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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还有效吗

提问人:@。     发布日期:2024-03-06 19:20:02     浏览: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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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是无效的,需要重新申请。

【法律分析】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可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诉讼离婚,需要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起诉状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地办理离婚。协议离婚是需要30天的离婚冷静期,诉讼离婚是不需要的。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的一段缓冲时间。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这一概念。结婚以去登记为准,即以办理为准,相应的是,离婚也以办理为准(如果是诉讼离婚,则以判决书为准)。所以说,结婚和离婚都需到相应部门办理书面手续,故不存在所谓“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说法,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规定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合导致分居满两年以上,构成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这个规定有三个要件,
一是要分居满两年;
二是分居因感情不合引起,而不是其他原因,如工作调动等因素;
三是即使符合前面两个要素,也仅是属于被法院认定感情破裂的标准之
一,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一方提出感情不合导致分居满两年以上,需要有证据证明,并被法院采信,继而可能法院支持主张离婚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判决离婚。不存在分居几年就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可能,即使分居两年,也需要有证据证明是因感情不合导致分居并且这一证据被法院采信后,才可能达到离婚的目的。如果双方想离婚,必须按照程序,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如果离婚申请超过三十天不去,是无效的,需要重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还有效吗

法律分析:离婚申请超过30天,如果这三十天是冷静期就还有效,如果是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不去就没有效了。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在三十天以后没有一起去办离婚,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还有效吗

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是否有效根据情况而定。

离婚申请超过30天,如果这三十天是冷静期就还有效;如果是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不去就没有效了。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在三十天以后没有一起去办离婚,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男女双方若要登记离婚,需要经过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后的30日离婚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还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任何一方未到场申请确认的,视为双方未达成一致,不适用协议离婚的行政程序。其次,如果采取诉讼方式离婚的,起诉离婚的主要流程包括,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并进行立案;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法院进行调解或者做出判决。

协议离婚登记申报材料:


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2、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字);


5、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


6、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还有效吗

您好,无效,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复婚程序: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5)登记程序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离婚冷静期的设置目前还没有在法律上进行规定,也并不是强制实施的,对于离婚的具体情况,需要由双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意愿来协商进行处理,特别是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离婚协议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另外,《民法典分编(草案)第四编 婚姻编》第八百五十四条中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还有效吗

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会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双方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申请的方式一般是双方当事人确有感情破裂,并且已经对是否离婚及离婚的各种问题协商一致的,签订离婚协议,然后携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还有效吗

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还有效吗

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还有效吗,现在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先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然后冷静30天。在30天冷静期满后,才可以办理离婚,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还有效吗。

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还有效吗1

离婚申请超过30天,如果这三十天是冷静期就还有效,如果是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不去就没有效了。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在三十天以后没有一起去办离婚,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是30天还是60天

离婚冷静期最短30天,最长可达60天。

1、 从夫妻到民政局申请离婚之日起30天。三十日内,任何一方悔改不同意离婚的,离婚登记申请可以撤回。

2、 夫妻双方在30日内不撤回离婚申请的,从30日起,再计算30日办理离婚证。一方当事人在30日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离婚登记申请被撤回。一般来说,一方当事人在30日内未亲自领取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所以,离婚冷静期其实有60天。

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执行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部分规定的“离婚冷却期”广受关注。草案中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那是什么意思?如果你想离婚,你必须和你的配偶一起到民政局提出申请。申请后30日内,如有人不想离婚,可单方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申请。如果你们俩都决定离婚,30天后再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这意味着,过去离婚是当场办理的,将来至少要30天。

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还有效吗2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去办理离婚手续,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再离婚需要重新申请。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今年新实施的《民法典》对两种离婚方式都有新的规定。

1、协议离婚

《民法典》规定的30天“冷静期”,针对就是协议离婚。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规定协议

离婚有下面五个步骤: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也就是说,现在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先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然后冷静30天。在30天冷静期满后,在第二个30天内的任意一天,双方把必须再次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审查通过,就可以发给离婚证。

如果双方都同意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也没有其他争议,快则31天可以办完离婚手续,慢则需要60天办完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离婚官司。

从一方起诉到最终离婚的,少则需要几个月,多则可能得两三年。

1、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需要经过两次离婚诉讼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诉讼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法定的离婚理由(如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等),法院一般都会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判决不准离婚后,需要在六个月后才能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双方离婚。

2、法律规定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

对于案情简单的离婚案件,比如双方财产简单、没有孩子等,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也就是说,如果第一次起诉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不判离,间隔六个月再起诉,第二次法院仍适用简易程序判决双方离婚,对方也不上诉的',前后需要一年时间。

如果案件比较复杂,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也就是说,如果第一次起诉法院适用普通程序不判离,间隔六个月再起诉,第二次法院再适用普通程序判决双方离婚,对方也不上诉的,前后可能需要十八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时间,也就是一年半到两年时间。

《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当事人选择间隔一年后再提起第二次诉讼,总的时间会是两年到两年半。

法律规定,对于一审判决,双方都有上诉的权利。《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也就是说,如果在上述程序中,分别加上上诉的时间,就是在上述的时间上额外再加六个月,最长的时间已经到了三年。

当然,也会有两次起诉法院都不判离的情况,那么离婚的时间就会更长。

3、诉讼中调查取证、评估鉴定等期间不计算在法定期限内,延长了审理时间

法律规定,下列期间不计入法院的审理期限: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评估、鉴定,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公告期间;审理管辖权异议期间等等。

但审理时间的长短是由法官根据案子具体情况确定的,开庭程序由法官主导,当事人只需要按照法官的通知正常进行即可。

即使婚姻走到了对簿公堂的阶段,但双方仍然有协商的余地,法院也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可以在诉讼中和解或者调解结案,离婚时间就能大大缩短。

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还有效吗3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该条规定与婚姻登记条例相比,作出了更人性化的规定,防止夫妻双方因一时的冲动造成离婚,夫妻申请离婚登记后,不会第一时间发给离婚证,而是给予30天的冷静期,如果在30天内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吗

注意: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对于很多人担心的,30天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可能有暴力行为,这种现象其实在协议离婚中比较少见,有家暴行为将会通过诉讼离婚,一般来说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规定的。

这两种情况,夫妻不用离婚也可解除婚姻关系:

1、因胁迫而撤销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隐瞒重大疾病撤销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注意:权利人需要在自知道或者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请撤销婚姻。如果不在这“一年”内行驶撤销权利,当法定期限届满,就会失去这项权利,此时不能再申请撤销婚姻,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太冲动?别怕,民法典给了你们冷静30天的机会!我也希望这样的新规,可以帮助解决婚姻家庭中冲动离婚的问题。

碧海蓝天     发表于 2024-03-06 19:40:31

离婚申请超过30天,如果这三十天是冷静期就还有效,如果是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不去就没有效了。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在三十天以后没有一起去办离婚,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不能就离婚等事宜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生死相依     发表于 2024-03-06 19:40:57

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自愿离婚: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以上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Zung WaiKei.      发表于 2024-03-06 19:40:57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离婚申请超过三十天不去,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需要重新提起协议离婚申请,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若要登记离婚,需要经过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后的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还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     发表于 2024-03-06 19:40:57

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会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双方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申请的方式一般是双方当事人确有感情破裂,并且已经对是否离婚及离婚的各种问题协商一致的,签订离婚协议,然后携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快乐宝贝     发表于 2024-03-06 19:40:57

离婚申请超过60天不去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诉讼与管辖。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3、审理与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青衫隐     发表于 2024-03-06 19:40:57

离婚申请超过60天不去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的流程:


1、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3、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2)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4、调解不成法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通知到庭诉讼,在开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开庭审理,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5、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秀才     发表于 2024-03-06 19:40:57

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需要重新提起协议离婚申请,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若要登记离婚,需要经过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后的30日离婚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还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本座记性不好     发表于 2024-03-06 19:40:59

最新的民法典规定,登记离婚有30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潘爱玲     发表于 2024-03-06 19:41:01


1、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双方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2、法律规定,自 婚姻登记机关 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 一方不愿意离婚 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 离婚冷静期 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手续 。
4、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不解除夫妻关系。

悄悄     发表于 2024-03-06 19:41:01

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需要重新提起协议离婚申请,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若要登记离婚,需要经过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后的30日离婚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还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任何一方未到场申请确认的,视为双方未达成一致,不适用协议离婚的行政程序。

其次,如果采取诉讼方式离婚的,起诉离婚的主要流程包括: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并进行立案;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法院进行调解或者做出判决。

离婚案件起诉立案时,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以及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当事人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wamgqian     发表于 2024-03-06 19:41:01

离婚申请超过三十天不去,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需要重新提起协议离婚申请,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若要登记离婚,需要经过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后的三十日离婚冷静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Cheng     发表于 2024-03-06 19:41:01

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是否有效根据情况而定。

离婚申请超过30天,如果这三十天是冷静期就还有效;如果是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不去就没有效了。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在三十天以后没有一起去办离婚,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男女双方若要登记离婚,需要经过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后的30日离婚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还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任何一方未到场申请确认的,视为双方未达成一致,不适用协议离婚的行政程序。其次,如果采取诉讼方式离婚的,起诉离婚的主要流程包括,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并进行立案;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法院进行调解或者做出判决。

协议离婚登记申报材料:


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2、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字);


5、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


6、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晓时.Rocky     发表于 2024-03-06 19:41:01

离婚申请作废。民法典设立了离婚冷静期,申请离婚的,从递交申请之日起三十天为冷静期。如果超过三十天还是决定离婚,就可以办理。如果三十天以后没有主动确认,那么视同撤回离婚申请。

葛徐明     发表于 2024-03-06 19:41:01

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需要重新提起协议离婚申请,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若要登记离婚,需要经过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后的30日离婚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还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任何一方未到场申请确认的,视为双方未达成一致,不适用协议离婚的行政程序。

其次,如果采取诉讼方式离婚的,起诉离婚的主要流程包括: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并进行立案;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法院进行调解或者做出判决。

离婚案件起诉立案时,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以及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当事人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武文杰     发表于 2024-03-06 19:41:01

那就代表不离婚了呀。我建议你,不要离婚,离婚伤害特别大,伤害彼此父母、孩子、自身也受伤害,最受伤的是孩子,现在很多父母只考虑自己快乐,没想过孩子成长,在不完美家庭长大,孩子会缺乏安全感。

唯@你     发表于 2024-03-06 19:41:01

如果超过了30天不去的话,那么就是直接判定你就是不想离婚,那么就得再次申请。

shirley     发表于 2024-03-06 19:41:01

那就是缺席审判了。

Thetimezipsby     发表于 2024-03-06 19:41:01

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的话,就默认为在这段时间夫妻双方关系缓解,已经撤销了对原有离婚的申请 ,也就是说原有离婚申请已经无效了,不需要进行特殊处理;如果其中一方还是坚持想要离婚的话,就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办理。

尘埃     发表于 2024-03-06 19:41:01

目前离婚冷静期是30天时效,是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后就失效了。因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果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冷静期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后就实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雷     发表于 2024-03-06 19:41:01

离婚申请超过30天,如果这三十天是冷静期就还有效,如果是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不去就没有效了。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在三十天以后没有一起去办离婚,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冯姐     发表于 2024-03-06 19:41:01

法律主观:

离婚申请超过60天不去的,视为夫妻二人将离婚登记申请撤回。如果夫妻二人仍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当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重新度过离婚冷静期,然后在离婚冷静期届满的三十天内请求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发给离婚证或者是由一方当事人拟好起诉状、携带离婚所需的材料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就会判决二人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李贺     发表于 2024-03-06 19:41:02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离婚申请超过三十天不去,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需要重新提起协议离婚申请,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若要登记离婚,需要经过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后的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还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快乐宝贝     发表于 2024-03-06 19:41:08

法律分析:30天不去法院申请离婚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不予离婚。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爽爽     发表于 2024-03-06 19:41:08

这几年我国离婚率是非常高的,为解决这个问题从2020年起就开始实施离婚提前预约的方式,从提出申请到正式里面中间会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因此有人担心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怎么办,预约离婚不去是否影响信用?下面就是相关内容的一个解答和分析。

离婚申请超过30天不去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的话,就默认为在这段时间夫妻双方关系缓解,已经撤销了对原有离婚的申请 ,也就是说原有离婚申请已经无效了,不需要进行特殊处理;如果其中一方还是坚持想要离婚的话,就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办理。

预约离婚不去不会影响信用,这只是针对双方离婚流程的一个规定,和个人信用之间没有太大的关系,而且当初设立这个规定的初衷就是为了让夫妻能够冷静下来,从而降低国内的离婚率。毕竟离婚之后对于家庭、孩子等影响还是非常大的,不用担心个人信用。

上述就是关于预约离婚相关的内容介绍,总的来说就是超过30天不去办理离婚证书的话,就默认为撤回申请,不需要处理也不会对个人的信用产生影响。

王玲花     发表于 2024-03-06 19:41:52

【法律分析】

张丽彬     发表于 2024-03-06 19:41:52

离婚申请超过三十天不去,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需要重新提起协议离婚申请,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若要登记离婚,需要经过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后的三十日离婚冷静期。

陈雁落鱼     发表于 2024-03-06 19:41:52

离婚申请超过六十天不去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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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川~     发表于 2024-03-06 19: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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