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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占比多少呢

婚前我父母给我交首付买的房子,婚后用我的公积金还贷款,现在闹离婚,财产分割,房子问题上,我是不是只分割我公积金的部分,房子并没有我妻子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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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结合您提供的信息,离婚时您和您妻子可以先行协商房屋产权的归属,协商不成的,本案的房产如果登记在您的名下,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您所有,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您对您妻子进行补偿;如果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情况下均等分割,取得房屋产权一方应当对另一方予以补偿。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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