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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家庭财产被扣押,在室外放置两年后通知领回,不能使用能不能做公证?

房屋于两年前被当地乡政府强拆,室内家庭财产被乡政府扣押放置室外,现在,乡政府通知我领回,但所有物品均不能使用,如家具,电视等,我在确认强拆违法的案件中已胜诉,我想对我的家庭财产摄像公证当证据提起国家赔偿,请问这种情况能做公证吗?
昱辰

昱辰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您的对象是具体侵权。具体公证情况你要问一下当地的公证员能否做工作。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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