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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与子女的纠纷

以前咨询过的一个问题,我的父母在我22岁大一的时候作为监护人,听学校的安排带我到南阳市精神病医院做检查,被误诊为精神分裂症,可是现在我在上海精神总院徐汇区做判定,我不是精神病,是正常的,我已经在父母的监护下吃了8年的精神类药,而且他们当时还签了我的主动退学,我现在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起诉父母吗?裁定他们的错误,或者取消赡养义务,因为从小的家庭环境对我都是极大的打压的,条件就不论好坏了,母亲重男轻女,我下学后,当着我的面阻止我爸给我读书的机会,我爸30年(我的年龄)跟我一句话没有的,跟空气一样,我在他们身边吃药8年他们一点判断和帮助没有,反而是打压的我真的没办法接受的,我自己在外面租房,可是他们最近好像在找我,我要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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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精神疾病患者,需要专门的鉴定机构来做,确定为精神疾病患者一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若您已经被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可以持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诊断报告,或在有关组织的帮助下要求法院确认您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您就可以就所受到的人身、财产损害提起民事诉讼,必要时。但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不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的,这种义务是不以外界的条件变化(比如住址、婚姻等)而转移的,如果当事人应尽而未尽赡养义务的,父母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权。法律依据:《中国画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中国画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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