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
1、诉讼程序有三种,
1,、刑事诉讼程序,
2、行政诉讼程序,
3、民事诉讼程序。
2、离婚属于民事诉讼程序。
3、诉讼离婚法官一般要问的问题涉及三个方面,【1】婚姻方面,【2】子女抚养方面,【3】财产分割方面。
上述意见供参考
韩老怪
到法院提交材料立案,等待开庭,开庭后等判决书。 庭审前一般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就是开始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等,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提问,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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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写起诉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是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关键)、分割财产的证据、子女抚养的证据,交纳诉讼费立案;
法官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开庭传票,双方按时到庭调解、开庭,达成协议作出调解书,否则依法判决;
法官会问到双方的婚姻基础(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婚姻现状、有无和好的可能、共同财产、子女抚养。
见:《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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