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雨后彩虹。 发布日期:2024-03-06 19:32:02 浏览:825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法律规定在离婚过程中不强制需要律师代理。但是,对于一些专业知识不够丰富、对法律程序不熟悉的人来说,离婚过程中自行处理可能会遇到不少困难。
其次,不请律师起诉离婚可能会面临以下问题:
1.法律程序不够熟悉
离婚程序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法律步骤和程序,如果自行处理,可能会因为缺乏专业知识而导致程序不当。
2.无法保证自身权益
在婚姻状况中,夫妻一方往往会占据优势地位,如果只靠自己进行离婚,可能会无法保证自己的权益。
3.会因为对方所提出的请求而受害
在离婚中,对方可能会提出一些不合理或是不利于自己的要求,如果没有律师的帮助,可能会被动接受他人的要求,对自己造成不利的影响。
因此,建议在离婚过程中还是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以下服务:
1.辅助处理法律程序
律师熟知离婚程序,并且可以为当事人承担一些繁琐的手续,保证程序正确无误。
2.为当事人维护权益
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理清自己的权益,提供专业意见,确保自己在离婚中得到应有的保障。
3.制定离婚协议
律师还可以协助制定离婚协议,为夫妻双方提供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避免因为离婚带来的不必要纷争。
综上所述,虽然在离婚过程中不强制需要律师代理,但是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可以避免很多麻烦和纷争,为当事人提供保障,确保程序正确、公正、合法。因此,为了保护自身权益,建议在离婚中请律师协助处理。
不请律师能起诉离婚么
一、离婚时的法律程序
离婚需要进行法律程序来保障各方的权益,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提出离婚申请。离婚申请人需要在当地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等。
2.立案审理。法院将接受离婚申请,并立案进行审理。在此过程中,法院会通知双方到庭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果,则进入诉讼程序。
3.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协商。在诉讼程序中,法院将会协助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决。
4.判决生效。如果判决无异议,法院将会发布生效裁定书,离婚程序结束。
二、律师在离婚中的作用
律师在离婚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着作用:
1.合法权益维护。律师可以为离婚申请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帮助离婚申请人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维权策略。
2.申请材料准备。在离婚申请过程中,律师可以帮助离婚申请人准备和完善各种证明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3.代理诉讼程序。律师可以代理离婚申请人进行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和应诉等环节。在此过程中,律师将全程参与,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4.谈判和协商。律师可以代表离婚申请人与对方律师进行谈判和协商,寻求最优解决方案,并确保双方达成协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总之,离婚是一项涉及面较广、具有一定复杂性和风险的法律程序,需要有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因此,如果你在离婚申请中需要求助于律师,他们将会帮助你了解法律程序,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促进谈判和协商,帮助你顺利完成离婚程序。
离婚能找律师起诉么
诉讼离婚没判离,上诉二审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判决,不一定会判离婚。原因如下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
5、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判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第二次起诉离婚不判离上诉能离婚么
法律分析:诉讼离婚没判离,上诉二审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判决,不一定会判离婚。原因如下: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
5、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判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第二次起诉离婚不判离上诉能离婚么
离婚与同居与否没有必然的联系。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
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使不分居也可以离婚。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判断感情破裂的情况之
一,除此之外还有以下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半年不同居能离婚么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此可见,起诉离婚是公民婚姻自主权的重要表现,但是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和保护军婚的角度出发,《婚姻法》对提出离婚作了一些限制,那么具体来说什么情况下不能起诉离婚?换句话说,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什么情况下不能起诉离婚
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2、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谓“确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理解为: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坚持要求离婚。但即使如此,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也应注意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
2、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一规定是对现役军人配偶的离婚请求权的一种限制,旨在从实体法角度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进行特殊保护,有利于现役军人安心服役,增强部队战斗力,体现了国家对人民子弟兵的关怀和爱护。
“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是指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且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方要求离婚的,不必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所谓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一般是指军人一方的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严重破坏夫妻感情的行为,比如,军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军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军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以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等。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什么情况下不能起诉离婚”以及“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有了进一步认识。需要注意的是,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修江游龙 发表于 2024-03-06 19:52:24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未来是未到来 发表于 2024-03-06 19:52:24
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况: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院对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不予受理。其他必须离婚的情况除外。还有就是军人,一般来说,作为军人的配偶,只要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军人配偶很难离婚。
剑气箫心 发表于 2024-03-06 19:52:24
起诉离婚没有条件限制的啊,诉权是你个人的权利,随时可以起诉啊。只是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原告在判决后六个月内不可以再提起离婚诉讼
zhanzhao 发表于 2024-03-06 19:52:24
有这几类情况的,你不能起诉离婚,详情请听家理律师易轶的回答。
想想 发表于 2024-03-06 19:52:24
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也是公民维护权益的一种方式。并具有法律效力。申诉有两种,一则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二则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政党、社团成员对所受处分不服时,向原机关、组织或上级机关,组织提出自己的意见。离婚的申诉属于第一种,即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但仅能就财产处理部分提起申诉,根据民诉法规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如果你认为你的案件原判决确实有误,缺乏事实证据等有民诉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可以申请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想想 发表于 2024-03-06 19:52:24
法律分析:诉讼离婚没判离,上诉二审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判决,不一定会判离婚。原因如下: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
5、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判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磊的宝贝《寒》 发表于 2024-03-06 19:52:50
法律主观:
第二次起诉离婚不一定能离,只有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 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 (二)实施 家庭暴力 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爱琴海 发表于 2024-03-06 19:52:50
法律分析:第二次起诉离婚不一定能离婚。在起诉离婚时法院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来审查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在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并调解无效后,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浅爱如初 发表于 2024-03-06 19:52:50
诉讼离婚没判离,上诉二审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判决,不一定会判离婚。原因如下: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
5、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判离婚
张晓平 发表于 2024-03-06 19:52:50
可以。不起诉可以 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 ,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 离婚 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随遇而安 发表于 2024-03-06 19:52:50
不能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如下:
素衣 发表于 2024-03-06 19:53:31
多多按照你自己的方法去尝试一下,可以根据自己以前的方法做一改变然后找出还是自己的一个方法,然后做一总结
林深时见鹿 发表于 2024-03-06 19:53:31
法律分析:生育纠纷导致离婚可以起诉。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新 尚 人 发表于 2024-03-06 19:53:44
不能生育,不影响离婚的呀
夫妻一方不能生育离婚怎么判
您好
不变的承诺 发表于 2024-03-06 19:53:44
您好,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提出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郭俊华 发表于 2024-03-06 19:53:44
可以起诉离婚.只要一方欲离婚,说明感情不和了,如其坚持离婚,一次不准二次,三次,说明感情已破裂,最终法院会准许.
炫彩虹冰之凤 发表于 2024-03-06 19:53:44
您好!
一、不能生育能起诉离婚吗?
很多人都知道夫妻不能生育不是法定离婚情形。
一部分人认为,如夫妻双方不能生育,其中一方总会根据这个原因制造麻烦,致使矛盾升级,变得水火不容,夫妻双方都不幸福,甚至会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
同时还有无后为大的传统思想,长辈亲戚朋友都持反对意见,为何要活生生把他们绑在一起呢。法院应该会判决准予离婚。
是否判决离婚,在司法实践中,关节点主要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在现实生活中,家庭中夫妻不能生育,夫妻一方据此故意制造家庭矛盾,羞辱对方,最终导演了一幕幕离婚剧。
社会现实中,很多人都不懂法,更不要说知道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法定情形的规定,也不知道在婚姻生活中发生具体事实行为会导致何种法律后果的产生。也就不能更好地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实际早在1980年我国就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经2001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改,其中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易 发表于 2024-03-06 19:53:44
诉讼离婚没判离,上诉二审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判决,不一定会判离婚。原因如下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
5、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判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HYQ是清 发表于 2024-03-06 19:53:51
去查结婚档案就可以起诉了
潘爱玲 发表于 2024-03-06 19:53:57
如果有孩子 ,一定要慎重。
姜 发表于 2024-03-06 19:53:57
那你就需要想想策略了
而且你可以跟你的律师说明情况
律师会帮你的
微笑 发表于 2024-03-06 19:53:57
经常家暴能离婚。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实施家庭暴力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同时,遭受家暴一方还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韩老怪 发表于 2024-03-06 19:54:17
家暴可以起诉离婚。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要是因为夫妻中的一方家暴另一方,导致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并且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成的,那么被家暴方就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离婚。家庭暴力属于法定离婚的情况之
一,只要被家暴方可以证明自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对方家暴,那就可以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Chuanky(建川) 发表于 2024-03-06 19:54:17
哺乳期 能起诉离婚 ,但有以下条件:
1、女方提起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2、男方一般不能提出离婚,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受理。“确有必要”一般是指女方存在过错,或者未尽对婴幼儿的抚养义务,严重损害夫妻关系,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 女方提出离婚 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A9 发表于 2024-03-06 19:54:26
法律主观:
哺乳期 能起诉离婚 ,但有以下条件:
1、女方提起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2、男方一般不能提出离婚,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受理。“确有必要”一般是指女方存在过错,或者未尽对婴幼儿的抚养义务,严重损害夫妻关系,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 女方提出离婚 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淑慧 发表于 2024-03-06 19:5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