割产权人的补偿款。政策规定拆迁补偿按照户口的话,可以分割补偿款的是没有迁出的户口。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因此,被拆迁房屋是私有住房的,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属于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如果房款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或者是以按揭贷款方式结清后,以月供的方式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否改变了我们认为,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但是,对于该部分出资,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伤悲。     发表于 2024-03-06 19:54:36

法律主观:

我知道可以分割,但是问题是怎么分割?新房子是离婚后所得的。注意;是离婚后拆迁换置的房子、是离婚后的。是居住在这个房子里的丈夫独自支付了拆迁换置房的增加的差额房款。老房子和新房子不是对等的?价值也不一样?老房子的格式。结构、楼层、无全范围都完全不一样的,像这样的情况怎么分割?另;这个 拆迁安置房 不是婚内的拆迁户安置房。也不是离婚前的安置房。而是离婚后的2年给拆迁换置的房子。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面条@师傅     发表于 2024-03-06 19:54:36

能够。但是要娘家认可。凭离婚证、原户口本、娘家房主证、户口本,由娘家户口上的户主写申请,到娘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解决。如果户口还在娘家,当地是按照户口进行补偿的,那可以主张享受相关权利,如果是按照房屋产权进行补偿,补偿一般是给实际的产权所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杨晶     发表于 2024-03-06 19:54:36

法律主观:

我知道可以分割,但是问题是怎么分割?新房子是离婚后所得的。注意;是离婚后拆迁换置的房子、是离婚后的。是居住在这个房子里的丈夫独自支付了拆迁换置房的增加的差额房款。老房子和新房子不是对等的?价值也不一样?老房子的格式。结构、楼层、无全范围都完全不一样的,像这样的情况怎么分割?另;这个 拆迁安置房 不是婚内的拆迁户安置房。也不是离婚前的安置房。而是离婚后的2年给拆迁换置的房子。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握住手心的温度     发表于 2024-03-06 19:54:36

拆迁的房子离婚时不一定可以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安置房的拆迁发生在夫妻办理结婚登记之前,而房子是在婚后通过政府的拆迁政策,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拆迁后置换的房屋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要求分割的,不予支持。

A0.Ᏼ࿆Ꮻ࿆Ꭶ࿆Ꮥ࿆     发表于 2024-03-06 19:54:36

一、离婚户口不迁可以享受分房吗


1、其实离婚以后不迁户口的情况下,拆迁的补偿与户口就没有什么关系了,只有这个拆迁的房子是离婚后协议的不动产才会有权拿到拆迁补偿,所以两个人离婚以后即使户口不迁出,房子拆迁也享受不到补偿款。


2、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拆迁方应该对被拆迁方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其中包括代管人和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附属物的管理人给予补偿。


3、拆迁补偿的原则是一般不以户口为准,看有没有房产证,没有的话看看有没有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批准文件,这个文件要没有过期才行。


4、拆迁一般会按照人头来进行补偿,由于你们在一个户口本上,所以补偿以后主要看拿到款项的人员如何分配。


二、前妻户口没迁走拆迁怎么办

继承跟你前妻的户口所在地不相关的,如果他不将户口迁走,可以参照以下的方式来办理:


1、你自己带上户口本,身份证,还有离婚证,或者是法院离婚判决书等资料去户口所管辖的派出所进行户口本同址分户。


2、你们离婚以后的继承或者还有夫妻关系的期间,遗嘱指明了由你来继承,那么离不离婚都跟对方没有任何的关系。


3、拆迁到底利益该如何享受,具体应该以拆迁管理部门的政策为主。正常情况下,在当地虽然有户口,但没有房产,也不能够获得拆迁的利益。

俏也不争春     发表于 2024-03-06 19:54:36

离婚分割拆迁安置房产生纠纷有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发生纠纷以及离婚双方对拆迁房屋的价值难以达成一致的纠纷。如果该拆迁房是婚前一人的个人财产,则离婚时无权分割,如果该拆迁房是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Nick 印     发表于 2024-03-06 19:54:36


1.如果是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的,则安置的新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2.婚前房产在一方的父母名下,婚后拆迁安置后,安置房登记在儿女名下,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子女名字,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了双方的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3.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拆迁的,则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茹     发表于 2024-03-06 19:54:37

没权房要先看房男离婚前共同财产及离婚割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前共同财产离婚应该进行财产割存没权房本财产啊要间矛盾没办解决能求助于律要用律武器捍卫自合权益

啊威     发表于 2024-03-06 19:54:37

可以。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取得的安置房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则该安置房属于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虽然是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私有住房,但所获得的安置房享受了夫妻另一方的人口福利,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就对应的利益进行分割。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李永良@中微信通     发表于 2024-03-06 19: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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