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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什么时候生效

提问人:Peter 琴。     发布日期:2024-03-09 05:56:03     浏览: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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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上诉期间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期。

一、离婚判决书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日期如下:

(1)判决书自当事人收到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上诉期间,采取公告送达的,从公告日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2)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

(3)一审判决上诉期间为15天,超过上诉期间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4)上诉期间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期。

也就是说如果被告缺席,离婚判决书依然会签发,会通过送达形式给缺席被告。

如果缺席的被告 15 天之内不进行起诉,则判决书生效=离婚证

这样算下来,一审结束后,如果缺席方在有效时间内没有上诉,则判决书已经生效。

如果缺席方进行了上诉,那么请等待法院安排的二审。

如果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那么需要 6 个月后才能重新起诉离婚。

二、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如何办理?

诉讼离婚后,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还需要配合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以证明该裁判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但离婚判决书要配合生效证明一起使用。当法院不主动出具判决生效证明时,当事人领取离婚裁判文书后,应在文书生效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以免日后办理相关事务时发生不必要的延误。

三、有了离婚判决书还要领离婚证吗?

1、离婚证和离婚判决书只能有一样。

2、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民政局的离婚证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因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一审判决下达15日之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二审判决一经做出判决觉得后即刻生效。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经过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再次办理离婚证。

离婚判决书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在法院的判决下的,那么法院判决书下来后什么时候生效呢?小编就为您整理出这些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到你。

一、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实质性判定标准。如何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呢?一般而言,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当法院调解无效之后,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些情形见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所提及的9种情况,如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等等。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指的是以下三种情况,第一是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第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第三是指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二、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

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影响到当事人很多核心利益。比如财产分割,甚至是再次登记结婚是否合法等。因为我国采取二审终审制度,故判决书的生效时间也随着是一审还是二审判决书而定。下面介绍关于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需要注意的几种情况:

1、一审离婚判决书

如果是一审的离婚判决书,那么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若在这段时间内双方均不上诉的,则上诉期满后(15天)判决书生效;

2、二审离婚判决书

如果是二审的离婚判决书,那么签收离婚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因为这是终审判决;

3、其他说明

如果拿到的是一审判决书,建议找主办法官开具生效证明,避免重婚。原因是,对于第一审法院的裁判文书或者裁定,如果当事人没有上诉而导致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生效的,则当事人可要求法院开具判决生效的证明。

以上便是对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等问题的相关介绍。事实上,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看起来很简单明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情况却非常复杂。在检讨自身或家庭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离婚理由时,如果不是非常地明确和清晰,可以找有网站的律师寻求帮助。

离婚判决书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判决书生效时间有以下两种:


1、一审生效时间为法院作出判决后十五日后当事人没有上诉的,离婚判决生效;


2、二审生效时间为二审作出判决之日即刻生效。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离婚判决书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判决书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协议应当在离婚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生效。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拿到离婚证的,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应当立即生效,因履行离婚协议的内容而产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1、行使请求撤销协迫婚姻权利的期限。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2、无过错方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期限。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3、因感情不和分居准予离婚的期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4、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期限。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5、再次起诉的期限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协议离婚后意味着此时夫妻已经办理了手续,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也宣告解除。这个时候若出现一方当事人反悔的情况,实际就要看是针对什么内容反悔。若是就离婚反悔的话,自然是不允许的。不过此时对方也反悔的话,那么双方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办理复婚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深深深几许º     发表于 2024-03-09 06:16:34

判决书送达后一般有十五日的上诉期限,这个期限内双方都没有上诉的,过了15天就生效。期限内提起上诉的,就要看上诉的判决结果。

丶单纯de丨Team     发表于 2024-03-09 06:16:52

三个月后

鱼特别舒服     发表于 2024-03-09 06:16:52

一审判了?谁上诉?

九夜     发表于 2024-03-09 06:16:52

2个月!

Nico     发表于 2024-03-09 06:16:52

问律师

宋成刚     发表于 2024-03-09 06:16:52

夫妻起诉离婚,如果法院一审判决有了结果,女方不服可以在判决书下达起15天内提出上诉。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审如果有了判决结果,就是送审判决。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Wall-E     发表于 2024-03-09 06:16:52

法律分析:提起离婚诉讼三个月到六个月才可以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审结期限为三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审结期限为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婷789     发表于 2024-03-09 06:16:54

法律分析:凡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2)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抚育费不能自行达成协议的;


(3)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达不成一致协议的;


(4)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因其他纠纷(如债权债务归属、公房由谁继续租赁等等)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oioio     发表于 2024-03-09 06:16:54

如果判决书确认离婚,待最后收到判决书一方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后,就生效了。

逆爱千年     发表于 2024-03-09 06:17:05

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破裂通常情况下三到六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小庄     发表于 2024-03-09 06:17:05

离婚协议并不是在签订后,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把离婚协议备案在民政部门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即生效时间是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离婚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因履行该协议发生纠纷而到法院诉讼的,经法院审理判决的,原离婚协议即失去了效力。

【法律分析】

要明确离婚协议生效时间: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对于子女抚养进行反悔。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已经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于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现有财产状况,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对于已经离婚的,法律还给与他再次寻求救济的机会。我国允许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撤销离婚。这种情形的前提是签订离婚协议时候,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如果是这样的话,受害者可以提出撤销离婚协议书,重新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王     发表于 2024-03-09 06:17:05


一、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1、离婚协议在夫妻双方办完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立,协议不能生效。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1、离婚协议书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反悔的;


2、离婚协议书是对夫妻双方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形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应按照双方的协议履行义务;


3、但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寒 冰 情 浩     发表于 2024-03-09 06:17:05

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离婚协议后并不能让离婚协议立即生效,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才能立即生效,且原则上不能反悔。若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但是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离婚协议自始未生效。这也对想要离婚的一方但又不懂法律常识的朋友留下了一点点隐患。认为你们双方只要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了书面文件,并且有男、女双方的签字及捺印就已经生效。这个理解是不正确的,签订协议的双方签字、捺印后代表了合约的成立,协议的成立与协议的生效是两种不同的概念。生效的协议必然是已经成立的,但是成立的协议并不一定是已经生效了的。这两者的区别是需要朋友们注意一下。

风调雨顺     发表于 2024-03-09 06:17:09

离婚协议应当在离婚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生效。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拿到离婚证的,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应当立即生效,因履行离婚协议的内容而产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妖孽.     发表于 2024-03-09 06:17:09

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后即可生效,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如下: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7、违反协议的责任。一方的出轨一般不写在离婚协议书里,否则对方不会签字。可以在共同财产分割上,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或者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精神赔偿的方式来体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郭加栋     发表于 2024-03-09 06:17:09

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以前不成立,何谈生效!协议离婚是要式的民事行为,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和办理离婚登记为必要条件,二者缺一不可,如未完成这一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仅就离婚达成协议内容的离婚协议这一行为是不成立的。这不同于普通的民事合同,也不同于对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对财产的约定。离婚是具有身份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离婚本身与因离婚而产生的财产分割是两个不可分割的部分,都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应适用特别法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有人还会提到离婚协议签订后未办理离婚登记前,一方反悔起诉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该协议作为抗辩的依据,请求法院确认协议的内容,以此判决执行协议,这都是误区。因为该协议未经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确认,未办理离婚登记,不具有约束力。更何况,离婚协议只针对协议离婚,不可能对诉讼离婚有任何影响,他们属于两个不同的程序。当然,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也可以在财产分割方面达成与该协议在财产方面完全相同的协议,那也是在诉讼中重新达成的协议,而非对原离婚协议的确认。否则,法律就不会规定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而可以离婚协议为依据作离婚判决了。诉讼离婚只针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离婚案件,对于达成协议的离婚案件,没有诉讼离婚的必要,法院也不会作出确认离婚协议的判决。所以,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无任何约束力,无论其已签订的时间长短,等于没有签,真正办理离婚登记时,民政机关是要你们双方当场在协议上签字的,并且还要留一份在登记处备案,而此时的协议才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网上很多有关离婚协议是效力待定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的说法都是错误的,违背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

月     发表于 2024-03-09 06:17:09

法律主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诉讼 传票什么时候开庭”的解答如下: 关于离婚诉讼什么时候开庭,如下所示: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 立案 。 离婚 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 诉讼 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 和证据来源、 证人 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 诉讼离婚 程序也随即开始。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 起诉书 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 开庭审理 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 判决书 (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 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 财产分割 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老饺     发表于 2024-03-09 06:17:33

离婚诉讼费 是由原告收到缴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缴纳。法律明确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 案件受理费 ;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Yuan     发表于 2024-03-09 06:18:24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李妍     发表于 2024-03-09 06:18:24

由原告在提交诉状,提出离婚诉讼时先行垫付诉讼费用。庭审结束,双方协议诉讼费用哪一方承担,达不成协议,由法院判决。诉讼费用,不牵扯财产纠纷的为50--300元。牵扯财产纠纷的离婚诉讼,超出20万部分,按0.5%收取诉讼费用。

疙瘩     发表于 2024-03-09 06:18:24

法律主观: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依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根据这一规定诉讼费有两类:
一是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征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就是在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包括两种: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利或其他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案件交纳费用。离婚案件就属非财产案件。
2、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财产而引起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交纳的费用。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阿萨姆     发表于 2024-03-09 06:18:24

由原告在提交诉状,提出离婚诉讼时先行垫付诉讼费用。庭审结束,双方协议诉讼费用哪一方承担,达不成协议,由法院判决。诉讼费用,不牵扯财产纠纷的为50--300元。牵扯财产纠纷的离婚诉讼,超出20万部分,按0.5%收取诉讼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Super     发表于 2024-03-09 06:18:24

法律分析:由原告在提交诉状,提出离婚诉讼时先行垫付诉讼费用。庭审结束,双方协议诉讼费用哪一方承担,达不成协议,由法院判决。诉讼费用,不牵扯财产纠纷的为50--300元。牵扯财产纠纷的离婚诉讼,超出20万部分,按0.5%收取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磊的宝贝《寒》     发表于 2024-03-09 06:18:24

法律分析:诉讼费应当在立案时就立即交纳。如果当时没有带钱,法院会向原告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要求在7天之内交纳。逾期不交纳的,按主动撤诉处理。 法院会在案件立案后的5天之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冰雪凝聚     发表于 2024-03-09 06: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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