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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提问人:44℃。     发布日期:2024-03-11 04:44:03     浏览: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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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大家最关注的子女抚养问题除了子女归谁抚养外,还有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给付的问题。

下面,笔者仅就这一问题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司法实践作一归纳。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法律分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法律分析: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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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溧水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是多少钱

美利瑞雪(心如柠檬天然酸)     发表于 2024-03-11 05:03:19

法院案件受理费240元

素衣     发表于 2024-03-11 05:03:19

记得是280

A苛婷妈妈     发表于 2024-03-11 05:03:19

几百

十七画     发表于 2024-03-11 05:03:19

协议离婚的,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原婚姻登记部门办理;起诉离婚的,原告或委托律师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或户籍地法院立案。

水晶     发表于 2024-03-11 05:03:19

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咨询。

雷霆(创誉胶袋)     发表于 2024-03-11 05:03:19

你去那问一下,专门有离婚证的窗口的

炫彩虹冰之凤     发表于 2024-03-11 05:03:19

必须在一方住所地。

随遇而安     发表于 2024-03-11 05:03:19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男女双方可以结婚的最基本条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颁发结婚证,那么现在江苏省结婚年龄是多少?这样才知道自己是否达到了结婚年龄。对此,我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江苏省结婚年龄是多少

除了特殊地区的特殊政策,全国的结婚年龄都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所以江苏也是。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相关知识

江苏怎么进行结婚登记:

结婚的男女双方带上证件亲自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江苏省现在男女结婚年龄是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

安静的等待     发表于 2024-03-11 05:05:11

江苏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月收入的2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抚养费与探望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原告不支付抚养费,被告可基于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此不影响原告合理行使探望权。


一、江苏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1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不支付抚养费就可以拒绝其探视孩子么?

孩子现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要履行其对张某的教育义务,必须取得被告的支持配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探望权作为一项法定权利,被告作为孩子的直接抚养人,负有保障原告探望权实现的义务。被告不仅负有不妨碍原告行使探望权的不作为义务,而且负有积极主动与原告协商探望时间、地点、方式并提供必要协助的义务。抚养费与探望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原告不支付抚养费,被告可基于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此不影响原告合理行使探望权。原告要求被告协助原告行使对儿子探望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三、抚养费支付的方式主要有几种?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综上所述,江苏市民离婚,如果孩子年龄还小,往往由女方带走抚养。而离婚后的父母对孩子依然承担抚养义务,作为男方可以选择定期按月支付抚养费。标准就按照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确定。如果是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最高也不能超过月工资的一半。

匆匆     发表于 2024-03-11 05:05:28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青丝染白雪     发表于 2024-03-11 05:05:28

法律分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爱你无悔     发表于 2024-03-11 05:05:28

除了按当地生活水平与你收入情况定,再就是看你怎么和你老公商量了。如果你老公好,他也可以不要你出抚养费的情况也会有。我们那边一般是600/月,东莞这边1~2000

Colour     发表于 2024-03-11 05:05:28

给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你自己的收入情况来定。

  花谢花开      发表于 2024-03-11 05:05:28

一般不低于当地的人均生活水平。

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shirley     发表于 2024-03-11 05:05: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rock-tree     发表于 2024-03-11 05:05:28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以后,子女的抚养费标准为非抚养子女一方工资收入的20-30%,如果有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最高不超过50%。孩子一起生,责任一起负,这是基本原则。

勿忘我     发表于 2024-03-11 05:05:28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健康是福     发表于 2024-03-11 05:05:28


一、江苏离婚 抚养费标准 是多少? 离婚 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 工资 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
①确定。 一般参照《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 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不支付 抚养费 就可以拒绝其探视孩子么? 孩子现由被告直接 抚养 ,原告要履行其对张某的教育义务,必须取得被告的支持配合。《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探望权作为一项法定权利,被告作为孩子的直接抚养人,负有保障原告探望权实现的义务。被告不仅负有不妨碍原告行使探望权的不作为义务,而且负有积极主动与原告协商探望时间、地点、方式并提供必要协助的义务。抚养费与探望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原告不支付抚养费,被告可基于生效判决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 ,但此不影响原告合理行使探望权。原告要求被告协助原告行使对儿子探望权的 诉讼 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三、抚养费支付的方式主要有几种?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 子女抚养费 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 子女抚养 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综上所述,江苏市民离婚,如果孩子年龄还小,往往由女方带走抚养。而离婚后的父母对孩子依然承担抚养义务,作为男方可以选择定期按月支付抚养费。标准就按照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确定。如果是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最高也不能超过月工资的一半。

sunshine     发表于 2024-03-11 05:05:29

山东省新泰市孩子 抚养费多少 钱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抚养费标准 确定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 抚养 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抚养费标准数额的衡量: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 医疗费 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 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 离婚 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 当然,相对的是,父母在离婚时,也不能因此而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也是不适当的。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 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93年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过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很多人仍坚持要求按照这个标准执行。部见上,虽然这个规定未撤销,但是已不适用。这个规定是十五年前的生活费标准,在十五年后的今天,中国的经济发展发生了巨大的飞跃,很多家庭的月收入达几万,甚至几十万,仍以20%至30%的标准给付小孩抚养费显然没有必要。所以,还要结合小孩的实际需要来参考。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 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一项义务。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其实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是多少金额,一般是根据个人自身的条件进行支付。如果有特殊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少支付。

hap     发表于 2024-03-11 05:05:29

在淮安,因为经济原因,一般都是把握在350元左右

参不透     发表于 2024-03-11 05:06:06

收入的20%--30%

旧巷微风     发表于 2024-03-11 05:06:06

抚养费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的问题。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在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完全准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比如,目前在上海市区,一个普通家庭孩子的月抚养费大约在一千元左右就基本上足够了。但如果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工资有一万多元,让其按其月工资收入的20~30%即2000~3000元的标准去支付抚养费显然是没有必要的,并且,抚养费还是双方均应当承担的义务。因此,教条地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几月几日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3、 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就是孩子的生活费,而教育费和医疗费另一方应另行支付。这种观念是不妥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婚姻法解释(一)中,已明确指出,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今生缘     发表于 2024-03-11 05:06:06

จุ๊บﺭ祝福你ﺭ神     发表于 2024-03-11 05:06:24

离婚案件诉讼费根据双方争议财产金额确定,如果财产纠纷不超过二十年,诉讼费为50-300元之间。《诉讼费交纳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委托律师的律师费用可以跟律师协商处理,全国各地的规定标准是不一致的,通常情况下根据争议的财产数额,是否有子女等情况确定。仅以河北省为例,不涉及财产纠纷的收费三千。

钱多多     发表于 2024-03-11 05:06:24

各地不同标准,需要咨询你当地计生办和户籍管理部门。

随遇而安     发表于 2024-03-11 05:06:29

法律分析: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梦里一生孤寂!     发表于 2024-03-11 05: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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