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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患艾滋未告知婚姻关系被撤销,夫妻双方是否要坦白一切?

墨箫

墨箫

夫妻双方选择走进婚姻殿堂,就是对对方的一种承诺,婚姻是神圣的,选择结婚就意味着选择一份责任。有些人觉得结婚前双方应该要坦白一切,这是出于婚姻的责任考虑。也有些人觉得有些事隐瞒比坦白要好,其实选择隐瞒还是坦白要根据事件本身而定。江某与李某经人介绍认识,相识好互相有好感,于是定婚同居。不久之后李某怀孕,这时江某才向李某坦白患有艾滋病一事。虽然江某一再强调自己的病不在传染期,但李某还是无法接受,要求撤销婚姻关系。对于婚前隐私是否需要坦白,应该根据事件的重要程度来定。


一、不是需要坦白一切。并不是说坦白一切就能让两人的婚姻关系更好,有些事情选择隐瞒可能比坦白更好。比如有些人在婚前的感情经历,以及一些不想提及的往事等,这些就没有必要全部坦白给对方。有时候坦白一切反而会给对方造成心理压力,有选择性的坦白,才能不影响双方的感情。


二、患病的事不坦白就是不道德。有些不重要的事情,可以选择不说出来。但是像江某这种患病的事,如果在婚前不说,就是不道德了。艾滋病是一种传染性疾病,并且无法治愈,如果不在婚前坦白,可能会传染给自己的另一半,并造成对方生活上的困扰。


三、这种行为需要追责。我们国家的律法有相关的规定,结婚的双方如果有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该在婚前如实的把病情告知对方,如果没有如实告知,婚后另一方是有权要求撤销婚姻关系的。江某在婚前没有如实告知,因此李某有权利要求撤销婚姻,如果后果严重,李某还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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