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应波
涉外离婚诉讼会遇到如下法律问题:
1、应当向哪一个法院提起涉外离婚诉讼;
2、律师的代理权限问题;
3、涉外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
4、涉外诉讼裁判文书的执行问题;
5、涉外离婚诉讼会遇到的其他法律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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