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诉讼离婚手续如何办理费用多少

提问人:Danae.。     发布日期:2024-03-09 17:48:02     浏览: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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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几个步骤: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附: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交的证件材料,如下: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如何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法律分析】:异地离婚手续包括: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者还须持失业证)。


3、双方离婚介绍信。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 (跨区应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4、 双方各自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各自陈述离婚意愿及原因。


5、双方达成协议的协议书,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及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等作出的文字协议。


6、双方的《结婚证》(二份)。如《结婚证》遗失,需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补办手续详见《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

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异地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是不能协议离婚的。

协议离婚一定要在男女双方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满足异地申请离婚的可以异地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都到场才可以,而且时间短过程相对简单: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诉讼离婚。由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果法院同意可以不用出庭,但是过程繁琐,时间有可能拖得很长。

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离开户口所在地,且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如果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离开户口所在地一年以上,且在同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对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
一。


1、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B、户口本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离婚。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须注意的是,如果他是现役军人,他如果不同意离婚,那么你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异地协议离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离婚办理的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异地诉讼离婚:


(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军人离婚

在军人离婚的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根据以下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1)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规定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在不同地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提交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进行登记或认证。

2.起诉离婚。当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无法协商解决时,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地人民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裁决或者判决。

无论是通过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双方都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资料和证件,如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等。如果您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遇到了问题,可以咨询律师或者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和指导。

冷面布衣梅凌风:     发表于 2024-03-09 18:08:15

1、异地是可以办理离婚的。如果是你们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到你们双方中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或者到原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果你们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方离开住所地未超过一年的,你可以到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超过一年,你可以到自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你们双方都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的,你可以到对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A、如果该房产是你们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购买方个人的财产,在你们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该房产是你们双方个人在婚前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在婚后所产生的部分也属于个人的财产,与对方无关,双方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B、如果你们双方的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了自己的房产,并且在婚后擅自出售了该房产,那么另外一方无权追回该房产。

C、如果你们其中一方的父母在婚前为你们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是只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父母在为你们购买时明确表示是赠送给你们双方的,那么就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D、如果你们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在婚前按揭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婚后其配偶参与了还贷,那么离婚时拥有房产的一方应针对对方的还贷部分给予补偿。

E、婚后你们双方如果用共同财产购买了其中一方父母的房改房,那么离婚后该房产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

F、如果你们是在婚后购买该房产,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均可以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是对半分,除非你们双方有不同的约定)。

附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张世新妈     发表于 2024-03-09 18:08:15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异地不能办理离婚,因为协议离婚的,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在原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情淡     发表于 2024-03-09 18:08:32

法律分析:首先,我国办理离婚手续只有两种方式,第
一,是通过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第
二,是通过有管辖权的法院办理离婚。其次,双方户口均在外地的,因暂时未有异地办理协议离婚的政策,所以如果想在生活地办理离婚手续的,通常需要在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海纳百川     发表于 2024-03-09 18:08:36

异地如果办理离婚,有二种方式 :


1、协商一致的,可以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注意:是任何一方现在离婚时的户籍地,而非当时结婚登记注册地。


2、但如果双方户口发生变化,双方已经不在原登记结婚地,无法回户籍地办理协议离婚的,则协议离婚将不再简便,很难操作。这时,律师建议,如果协商一致的,可以在一方户籍地或 现居住地法院办理诉讼离婚,在法院调解离婚,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婚姻关系解除。有很多当事人认为:我们双方已经商量好了,为什么还要上法庭,搞的这么僵?这也是对诉讼离婚程序误读。其实去法院离婚,当被告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更不一定是伤感情的事情。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由律师联系法官主持调解,并无开庭诉讼时的对抗,双方完全可以在友好协商的模式下达成调解协议,完全不存在伤和气或影响不好之类的情况。相反,给双方带来的只有便利。上海法院大多数对于调解案件在诉讼费上有大幅优惠,比起双方回老家办理,更为简便和节约。而且时间上也可以自由和法官约。调解书出具后立即生效,所谓生效指:双方拿到调解书后次日即可另行登记结婚,登记结婚时携带些调解书即可,无须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包括离婚诉讼的基本管辖原则系原告就被告,即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因此,原告可以聘请律师,最好是被告住所地律师代理诉讼,更能节约诉讼成本。

Rebirth     发表于 2024-03-09 18:08:36

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

程春林     发表于 2024-03-09 18:08:36

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的途径只有两种:
一,协议离婚。双方对离婚能达成一致,可以到原婚姻等机关进行离婚。注意需要双方亲自到场。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二,诉讼离婚。双方对于离婚不能够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进行离婚,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

陆     发表于 2024-03-09 18:08:36

只需要开出对方的经常居住证明,就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立案前到居住小区物业或街道办事处开具对方经常居住证明然后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的居住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并于法院规定的日期前交纳诉讼费缴纳完毕诉讼费后,耐心等待法官通知即可。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Aser     发表于 2024-03-09 18:08:39

异地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是不能协议离婚的。

协议离婚一定要在男女双方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满足异地申请离婚的可以异地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花姐SaSa     发表于 2024-03-09 18:09:26

要么,去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

要么,起诉离婚。

英子     发表于 2024-03-09 18:09:26

异地离婚的一般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按照以下手续办理:


一、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上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三、受理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四、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五、法院作出判决,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是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办理离婚的,则还可以直接在当地办理协议离婚,办理手续如下:


一、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二、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个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三、经过三十天后双方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四、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定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坏脾气菇凉     发表于 2024-03-09 18:09:26

异地离婚的办理手续如下:对于协议离婚的,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对于诉讼离婚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虹声     发表于 2024-03-09 18:09:26

如果是在异地办理离婚,只能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离婚。首先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以及你们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并书写起诉状一并提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志同道合     发表于 2024-03-09 18:09:26

异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在其异地符合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才能办理,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出具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审核通过即可。

王者荣耀国服猴子(东哥)     发表于 2024-03-09 18:09:26


1、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则只能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2、如果夫妻双方是诉讼离婚,则原告可以在被告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异地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发表于 2024-03-09 18:09:26

在异地办理离婚可以分为异地协议离婚和异地诉讼离婚,不同的情况办理离婚的手续也不同,具体如下:


1、异地协议离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离婚办理的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2、异地诉讼离婚,与普通诉讼离婚并无不同,最大的不同点就是确定起诉法院。

不同情形下起诉法院也不同:


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
一,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
一,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军人离婚的情形,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Chuanky(建川)     发表于 2024-03-09 18:09:26

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应当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书,提供双方户口证明、双方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等材料,离婚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申请和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Lucky_zzl     发表于 2024-03-09 18:09:26

异地离婚手续办理只需要开出对方的经常居住证明,就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一、如何办理异地离婚

.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那么,双方只做完签订离婚协议,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事宜达成一致,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并不需要到结婚证颁发地的民政局去办理手续;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离婚诉讼一般是在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二、夫妻异地离婚在哪起诉

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许云舒     发表于 2024-03-09 18:09:26

【法律分析】:异地离婚手续包括: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者还须持失业证)。


3、双方离婚介绍信。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 (跨区应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4、 双方各自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各自陈述离婚意愿及原因。


5、双方达成协议的协议书,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及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等作出的文字协议。


6、双方的《结婚证》(二份)。如《结婚证》遗失,需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补办手续详见《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

温暖的阳     发表于 2024-03-09 18:09:58


一、诉讼离婚手续费用多少


1、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确定。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诉讼离婚中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诉讼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手续如下:


1、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女方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2、受理。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审理。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判决。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山李红     发表于 2024-03-09 18:10:23

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一、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主要包括:
1、 案件受理费
2、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事项交纳申请费:
3、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二、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一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三、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一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四、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五、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 变更诉讼请求 的当事人负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荣     发表于 2024-03-09 18:10:23

异地协议离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离婚办理的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异地诉讼离婚:


(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军人离婚

在军人离婚的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根据以下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1)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规定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刘楚玉     发表于 2024-03-09 18:10:26

如果你分居满两年了,可以要求法院公告,这样就算送达开庭传票,对方不来也可以离婚,离婚必须双方当事人到场,他不去你也要去,不到离不了,一般律师也不会代理离婚纠纷,听我的,你找的律师80%都不太有责任心,不去男方那边完全没问题,你就在你现在居住地方的法院提起诉讼就可以了。。还有,一两句不一定说的清楚,反正这种离婚的案子,一般都是凑条件,够了就可以离,不然法院会动员你撤诉,不撤诉,对方不来,你也离不了,别和法官作对,争取早日离婚。

中医跌打佬     发表于 2024-03-09 18:10:42


1、如果你们有一方在深圳,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对小孩及财产分割都已协商一致,则不用回户口地,在深圳即可办理,只需半天。


2、如果在其他地方,则要看当地法院有没有这样的特别程序。如果没有,起诉离婚也需要本人到庭,特别是同意离婚时。这个同意离婚的行为律师或委托其他人都不能代表你作出。

Martin     发表于 2024-03-09 18:10:42

通过诉讼方式可异地离婚,但是异地离婚,因目前大多数民政局他们并未实现联网,异地目前办不到协议离婚。《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勿扰     发表于 2024-03-09 18:10:42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通过诉讼方式可异地离婚,但是异地目前办不了协议离婚。《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     发表于 2024-03-09 18:10:42

协议离婚必须去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你们想在深圳办理,只能提供在深圳居住超过一年的证明,去深圳法院办理诉讼离婚。若达成协议,且文件齐全,法庭当天可出具民事调解书并结案。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并准备相关文件。

ペ青柠檬*     发表于 2024-03-09 18:10:42

三种情况不能离婚按照即将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三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这三种情况是: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如果男女双方均为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可以到驻在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而不必回到国内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办离婚无需单位证明自愿离婚的双方,不用再忍受找人开证明的尴尬。离婚当事人只需出具本人有关证明材料和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这就意味着离婚当事人不需要再提交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条例同时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和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证可当场领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自愿离婚的双方,不用再苦等1个月的审查期,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可以当场领到离婚证。新条例指出,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新条例同时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宝贝的贝     发表于 2024-03-09 18: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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