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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

提问人:黄清协。     发布日期:2024-03-06 19:12:03     浏览: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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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当事人处理离婚案件,包括起草离婚诉状、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拟定财产分割协议、代理法庭诉讼等。律师们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了解自身的权益和义务,并为他们制定合理的离婚策略。

离婚是一项复杂的法律行为,牵涉到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费等权益问题。离婚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都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在法律层面上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帮助。他们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协助制定合理的财产分割方案,并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离婚案律师事务所还致力于调解双方的矛盾,帮助夫妻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律师们会采取专业的调解技巧,促使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公正、合理的协商。通过合理的调解,律师们能够减少离婚当事人在离婚案件中的争议和纠纷,为他们提供和平、低成本的解决方案。

离婚案律师事务所的优势还在于他们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程代理服务。离婚案件涉及到很多繁琐的程序和法律文件,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会感到困惑。律师们会代表当事人处理所有与离婚案件相关的法律事务,确保每一步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他们会与法院、公证处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为当事人解决各种法律难题,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

离婚案律师事务所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确保离婚案件的公正和合法性。与律师合作,当事人能够更好地了解自身的权益和义务,制定合理的离婚策略,并通过调解和协商解决争议。离婚案律师事务所的出现为离婚当事人提供了便捷的法律保障,让他们能够更加安心地面对离婚过程,走向新的生活。

离婚案律师事务所

当一对夫妻决定离婚时,他们通常会面对一系列的问题,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和财务安排等。这些问题可能会引发矛盾和争议,导致诉讼程序的开展。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角色就显得尤为关键了。

律师将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详细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期望。通过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律师能够获得全面的信息,并能够提供相关法律知识和建议。在财产分割方面,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了解财产分割的原则和方式,并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提供个性化的建议。

律师在婚姻离婚案中还将承担起法律文书的起草工作。无论是起诉书、答辩状还是和解协议,都需要律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确且详细的写作。这些法律文书将在诉讼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保证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律师还将代表当事人参加庭审,并提供法律和证据支持。在庭审中,律师需要准备充分,掌握相关法律理论和案例,以便能够有力地辩护。他们将就法律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分析和辩论,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律师的职责远不止于此。在婚姻离婚案中,许多当事人经历着情绪上的困扰和心理上的痛苦。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将扮演着心理辅导的角色。他们需要倾听当事人的故事,给予情感上的支持和鼓励。律师的专业性和人格魅力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心理上的安慰和支持,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一个优秀的婚姻离婚案律师还应该具备谈判和解决纠纷的能力。诉讼程序往往是漫长且费时的,而谈判和和解往往是更为高效的解决途径。律师应该具备良好的谈判技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便能够在当事人之间促成和解,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

婚姻离婚案律师在婚姻解体过程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他们不仅是法律上的指导者和代理人,还是情感支持者和问题解决者。在这个角色中,律师需要全面理解当事人的需求,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建议,并为他们争取最有利的解决方案。婚姻离婚案律师才能真正发挥其重要作用,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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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律师在离婚案中扮演着多个角色。首先,他们是法律顾问。离婚案律师的首要职责是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建议和指导。他们会详细解释离婚过程中的法律规定,并帮助当事人了解他们的权利和责任。离婚案律师会评估案件的情况,并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合适的法律建议。

其次,离婚案律师是代理人。在离婚案中,律师将代表一方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他们会代表客户参与离婚谈判,并争取最有利于客户的协议。离婚案律师将确保客户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并尽力解决争议。

离婚案律师还会处理所有与离婚案有关的法律文件和程序。他们将负责准备离婚诉讼文件,并处理与法庭有关的事宜。离婚案律师将确保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据被提交,以支持客户的主张。他们还会代表客户出庭,并与法院、对方律师进行沟通和协调。

离婚案律师在案件解决过程中还会履行其它职责。他们可能会协助客户解决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财务安排等有关的问题。离婚案律师可能会与专业评估师合作,以确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最佳方案。他们还可以协助客户制定离婚协议,并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要求。

离婚案律师在离婚案中的作用非常重要。他们不仅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还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谈判能力。离婚案律师要能够理解和满足客户的需求,并在法律框架内为客户提供最佳解决方案。

在选择离婚案律师时,当事人应该考虑多个因素。首先,他们应该找到经验丰富的律师,具备处理离婚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其次,当事人应该找到与他们个性和理念相匹配的律师,以确保良好的合作关系和沟通。最后,当事人还应考虑费用和预算,找到能够提供合理价格和质量保证的律师。

总之,离婚案律师在离婚案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是当事人的法律顾问、代理人和协调者。离婚案律师通过提供法律建议、处理法律程序和代表客户协商,确保离婚案得到合理解决,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选择合适的离婚案律师对于案件的成功解决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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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律师既是法律专家,也是当事人的良师益友。他们了解婚姻法律的种种规定,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见。在帮助当事人理清思路、了解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律师还需要积极主动地寻求解决方案,并协助当事人制定明智的策略。

在婚姻离婚案件中,律师往往起着沟通和协调的角色。他们会和对方律师进行交涉,争取最有利的条件和最好的解决方案。律师还会代表当事人参加庭审,并提供法律意见和辩护,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施。

律师在离婚案件中的作用远不止于此。他们还需要在处理财产和抚养子女等方面提供专业帮助。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律师需要了解有关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财产分割公正合理。在抚养子女的问题上,律师需要帮助当事人制定合理的抚养协议,保证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婚姻离婚案件中,律师的角色是多方面的。除了提供法律帮助外,他们还需要在情感上给予当事人关心和支持。离婚对于当事人来说是一种痛苦的经历,他们需要倾诉和宣泄自己的情感。律师需要发挥倾听者的角色,积极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律师在婚姻离婚案件中的职责并不仅仅是代表当事人的利益。他们还需要秉持法律的公正、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共利益。尤其是在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时,律师需要权衡各方利益,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他们的职责不仅是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更是为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做出贡献。

婚姻离婚案件中的律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需要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帮助当事人理清思路,协助解决问题。律师还需要在情感上给予当事人支持和关心,帮助他们度过困难。律师的职责不仅仅是代表当事人的利益,更是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他们的工作对于当事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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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代理律师,顾名思义,就是专门代理离婚案件的律师。他们主要负责处理离婚案件中的法律问题,例如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在处理这些问题时,离婚案代理律师需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同时还需要具备出色的沟通能力和耐心。

离婚案代理律师的工作内容非常繁琐,首先需要对夫妻之间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了解夫妻之间的关系、财产情况、子女抚养等方面的信息。在此基础上,律师需要为客户制定出合理的方案,并且在执行中提供必要的法律协助和保障。如果离婚案件涉及到诉讼,离婚案代理律师还需要负责代理客户出庭,进行有力的辩护和维权。

离婚案代理律师的职业风险也比较大,因为做这一行需要接触很多家庭纠纷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涉及到家庭暴力、儿童虐待等比较敏感的社会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给自己和客户带来很多麻烦。

因此,离婚案代理律师需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对客户的隐私保密,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在处理案件时,律师需要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意见,不断调整和完善自己的方案,让客户感受到自己的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总之,离婚案代理律师是一个具有挑战性和有意义的职业。他们不仅仅是为客户提供法律帮助,还需要为客户提供情感上的支持和关怀。只有具有高度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才能够胜任这个职业,为更多的夫妻解决烦恼,化解矛盾,为家庭和谐做出自己的贡献。

离婚案代理律师

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


一、普通程序


1、起诉,递交诉状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纳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受理后,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4、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5、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6、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7、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8、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9、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10、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1
1、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
2、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简易程序


1、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2、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


3、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限制。


4、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水中月     发表于 2024-03-06 19:32:40

离婚案件的办案程序:

起诉,向法院提交起诉书;

立案,法院立案;应诉,等待被告接收应诉通知书;

举证,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交证据;庭前调解,法院会在开庭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

开庭,开庭,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判决,宣读判决书;

如果没有判决离婚,可在六个月后重新提起诉讼。

延伸:如果第一次被告缺席,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这个时候需要等待六个月后重新提起诉讼,可能才会判决离婚。

     发表于 2024-03-06 19:32:40


1、离婚解决三个问题:夫妻身份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


2、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3、协议离婚到民政局,诉讼离婚到法院;


4、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协商,协商好第1项,签字后,领离婚证,离婚;


5、诉讼离婚即打离婚官司,依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判决离婚结案;


6、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7、子女的抚养,原则上共同分担;


8、协议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不服,离婚一年内可申请重新分割,法院应当受理;


9、离婚诉讼属于专业诉讼,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辞 旧     发表于 2024-03-06 19:32:40

您好 上海离婚律师 提供 有什么可以给予你帮助 请加QQ

一自愿协议离婚程序: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程序三个环节:


1.申请

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以下五个问题:


(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如果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告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2)离婚是否确实处于双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尔争执,一时气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骗或者胁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双方为了达到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虚伪离婚等。


(3)对子女问题是否已适当处理。包括子女归哪一方抚养;抚养费的负担是否合理;抚养费给付办法是否妥当;双方协议的内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4)对财产问题是否已有适当处理。包括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否合理;双方对个人财产有无纠葛;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否已经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那么今后如何清偿。


(5)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双方是否就经济帮助问题达成协议,其给付办法是否妥当。


3.登记

登记是离婚登记工作的最后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查明双方确实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能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根据。如果查明离婚并非出自于双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财产问题还有争执,无法达成协议时,应当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二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案件及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前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四)宣读鉴定结论;(五)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凡哥的生活     发表于 2024-03-06 19:32:40

法律分析:离婚案一般三到六个月结案。离婚诉讼的案件何时能结案,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决定。如果采用普通的程序审理离婚案件时,通常在受理后的六个月宣告判决。如果采用的是简易的程序审理离婚案件时,通常在受理后的三个月宣告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初心     发表于 2024-03-06 19:32:55

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复杂与否,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根据实务经验,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可以第二次起诉,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玫瑰银     发表于 2024-03-06 19:33:33

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复杂与否, 适用简易程序 或者普通程序。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根据实务经验, 第一次起诉离婚 ,如果没有认定 夫妻感情破裂 的法定情形,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可以 第二次起诉 ,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 花谢花开      发表于 2024-03-06 19:33:52

法律分析:诉讼离婚一般需要6个月才能结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濤濤     发表于 2024-03-06 19:33:53

离婚案件的办案程式 离婚案件的办案程式:

起诉,向法院提交起诉书;

立案,法院立案;

应诉,等待被告接收应诉通知书;

举证,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交证据;

庭前调解,法院会在开庭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

开庭,开庭,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判决,宣读判决书;

如果没有判决离婚,可在六个月后重新提起诉讼。

延伸:如果第一次被告缺席,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这个时候需要等待六个月后重新提起诉讼,可能才会判决离婚。

请问离婚案件庭审程式?

质证,辩论,最后称述

离婚案件的二审程式有什么特点

二审主要根据上诉人的请求,审查判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不同情形,作出裁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第一百七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离婚案的判决程式

法院准或不准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为标准.如果法官认为你们的夫妻感情确以破裂,那这次法院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否则就仍判决不准离婚.

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式分哪几个阶段

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定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前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四)宣读鉴定结论;(五)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离婚案件是不是都要经过普通程式

是的

离婚案件撤诉怎么办

离婚案件如果到法院起诉之后,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原告可以6个月之后另行起诉,被告也可以随时再起诉解决。

民事离婚案件办理过程简述

当事人要进行起诉离婚,首先需要做好诉前准备,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面就诉前准备和提起诉讼的大致流程作简述:

◆第一部分:【诉前准备】
一、首先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按照民事诉讼程式办理。《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书写离婚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被告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基本个人资讯。

第二部分,写清基本诉求(例如:请求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

第三部分,写清离婚事实和理由。

第四部分,写明呈诉法院名称并由原告签名和起诉日期(年月日)。

(个人没有写作能力,可以找他人或律师代写。)


三、准备证据:

【1】 起诉离婚需要有离婚的理由,而离婚理由是否正当合理,则需要证据来加以证实,用事实依据证明提出离婚的合理性。这个事实依据就是证据。

【2】 《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资料;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二部分:【到有权管辖法院申请立案】


(1)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一式三份);


(2)当场提交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建议同时带上户口本;


(3)当场提交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证明);


(4)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无子女的略);


(5)提交夫妻共同财产清单(无共同财产的略);


(6)如有其它相关证据,可一同提交;


(7)填写立案申请书;


(8)缴纳诉讼受理费;


(9)法院出具相关票据及受理回单。

◆【司法名词解释】

【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装着宝时捷发动机的拖拉机     发表于 2024-03-06 19:34:06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民事诉讼案件。


一、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

(一)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劳动教养;


4、被监禁。

(二)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况下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华侨离婚案件的管辖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法院立案,一般是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立案。实践中,男女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订) 》

第二十九条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

第五十六条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事项的决定,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第六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凡哥的生活     发表于 2024-03-06 19:34:07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的案件案由写离婚纠纷即可。案由,是知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可以参考《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来确定民事案件的案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阳光a人生     发表于 2024-03-06 19:34:07

离婚立案流程如下:


1、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提出离婚的一方应当向对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2、在立案之前原告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准备离婚起诉状,婚姻关系证明材料,亲子关系证明材料,被告居所证明材料;明确诉讼请求;收集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对方在婚内存在过错的证据,属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3、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原告去法院立案即可。立案时原告须向法院预交诉讼费。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44℃     发表于 2024-03-06 19:34:22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双方争议不大的,可以申请速裁,速度会快些。时间的长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简易程序审限是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

 想ྂ当ཽ年ཻ呐     发表于 2024-03-06 19:34:22

起诉离婚立案流程


1.

起草起诉状;


2.

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

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

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

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漫     发表于 2024-03-06 19:34:22

活中,我们常常见到夫妻间因为性格不合、家庭矛盾、不孝敬父母等各种矛盾的逐渐累积或叠加而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如果双方无法友好协商达成离婚的话,其中一方...

纯白色     发表于 2024-03-06 19:34:22

可以去相关的地点继续查询,给你已更加简单又明确的方式方法表现出来

花千骨     发表于 2024-03-06 19:34:22

法律分析:提诉讼离婚符合起诉的条件才能立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井厚涛     发表于 2024-03-06 19:34:22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民事案件立案的原则是不诉不立。

离婚案件立案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其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作出受案决定并立案;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6、开庭审理;


7、调解或者判决。

@凤兰     发表于 2024-03-06 19:34:22

法庭调解离婚要不要诉讼费

需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调解结案的,诉讼费减半收取。

法院调解离婚什么步骤,需要带什么

准备:身份证、结婚证,以及两证的复印件各一份。起诉状,一式三份,按照诉讼费收费标准离婚案件每件50——300元,各地的法院规定不同。

离婚案件要先行调解,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调解结案。如果因子女扶养或财产分配产生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依法判决。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结案,大概快的一个月左右就可以完成。如果不能够,需要法院判决的,一般按普通程序办理,一审6个月审理期限,如果判决书送达之后有一方不服判决上诉,那么还需要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程序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起诉离婚可以拒绝调解吗


1、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2、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3、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4、调解书的效力:

诉讼内调解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审核后,并签字或盖章后,与签收调解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送达调解书时,当事人反悔不签收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诉讼外调解是在第三人的主持下进行的,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并签收后,又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庭调解离婚成功要不要诉讼费 离婚的时候参与法院调解时可以将自己主张的权益说出来,要求对方接受,不能够在调解的时候委屈了自己。法庭调解离婚成功之后遇到其中一方反悔的情况,不想要只了解片面内容应该要咨询在线律师。

鲲     发表于 2024-03-06 19:34:24

法律主观: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由原告在立案时来付,案件审理结束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 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姚建林     发表于 2024-03-06 19:34:24

法律分析: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本案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Aaron     发表于 2024-03-06 19: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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