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消散
法律主观:
夫妻离婚,在一般情形下,孩子不参与 夫妻共同财产 的分割。除非夫妻有明确约定将财产赠与给子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 双方自愿离婚 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 ,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上一篇:盐城离婚官司律师费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